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方见下利。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注曰:平脉者不见病脉,一如平人也。关前为阳,关后为阴,小弱者,脉形小不大,软弱无力,而非细也。诸脉既平而独下焦阴脉微见不同,是中上焦无病,乃反见渴不能食之证。则渴非上焦之热,不能食亦非胃家之病矣。少阳有嘿嘿不欲食之证,今无寒热,亦无少阳表证,可疑矣。是渴乃阴火上壅,不能食乃恶心阻食,阴脉小弱乃胎元蚀气,故曰“名妊娠”,孕也。药用桂枝汤者,此汤表证得之,为解肌和荣卫;内证得之,为化气调阴阳。今妊娠初得,上下本无病,因子室有凝,气溢上下,故但以白芍一味固其阴气,使不得上溢。以桂、甘、姜、枣扶上焦之阳,而和其胃气,但令上之阳气充,能御相侵之阴气,足矣。
未尝治病,正所以治病也。否则,以渴为邪,热而解之,以不能食为脾不健而燥之,岂不谬哉?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者,谓胎已成而气干上,治之当以胎气为主也。设有因医治逆,逆者误也,却一月其期未满,六十日则胎未成,又加吐利而因医治误,则脾胃实有受伤处,是但当以断绝病根为主,不得泥安胎之说而狐疑致误也,故曰“绝之”。
论曰:《内经》谓手少阴脉动甚,谓之有子,言心脉主血,血聚则气盛也。又谓阴搏阳别,谓之有子,言阴得胎气而强,脉则搏击而别于阳脉也。今反以脉小弱为妊娠,可知孕只两月,能蚀下焦之气,而不能作盛势也。过此则不然,可知。故《千金》
云:初时寸脉微小,呼吸五至,三月尺脉数也。
妇人宿有症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不止,胎动]在脐上者,此为症痼害。妊娠六月动者,[前三月注水]利时胎也该是动字。下血者,后断三月衃[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症不去故也。当下其症,桂枝茯苓丸主之。
注曰:妇人行经时遇冷,则馀血留而为症。症者,谓有形可徵。然症病女人恒有之,或不在子宫,则仍行经而受孕,经断即是孕矣。未及三月,将三月也。既孕而仍见血,谓之漏下。
今未及三月而漏下不止,则养胎之血伤,故胎动。假使胎在脐下,则真欲落矣。今在脐上,是每月凑集之新血,因症气相妨而为漏下,实非胎病,故曰“症痼害”。痼者,宿疾难愈曰痼。害者,无端而累之曰害。至六月胎动,比宜动之时矣。但较前三月经水利时,胎动下血则已断血,三月不行乃复血不止。是前之漏下,新血去而症反坚牢不去,故须下之为安。药用桂枝茯苓汤者,桂枝、芍药一阳一阴,茯苓、丹皮一气一血,调其寒温,扶其正气。桃仁以之破恶血,消症癖,而不嫌伤胎血者,所谓有病则病当之也。且症之初必因寒,桂能化气而消其本寒。症之成必挟湿热为窠囊,苓渗湿气,丹清血热。芍药敛肝血而扶脾,使能统血,则养正,即所以去邪耳。然消症方甚多,一举两得莫有若此方之巧矣。每服甚少而频,更巧。要知症不碍胎,其结原微,故以渐磨之。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茯苓牡丹皮桃仁(去皮、尖,熬)芍药各等分右五味,末之,炼蜜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妇人怀娠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藏开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藏。方未见。
注曰:怀娠至六月七月,此胃与肺养胎之时也。脉弦者,卫气结则脉弦。发热者,内中寒亦能作热也。寒固主胀,故弦脉使人胃胀。六七月,胃肺养胎,而气为寒所滞,故始胀尚可,至此则胎愈胀也。寒在内则腹痛恶寒,然恶寒有属表者,此连腹痛,则知寒伤内矣。少腹如扇,阵阵作冷,若或扇之也,此状其恶寒之特异者。且独在少腹,盖因子藏受寒不能阖,故少腹独甚。子藏者,子宫也。开者,不敛也。附子能入肾,温下焦,故曰宜以附子汤温其藏。原方失注,想不过《伤寒论》中附子合参、苓、术、芍之附子汤耳。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为胞阻,胶艾汤主之。
注曰:此段概言妇人下血,宜以胶艾汤温补其血,而妊娠亦其一。但致病有不同,无端漏下者,此平日血虚而加客邪。半产后续下血不绝,此因失血血虚而正气难复。若妊娠下血,如前之因瘕者固有之,而兼腹中痛则是因胞阻。阻者,阻其欲行之血,而气不相顺,非症痼害也。故同以胶艾汤主之,盖芎、归、地、芍,此四物汤也,养阴补血,莫出其右。血妄行必挟风而为痰浊,胶以骡皮为主,能去风,以济水煎成能澄浊。艾性温而善行,能导血归经。甘草以和之,使四物不偏于阴三味之力也,而运用之巧,实在胶艾。
芎归胶艾汤方
芎阿胶甘草各二两艾叶当归各三两芍药四两干地黄六两右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内胶令消尽,温服一升,日三服,不差更作。
妇人怀妊,腹中痛,当归芍药散主之。
注曰:痛者,绵绵而痛,不若寒疝之绞痛、血气之刺痛也。
乃正气不足,使阴得乘阳,而水气胜土,脾郁不伸,郁而求伸,土气不调,则痛绵绵矣。故以归、芍养血,苓、术扶脾,泽泻泻其有馀之旧水,芎畅其欲遂之血气。不用黄芩,痛因虚则稍挟寒也。然不用热药,原非大寒,正气统则微寒自去耳。
当归芍药散方
当归三两芍药一斤茯苓四两白术四两泽泻半斤芎三两(或作半斤)右六味,杵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妊娠呕吐不止,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
