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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感悟真情(3)

我和女知青是先离开寨子的知青,这就很幸运,这幸运和小双的恋爱有关,女知青的父亲是某厂领导,和公社头头难免有些事情往来,小双的父母虽愿小双恋爱谈成,但不可能的因素太多,小双的阿妈对女知青除了不成不淡的态度,到不好太过分。

要让小双死心,只有女知青走。我走,这样走,就有被赶出寨子的意思。

总之我离开寨子是小双带给我的福气。

那天小双告诉我被招工了,我高兴得在场院里大吼大叫,小双很失落地站在一边,我发现我太露骨了,我走了,小双一辈子还可能呆在寨子里。

我们是朋友,是朋友就该互相关照情绪。

我发现我和小双都很脆弱。

年过去了,小双,我还记得20年前的5月13日,你去田里抓了半脸盆鳝鱼,来为我饯行,我还记得我们分手时,彼此只反复说写信,这是友谊,友谊不需太多的话语,虽然一开始我们都是在互相利用,但要分别了,才知道我俩这几年其实很真。

告诉你,我不弹吉他了,但那些歌还唱,那些歌依然很抒情,但唱着,我就会想起那些泥土,那些稻谷,那些满天乱飞的麻雀。

唱着,我就充满对寨子的眷恋,对你的怀念。

好朋友,小双。

那些歌依然很抒情,但唱着,我就会想起那些泥土,那些稻谷,那些满天乱飞的麻雀。

谁来为我做捧哏高考落榜后,我在家帮妈妈料理裁缝铺。我的恋人杨高工作在机关。他是大学毕业生,我对他就像学生站在老师面前,总感到矮那么一截。对于我们这种知识贫乏的家庭来说,能与他对上象,也算是填补了一项空白。杨高认为我应该继续补习,争取上大学。”你的青春不能浪费在飞针走线和数钞票上。“是的,我理解杨高,坐机关当干部的男人嘛,是该找个在社会上有身份有地位的女人陪衬。你不见他的同事,一提起自己的老婆或女友在某某部门工作,那张放光的脸,全是女人给贴的面。哪像我,一提就没劲。

杨高很忙,我就经常找隔壁开书店的周兴借书看。他比我大三岁,总爱把头弄得亮堂堂的,就像一只脖上无毛的公鸡,咋看也雄不起来。我管他叫台哥,这是客家话——大哥之意。

“杨高要我去自考一个成人大专文凭,这些天忙着复习功课,也不知他跑哪去了,连个音儿也不传给我。”“读书的事儿,别勉强,不行就趁早拉倒。”“你别给我鼓足气的球扎一针,就凭我上次中举还差一分的能耐,杀进大学的殿堂是不会遥远的。你得给我鼓鼓劲。”“好,好,好。“台哥终于表示同意。

关门闭户,在家苦熬了几月,高考就要临近。我不能疲劳应战,上街溜达溜达。放眼一望,前面一对男女卿卿我我,男的背影蛮像杨高。反正也是瞎逛,索性看看这对恋人是否郎才女貌。加快步伐,朝前几步,折身回头,啊,杨高!还有他身边架着一副斯文眼镜,一双小眼睛在我身上游来游去的女人。我好强地忍住泪,一甩头,大步向前走。心里哭腔哭调地骂。下次再别让我撞上,否则,非撕你个粉碎,骚女人,你得意,小心我把你摔在地下做拖把。“回到家,我大病一场。高考已过。文凭,见鬼去吧。那只不过是杨高用来向别人炫耀的资本,我才不做任你摆布的空心稻草人。周兴来看我。

