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的“经历”,其实在叶晴看来,也不算很难以接受。她自小在贫民区长大,经历的苦难虽不多,却也见过不少。当初长歌浑身是血地被她们捡到,她就劝母亲不要管,浑身是血出现在贫民区的人,背后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故事。可是叶柔心地纯善,实在无法丢下长歌不管。
偏偏长歌醒来不记得自己的身份,叶晴本就不愿意捡她回来,对她脸色不好也很正常。后来即使对长歌的态度有所好转,但她心里也坚信,长歌背后的麻烦不小。如今看来,只是债务问题的话,被驱逐出境,应该就是最重的惩罚了,接下来还有人找长歌麻烦的可能性不大。
至于捡到长歌时她身上穿的军装,叶晴没有追问。也许长歌的故事不是她说的那样简单,但每个人都有秘密,具体情况是怎样,跟她也没有关系,犯不着究根问底。
她又看了华韶一眼,小声问:“那他叫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不敢当面跟这个男生对视说话,只好拐了个弯问长歌。长歌随口把两个人的名字组在一起,“云韶。”
这样草率地给人家改了姓,她说完就有些心虚地回头,华韶倒是面无表情,清清冷冷的眸光扫过来,见她望着他,才一只手搭上她肩膀,微微低头,薄唇在她耳边擦过:“这个名字,是给以后宝宝取的?”
宝你妹……长歌顿时脸红,耳垂的敏感触觉像电流窜过,她伸手去推他,结果完全没有力气,华韶神色自若牵住她推过来的手,顺手拍了拍她脑袋,像是在安慰炸毛的小猫。
一边的叶晴没听到他们在说什么,却十分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一枚超大号电灯泡,效果比过探照灯那种。她忍不住又看了华韶一眼,觉得长歌来一趟市区,居然就拐回一个这么帅的男朋友,半夜做梦都要笑醒了吧……
虽然她很不想打扰人家,但她们只有24小时时间,这个时候她不得不咳咳两声,示意这两个人还有别人在,“现在去哪里?这位……还可以在市区闲逛吗?”
长歌继续充当代言人:“政厅早发驱逐证了,他本来打算再拖一段时间,不过今天我们见了面,就没必要再拖了,今天过后我们就一起去贫民区。”
贫民区这个词不好听,但它们没有名字,只能这样叫。叶晴看华韶的样子,莫名觉得长歌这番话根本不符合他的气质,什么拖时间什么贫民区一类的……可是华韶丝毫没反驳,淡定的样子,让叶晴把怀疑默默吞了回去。
长歌接着拍板道,“现在……不如就去赚钱吧。”
“赚钱?”叶晴瞪大眼睛。
长歌哥俩好地拍拍华韶的肩膀,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他们家以前开古董店的,我们去古玩街。”
对她来说,赚钱最快的法子,就是捡漏了。
市区的古玩街在一个相对比较偏僻的地方,四处可见古色古香的建筑,宽阔的街道上被各种地摊占满,人来人往的热闹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