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麻烦!这样下去我不可能找到理由上车!
我绞尽脑汁,但是我不可能找出一个合理的关于金属探测仪的解释,这东西响就是客观的事实。
见我半天不说话,他的眉头开始微微皱起。
来不及了,只能用备用计划了。
“好吧。”我说,转过身。
就在这一刻,时间忽然变慢了。
我抄起自行车,举过头顶,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回身,猛得把它砸到了车的挡风玻璃上。
噼里啪啦的破碎声在0.1秒内传来,整个挡风玻璃碎成千万块,但是因为是钢化玻璃,除了被自行车砸进去的那一部分,其他的都不会脱落,只是横七竖八的纹理将会让司机刺瞎了双眼。
我没顾上保安,因为那我本希望解决掉的疯狂的司机居然没死,他一脚踩下油门,放下手刹。汽车的后轮还在打着转,车头直接撞上了我。
我眼疾手快,立刻抓住了雨刷器的凹槽。多亏了我穿着伪装戴着手套,这会要是把机车盖给吸了,那就事大了。
而那保安,正好在车轮的路线上,活生生的被碾轧了过去,我看到血光四射,可怜的家伙,我并不想知道他发生了什么。
这倒霉的司机根本看不清路,只能凭感觉左打右打方向盘,甩得我晕头转向,让我的双腿在空中交叉乱舞。
如何才能扭转这样的被动态势?
我使劲往上拉,试图把自己从前盖上拉进驾驶或副驾驶室里。但这么做是徒劳的,他甩得太快了,稍不留神,我就有可能脱手而掉下去。
我尝试了两次,仍然不行。每次我都是手臂刚拉到90度,就被甩了回来。
我记得地图上显示这一段路并没有监控摄像头,但是下一个路口有。
会有多远?恐怕快到了吧!
我不能再尝试了,下次必须一遍成功。
我变了个方式,松开右手,把全部的重量都集中于左手。左手牢牢地勾住了凹槽,虽然槽勒得我咬牙切齿的疼,但是这是值得的。
我一甩右手,利爪的尖刃戳破了右手手套,然后使劲往前盖上一插。
这一下利爪把我固定死了,不用担心掉下来了。
或许我插断了什么重要的管线吧,车速居然慢了下来。
我两只手一起发力,把自己向上一送,顺势拔出右手然后努力前伸。
终于,右手钉在了驾驶室里,方向盘的后部。我也不知道这个动作花了几秒,感觉很快。
我双臂的肌肉瞬间爆发,把自己拉上了整个车,双脚也贴在了车盖上。
但我忽略了现在的车的位置了,重力轿车已经跑到了对面的车道上。而天底下就有这么巧的事!
身后突然传来“砰”的一声,神经信号不可能比过世间铁一般的定律——惯性定律——发挥效用的速度。我根本来不及反应,车盖已经如同面巾纸一样蜷缩了起来,我的手和利爪即使竭尽了全力,也无奈地脱离了原来的着力点。
巨大的惯性,带来了我现在仍然保持9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的状态。这种腾空的姿势没有一丝刺激,只有紧张与焦虑。
下一秒钟,我的后背硬生生的撞到了下半部分正在破碎的钢化玻璃上。碎裂的声音萦绕在还漂浮在空气中的玻璃碎片的间隙里。
这一猛烈的撞击,震动了我全身每一个器官,我不知道哪一个承受不住这样的撞击破裂了。一种恶心的感觉涌上脑海,我接着吐了出来,似乎是什么黑色的东西,嘴里还留了不少,发出一股铁一般的苦涩的金属味。
头昏脑胀,世界好像天翻地覆。我眼前好像天黑了一样,全是星星。我根本看不清任何东西,每一样物件都是虚晃的影子,它们都在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频率晃动着。
过了一会,当世界开始变得正常时,我才发现自己摔进了另一辆车的副驾驶。
“真他妈的……”我狠狠地骂了一句,这一次相当的痛,且不说吐血的难受劲,光后背就好像是被火烧过然后又被铁锤猛砸了一下似的。
我看了这辆车的驾驶室一眼,这个男性已经双目瞪直,七窍得有五窍流了血,目光虽然射向我,但是脑部没有任何的反射。
我没管他,一脚踹在了右边已经变形的不成样子的副驾驶的门上。本想把门踹开,但这金属怪物卡的死死的。
我一发狠,又爆发了自己腿部的肌肉,终于踹开了这扇门。我走出这辆车,一瘸一拐的向那辆前车头完全报废的黑色重力牌汽车。我很惊讶,刚才那么惨烈的碰撞,这两辆车居然没有一辆起火或者爆炸,简直是人间奇迹。
我不能让那个目标跑了。右手的利爪还没有收回,也用不着收回。我右手直插进重力的驾驶室门,向后迅速一拉,车门就被甩到了十万八千里外。
那个混账司机现在正捂着头部流淌下鲜红的血液的伤口,胸前的驾驶盘,气囊已经瘪了,看来这科技产品也没有起到多少作用。
发了狠的我,左手一把扼住那个司机的脖子,在他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之时,我就已经把他拉到了面前。
“见死神吧!”
