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魔的厮杀声渐渐消失,李天行的意识变得朦朦胧胧。
三重劫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万魔鏖战的大幕徐徐落下,群魔退去,李天行全身染血,身体完全残废,哪怕要动一动小手指头,都显得那么的困难。
……
雪山之巅,皑皑白雪正在迅速消融。
雪雾蒸腾而起,在云层中凝聚成小水滴,忽然响起了一道惊雷,惊蛰了千万里的范围。
……
白雪化作春雨,淅淅沥沥地飘洒。
“哗哗啦啦”
春雨飞向大地,带来无尽生机,时光斗转星移,春深草又长……
数以亿兆的花花草草,疯狂地生长着,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已经将大漠化为了原野。
花花草草引来了蜜蜂蝴蝶,蜂飞蝶绕,鸟语花香,一下子变成了一片仙境般的世界。
一只美丽的蝴蝶翩翩起舞,引来了一个顽皮的胖乎乎孩童,孩童急走追蝴蝶,飞入花中无处寻。
胖乎乎孩童又邀约来一大群伙伴,他们有的身穿大红肚兜,有的光着屁股,还有的留着哈喇子,吮吸着手指头。
“抓住这只蝴蝶!”最开始来的那个胖乎乎孩童,盯着蝴蝶的眼睛瞪得滚圆。
一群孩子嬉笑着,使出各自的本领,有的徒手便去抓那只蝴蝶,有的找来了大网兜,还有的跑跑跳跳,去玩捉迷藏了。
“看我的!”拿着网兜的胖乎乎孩童,信心满满。
“我也有网兜咧,比你的更大!咱俩比比谁先捉到这只蝴蝶!”一个留着哈喇子的孩童嬉笑道。
“自然是我先。”胖乎乎孩童依旧信心满满。
不一会儿。
拿着更大网兜的孩童,哈喇子流到嘴边,嘿然一笑,惊喜道:“我抓住了!我捉住这只蝴蝶了!”
网兜往上轻轻一挑,一只美丽的蝴蝶安详地,待在花草丛中,被半个网兜罩住,然后被留着哈喇子的孩童一把抓住。
胖乎乎的孩童见状,心中生出一丝不服与妒忌,小脸憋得通红,咿咿呀呀叫道:“那是我的蝴蝶!”
“拿来给我!”伸手便向捉住蝴蝶的那个小邋遢索要。
“凭什么?这是我抓到的。”
“这是我先看到的。”
“哼。不给!”留着哈喇子的小邋遢,有些生气。
“你可要想清楚了!邋遢小鬼,这只蝴蝶是我先看见的,它是属于我的,你们是我后来叫来的,叫来帮我捉蝴蝶的。”胖乎乎孩童威胁道。
“你到底给不给我?”
“不给!”
“想清楚了?别逼我动手哦。”说话的同时摇了摇他胖乎乎的小拳头。
“你不能这样,凭什么蝴蝶就要拿给你啊。”有人出来劝阻。
“是啊是啊。”
许多孩童都纷纷附和,他们当然看不惯,这胖乎乎的小孩子,居然还想要想着自己大,从而欺负小邋遢。
“哼。”
胖乎乎孩童见到有那么多人帮小邋遢,就更加不服气了,二话不说,直接要从小邋遢手里抢蝴蝶。
稍不注意,一不小心把蝴蝶捏死了。
“蝴蝶!我的蝴蝶!呜呜…”小邋遢一哭,哈喇子直接淌在了地上,手握蝴蝶尸体,泪如雨下,伤心不已。
“你怎么能这样啊!”
“蝴蝶都被你捏死了,都怪你。”
“你抢什么抢啊,这下好了,蝴蝶死了,谁都无法拥有。大家不要跟他玩了,他是个坏孩子。”
众孩童纷纷责怪,把矛头指向胖乎乎孩童,还纷纷附和着,说谁都不要和他玩了。
胖乎乎孩童捏死蝴蝶,脸上也露出一抹慌乱,但是众孩童指责他,他强忍住泪水,小脸憋得像苹果。
“你们凭什么怪我!哼,不和我玩就不和我玩,谁稀罕!”说完就离开了他们。
胖乎乎孩童走后,谁都没有再在意他,似乎这个孩子从来没有存在过,也渐渐淡出了他们的世界。
花开花谢,一座座漂漂亮亮的小房子,如春笋般拔节而起,一排排整整齐齐。
人们建造起自己的房子,养起了自己的宠物,有啊猫啊狗,甚至还有小老虎小狮子,比什么蝴蝶都好。
一亩亩农田被开垦出来,还被种上了稻谷小麦,小麦从绿色变为金黄,人们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孩童也会长大,他们全都变成了帅气美丽的青年男女,他们有的结为夫妻,取妻生子。
有一年遇上洪涝,他们的房子全都被大水冲走,他们像儿时一样嚎啕大哭,哭得梨花带雨。
面对天灾,他们无能为力。
哭过之后,又开始重新建设自己的家园,这一次他们会把房子建得更加坚固牢靠。
第二年开春,新的房子已经被建好,同样的整齐划一,同样的漂漂亮亮。
这一天,小村子里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位客人,或者说,以前的旧人,就是那一个胖乎乎的孩童。
准确的说,他已经便成了一个高大威武的男人,气宇不凡。
他回来的第一时间,所有的村民就都知道了,因为他到这里之后,使用诡异的手段,硬生生拆掉了一栋新建好的房子。
“你凭什么毁掉我们的房子。”
众人纷纷指责他,一如当年一般。
他面容冷酷,只字不说。
有人认出了他,他的模样和儿时比,并没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你是怎么把这栋房子弄成这样的?”有人看着倒塌的土墙,惊疑地问道,他们自信这房子坚固得,连大水也冲不倒。
“这是仙法!”
