杵在地头,望着干干净净的天空,祝珠还有些搞不清状况。
前一刻还在听领导的破锣嗓子聒噪,转眼间就另世为人了,不,是为猪。
高老庄,多么熟悉的地名,祝珠想起了自己的手机铃声——“猪八戒背媳妇”,他甚至还曾说过,当猪八戒有啥不好,凌霄宝殿做过官,仙女面前撒过欢,高老庄里种过田,国外考察露过脸~
现在,他只想给自己一巴掌。
祝珠没有一丝丝准备,他学习不好,诗词不外乎李白杜甫,能诌几句“举头望明月,千里共婵娟”,数理化凑活,能解个一元二次方程和简单的牛二定律计算题,他还知道,煤气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吸入大量一氧化碳气体。
挥了挥手中的锄头,他希望找出九齿钉耙的感觉,结果闪了腰,只能慢慢挪到树下,聒噪的知了,燥热的风,祝珠想不明白,生活为啥总是这么忧伤,唉,不想了,眯一觉再说,也许醒来后,一切都会恢复原样,他虽然叫祝珠,但他不想当猪头啊~
“啊嚏——”祝珠感觉鼻子暖暖的、痒痒的,睁眼一看,一只拳头大的小野兔正坐在他脸上,他下意识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牵动了腰伤,疼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连一只兔子都敢欺负我,祝珠悲怒交加,伸手抓了过去,奇怪的是,小野兔并没有躲开,任凭他揪着自己的耳朵,悬在空中双腿乱蹬。
祝珠乐了,“哈哈,小样儿,落在我手里,非教你看看我老祝的手段~”
这只毛色驳杂的小野兔似乎听懂了他的言语,腿也不动了,只是静静地盯着祝珠,用“盯”来形容一只兔子可能不太恰当,可目前的情况便是如此,一人一兔,不,一猪一兔,默默相望。
“算了,我老祝也不是不讲理,你扰了我的清梦,对你略施惩戒即可,上天有好生之德,你速速归去,莫要为祸世间!”
祝珠摇头晃脑念叨着,他是要成为护送唐长老的男人,先提前代入角色,练习练习,对以后的相处肯定有不少帮助。
轻轻把小野兔放在地上,祝珠抗起锄头,准备回庄里休息,走了两步,发觉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转头看了看,果然是那只诡异的小野兔跟着自己。
祝珠愣了片刻,忽然像明白了什么似的,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两只手搓动着,之前的忠厚扮相早已不知所踪,缓缓靠近小野兔,
“我明白了,你一定是爱上我了!”
祝珠显然忘记了“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道理,还好小野兔的嘴巴没那么大力气,虽然没能继承猪八戒的记忆,可毕竟也曾在仙界当过公务员,统领天兵天将,体质非凡不敢说,皮糙肉厚自然没有问题。
祝珠看了看“一脸羞愤”的小兔儿,有几分愕然,难道这个世界已经到了随手拉出一只动物都能成妖成精的地步了吗?
想起《花木兰》里的“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祝珠的一双贼眼放在小野兔的小身板上,试图从中找出什么规律。
就这样,夕阳下,乡间小径,一人一兔,不远处的村庄有青烟飘起,他们的身影也逐渐消失在田间地头。
“今儿怎个又回来这么早?”老太公的语气里透着不满,他可不想白养一个不干活的青壮小伙儿,再说了,这家伙饭量可不小。
祝珠脸上陪着笑,心里暗骂:我生在春风里,长在红旗下,打小没干过农活儿,五谷都分不清,一来到这里,你个糟老头就让我锄地,真有你的啊,放眼望去,真是一望无垠,当年的知青们建设北大荒也不过如此吧~
别说,这高太公可是实打实的土地主,本身也是高老庄说得上话的头面人物,家里的三个闺女却是奇丑无比,为了把她们嫁出门去,高太公不知道贴进去多少嫁妆,这可把平素一毛不拔的土地主气的半死。
村里的顽童们,偷偷编了一首歌谣,竟然弄得高家闺女远近闻名:
鼻子长得像蒜头,
呼吸急促像犀牛,
大大的嘴巴,
紧闭着还难看,笑起来呀快闭眼,
耳朵呼扇呼扇,戴上耳环,叮叮当当真难看,
……
这不,送出了大女儿和二女儿,高太公总算搬掉了压在心头的两座大山,至于老三高翠兰,相较于她的两个姐姐,也称得上有几分清秀,除了生得有几分高大、几分健壮…怎么了?我老高家的数顷良田还不够你眼红的?翠兰丑是丑了点,那是因为你还没见过她的姐姐们呐,小伙子啊,生活不容易啊,神仙天上飞,游魂阴间追,妖魔鬼怪把命催~我这高老庄山清水秀,堪称世外桃源,你进了我高家门,就安安稳稳过日子吧!什么?!改不改姓?!你知道啥叫入赘吗?小伙子啊,世上哪有白吃的馒头啊!有没有饭吃?这是哪儿的话,做了我高家的姑爷,还担心填不饱肚子?!