“别……啊!”
没等他说完,我的利爪的中刃和右刃已经捅进了他的胸膛,血腥的红雾喷洒了我一眼,发出如同切割青草一般诱人的香气。
我多久没有闻过这么新鲜的气息了,库房里冷冻的血都失去了活性,不如这收割生命来的爽快。
血管立刻从腕部裸露的皮肤处伸了出来,吸走了那个人,留下了一滩红色的血迹。
那人的血液溶进了我的躯体,全新的活力注入全身,眩晕的感觉很快消退了下去。
我正准备前踏一步拉开后门时,门居然自己开了。
海伦痛苦的表情告诉了我她伤得也不轻快。脸上有着七八道划痕,头发凌乱不堪的披散在肩上,上面还夹杂着一些玻璃碴子。我的目光稍稍下移,看到暗红色的血已经浸染了白色的衬衫与黑色的西服,一块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钢片深深的嵌进了她的皮肤里。
暗红色的血?
“真没想到居然是你来杀我。”她先开了口,我顿时一愣,才反应过来她说了一口标准到如同外交官一样的国语。
我的利爪还在滴落着刚才吸食的鲜血,发出嘀嗒的声音。我静静地站在那,冷冷地看着这个中年的女性。
她似乎是看了我如此年轻的模样,居然噗嗤一声笑笑,尽管又失去了一些血。
“难以置信的力量啊,杰克。很高兴认识你,海伦·斯科特,学士型,AGas值8200。”
我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她刚才所说的话。
“你……也是个POD?”
“是。只不过不会武打。”她叹了口气,“我猜你很好奇为什么我会成为暗杀的对象吧?”
“没有随从护送你真的很奇怪。”
“那些老顽固们早就安排好了啊!”她仰天长叹,“特地撤走了我的守卫。”
“你为什么要得罪他们?”
“因为梦想。”她看向我,嘴角轻轻上扬,一种很惨淡的笑浮现在了她的脸上,“每个POD身后都有一个悲惨的或痛苦的故事。你不也是吗?”
我点点头。
“我小时候父母被贪官所害,双双被逼自杀,留下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在孤儿院里苟延残喘。”她顿了顿,“不用我再说下去了吧。”
是的,不用再说下去了,后面一定也是一个带着复仇的欲望的惊人的励志故事。
沉默中,夏日的炎热的风吹拂着我的身躯,伪装虽已损坏大半,但仍把热量禁锢在纤维里不能释放。
我欲言又止,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回忆起了我刚入高中时,热血沸腾,和激进的同学一起批判咒骂贪污腐败的日子。想想,当时的憎恨感似乎仍然徘徊在心头。现在我却在干这种勾当……
任务是必须要完成的,可她又偏偏不是那种我想杀的人。
深渊刺客,服务的对象,真是污浊不堪。其实也必然,我也污浊不堪不是吗?
她静静地看着我。我也静静地看着她。
我终于张开了嘴巴,咬出三个字。
“你走吧。”
她摇了摇头,说了一句,“不,杀了我吧。”
我心里顿时很不是滋味……她为什么要这样?
“杀了你,我就少了一个同类,一个能同病相怜、同甘共苦的POD同族。”我说。
“放我走也是死路一条,我早晚都要死于某个暗杀,你不如现在就了结了我,我走的快活,你也能回去完成你的任务。”
我盯着她的双眼,发现那里面早已是死灰漫漫,已不见希望。
“你不杀了我,你的上司不也要惩罚你吗?”
