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老高带着一个女人笑嘻嘻的向我们走来,那女的看上去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不到三十,体型稍胖,但不臃肿,显得比较丰满,样子也不难看,虽然不算是美女,但给人的感觉很是舒服。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慕雪与老高也算熟悉了,偶尔也会开开玩笑。此时见两人走到我们面前,慕雪便打趣道“可以啊老高,才几天不见,都有美女相伴了?”我也笑着道“不错,这姑娘很合适你啊,赶紧老实交代怎么把人家骗到手的?”老高被我们说的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拉着那个女人坐下后扭捏的介绍“她叫宋婷,是我的女朋友,呵呵。”说完又对着宋婷道“这是我跟你说过的兄弟,叫吴庸,旁边的这位是他的女朋友,叫慕雪。”说完又将头转向我们对面坐着的人,他这才注意到那人是李强,不由看了看我。我明白老高的意思,他也肯定能猜的到,既然李强和我一起在这个酒吧里出现,估计就是为了他的事。于是有些感动道“老吴,我。。。。。。。”话还没说完,我摆了摆手道“唉,都是兄弟,别来这套。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的事我都跟李强说了,虽然有点麻烦,但是应该可以解决,不过可能要等几天,你先别着急。”老高急忙说“啊,不急不急,哎,那天我也是刚听到消息,有些心急,现在想想,这件事是挺麻烦的,所以如果实在不好办,也不要勉强啊。”一旁的李强知道老高跟我的关系匪浅,对我产生盲目信心和信任的同时,对我身边的人也多多少少会有一些好感便道“高兄弟是吧,你好,我叫李强,上次咱们见过一次。”他指的是上次周露和钱勇在酒吧和我对峙时的那次碰面,当时老高和他虽然没有什么过多的直接接触,但是彼此都还是有印象的。老高握住李强伸过来的手回道“哦你好你好,我叫高猛,和老吴是多年的好兄弟。你和老吴是朋友,喊我老高就成。”
介绍完毕我们一伙人又叫来了一些酒,便喝了起来。我告诉老高,他的事有些麻烦,需要等几天。他点头表示理解。具体的我并没有跟他说。然后老高又给我们讲了下他和宋婷的事。说来也挺狗血。就像很多老套的电视剧里演的一样,英雄救美。前些天宋婷和一帮朋友来酒吧过生日,结果被一群喝多了的小混混骚扰,老高作为现在酒吧的管事人,自然不会袖手旁观。开始的时候老高只是一个人过去看情况。对方其中一个小混混显然不认识老高,不知道他是这间酒吧的人,以为他只是一个在酒吧消费想来英雄救美的蠢货,丝毫不理会老高的阻止。因为当时双方已经吵的很厉害了,那小混混便抄起个酒瓶向宋婷的一个同伴砸去,可能是喝多了,准头不够,酒瓶朝着宋婷就过去了。老高虽然早就有防备,但还是来不及阻止便用身体护住了宋婷。之后酒吧里的服务员围了上来,那帮人被狠狠的校训了一顿。之后的几天宋婷就经常借口看望老高的伤势来酒吧,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在一起了。说来也巧,宋婷也是N省的人,只不过不是N市,是N省一个小县的人,大学在S市,毕业便留了下来。
我们一伙人闹闹哄哄的折腾到凌晨三点多才散场。老高送宋婷去了她租的公寓。我和慕雪肯定是不能回别墅的。说好给恭叔和容雨私人空间的,可一时也不知道该去哪。一旁的李强很有颜色问“吴哥,太晚了要是不想回去要不去我们家的酒店吧,离这里也不远,我给你们一张金卡,以后你们想去住随时都能去。”说着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了一张金灿灿的卡片递给了我。我接过看了看,卡上面用银色的字体写着“远华国际酒店”。我看了看慕雪,见她冲我点了点头,我便没有推辞道“那我就收下了,今晚就住你们家酒店。”李强本想陪我一起去的,我阻止道“时间也不早了,你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还有正事要办呢,我们自己去就行了,正好走走醒醒酒。”我当然不会真的为了醒酒,只是找个借口罢了。李强见我坚持便点头同意。