当初,猪八戒确实捱不住荒山野岭的苦日子,才偷偷摸进了高老庄,才有了这一遭奇缘。可人家天蓬元帅法力无边、力大无穷,什么?干农活?移山填海的事又不是没有做过,割你几捆麦子,真是大材小用~
这些时日,高太公一直在观察自己选好的“准女婿”,起初,他饭量虽大,干起活来却不含糊,近些天,却似完全换了个人,高太公也派人去田里观察,听回来的人说,这姓朱的小犊子竟然整日在树下睡觉,真是反了天了。
于是,趁着今日天气凉爽,他也悄悄来到了自家地边,这一看,险些把嘴气歪,姓朱的不但不干活,还捉了只兔子玩,我高家招你上门难不成就为了让你白吃白喝,腾出空来逗弄兔子么?!
高太公下了决心,叫人收拾了行李,一并拎到门外,姓朱的一回来就让他滚蛋,蹭饭蹭到他高太公的头上,还知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祝珠一看高大爷的架势,知道这一关怕是过不去了,也不争辩,拎了包袱挂在锄头上,顺手将小野兔揣进行囊里,用手抠出一个洞,免得把小家伙憋死了,它可是他唯一的同伴了。
出了高老庄,祝珠停下脚步,仔细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高老庄确实是个好地方,四面环山,有两条从山上流下的小河在这块盆地中汇集在一起,而高老庄恰好被围了起来,靠山环水,算是块风水宝地。
现在该去哪呢?祝珠挠挠头,捻捻为数不多的短胡子,模仿着动画片里的“一休哥”,盘膝坐在石头上,双手摆了一个诡异的造型。
“一休哥行,我老祝肯定也行”,祝珠为自己暗暗鼓劲。
小野兔也从行囊里钻了出来,在一旁卧着,似乎对他的行为感到疑惑,也伴有几分好奇。
“有了!”
祝珠猛然起身,“哎呦”一声惨叫说明了腰上的伤情尚未缓解,不过,情绪激动的他也顾不上这么多了。
当一个人感到快乐时,他最想做的事便是将其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
虽然现在身边没人,不过,条件艰苦嘛,只能凑活一下,祝珠双手紧紧攥着小野兔,贴在自己脸上细细摩挲着,柔顺的皮毛分外光滑,小巧的长耳朵不时被折成弯儿,祝珠觉得舒服极了~
至于小野兔儿在想啥就不得而知了,总之,铁笼子一般的大手是感受不到它的挣扎的,或许在祝珠看来,这是它感同身受的欢跃呢~
“其实来高老庄前,我在附近还有一个家的,好像是叫‘云栈洞’,不过嘛,日子久了,我忘记它的具体位置了,也许我们得找上一找了,你肯定会陪我的吧?”祝珠的语气有些阴险,他使劲儿捏了捏小野兔的耳朵,紧接着大笑两声,“因为你如果不陪我的话,我就会把你烤了吃~”
“你以为我为啥要带着你上路啊,因为你可是新鲜的干粮呐”,祝珠狞笑着,他觉得自己现在可以去演《人肉叉烧包》里面的店主了,只是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手中的小野兔好像在微微打颤。
“对了,你还没有名字!”祝珠仿佛想起了什么最有意思的东西,嘿嘿嘿地笑着,说不出地渗人。
他把小野兔的耳朵卷在自己手上,肆意拨弄着,
“决定了,就是你了——月野兔!”
祝珠嘴上说记不得云栈洞的路了,可他毕竟继承了猪八戒的身体,一些残存的记忆尚未散去,朦朦胧胧的感觉,就像诗里说的,“花非花,雾非雾”,祝珠觉得自己特有才。
在山林里穿梭的时候,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祝珠有点怕了,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的森林公园,万一遇上什么邪物可就麻烦了,比如…狐狸精…狐狸精?狐狸精!这个可以有。
祝珠决定唱首歌鼓舞士气:
小兔儿乖乖,把门开开,
快点儿开开,我要进来,
……
“月野兔,你为啥老是发抖,很冷吗?”祝珠很困惑,盛夏时节,他打赤膊儿还觉得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