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的月光打在地上,将黑夜的路照亮,林薇薇推着一辆小吃车在小路上穿行,时而飘出的麻辣烫香气扑鼻。
肚子咕咕地叫着,林薇薇咽了咽口口水,打起精神继续走着,嗖嗖的凉风吹起她额角的碎发,她只穿了件白色短袖外加一条牛仔裤,些许寒风钻入她的袖中,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她搓了搓小臂,亮晶晶的眼睛望向天边的圆月,逐渐染上一丝晦暗,今日是十五,本是合家团圆的日子,她却要孤身一人在外面卖麻辣烫。
林薇薇从小就是个孤儿,生活在孤儿院,八岁那年,她被她现在的妈妈林诺华收养,有了一个家,那一天林薇薇高兴坏了,她本以为她可以自此像其他小孩一样得到家的温暖,可是妈妈嗜赌成性,不仅经常打骂她,还输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尽管林薇薇一直勤工俭学,还是在读完高中那年辍学了。
林薇薇叹了口气,把思绪拉回,望向前方,此时是三更半夜,路上没有一个人,却有不知哪来的狗冲着她吠叫。林薇薇长腿一蹬,吓退了恶狗,这种事情她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了,刚开始还是会害怕,久而久之,也练出了一身的胆子,不但不怕狗,还学会了如何将恶狗逼退。
望着跑远了的大黄狗,林薇薇耸了耸肩,没了犬吠,道路又变得冷清了,唉,又要回去那个家了。正想着,兜里的老年机响了起来,“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
林薇薇接起电话,屏幕上显示着妈妈两个大字,“喂,妈。”
“死丫头怎么还在外面!快给我回来,我打麻将没钱了。”
“死丫头,真是瘟神转世,自从收养了你手气就一直这么背,快给老娘送钱来!”
“一天赚这么少钱,老娘真是白养你了。”
……
电话里的那头依旧在骂骂咧咧,林薇薇却悄悄挂断了电脑,这些话林诺华已经不知说了多少遍,刚开始听时林薇薇还会难过,她一直在想,她一定是不够优秀,妈妈才会不喜欢她,如果她可以做的更好,妈妈一定会改变对她的看法,可是十年过去了,林诺华从来没有给过她好脸色,或许有时候,为着一个不可能的目标而努力也是会累的吧。
今天,她是真的烦了,小吃摊上来了几个地痞流氓,他们见林薇薇长的漂亮,竟对她使用污秽不堪的言辞,刚开始她还勉强能忍受,可是后来他们越来越过份,吃着吃着竟然开始动手动脚起来,林薇薇也懒得和他们纠缠干脆收了摊子跑了回来,为了甩掉流氓,她拉着个小吃摊在街上逛到半夜,流氓醉的不醒人事,最终还是没有跟上她。她日日起早贪黑,省吃俭用,赚来的微薄工资常常经不住林诺华一局的赌资,这样的生活,她真的累了。
顺手把老年机揣进兜里,林薇薇笑了笑,眼里重现光彩,她是有梦想的。林薇薇从小就喜欢画画,她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伟大的服装设计师,引领时尚的潮流,她常常去杂志店看那些国际上的时尚杂志,上面各式各样的高端服装常常叫她垂涎不已,可是她也只能看看,用她的好闺密赵晓筱的话来说,那里面的任何一件衣服就是把她卖了也买不起。
可是林薇薇不这么觉得,只要敢于努力和尝试,咸鱼也会有翻身的一天。而她,就是要做那条翻身的咸鱼,穷又怎么样,谁能保证可以一直富下去?
想着想着,林薇薇心里充满了斗志,脑中开始构想未来美好的样子。国际上的知名模特儿穿着她设计的衣服走在红毯之上,接受世界的瞩目,遍布整个会场的闪光灯,疯狂尖叫的粉丝,数不尽的媒体……那样,一定很美好。突然,咯噔一声,小吃车从一个凸起上压过,林薇薇迅速缓过神来,抬眼望去,一个人横跨在路中央,分明是个男子的体型,却是长发乱糟糟散在一地,遮住了他的脸。男子不因疼痛叫喊出来,反倒哈哈大笑,在漆黑的夜色下显得分外诡异。
这三更半夜的哪会有人啊?而且还是这么一个奇奇怪怪的人?林薇薇不由得想起了某一天晚上睡不着,赵晓筱给她讲过的一个鬼故事。
从前有一个漂亮的女生独自一人走着夜路,夜色暗沉,巷子里寂静无比,仿佛可以听到心脏扑扑直跳。突然,女生看到路中央横跨着一个男人,齐肩的长发披散开,将他的脸完全遮住,女生担心男人躺在路中央不安全,便跑过去想要叫醒他,突然,男子张开血盆大口,尖尖的长牙直接咬断了她的脖子,顺带把女生的眼珠子挖了出来当弹珠玩,女生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就这样被男鬼杀了,她的眼珠子睁的老大,渗出一滴滴血在男鬼的掌心游走,死相恐怖。
“林薇薇我可告诉你,下次别一个人走夜路了,小心真遇到鬼。”
“我听说那些男鬼最喜欢收藏你这种漂亮女生的眼珠子了,当心你眼珠子真被挖了,那就吓人了。”
“你看你多水灵的脸蛋儿啊,多漂亮的眼睛啊,啧啧啧,这相貌,简直了,和电视剧里的大明星都有的一拼,我也是男鬼我一定第一个来找你”
那时候,赵晓筱还很“好心”地做了示范,双手伸向林薇薇的眼睛,两人嬉闹了一会儿,林薇薇虽然嘴里说的不以为然,心里却也是怕的,用心理学来解释就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也是,她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哪来的什么安全感啊。尽管后来她遇到了赵晓筱,可是赵晓筱毕竟只是朋友,给不了她亲情上的温暖。
赵晓筱的那番话,讲故事时的神情还是脑海里的那颗流血的眼珠子依旧历历在目,每每想到这个故事,林薇薇就背脊发凉,看着小吃车底下躺着的男人,她擦了擦冷汗,心脏扑扑直跳,卧槽,这难道是半夜遇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