“你那把镀铜的小刀呢?”周兴一脸紧张,”你要刀干吗?可别想不开,割腕自杀啊,你一刀抹下去倒痛快,成了第二个朱丽叶,我可不想成为第二个罗密欧。”“唉呀,老丈人的胡子拌韭菜——什么乱七八糟的。我现在是头发打湿了——就得剃。剃他个痛快。借刀杀人,把杨高作了。”“秋啊,别,别干傻事,那可是犯法的,你要是上了刑场,还得搭上我与你完成《刑场上的婚礼》。”“哈,哈,哈,我的傻台哥,憨台哥,拿刀来,削个梨塞住你的嘴……”一想到他俩的亲热劲,我心里就犯酸,一犯酸我就躲进小屋流泪爬格子。台哥任劳任怨地往外寄。我在等待的煎熬中,脖子都望长了。别的文学青年总是比我幸运,在濒临绝望时,铅字落下的名字总还是会跚跚出现。我绝望过一千回,一万回,那铅印的”秋“字渺无踪迹。真是玻璃板上的苍蝇——有光明无前途。不过,那绝望又游丝般地显了奇迹。一位编辑打了个电话给我说:“你这篇稿再构思一个结尾,四五天之内即可刊出。“结尾,何必构思,现实就如此。周兴特意为我留了一头长发,他说要染成公鸡脖毛上的那种红棕色。我说:“如果有虱子来寻窝,还以为钻错了地方,窜到外国人的红毛里了?”台哥拥我入怀,我就嫁给了他。

我绝望过一千回,一万回,那铅印的”秋“字渺无踪迹。真是玻璃板上的苍蝇——有光明无前途。不过。那绝望又游丝般地显了奇迹。

爱情其实也是一种病说起爱情总让人马上会联想甜蜜,幸福……等等一大串美好的词语。

其实,爱情也是一种病。

一般发病后的初期反应是:不知不觉中很快地改变自己的不少生活习性……洗脸的时候,洗得超乎寻常的干净,刷牙时刷得特别用力,半夜突然会爬起来弹钢琴,甚至高歌一曲;有人每天站在阳台上对陌生的路人发笑;有人会突然疯疯癫癫,突然又很安静;女人会突然改变发型,男人突然开始每天跑步,练哑铃;食欲不振、歇斯底里、四脚萎缩、神经过敏、发抖抽筋都会出现在这个时期;随着病情的越来越变本加厉,人会变得格外敏感和恶心;写的说的唱的都想像天才诗人一般才华横溢,越肉麻越觉得有趣;有的人总是喜欢两个人躲在黑漆漆的地方,像做了不可告人的事情;每天忙着算命,挖空心思改变自己,配合对方的习性;把每天都当作纪会日,把自己当作纪念品;每天漫无目的腻在一起,言不由衷也觉得好有趣;走着唱着躺着趴着都形影不离,像是两个人三脚又像连体婴儿;心里想的只有爱你爱你爱你爱你爱你,也不管家里米缸有没有米;也不管路上有人示威抗议,只管爱你;经过轰轰烈烈的热恋时期,不久就会渐渐开始痊愈。