“仙法?”
“我现在是一名修仙者!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他睥睨所有人,一脸傲然的答复,信心满满。一如当年。
见众人疑惑,他直接御剑而起,在天空翱翔,弹指间将一座小丘,唰地夷为平地,然后又念动仙家妙诀,让一根枯木逢春。
所有人震惊。
从此,这个男人给他们带来了天大的好东西。
他们从此,再也没有共同指责过这个男人,反而奉他为老祖,把石头打造成他的模样,日夜供奉。
人们从此学会了修仙。
……
时光轮转,沧海桑田。
村子越建越大,人也越来越多,有些人留在家园,有些人向远方迁徙。
一座座人类的村庄如春笋般冒出,人类布满了大地,村庄变成了城邑,愈加繁华,人也越来越强大,甚至能移山填海。
终于有一天,人类中最强大的那一批人,齐心协力登临了“圣山”,来到了这个世界最高的雪山之巅。
“圣山”高达万仞,是所有生灵最向往的地方,所有修仙者都相信,在圣山之巅,有天大的好处。
越是强大的修仙者,便越能感受到,冥冥中那一份波动,他们甚至都听到过关于圣山的传说。
圣山传说的来历不明,但所有人都坚信不疑。
他们坚信:只要能登临圣山之巅,就可以化为真仙,从此长生不老,与日月同辉。
最强大的人类联手,已经登临圣山之巅!
然而传说并不可信,他们来到圣山之巅后,有的只是恐惧,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他们在山巅,见到一个巨大的五角星图案,仿佛是一个天地大祭坛,在祭坛之上,安静地躺着一具“尸体”。
他们将那一具尸体,称为“神”。
那虽然只是一个少年的模样,但是光是看着,他们就会心中发慌,灵魂颤栗,不敢多看一眼。
尸体上布满伤痕,一眼看去密密麻麻,全身没有一处是完整的。
在每一道伤口中,都流淌着紫色光华,像是紫色的血液,带有神性。
强忍住心中的忌惮,有一位人类中的大高手,凝视着紫色血液的眼睛里,带着贪婪。
他有一种感觉,只要他能得到紫色血液,哪怕只是一滴,都足以让他突破。
于是,他触怒了“神威”。
在他靠近“尸体”的一瞬间,圣上风云变换,天空降下神雷,直接将他活活劈死。
“快逃!”有人惊觉不妙。
最后的结果是,来到“圣山”的所有人类高手,十死一生!只有一个活着回来,其他的全部死亡。
唯一活着回来的那一个人,他并不知道,在他一个不经意的瞬间,那一具“尸体”中,有一缕紫色火焰蹿入了他体内。
他回来后,不过一年时间,便溘然长逝。
他一死,他的家族渐渐没落了,还被仇敌屠戮,从此一蹶不振。
直到族中天才少年横空出世,诛杀仇敌,振兴家族,最后甚至修行到了巅峰境界,在大地上留下无数传说。
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没落和昌盛,诞生与毁灭,刹那与永恒……
一切都在变换,所有人都在改变,只有那一座圣山,即使沧海桑田,海枯石烂,亦丝毫不变。
圣山之上,李天行的“尸体”流淌着紫色光芒,渐渐地腐烂。
他的意识依然朦朦胧胧,模糊不清,即使肉身正在腐烂,李天行也没有丝毫知觉。
然而,正是这朦朦胧胧的意识,却亲身经历了一切的变迁,从无到有,从渺小到伟大。
这便是---三重劫,第三重。
肉身腐烂殆尽,但是却显得很自然,并非蛆虫所致,而是仿佛被风化一般,就连白骨都腐烂了。
在肉身腐烂的地方,不知何时,长出了一株晶莹的小草,绿油油。
化腐朽为神奇。
亿兆众生,唯我不朽!
小草生机无限,转眼间已经长出好多叶片,每一片都晶莹无比,折射着绿油油的光彩。
小草茁壮生长,越想越大,居然长成了一棵树,如同盘虬卧龙般粗壮,看上去苍劲有力,雄姿勃发。
树下一地小草,从青葱变为枯黄,然后融入泥土中,化作大树的养料,春风一吹又生长了出来,周而复始。
树叶婆娑,沙沙作响。
一颗晶莹剔透的天蓝色果实,在树顶幻化成形。
果实成熟,落在地上,一阵春风吹过,就变作一个唇红齿白的小男孩。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