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64800000007

第7章 流年波光(6)

一丛丛枯黄的芭茅草随着秋风的走势倒向一边,白色的茅花黏在白色的棉花上,它们虽说都是白色,又都是花,但仍然有着本质的不同,它们都同在秋天的旷野中,却有着不一样的命运,母亲一面捡拾棉花一面嘀嘀咕咕骂着那些芭茅花。

棉花地边上站着一排排向日葵,金黄的向日葵已经熟透了,它们向着同一个方向低低地垂下了脑袋。向日葵的里面被麻雀啄了很多洞,母亲用红布系在上面也没用,母亲说明年不种向日葵了。村里已经没有人家再种向日葵,种也是给麻雀种,她是为了我儿子喜欢自家种的葵花子才种了一些。经母亲这么一说,我才朝四周一望,原野上真的没有向日葵了。又有一个物种要在我的故乡消失,将来的孩子们只能从电视和画上去看它了。

曾经多么美好的东西,它多么像爱情,渐行渐远,快要濒临灭绝了。我知道葵花杆是空心的,它就像那些城里的男人,都已经成了空心人,因为心中没有爱。

山边也有几块辣椒地,天罗山的辣椒是我的最爱。我把母亲种的辣椒称为“香辣椒”,用它炒鸡蛋是我最爱吃的一道菜,它有别于城里的辣椒,有一种特殊的香味。母亲会把辣椒腌制成很多种花样,让我和妹妹带回家去,但我最爱吃的还是新鲜的青辣椒炒鸡蛋。那种辣从舌尖一直辣到心里,辣得满头是汗却回味无穷,它就是我心里的山珍。

山边的地里有几个像母亲一样的老人在摘棉花,各家的地都离得很远,彼此要想说话需要大声喊叫才能听到,她们索性不说了,只能闷着头摘棉花。四周静悄悄的,很多的蝴蝶在棉花地里飞来转去,蝴蝶飞翔时拍打着翅膀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到。旁边还有很多地荒废了,里面长起了杂树和野草。记得我小时候那些地都是水稻田,那时候粮食总是不够吃,因此乡人特别爱惜耕地。现在种粮食不划算,种点粮食够家里吃就不错了,原先上好的水稻田,适于插双季的,现在基本只插一季了,有的连一季也懒得插。我们村子里的年轻人大概有三种走向,一种到城市里去做砖匠工,家里没有老人的,就让女人在附近的鞭炮厂做爆竹,早晚回家照看孩子;还有的女人在浙江人的服装厂里做缝纫工,或做点小生意,诸如背些计算器、刮胡子刀之类的,沿街叫卖,常常是肩膀上勒出一道道血痕。男人在家附近做砖工或做爆竹,或到十里外的大河里去淘铁沙。也有夫妻俩带着孩子在城市打工的,那样的家门就是插上一把锁。乡村里这些年耸起了很多新楼房,那些外表装潢漂亮的楼房实际内里空空荡荡,它们作为富丽标志耸立在乡村,也只是乡村的空壳,乡人仍然长年累月睡在工棚里,睡在城市40多度高温的水泥板上,想象着家里楼房的样子。他们苦苦挣扎,用在城里卖血卖汗换来的钱盖一幢楼房,只是为了炫耀这几年辛辛苦苦没有白忙,不能叫村里人瞧不起。总之辛苦赚钱的目的就是做一幢楼房,然后让孩子能考上大学,将来能走出乡村,能成为真正的城里人。我想中国下一代的城里人绝大多数会是民工的孩子,他们背井离乡,拋妻别子,他们睡工棚,把汗水留在城市,自己作为边缘人看够了城里人居高临下的嘴脸,他们铆足了劲,暗暗咬牙,一定要让孩子将来成为城里人。

