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一个安详宁静的小镇,这里居住着一群无忧无虑的镇民。镇子的东侧,临海的巨大礁石上,有一栋木制的小屋,小屋内的摆设可以称得上是极为简陋。
一名身着绿色厚麻衣衫的少年正从屋内向外走去,脸上挂着期盼的目光。
“早安,鲁尼大叔!”少年热情地与身为渔夫的老鲁尼打着招呼,“好大的比利鱼啊!”
“噢!是林克啊!早安呐。今天总算没白忙,这可是个大家伙。”鲁尼笑了笑,露出满嘴的犬牙,黝黑而刚毅的脸庞上,一道伤疤从眼角上划到嘴边。据他说这是小时候乱玩父亲的鱼叉弄伤的。
鲁尼的父亲老鲁夫可是镇子上数一数二的渔夫,至少在其还有手的时候,老鲁夫的双手是被鱼怪咬去的,当时的情况没有人见到,只是在海边发现了还有一口气的鲁夫。当时镇长亲自去治疗厅询问情况,鲁夫才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据说是在被鱼怪咬去双手之后被巨浪拍打到了远处,坚持用断臂与双脚游了回来。但是每当要求他形容鱼怪的样貌时,他总是三缄其口,似是不愿回忆。
林克不知不觉已来到小镇的中心,一个算不得繁华的街道,甚至从街道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只要三分之一沙漏时间不到,要知道一沙漏时间可是连吃三片面包的时间都不到,当然如果你是慢慢吃的话。
今天是林克的大日子,他刚满十岁,可以走出小镇,独自冒险了。至少在他的小脑袋里,是这样的。
他先走到铁匠史密斯的小店,来拿雏牙。
丁玲……门口铃铛撞击。
“来了嘛,林克。”史密斯浑厚地声音响起,很难想象如此浑厚的声音是如何从他精瘦的身体里发出来的。浑身长满精瘦肌肉的史密斯是镇子上唯一的铁匠,也是唯一的外来人,他从小在中心城市学艺,之后游走与各地,见识过许多不同的打铁工艺与人文景观,然而年满四十的他决定在多米尼定居,如今已有八年,许多镇上的姑娘都曾向他暗送秋波,可史密斯却一一拒绝,据他的说法,唯有精铁是他的终身伴侣。
“史密斯大叔,我是来拿雏牙的,镇长说我的雏牙已经锻造好了?”林克对史密斯十分尊敬,也许不仅仅是俩人同为孤儿的背景,他总觉得史密斯大叔身上有一种精神,当然,直到后来林克才知道,这叫匠人精神,让他感到史密斯不仅是个铁匠,更是值得尊敬的老师。
史密斯来到镇上的时候,林克刚刚两岁,牙牙学语,总是跟在镇长屁股后头,学着每一句他听到的话,而除了镇长之外,他听到的话最多的,就来自史密斯。
史密斯总是给他讲有关世界的一切,哪怕当时的他连世界是什么都不知道,但他知道世界很精彩,因为史密斯在讲述时,双眼总是散发着不同的神采,林克觉得讲故事时的史密斯的眼中仿佛有一片星空,就像他打铁的时候一样,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愉悦与满足。
“你来的正好,你的雏牙刚刚冷却完毕,连油都帮你上好了,可要好好使用,这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一把雏牙了!”说着,史密斯将一把略带弧度的匕首从桌子的一个小木架上取下,递给林克。
林克看着雏牙,心中的期待终于再也沉积不住,略带颤抖地接过它,右手握住牙柄感受了一下,随后装模作样地在空气中挥了挥,再也抑制不住笑容地咧开了嘴。
“啊,对了,林克,恭喜你成年,这个是给你的礼物。”史密斯从铁围裙的一侧抽出一个精致的匕首套,噢不,在小镇,这叫雏牙鞘。
看到精致的皮套,林克的眼里满是小星星,嘴咧地更大了些,“谢谢史密斯大叔!”
“行了,快去镇长那吧,别让他等急了。”史密斯摆了摆手,似是看不下去林克这幅得意劲。
林克这才反应过来,小心翼翼地收起雏牙,将其别在腰间,一阵小跑就出了店门,没一会儿,远方便传来他的呼叫,“我成人咯!我拿到雏牙咯!”
