虽然昨晚听混血葱头的故事听到很晚才睡觉,但第二天叶凌霄还是精神抖擞地坐进了教室。
重新回到校园,抚摸着崭新的高中课本,望着写满密密麻麻粉笔字的黑板以及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老师,看着周围活泼的新同学......
叶凌霄感觉无比的亲切。
虽然这是一所臭名昭著的垃圾学校,但既来之,则安之,叶凌霄决定好好学习,不受学校的坏名声所困。
不管环境如何可怕,她只要独善其身就好。
S城的打工经历让她深刻认识到了学习对一个人前途的重要性,所以她比谁都认真,课后的时间,基本都利用起来自学因延迟报到而错过的内容。遇到不懂的,则厚着脸皮缠着老师各种请教。
各科老师都在二中执教多年,早就习惯了这里懒散的校风,一下见到个这么勤奋上进的,纷纷感慨二中的未来有希望了,对叶凌霄私下里的询问,解答得无比耐心。
叶凌霄的学习很快就得心应手了起来,再加上扎实的基础,一个月后的月考,叶凌霄考了全县第一名,甩了F县一中的全县第二名三十多分,甩了本校第二名200多分。
面对这个成绩,从小到大考惯了第一的叶凌霄虽欣慰然,却也没太当回事,但一向口碑极差的学校却因此扬眉吐气了一把。
为了改善人们对二中的形象,校领导特地制作了横幅挂在校门口,叶凌霄一下子成了名人。
不仅在整个县城的中学圈出了名,在混混圈,也是小名人一枚。毕竟二中有一半学生都是办学半混状态的。学校里出了这么厉害的人,他们当然得在自己圈子里好好宣传宣传。
连叶凌霄自己都没想到,她成了继混血葱头以来第二个被广为流传的风云人物。
天天有外班甚至外校的好奇者慕名前来偷看她,这一偷看,就有了新发现:全县NO.1不仅是个大学霸,更是一个大大大美女!
一时间,情书像雪片一样飞来,令叶凌霄目不暇接。幸好叶凌霄不怎么理睬这些无聊的情书,她现在一门心思都在学习上,拆看情书的活儿自然落到了她的三个室友身上。
一日,宣传委员又从收发室给她领回一叠情书。
叶凌霄本来打算把信件拿回宿舍让室友帮她处理,却一下子注意到了最上面的那封信要比别的信厚一些,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凑过去看了下封面的字,一下子被那苍劲有力的字体吸引。
她第一次看到那么漂亮的字体。
当她拆开牛皮信封,里面是一本质量很好的英语课外书,翻到扉页,一张折叠起来的信纸夹在里面,信上的字体和封面一模一样。
信里,那人说自己叫查立,是F县一中的高二生,爱好篮球,无意中得知这次高一月考的状元出现在他印象一向不好的二中,特别惊诧,认定她是个出淤泥而不染的人,他很欣赏,希望能和她做朋友。这本英语课外书囊括了很多优质的英语文章,浅显易懂,他本人很喜欢,送给她,希望她也喜欢,并表示,如果她遇到什么学习上的问题,可以找他帮忙,信末,他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不知是被他漂亮的字吸引,还是被他的诚意打动,她决定给这个叫查立的男生回信,然而翻遍桌屉,都找不到一张像样的纸张,叶凌霄决定学校后去对面的步行街买信纸。
然而,叶凌霄前脚刚踏进宿舍,还没把书包放下,后脚进来的林艳丽就小麻雀般地叽喳开了:“姐妹们,呆会你们都不用去食堂吃饭了,今天有饭吃了。”
“什么情况?”如打坐状坐在床上剪指甲的于萏好奇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