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齐叶英,15岁,高中生,爱好DOTA2,刀龄三个月。”
‘齐……叶英……么……原来是他……’不知是谁在意识中低语。
张恒之嘿笑着点了点头:“好名字。非常好,我们战队现在就有三个人啦!”说罢举起酒瓶。
“我可没答应你。”话虽如此,不过齐叶英还是举起了刚才放在桌子上的酒瓶。
一旁已经摇摇晃晃的胖子也举起了酒瓶——
“干杯!”
张恒之还是一如既往的抬起来就吹完一瓶,齐叶英皱着眉头强忍着怪味的刺激喝了一口,咽下去后反而发现有点回甜回甜的,他低头看看酒瓶子,又抬起来喝了口,但怪味始终还是占大多数,只好作罢。胖子则只喝下了半瓶,坐在那呼呼哈哈的喘着气。
“你喝酒太猛了,简直不是五个我所能抵挡的,”胖子喘匀了气才说道:“感谢今日救命之恩,要不是你们,唉……”似乎一言难尽。
这胖子虽然长得猥琐,不过看得出来跟那帮蓬松头不是一路人,张恒之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他们为何要找你的麻烦呢?当然,你不想说也行。”说着拿起另外一瓶老白干喝了起来。
“也不是不能说的事,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嘛,嘿嘿……”胖子自嘲的苦笑两声,咕嘟咕嘟喝下几口啤酒,便将事情原委娓娓道来:
原来胖子和那几名蓬松头早就认识,胖子嫌一个人在家中打DOTA2甚是孤单寂寞冷,于是经常跑到网吧玩,想找几个志同道合的基友一起开黑。但如今的网吧早已今非昔比,不是打撸哦撸的就是打CF的。几寻无果,而且那些撸哦撸玩家一旦见到打DOTA2的就会很鄙视,胖子只好在网吧打撸哦撸,伺机待发。当然偶尔也会打开DOTA2秀给旁边的小学生们看,找找存在感,只不知那些小学生对他是敬仰还是鄙视了。
一日胖子和往常一样在网吧打着撸哦撸,见有几个小学生站在后面观看,心想机会来了,连忙点开DOTA2,那一场好打,胖子甚至还拿了五杀,正自得意的想看看那些小学生崇拜的表情,谁知身后的小学生早已不见了踪影,只有一个红色蓬松头冷冷地看着他。
“你又打逗比联盟又打DOTA2什么意思?侮辱DOTA2吗?”红色蓬松头恶狠狠地说,胖子一看这人不仅是杀马特还长得凶神恶煞,小腿都吓得抖了三抖,连忙解释说自己是为了掩人耳目才打的撸哦撸,其实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寻找打DOTA2的基友。为了保命,胖子只好装作欣喜若狂的样子对红色蓬松头说我终于找到好基友了,那就是你。
红色蓬松头一听原来如此,转恶为喜,拍着胖子的肩膀说这些年可苦了你了,我看你还有点资质,家族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加入我们做老七吧。
老七?胖子一开始还不以为意,一口答应,直到见着了红色蓬松头的几个兄弟以后才明白过来,原来他们蓬松头六人组分别染上了赤橙黄绿青蓝六个颜色,就差一个紫了,由此便可以组成至尊无敌杀马特家族史上最强的DOTA2战队:
至尊无敌金刚葫芦娃萌萌哒。
胖子一想这年头难道真的只有杀马特家族的人才会玩DOTA2了吗?顿时心灰意懒,而且不加入他们的话肯定脱不了身,只得答应做老七。头发染成紫色也就罢了,说不定还很酷炫,但鼻环嘴环舌环神马的就算了,看着就疼,胖子就以自己思想比较保守落后,暂时接受不了如此高端新潮的文化为由推拒了染发打环。红色蓬松头一想也对,任何一个人要想融入家族并接受真正的时尚是需要时间的,于是点头答应。
此后胖子就一直跟着蓬松头六人组开黑打DOTA2,人满的时候就在旁边观观战什么的,相处时间久了发现这几个人其实并没有像传说中的杀马特那样坏到骨子里,如果褪去外表那层怪异的装束,其实他们跟寻常的年轻人没什么区别,血性好斗,不服他人。当然还有比较关键的两点:第一,杀马特家族不容侮辱。第二,他们是绝对的英雄联盟黑(除了本家族的英雄联盟选手以外)。只要避开这两项忌讳,即便没有染发打环,蓬松头六人组倒也没拿他怎样,而是真的把他当老七看待,直到……