刚拿起生铁准备入炉的史密斯闻言,顿了顿,笑着摇了摇头。他还记得当时小林克掉第一颗牙的时候,跑来找他和镇长,说自己可能要死了。那会儿小林克哪里知道换牙这件事,只觉得流了血就会死,弄得镇长与史密斯是哭笑不得。随后镇长告诉林克将换下的牙保存好,这都是锻造雏牙的材料。当时,也是史密斯第一次接触到雏牙这种小兵器,据村长所说:多米尼小镇从古时就有拿孩儿童时期换下的牙齿打造兵器的习惯,一开始是什么种类的都有,后来战乱了,于是要求制成匕首的人就多了,当时没有铁匠,只是拿兽骨制匕首,将乳牙镶嵌在匕首顶端。这让史密斯想起了中心城市的魔法兵器,其中不乏一些用兽皮与兽骨制成的,于是史密斯创新地将孩儿童们的牙齿磨成骨粉,添加在一种特殊的复合精铁中,不但提高了硬度,还使得匕首更加坚韧。之后几年一直是由史密斯帮镇上小孩儿制作雏牙。
但是林克的雏牙略有不同,这时史密斯想起来还频频苦笑,一般雏牙中添加的骨粉含量最多不过一颗牙齿,因此大多数孩子都是拿第一颗掉下的牙齿给他,而林克却固执地认为骨粉加得越多越好,于是便期待着能在十岁之前将牙都换光,一股脑儿地给史密斯,可天不从人愿,无论林克是如何折腾,咬骨头也好,拿硬面包磨牙也好,在打造雏牙之时,只勘勘换了七颗牙,但也就是这七颗牙也给史密斯带来了制作上的大麻烦,比例的变换使得史密斯不得不重新调整配方,最终打造出了前所未见的雏牙,牙刃上带有阵阵纹路,连史密斯自己都不住惊讶,但匕首在性能上并没有提高多少,这也在史密斯意料之中,毕竟调整配方并没有说起来这么简单,但是看到林克很满意,他也就很开心了。
镇长家,镇长正坐在门口的摇椅上晒着太阳,时不时左右晃晃头,像是在观察行人,又像是在等待着某人。
一个绿色的人影从远处跑来,那是林克,“镇长!镇长!”
镇长停下摇椅,撑着一旁的桌子站了起来,拿着拐杖敲了敲脚下的木制地板,发出咚咚地声响,“咳咳,我说了几次,要叫镇长爷爷!林克,看来我还是不能让你独自出外做任务啊……哎,我本来……”
镇长的话还没说完,林克就急了,立马变得像小猫一样乖巧,“镇长爷爷~全镇最好,最有权威的镇长爷爷~你最好了……”说着,还不忘炫耀似的将别在腰上的雏牙转到身前,眼神不住地往镇长脸上瞟,一副生怕镇长动怒的模样。
“哎呀,好啦好啦,就知道拿你小子没辙。”被林克这副样子逗乐,镇长也不绷着脸,说道:“林克啊,既然你已经拿到雏牙,就表示你成人了,那今天开始,你就需要到镇外去做任务了,由于现在带队的队长都各自有事,因此你先回去,过两天我再给你任务好不好啊?”
一开始林克脸上还满是欣喜,但越听脸拉地就越长,最后都快哭出来了,“镇长啊,你看别人一成年就能出去了,到我这怎么这么多情况,您老人家不会是故意的吧。”说着,林克自以为找到了真相,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道:“噢!我明白了,您肯定是舍不得我,您放心我一定会早去早回的。”
“罢了罢了,我这还有个护送任务,你只要把东西送到就马上回来,知道了吗?”镇长不想再听脑洞大开的林克继续说话,便拿了一张皮纸给他,让他去马场取一辆马车,将一箱货物装上,送到某个地点。
林克见自己的目的达到,也没再缠着镇长,兴高采烈地拿着皮纸往马场走去,时不时摸摸自己腰间的雏牙,一副憧憬的模样。
镇长看着林克远去的背影,心中默默为林克祈祷,希望他此行一路顺利。林克可以说是镇长一手带大,自从在海边漂流的酒桶中发现他开始,林克就跟着自己,从一个摇摇晃晃蹒跚学步的婴儿,长成了现在时不时有些烦人的少年,这一幕幕镇长都还能回想起来,但当林克消失在视野中,镇长的心突然空落落的,仿佛此行之后,林克会很长时间才能再次回到小镇,又或许这是最后一次见到林克。镇长摇了摇头,想要将这个奇怪而突然的想法赶出脑海,但是……
话分两头说,一方,林克已来到了马场,“你好,请问有人吗?克里大婶你在吗?我是按照镇长的嘱咐来拿马车的!”在马场外,林克大声喊道。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皮裤的少女走了出来,她是马场主的女儿琳娜,“林克!”琳娜见到林克很是高兴,作为一起长大的小伙伴,她很喜欢和林克在一起玩,“恭喜成年,林克,你是来提马的吧?”