乡村已经在迁徙,在变化,这些变化在寂静中悄悄孕育,乡里人的梦改变了方向,中国人的乡村情结变成了城市情结,归宿感由乡村变为了城市。他们的下一代好像是客居在这里,他们把目标把家定在了城市,中国的知识分子、中国的官僚几千年来都有的归隐山林的情结,在这一代已经彻底改变,他们的梦想在城市,拥有城市的楼房才是乡村几代人的梦想。

母亲的棉花地在天罗山脚下。天罗山不是大山,它实际上是处于丘陵地带的一个丘陵,但方圆几十里,这座山又算大一点的。几十年前那山顶上有一个“大”形人字架,是一根大木柱三边用钢索牵制住的,不知是哪个地质队做的记号,据说是天罗山有宝藏。我们小时候常常攀着柱子玩耍,那是天罗山最高的巅峰,望见公路上的汽车像乌龟一样爬行,远处阳光下的河滩白得耀眼,还能望见几十里外县城的轮廓。那时候山上树木稀疏,我们天天泡在山上,或打柴,或放牛,或捡蘑燕、摘野果。从东边的山坡上去,再从西边的山坡下来,一个早上要跑好几趟,哪片坡上有几块石头我都清楚。哪个山坳里有几处泉眼,哪个石头洞里有石鸡(青蛙),哪一次在背阴的山坡上发现一大丛石竹菇时,自己那种欣喜的神情,现在都能清楚地回忆起来。

儿时关于天罗山的记忆太多了,有时候我坐在城市的电脑前都能嗅到它清新舒畅的味道。

可是眼前的天罗山已经不是我儿时的天罗山了,前几年我和妹妹春节回家总喜欢到山头上到处转,我们爬上最高的山头,谈一些小时候的轶事,谈各自城里的生活,总是欣喜地说,我们的故乡山清水秀,风光旖旎,等我们老了,一定回归天罗山,我们要回到故乡安度晚年。

我已经好些年没能上到山顶上去,现在是越发的上不去了,因为很多年无人砍伐,每一条上山的路都已经全部封死,山上树木参天,有松树、樟树、山楂树、山毛榉,各种灌木、荆条已经延伸到了山脚下的道路上,整个山头成了茂密的森林,没有一处空隙,虽然我很想再次上到山顶上望一下,但是已经不可能了。山上是草木凄迷,豺狼出没。我竟然没有想到过,一座山也会改变,并且改变得如此之快,如此彻底,以至于我会失去它。它实际上是铺天盖地将我覆盖,将我的思维和意识掩埋。想起一首诗,《群山汹涌》:“夜里的星星,这些因遥远/而被缩小的许多太阳/想说些什么?/群山仍在原地,但它们/一直在汹涌。”

是的,那些延绵起伏的群山像绿色的海浪,正在汹涌着将我覆盖,将我的村庄覆盖。

当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进化了的时候,首先荒芜的是那些群山,其次是良田。山是首先被拋弃被遗忘的,人们除了观赏它的自然风光,再不需要从它身上去掳取财富,现在村里人图轻快和省事,也是烧着液化气,家家楼房上装了太阳能,有的用上沼气,只有少数像我母亲一样的老年人,还是烧柴火。而那些城里人节假日都跑到名山大川去旅游,乡村里的人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欣赏风景,他们天天置身其中,生活的压力使他们的心情已经浮躁和粗糙,不能为一只白鹭或一泓山泉而感动。

在这样一个秋天的下午,我和母亲一起在山边的地里摘棉花,阳光照在我们身上,温暖的风从西边吹过来,我和母亲的脸上都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仿佛就是一千只阳光的手在抚摸我们。许多的鸟在我们身后的树枝上鸣叫,野鸡翘着长长的尾巴,从不远处的灌木丛里高傲地走过。一只棕黄色的野兔突然从棉花地里蹿出来,它从我的脚边跑过去,它跑到半路上还转过身来定睛看了我一眼,然后猛地向山上蹿去,我吓了一跳,放下手中的活计,我撵到林子里去,可是荆棘挡住了我的去路,母亲笑我还像个孩子一样。

那只兔子为什么要看我一眼呢?它认识我吗?它在这里等着是专为看我一眼吗?世界上还有多少心灵能记起几十年前的我,记得我年少的模样?

