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见到张浩宇已经是九点过了。
他端详地坐在图书馆里的书桌前,一本书安静地放在面前。
张浩宇今天穿了一件白色衬衣,下身是黑色的九分裤,裤脚露出脚踝,恰当刚刚好,一件黑色皮夹克被静置在他旁边的座椅上,他穿的很少,可是在他身上却感觉到了青春活力,暖暖的感觉不禁使人们怀疑起了季节。
现在真的是秋天么?怎么感觉到了一股春天的气息。
九点过,晨起的朝阳稀散地照进图书馆,一抹阳光不偏不倚正巧照射在张浩宇的脸上。他的肤色本就白皙,经过朝阳的照射却反而显得有些红润,显得更加朝气蓬勃。
他眉头紧锁,眼神注视着书本,手中地笔刷刷地动着,笔尖的倒影在朝阳中一伸一缩。
许念一和林森站在他面前许久,竟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还是在哪儿写着,头也未曾抬起过。
直到林森开口:“你个迂夫子,要不要这么认真?就不怕你那件宝贝皮夹克被偷了?”他拿起那件皮夹克,扔给了张浩宇。
突如其来的衣服,使他一颤,抬头那双深邃的眼睛正巧和许念一的眼神碰上了,她几乎慌乱地别过视线,表面平静,内心却早已小鹿乱撞,慌乱如麻。
看着她的囧样,他笑了笑,拿起那件皮夹克穿上,转头对着林森说:“别人偷不偷我无所谓,但是你偷,我就有意见了。”
“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不拿都有点说不过去了。”
“不好意思,已经晚了,我已经穿在身上了。”
“你大爷的…”
两人相视一笑,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
“你们认识?”一旁的许念一呆了,这是什么情况,这两人怎么感觉跟认识很久了一样。
在她的印象里,林森和张浩宇好像并没有什么交集,林森是她的小学同学,而张浩宇则是她初中同学,按道理这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他们居然还认识,而且看样子挺亲密的。
一下子,许念一觉得自己得世界真的好小,怎么自己认识的人都相互认识?慢着,他和张浩宇是兄弟,那自己的秘密岂不就…妈的,完全就是搞事情啦!许念一瞬间觉得完了。
“哈哈,林森你上次说的那个数学差到爆的女孩就是许念一啊?”
许念一愣了一下,望向林森,原来这家伙没提我的名字,那现在来是不是很尴尬?
林森忽略掉许念一的眼神,对着张浩宇点了点头说:“对啊,就是这个数学白痴,鬼知道她那根筋不对。非要想学好数学。天天缠着我们班的老顾讲题,还都是一些基础问题,最后搞得老顾见着她都怕了,一下课就不见人影了。最后让我给他讲数学,我知道你数学基础比我好,于是我就把她推给你啦。”
“至于她的认送外号,你知道的。”林森朝着张浩宇挤眉弄眼。
这一次,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万年垫底王,全班第一名!”然后两人笑的前赴后继,腰都挺不直了。
瞬间,许念一尴尬,尴尬,真尴尬了。
早已在一旁火冒三丈的许念一强忍着怒火,看着林森揭自己的老底。还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瞧他那嘚瑟样,她恨不得现在拿一把榔头,敲得他满脑子都是包,然后再把他踢出太平洋。
她心里恨恨想到:死林森,臭林森,揭我老底,害我出臭,等今天完了,我要你好看。可是表面上又不得不微笑着说:“同桌,明天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她尽量强忍着怒火,不在脸上表现出来,可内心还是恨得牙痒痒。
她小声地用唇语对着张浩宇说:“你完了,你死定了!”
后来许念一才知道,原来敢于揭自己老底的人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