“琳娜,见到你真是太好了,这俩周我都在家锻炼身体,为外出做准备呢。我以为出发之前都见不到你了,他们都说你和亚德大叔出去办事了。”
“嗯,本来是我和爸爸一起去的,但是妈妈说她想出去走走,于是就他们俩去了,你知道,我们并没有能乘三个人的马车,我是说三个成年人,而且马场也总要人看管,对吗?”琳娜的脸蛋泛着红晕,眼神在林克脸上不住地徘徊。
林克却没注意这些,看向马厩里,“嗯嗯,也恭喜你成年,琳娜。我是来找马车的,据镇长说,有个货物要送,你瞧,就是这皮纸上写的这个。”说着,林克将皮纸递给琳娜。
琳娜一个激灵,忙接过皮纸,匆匆扫了一眼,“是这个,我知道,爸爸走之前和我说过,不过林克,爸爸说千万不要打开看货物,我想这你是知道的,我们只负责送货,这……这是我爸爸说的。”
琳娜将林克带到马厩的一角,那儿站着一匹骏马,阳光从窗外撒进来,将马身的棕毛照得闪闪发亮,琳娜将马迁出,让林克跟着她走到马场后的空地上,那挺着一辆小马车,她熟练地将马车栓在马身上。随后将缰绳交给林克。
“这是蜜雪儿,她是大白的小孩儿,我想你还记得对吧?”
“噢!是的,大白,我记得,咱们小时候总在她的背上玩耍,对吗,没想到当时小小的幼马都长得这么大了。”林克说着就跳到马车上,“那么,我出发啦,琳娜,几天后见!”
驾驶着马车,林克很快离开的马场的范围。
琳娜这才反应过来,对远处的林克大喊,“再见!林克!路上小心!”随后将双手握起放在胸前,像是在祈祷。
远处的林克朝着后面挥了挥手,慢慢向远处驶去。
小镇北面的森林中,镇长拄着拐杖,站在一棵巨大的老树前,老树的前方的石阶上斜插着一把长剑,石阶上用大陆通用语刻着“伊吾莲娜”意为勇者之剑,传说三百年前从多米尼镇中走出了一位传说中的勇者,他的名字就叫林克,而镇长也正是以勇者的名字给小林克命名,希望他能够像传说中的勇者一样,一往无前。
“伊吾莲娜哟,希望林克此行能够平安无事。”镇长对着勇者之剑,轻轻低语。
而勇者之剑仍旧是那残破的模样,从古至今都是如此,从此以后也将会是如此罢。
再说此时的林克,已经行驶在小镇之外了,林克此行一路向西,需要经过大荒野,还好马场上有足够的水与干粮,不然林克只能祈求能找到一些蝎子来填饱自己了。
由于现在是一条直道,林克放开了对蜜雪儿的控制,让马儿不断往前奔跑,同时翻出镇长给自己的皮纸,仔细地瞧着,时不时动动嘴,似是在读着。
“古斯俾堡?真是奇怪的名字,看样子在深悠之森中,到时候还得在森林外住一晚比较保险,史密斯大叔说过,夜晚的森林是最可怕的,白天进去比较安全。”林克心里默默地为一路的行程做了安排。
深悠之森是小镇镇民给处在西南方向的一大片森林的称呼,如果这个时候史密斯在的话,他便会知道,这片位于大陆南部的巨大森林,就是连中心城市的骑士都谈之色变的黑暗森林,而小镇镇民所认知的深悠之森只是黑暗森林最东面的一隅罢了。
然而林克并不知道这些,四处不断变化的景色早就吸引了他的眼睛,脑海中还期待着路前方更加丰富的世界。
而少年林克的冒险,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