注曰:诸呕吐酸,皆属于火。此言胃气不清、暂作呕吐者也。若妊娠呕吐不止,则因寒而吐,上出为呕不止,则虚矣。故以半夏治呕,干姜治寒,人参补虚,而以生姜汁协半夏,以下其所逆之饮。
干姜人参半夏丸方
干姜一两人参一两半夏二两右三味,末之,以生姜汁糊为丸,如梧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
妊娠小便难,饮食如故,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注曰:从来小便难,伤寒热邪传里则有之,必先见表证;或化原郁热者有之,上必见渴;中气不化者有之,饮食必不调;中气下陷者有之,必先见脾胃证;下焦郁热有之,必不渴而饮食如故。今妊娠饮食如故,然小便难,必因便溺时得风冷,郁于下焦而为热,致耗膀胱之水。故以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苦参能入阴,治大风,开结气,除伏热,故以为君。当归辛温,能入阴利气,善治冲带之病,故以为臣。其证虽不由肺,然膀胱者,气化之门,下窍难则上必不利,故以贝母开肺气之郁为佐。全不用利水药,病不因水郁也。
归母苦参丸方
当归四两贝母四两苦参四两右三味,末之,炼蜜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加至十丸。
妊娠有水气,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恶寒,起即头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注曰:有水气者虽未大肿胀,经脉中之水道已不利,而卫气挟水不能调畅如平人也。水道不利,则周身之气为水滞,故重。水以通调而顺,行逆则小便不利矣。洒淅恶寒,卫气不行也。起即头眩,内有水气,不动则微阳尚留于目而视明,起则厥阳之火逆阴气而上蒙,则所见皆玄,故头眩。药用葵子茯苓者,葵滑其窍,而苓利其水也。下窍利则上自不壅,况葵子淡滑属阳,亦能通上之经络气脉乎。然葵能滑胎而不忌,有病则病当之也。又肝主疏泄,葵子尤能通肝经之滞,使疏泄不失其职,故便无不利,而他如乳闭、乳肿,奏功尤速也。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斤茯苓三两右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则愈。
妇人妊娠,宜常服当归散主之。
注曰:宜常服者,虽无病亦宜服之也。盖生物者,土也。而土之所以生物者,湿也。血为湿化,胎尤赖之。故以当归养血,芍药敛阴。肝主血,而以芎通肝气。脾统血,而以白术健脾土。其用黄芩者,安胎之法,唯以凉血利气为主。故凡砂仁、枳壳、苏梗皆为安胎善物,不知气尤主于肺,黄芩能清肺而利气之源。白术佐之,则湿无热而不滞,故白术佐黄芩有安胎之能。
是立方之意,以黄芩为主也。胎产之难,皆由热郁而燥,机关不利。养血健脾,君以黄芩,自无燥热之患,故曰常服,易产胎,无疾苦,并主产后百病也。
当归散方
当归一斤黄芩一斤芍药一斤芎一斤白术半斤右五味,杵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产胎,无疾苦,产后百病悉主之。
妊娠养胎,白术散主之。
注曰:胎之为物,土以载之,血以养之,故以白术培土,芎利肝。胎恶阴气上逆,故取椒性纯阳以阴为归者,使其摄上焦气分之热而下达,亦除腹中偶感之寒而使平。然入阴不能养阴,故以牡蛎气化纯雄性阴之物,使散阴分凝结之热气而和其阴阳。予治迪可弟妇未孕即痰嗽见血,既孕而不减人瘦,予以此方治之,因其腹痛加芍药。两大剂而痰少嗽止,人爽胎安。
若心下毒痛,则是肝气之郁未阳,故倍芎。至心烦吐痛不能食饮,则不独肝郁,是有客寒逆甚而吐且痛,火壅在上则为烦矣,故加细辛去寒,半夏止逆,用醋汤以和血而安其下也。不愈,用小麦汁养心液而安其上也。又不愈,用大麦粥和其中也。
病虽愈,服之勿置。药性和平不偏,故曰“养胎”。白术散不用血药,调其气而血自和也。
白术散方
白术芎蜀椒[各]三分(去汁)牡蛎右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
但苦脱一“腹”字痛,加芍药,心下毒痛,倍芎;心烦吐痛,不能食饮,加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之。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之。已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
妇人伤胎,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微利则愈。
注曰:伤胎者,胎气失养,实有所伤,而病流下焦,非偶感之客邪在中上焦比矣。怀身固宜腹大,然大者自大,软者自软,因伤而腹满,则微有不同耳。不得小便,心火不下降也,因而从腰以下气滞则重也。如有水气状,非水气也。然腹满,小便不利,腰以下重,皆水病中所有,何以别之?若脉沉,按之不起,洒淅头眩,则为真水矣。今皆不然,乃七月手太阴,当养胎,因心气有邪,则火盛烁金,金不得安其清肃,而气不化,则小便不利,上焦气馁,则下焦气滞,故重。总由心火上烁而不下降,故刺劳宫,心之穴也。并刺关元,利其所交之肾,则气不复再实矣。小便微利,则心火自降,而肺得其平,胎不失养,故愈。
论曰:按仲景妊娠篇凡十方,而丸散居七,汤居三。盖汤者,荡也,妊娠当以安胎为主,则攻补皆不宜骤,故缓以图之耳。
若药品无大寒热,亦不取泥膈(隔)之药,盖安胎以养阴调气为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