我在山边到处走走,索性在林子边的草地上躺下来。每到秋天山色都着红妆了,其实红妆只是点缀,绿是山的主色调,天罗山在秋天里红妆翠裹。

干干净净的白云在天上飘荡,山毛榉的叶子摩擦在我的脸上,一种久违的山野里香喷喷的酸果味,还有野菊花带着药味的苦香,糖鸭梨熟透了掉在地上与树叶一起慢慢沁入泥土的腐烂的味道。田野里,中稻已经收割上岸,而晚稻正在扬花,那些味道一起将我淹没,那就是原野里秋天的味道,万物成熟的香味在天地间漫溢开来,淌进我的身体里,将我覆盖。一棵山楂树就在我头顶的上方,上面有玛瑙一样红彤彤的果子。这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我们小时候如果看到这样的果子,小伙伴们不打破头也会扯破衣服,那时候的果子是长不到这个样子的,常常是在青涩之中就进了我们的肚子。我摘几颗山楂在衣服上擦一下,就塞进了嘴里,一股酸甜的香味直入心脾。

天地间一片祥和静谧,这种静止是一种大境界,是一种空旷和辽远,是一种澄澈后的苍茫;但它同时又是流动的,它汹涌着扑面而来,是无力抵抗的一种陷入,是不愿苏醒的一个梦境。

这样的下午不会再有了,每一个下午都是唯一的。它和生命一起流动,那些看见过我和母亲的棉花地,那些对着我们微笑的向日葵,那些照在我和母亲脸上的阳光,那只偷听过我和母亲说话的野兔,还有那棵将我覆盖的山楂树。时光就像原野上的风,它拂面走过,逝而不返。

这样的下午已经是很多年没有过的,我总是很忙,坐着老公的车子来去匆匆。或许见着母亲也日渐衰老了,而我也已经不再年轻,似乎很多的东西都必须珍惜,因为它有一天突然就会莫名其妙地消失。有时候我们想努力抓住的并不仅仅是时光,还有在时光中流走的那份情怀。

这天晚上我没有回城里,在老家住了一晚,和我同龄的珍霞家烙了新鲜豆粑,叫我晚上到她家去吃炒豆粑,珍霞因为在家里招亲所以没有嫁到外村去。我这位童年的伙伴已经做祖母了,这个消息使我想到自己已经不再年轻。我也是在儿子出生的那天早上,突然发现母亲老了,那时母亲坐在我的床厅上,我躺在床上看着母亲,一下子感到母亲老了,脸上有褐色的斑点。我当时心里一阵寒总掠过,眼泪就止不住流出来。我的儿子也会在某一刻忽然觉得我老了,也许他开着车子,而我坐在他身边,他突然转过头来的一瞬间发现他的母亲老了,也会默然流下泪来。生命就是这样,在我们不经意间悄悄流走了。

我每次在乡下都是关闭手机的铃声,在鸟叫声中自然睡醒,母亲很早就会起来,从园子里摘了菜回来烧熟了饭,我和妹妹们才起床。这天却早早醒了,从窗子看见坐在院子里拣菜的母亲身子更加的伛偻了,忍不住一阵心疼。如果很多年后母亲不在了,我会怎么办?故乡还会有沾满露水的湿漉漉的青菜等着我来品尝吗?我不忍想下去。

早晨的阳光照进了窗户,院子里的石榴树上结满了红色的果子,母亲摘了一个大点的用刀切开,晶莹透明的、米粒大小的石榴,酸甜的汁液满口流溢。橘子树也结满了绿色的果子,满满一树,树枝因为承载不起,坠在了地上。一根丝瓜藤从院子外面的墙上爬进来,开满了湿漉漉的小黄花,结了好几条长长的丝瓜;紫藤菜也爬在院墙上(母亲叫它月亮菜),院墙上众花争艳,很是漂亮。母亲每样都摘一些让我带回城里去,装了满满一大袋。