海伦,真的是一位察言观色的政客,不管她再怎么高尚。仅仅只见我这么十几分钟,就能一眼看穿并且牢牢抓住一个人最重要的利益诉求。
我至今还未失败过任何任务,自然也不知道失败会导致什么结果。刨腹谢罪?总之我不知道。但我也不想试一试。
她真的是一心求死,不再想要任何活着的欲望。
“确定吗?”我微微歪了歪头,问。
她点了点头。
我慢慢走近。
利爪直接钻破了她的心脏,暗红色的血液迸发出来,标志着生命的终结。
她一声不吭,哪怕是一点临死前的最后的呼喊都没有发出,意志力坚强的真的如磐石一般。
看着她血流的差不多了,我拉回利爪。她的血管因为缺少了原来的屏障,再度喷涌出鲜血,她也随利爪的拔出而向我的脚前倒下。
我把右手向上一伸收了起来,静静看着毫无生机的尸体,鲜血还在从她的心脏处涌出,形成一滩暗红色的血泊,宛若一张诡异的床单。
我叹了口气。然后从附近绕了两圈,找到了一块有着锋利棱角的铁片。回到车门旁,我抬起她的身子,把那铁皮插进了流血的伤口,然后弄了点血,泼在了后座上和前座的后背。
这么做看起来很蠢,这种雕虫小技警方应该很快就能看出来。但是刚才海伦的一番话让我得知,这件事情似乎只要有个台阶,哪怕再高海伦的仇人们也会去想办法走下来。
我不清楚内政部是否还有海伦的嫡系,也不清楚如果有的话他们是否会死查到底。
不管那么多了,我已经给他们创造一个好点的理由。就是车祸。
我的伪装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我身上脱落了,可能是刚才造现场的时候,现在我正穿这紧身衣。
我拍了拍手,拍掉裤子上的灰,向四周看了看。
哎呀,真尴尬。这已经到路口了,对面大概50多米外,有一个小小的圆圆的半球体。我依稀记得交通监控并不是很灵敏,只希望它没开,或者别拍清我的脸。
我站了一会,仔细琢磨了一下,觉得有些不大对劲,这任务不管怎么看也不像是个POD级的啊,为什么会被归类到这一部分里面?
我歪歪头,不解地打量着这个现场。
这一歪头救了我的命!
嗖!
一颗子弹擦着我的耳朵飞了过去,划破空气的尖锐的声音刺痛了我的耳朵。
我想都没想回过身,与此同时拔出寒风,半蹲下来。
后面只有草丛。
但直觉告诉我这里潜伏着一种杀气,刚才的子弹不是幻觉,只是那个狙击手失手了。
我这里太空旷了,简直就是活靶子。我没法确定刚才的子弹是铜制、钢制还是致命的铅制。
我打了两个滚,保持移动状态。这样就算是神枪手,命中率也极低,除非是我。
但这人运气好的可以去买彩票。
它打中我了,但是也让我如释重负。
钢制子弹,融进了我的身体里。
我接着站起身,轻蔑地笑笑。
估计是对方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灌木丛茂密的地方,根本就不可能让人想到的地方,竟悄无声息的猫藏了两个人。他们慢慢爬了出来,一男一女,都戴着面罩,穿着特战服,却没有戴头盔,也没有肩章,没有国旗。
若不是因为女性后面扎了一个马尾辫,仅凭古铜色的皮肤、微瘦的腰部和冷酷的眼神难以判断出她的性别。男性则稍好一些,脸型和体态都与壮士相符。
但诡异的是男性后面背了一把刀,是那种大刀,大到在街上背着会被警察带走训话没收。女性后面是一把木长弓,露出来的弓身隐约能够看出材质——看起来像是一种藤条,交错盘绕而成。
他们手里都握着步枪,约翰逊的训练让我轻松认出女性端着的那一把是SNIP狙击步枪。这是一种性能比BF-107好但射程近的狙击步枪,后坐力比较小,空旷的地形就是它大展身手的地方。而男性则是一把CT-16。这两把枪,是马里亚纳军队的两种常见的步枪……
马里亚纳的部队怎么会出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