胖子这人有个缺点,就是明明水平很菜,却喜欢向别人卖弄自己的DOTA学识,今天刚好跟众蓬松头聊到7分钟3800的典故,作为老大的红色蓬松头马上就不服了,说现在是个人都可以7分钟3800,根本不足以被称之为传奇。而且甲鱼那种老家伙现在就是职业圈的毒瘤,走到哪里毒到哪里,早该退役等等。胖子不知哪来的胆子,一听红色蓬松头如此黑马甲哥,忽然来了血性,撸起袖子就跟红色蓬松头对骂起来,但其他蓬松头都支持老大的说法,胖子独木难支就变成了刚才那种情况。(DOTA小知识:7分钟3800,是指2009年SMM决赛中,FTD战队的ZSMJ即马甲哥/甲鱼运送圣者遗物即3800的信使被敌方兽王截下击杀并摧毁,当时版本的信使被杀会掉装备,信使一被杀相当于胜利的希望都被摧毁了。结果7分钟后ZSMJ又掏出一把3800,力挽狂澜,帮助队伍赢得了比赛,那是中国拿下第一个DOTA世界冠军的比赛,因此ZSMJ被列入了DOTA界的传奇三大C之中。当然ZSMJ力挽狂澜这一点在网上争议比较大,有人指出真正力挽狂澜的是包括09在内的其他四名队友,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硬是顶住敌人并为ZSMJ拉扯打钱空间,而那7分钟内ZSMJ除了打钱还是打钱。作者的看法则是那场比赛FTD的五名队员少了谁都不行,囧,貌似作者在说废话。)
胖子今天明明被揍得很惨,现在却异常高兴,不知不觉就跟张恒之喝完了剩下的几瓶啤酒,张恒之尚未有任何反应,胖子已经醉成了一堆烂泥,而烧烤大妈端上来的食物也已被齐叶英一扫而空。
张恒之一看时间不早了,耽误齐叶英明天上课可不好,于是付了帐,回头想了想,从裤包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对齐叶英认真地说道:“人各有志,你不想加入战队我也不强求,这是我的名片,如果哪天你想通了,记得联系我。”
难得见这个混混认真一回,齐叶英默默接过纸条,看了看趴在桌上的胖子,不由问道:“我可以自己回家,他怎么办?”
“我送他回去。”张恒之说着伸出右手,就像抓小猫似得将胖子一把提起放在背上,回头笑道:“那么,就此别过了,天才少年。”
齐叶英默默招手,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张恒之也不多话,背着胖子就走,走出十多步,却听后面的齐叶英说道:“刚才为什么要救我?”
“呃?”张恒之闻言一愣,我有救过这小子么?随后反应过来,哈哈笑道:“喝酒的时候代喝这种事很正常嘛,你小子还是太嫩咯。”
这次齐叶英的语速却变得快了起来:“我指的是,在网吧的时候,那个人打的明明是我,你挡下来了,所以他才揍了你,我说得对吧?”
“什么嘛,原来你看到了啊,”张恒之抖了抖背上的胖子,伸手抓着后脑勺笑道:“问题后面的你没听到吗?那个天行健是来找疯人张的麻烦哦,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你只管安心就好啦。”
齐叶英紧紧抿着嘴唇听完,忽然说道:“不出手的话他怎么知道你是疯人张?”
这下张恒之真的愣住了,他缓缓转过身,看向齐叶英,目光微闪,就像想要看穿这个少年似的,或者说,想要重新审视,那眼神,齐叶英觉得似曾相识。
微微愣神之后,齐叶英又恢复了平时的冷漠,冷冷地说道:“这份恩情,将来必定还你。”说罢转身就走。
“我只是……”却听张恒之缓缓说道:“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我的伙伴罢了。”
那时候,早已经认定为伙伴了吗?
我不需要任何伙伴,我不想要任何伙伴!
齐叶英狠狠咬牙,忍住了调侃张恒之真是铁杆海贼迷的冲动。
只是一个人,挺好的。
直到齐叶英那单薄孤寂的身影消失在街头,张恒之才背着胖子走到路边,等待计程车。
四区属于该城市的老城区,到了夜晚计程车就会很少,等了半天才遇到一辆拉着一帮酒鬼的计程车,等那帮人下完以后,张恒之才想起一事,伸手拍了拍胖子的脸,问道:“朴实,你家在哪呢?”
“我家?”胖子抬起头醉眼惺忪地看了张恒之一眼,忽然哈哈笑道:“我的家在遥远的梦里!咩哈哈哈哈……”
“算了,带这货回家吧,其他放哪都不安全啊。”张恒之自言自语道,于是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