母亲,当我老了,我会回来,坐在夕阳下写一本关于天罗山的书,然后陪着你,然后和你一起陪着天罗山。

我又要走了,我的一生都注定要在重返和离别之间徘徊。我曾经是怎样迫切地想要离开她啊,可是这么多年我究竟得到了什么?我得到的只有一种永远也治不好的“怀乡病”“一个人的归宿是他出生的村庄”。是的,无论故乡怎样变化,故乡都是我永远的痛,是我载不动的行囊。不管我走到哪里,都走不出故乡的天空,我的影子被天罗山压住了,无论怎样努力也无法挣脱。我想每一个人都是这样,走出去的都是躯体,在城市的繁华和喧嚣中匆忙行走的都是躯体,只有故乡的山水才是灵魂的栖息地,就像那些进城打工的村里人,包括我和我的侄儿侄女,虽然表面上是走出去了,但骨子里永远是乡下人,永远逃脱不了这种宿命,我们的灵魂会永远留驻在故乡。

注:本文中所引用的均系摘自沈天鸿先生的散文和诗歌。

同类推荐
  • 文艺青年语录(一)

    文艺青年语录(一)

    你还在边看小说,边摘抄好词好句么?你还在查阅无数的散文小说,只为找出似曾相识的一句话么?你还在积累了一本又一本的美文美句么?耗费了这么多时间值得么?本书收集了一大批孩子们最喜欢的文艺美句,每一句都是一个经典,每一句都代表一个风景,每一句都有一个故事,在节省时间与积累的同时,让你的想象火力全开!
  • 甘家洼风景

    甘家洼风景

    在这部由二十个短篇构成的长篇小说《甘家洼风景》里,作者王保忠塑造了城镇化、现代化浪潮中一个正在逝去的村庄典型——甘家洼,呈现农耕文明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尴尬处境,留守农民和外出务工者复杂的精神遭遇,试图为他们不甘泯灭的“野心”存史立传。
  • 台湾旅游完全指南

    台湾旅游完全指南

    本书系作者多次亲历台湾采写而得。本书对台湾旅游资源有多层次、多方位的介绍,除了精彩的景点,优美的自然风光外,还将台湾的历史遗迹和人文景观在书中——呈现。与此同时,本书针对大陆游客不同的游览目的,有的放矢,安排相关饮食、购物、休闲等全方位旅游观光和体验内容。还特别就大陆游客与台湾人不同的消费习惯、游览习惯,给出针对性的旅游建议和提示,并且增加了两岸生活俚语、不同用法对比的附录,以利于读者更好了解台湾。
  • 吉安读水

    吉安读水

    江西的南部,有一条美丽的水叫章水,有一条精致的水叫贡水,两条水流合二为一形成了更加美丽精致的水叫赣江。宏阔的赣江一路北去,串起了一个个明珠,其中一个闪着耀眼的红、迷人的绿的明珠就是吉安。吉安是水带来的城市,古人依水而居,富足的水才会有富足的都市。秀丽而富足的吉安,一千年前就使大文豪苏轼不得不发出“此地风光半苏州”的慨叹。
  • 北美洲:古巴(世界我知道)

    北美洲:古巴(世界我知道)

    本书中内容丰富、文笔活泼、信息完整。它全面地反映了古巴的风光与民俗。
热门推荐
  • 洛轻瑶的爱情

    洛轻瑶的爱情

    有个及其护短的师傅,谁招惹上谁倒霉!各位千万别惹哦。
  • 钟声响起

    钟声响起

    我不知道该如何去介绍我的作品,我想做的只是单纯的讲一个故事,至于故事的好坏就让读者去评判吧。书友群536111343
  • 尘缘书

    尘缘书

    一曲笙箫,从此簟纹灯影。看瀚海无边,雪峰凌立,青湖荡漾,瀑流悬涛……好景胜却人间无数,不比汝春花一般的笑颜……我到那忘川旁,捧起一叶汪泉,曾以为,永远不会有这么一天,可是,永远有多远呢?
  • 腹黑冥少的拒婚夭妻