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因为这一片属于商业中心,所以就算这么晚了,街道上依然灯火通明,只是人比晚上时要少上很多。我和慕雪拉着手漫步朝酒店走去。在经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有两个不长眼的混混将我们拦住了道“站住,把你们身上的钱拿出来。要不然老子捅了你们。”说完就从腰后掏出了一个明晃晃的匕首。我四下张望了一下。想看看有没有摄像头之类的东西。毕竟我和慕雪的身份特殊,万一动手的时候被拍下那可就麻烦了。拿刀的小混混见我这副样子贱笑道“别看了,这个胡同周围这个时间很少有人来的,就算来了谁还能帮你不成?”说完便和一旁另外一个混混哈哈大笑起来。我并没有发现有类似摄像头的东西。便想尽快将两人放到完事。可是另一个混混在胡同昏暗的灯光的照射下,看清了慕雪的容貌,推了推身边拿刀的混混道“喂喂喂,快来看看,这妞真是极品啊,要不咱哥俩今天换换行当,劫点别的?”说完就淫笑起来。那个拿刀的越过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慕雪后,也露出了一脸淫笑表示同意。扭头拿着刀对着我道“小子,今天爷们高兴,饶了你,你赶紧滚吧。至于这个女的嘛,嘿嘿。”我本不想多事,想随手解决他们,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厉害就完了。可是听到这俩货的话和露出的淫荡表情,特别是这是都是对着慕雪发出的。我顿时来了火气。龙有逆鳞啊。慕雪显然就是我的逆鳞。哪能受得了被这俩东西的眼神玷污。抬起一脚揣向那个拿刀的混混。那人显然没有料到我会动手,其实就算他做足了准备也是无用。我这一脚虽然收了些力道,但是速度很快。如果有人仔细观察的话,基本上就是道残影下去,那人便佝偻这身体飞向了墙边的垃圾桶,直接坐到了垃圾桶里。估计没个个把小时,是别想缓过劲爬起来了。另一个混混被我这一脚的力道吓了一跳,就想扭头跑。我怎么可能让他这么轻易离开。一个闪身闪到他的前面。扣住他的肩膀后,另一只手扳过他的脖子,一口咬了下去。只觉一股温热的血液瞬间到了我的嘴里。我用力的狠狠吸了几口。很是顺畅。就在我被这味道搅弄得要失去理智打算继续吸时,忽然头脑中闪过了一丝凉意。那股被勾起的嗜血的欲望顿时就消失了。我一把将那混混推开。一旁的慕雪正打算上前制止我,可忽然见我主动推开了那人,很是惊讶。走到我身边问“没什么事吧?”我看了眼捂着脖子已经被吓的不敢动弹的混混。扭头对慕雪道“慕雪,我刚刚本来已经快要失去理智了,可是忽然脑子里闪过了一丝凉意,很舒服,然后我那种欲望就消失了。”慕雪听了我的话,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道“真的?那真是太好了,你知不知道,能做到这种程度很难的,你说的那丝凉意其实就是我们一直训练所要达到的目的,听恭叔说,那是种本能的预警信号,其实说白了就是你的本能,随着不断的适应,那丝本能会逐渐变强,到最后就算你吸血的时候,头脑也会时刻保持清明的,就像恭叔一样了。我用了将近五十年才产生你说的那丝凉意,之前的我除了有恭叔在旁,根本不敢直接吸人血的,都是讲对方手腕割破接到瓶子里喝的。”我点点头表示明白了。慕雪又道“你真是太厉害了,估计这就是恭叔和容雨说的什么反始现象带来的吧,又或者是因为酒?”我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见慕雪高兴的样子,心下很是微暖。
离开前,我让那两个人忘记了之前发生的事,那个被我吸过血的混混并没有什么大碍,稍稍处理一下,脖子的伤口就会愈合的,我问慕雪要来了她平时装血用的小瓶,将那个混混的手腕划破,取了一小瓶血递给慕雪。慕雪很小心的收了起来,我好奇的问“你怎么不喝啊?”慕雪俏皮的冲我一笑道“这是有纪念意义的,我不喝,我要留着。这个是你第一次为我准备血,就像人类第一次做饭给爱人吃一样。”我哈哈大笑,又很是感动道“放心,以后这些事都交给我,我为你准备一辈子。”说完拉起正在感动中的慕雪的小手,朝着酒店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