每人开始相互厌倦,互相攻击对方的缺点,所有甜蜜都随风而去;然后开始从错觉和误解中清醒过来,惊讶自己为何如此的傻,如此的不聪明。

然后开始感到一种难抑的疲惫、沉闷、气喘、心悸、牙痛、头痛、梦呓。

然后是精神不济、瞳孔也放、大脾气暴躁、四肢麻痹,终于到了要分离。

虽然结果颇令人伤心,了解之后也没什么了不起。

爱情终究是握不住的云,只是我想告诉你。

哦——在我落寞的岁月里,你的温柔解脱了我的孤寂。

带给我深深的狂喜、如此颤动我的心灵。

多么幸福、让我遇见了你吗……爱情终究是握不住的云,只是我想告诉你。

哦——在我落寞的岁月里,你的温柔解脱了我的孤寂。

女孩不再痴情再次收到雄儿的来信,已是两年之后的一个夏季,你还相信我爱你吗?面对雄儿的那一如当初优美的诗句,我已无法感动了。

与雄儿相识,已有四年多了。记得当初,我们是很不错的好友,他常常会给我写来信的,刚刚来到陌生的大学校园里,异乡的我,很需要听到家乡的声音,解除内心的孤寂,我那时好天真,好可怜!让我最难忘的是一次放寒假,我下了火车,竟不知坐那一趟汽车回家了,于是,我给雄儿打了个电话,他毫没犹豫,就请了假来接我。那时的天下着濛濛细雨,他慌着接我,忘了带雨伞。在车上他总是问我冷不冷,甚至还把他那惟的一件毛衣给我穿。那个时候我一点都不感觉到冷,真的。也就是那个冬季,他把我留住了。让我刻骨铭心的是,就在那个冬季,我们都拥有了我们自己的初吻!他吻的好笨,咬得我好痛。从此,我对他就有了一种莫名的思念,总是想与他在一起。

当春天来临的时候,我还是走了。因为家乡没有我的一片云彩。千辛万苦走到广州的路上,由于塞车,所以我把信纸和笔拿出来,给他写了好几页。到了打工的厂里以后,我很失望,因为我是经过劳动局介招来的,但是进到的却是一个破厂,在市郊的一个偏僻的郊区,没有公共汽车,甚至寄一封信都要穿过好多小巷子,刚刚到那里,天天加班,而我对那个厂子一点信心都没有,整天都在忙着与一些有限的朋友联系,欲跳出去,另觅高就。给他的信我没有寄出去,因为我不想向他诉太多的苦,我想到有所转机后再与他联系。我没多久就有了好的转机,到了一个大型的电子厂。当我再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万万没料到,他却是满心的怀疑,”你前些日子在广州做了一段时间,是吗?”他说话的口气,就像我在广州做”鸡“一样,他作为一个很有现代气息的大学生,竟然用如此的世俗眼光看待打工妹;我很失望,但我也并不相信他会因此而看不起我,就这样离开了我,对于初恋的女孩来说,失恋是多么地难以承受!从此以后,不管他会不会写信过来,我都会给他写信,或者是跑出一二里路给他打电话,而且我再次决定专程回家乡看他,尽管向厂方请一次假很不容易,我仍然坚持争取到5天假,一个人匆匆忙忙赶回去,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我如此地大胆和坚强。一下火车,我又在上次给他打电话的那个亭子里给他打电话。可他却说,正在开会,没有时间,那一刻我觉得我好荒唐,也许就在那一刻,我长大了。

再返回广州,我的心中不再那么迷惘,但是我没办法那么快地摆脱对他的思念。那个冬天,我利用双休日的时间还为他织了我这一生第一次为男孩子织的毛衣。织这件毛衣,并不是出于对他的爱有多深,而是出自于内心的一种责任感,因为对于性格内向的他来说,我毕竟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最重要的是,他从小就没有了父母,我想也许他一定有很多年没有穿过女人用捧针织就的毛衣。寄去毛衣不久,终于等来他的回信,想不到他竟认为那是我对他的痴情的结果,并说他是不会穿的,他会将它压在箱底……无论他将如何处置,我都是淡然一笑。

从此以后,我们便很少联系。他虽给我写过一两次信,但我因又转了其他厂工作,也没能全部收到。

好久以后,当再次收到他的一封冗冗的长信,我竞感到有些奇怪,因为他不仅写信给我,而且还一改往日的冷静与平淡,他真的是忘不了我吗?也许是他经历过一次失恋之后才有此种感觉的,对吗?他对打工妹的看法有了一些改变,真的,我为他有这种改变,更为所有打工妹而高兴。但是,我却只能深深地祝福他,希望他能珍惜他所拥有的一切,而我,作为一个打工妹,却不再痴情。

现在的我,已经长大成熟了也许是他经历过一次失恋之后才有此种感觉的,对吗?他对打工妹的看法有了一些改变,真的,我为他有这种改变,更为所有打工妹而高兴。

怀念往情你走了,甚至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就这样义无反顾地走了,带走了你甜甜的笑,带走了往日的温情。在那个凄冷的夜里,留给我的是阵阵酸楚和无奈。你的不辞而别,无疑于给我的胸口刺上了深深的一刀,又毫不留情地抹上一把盐,让我苦不堪言。