    腹黑冥少的拒婚夭妻

    雇佣兵头目桃小夭做梦也没有想到,她堂堂一个在国际上被勒令重金悬赏通缉的“桃夭杀手”,竟是闲来无事去古董店买了块玉,在然后这破玉居然引了天雷,最后浑身黑焦堪比非洲难民的桃小妖朝天竖着中指轰然倒地。再次睁开眼,她居然被一群穿着古装的怪人围了一圈,众人都用热切的目光盯着她,周围摆放着各种形状的玉器,桃小夭一拍脑门,是的,桃小夭穿越了,正穿在了人家周岁抓阄的时候。一阵尿意袭来,桃小夭不能说话,着急的四处乱爬,哪个小孩要上厕所,带上她啊!桃小夭突然眸光一闪,一个身穿黑色锦袍的小鬼精致的小脸上微微有些不耐之色。高高的台子上,桃小夭像只发疯的小狮子狗般飞爬而出,在众人的叫喊声中扑向了那个小鬼。
  • EXO之与海共眠

    EXO之与海共眠

    朴素影,一个金牌世界级的设计师,是HOG公司的“女魔头”。看她如何谱写自己的故事~行星饭们进来戳,不喜勿喷。
  • 无限之逆转

    无限之逆转

    每一次死亡都意味着新的开始每一次成功都意味着再一次被抹去记忆当我认为在做好事,却不知十三恶魔已经被我亲手一个个放出我……是个罪人……人类的罪人他们欺骗了我,也欺骗了我的灵魂我还能做什么?死亡吧,最好连灵魂也不要留下来十三个位面,十三个恶魔,十三次被用一种理由所利用!我是主角?不,我只是个可怜虫罢了……
  • 七世之子

    七世之子

    华夏五千年,孕育东方神兽,龙生九子,七子狴犴。七子毁于七世,重生沦为凡人。“守护你七生七世,付出再多的代价又如何。”(停了一段时间很抱歉,内容一些设定重新构思更新了,希望多多支持。)
  • 原来你一直在,原地踏步

    原来你一直在,原地踏步

    这是一本关于青春校园的小说,它写了沫语曦,沫语晨,白若轩,白澈轩的爱情是状况百出,复杂的关系!初写请尽量!
  • 诛魔:异世凰语

    诛魔:异世凰语

    身为21世纪驱魔世家仅剩的继承人,她因一次意外误入异时空。——除魔气,诛魔王,救苍生。误打误撞,一纸流传了千百年的预言,让她莫名背负起了救世的责任。初来乍到,顺手救下的伙伴一路相随,却在对她的信任与背叛之间徘徊犹豫。披荆斩棘,为的不仅仅是这个陌生的世界,更是为了寻回那失踪多年的至亲。一次回眸,相望,便恍惚倾覆了整个世界。他隐藏身份待在她的身边,看着她一路闯至他的地域,一路相伴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而身负驱魔使命的她,又怎甘就这样受他蛊惑,留在他身边?末路,是该选择为爱不顾天下苍生,还是为那片与她毫不相干的土地与挚爱反目成仇?那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生生世世,永生永世,又是否只是一场遥不可及的梦?
  • 变装卧底

    变装卧底

    他是个孤儿,四岁被华夏某教堂神父收养,却不想那是一处野狼雇佣兵的秘密分部,神父则是连军队高层都查不出的雇佣兵团长唐秋云,什么都不告诉他将收为义子取名唐傲天,并视如骨肉,早上像普通孩子一般接送上学,夜晚秘密接受特训,由于身体素质较差时常动不动就发烧感冒,这也让唐秋云操碎了心,在唐傲天二十岁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一天不知情的他却决定进入军队,在唐秋云紧蹙眉头的情况下,他终于去参加了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