冰冷的秋雨打湿了我的头发、我的衣。当我孤单地回到我们曾经共同拥有的那个小屋时,面对着空空的四壁、静寂的房间,想起往日的温馨和甜蜜,拥着尚留有你体香的被子,望着送给你的生日礼物——那只憨态可掬的小棕熊,我的心碎了,泪水禁不住夺眶而出。

与你初识的那一瞬间,你就完全吸引住了我。平心而论,你并不是所有男人心目中的那种娇媚可人、柔情万种的漂亮女孩,但你那爽快的性格、与众不同、别有一番风韵的气质深深打动了我的心。正如时下流行的那句话所言,人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你就是后者。永远也忘不了给你讲伊甸园的故事时,你那专注的神情和那双清澈透明、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

当我发现你的一举一动越来越左右我视线的时候,当我发现经常为你牵肠挂肚的时候,当我发现自己真的从心里喜欢上你这个不算漂亮却很可爱的小妹妹的时候,我诚惶诚恐了好一阵子。我珍惜你又想亲近你,我想拥有你却又怕伤害你,在一起的时候怕失去你,没有你的日子里又常常惦着你。相当长的日子里,我的心一直无法平静,一直处在这种无休止的患得患失的矛盾中,久久不能自拔。面对着你的时候,我的心悸动不止,握住你柔软的小手,我的心跳加快,拥着你诱人的胴体,我又激动得发抖。纯洁的女孩,我几乎忘乎所以了。但又清醒地意识到不应该陷得太深,因为我无法给你太多——权利、金钱,我都没有,以后的岁月里,能让你过得比别人更幸福吗那么,感情有吗?当我们一同谈诗论文时,当我们相依相偎互相倾诉着永远说不厌、听不完的绵绵情话时,我知道你也同样喜欢跟我在一起。但当你抽身而退时,我又清楚地意识到此时此刻感情已变得一文不值。

你走了,你是对的,你本不该靠着我。如果傍个大款,管他年岁相当于否,荣华、富贵样样都有,又何必在乎是否出卖青春,何必在乎是否有爱。

你走了,静寂空旷的马路上,我追你到很远很远的路灯下。寒风中,四目相对。望着你那依然水灵灵的秋波宛转,我默默无言。这是我曾相爱了一春一夏的那个女孩儿吗?我始终没有读懂那里面蕴藏的深深含义,是一丝割舍不掉的温情,还是冷酷无情的嘲讽你走吧,什么也不必再说,我依然还要走自己的路。也许我们本不该走到一起,偶然的同行,也只是一个天大的误会。走吧,我不误你,也不会再打扰你。但因为这一段的情谊,我还是忍不住奉劝一句,前面的路还很长,也很坎坷,自己小心啊……感谢你给我这些快乐的日子,虽短暂,却很充实。

我会怀念这段情。

你走吧,什么也不必再说,我依然还要走自己的路。走吧,我不误你,也不会再打扰你。前面的路还很长,也很坎坷,自己小心啊。

魂牵梦绕我喜欢回忆,回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有时凭借现实发生的某种事情和场景,便可以联成一片,难怪丈夫说我是”联想集团“的成员。的确,我经常依靠某种媒介使自己难以平静的心灵再作一次颤动和升腾。晚上睡不着,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种怀旧情结激发我像老牛反刍一样,又翻开了那过去的一段段辛酸史。

当我的同龄人活蹦乱跳无忧无虑地在外边扔口袋、拍皮球、跳猴筋、踢毡子的时候,我却要出入于医院和药铺之间,把好不容易买来的药放到文火上去熬,守着炉子,看着药,直到把药煎好,不敢有半点懈怠。倒出第一和药接着煎第二和,三次煎完以后,再把药渣子用纱布把水挤出来给妈妈喝。我日夜企盼妈妈的病早日好,可是谈何容易,严重的肝硬化已经到了腹水的程度,岂只是几付药就可了得。我的童年少年时代是在凄苦和眼泪中走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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