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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在路上【5】

“你这么漂亮,又这么善良,若有人嫌你烦,那个人非但已不是个男人,更是个大混蛋。”

女人道:“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说:“按理说,他们应该已经全部到位,随时都可以突击进来,若现在他们一起突击,就连我也没有把握能够保护你的周全,我绝不会留下你一个人面对那些人,只能束手就擒了。可奇怪的是,他们却没有这么做,所以我反而认为一动不如一静,以静制动,方为上策。”

女人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现在我们已经被包围了,这个房间又太小,或许他们根本用不着突击,只需要扔几颗手雷,就能让我们死无葬身之地,如果你想到了好的法子,还是尽快带着我离开这里的好。”

“既然你都想到了这一点,他们没有道理想不到,可是直到现在,他们依然没有任何动作。”

“他们究竟想做什么?”

我说:“人是铁饭是钢,他们也是人,现在已经是深夜,说不定他们在吃宵夜。”

女人突然不说话了,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说:“他们在吃宵夜,我们也不能够此消彼长。”

女人道:“你想怎么做?”

我说:“他们吃宵夜,我们也可以吃宵夜。”

女人的脸突然红了,她不但很聪明,而且已经不是个小孩子,她当然知道“吃宵夜”的意思。

她竟也没有拒绝,任我抱她上床,她红红的脸蛋有着羞恼之色,她撅着嘴道:“你这个人真是让人琢磨不透,在这个时候,竟……竟然还要吃宵夜。”

我没有理会她,一点理会她的意思都没有,我解开了衬衣的纽扣,很快我又在解皮带。

女人的脸更红,但她却好像一点阻止我的意思都没有,她说:“你……你能不那么着急么?人家又不会跑,你若真的要吃宵夜,以后有的是时间,就算你已等不及了,也要先去洗个澡,或者喝几杯酒,你莫要忘记了,我是个女人,女人的身体比你们男人要柔弱许多,你至少也要让人家准备好,不然一定很痛。”

我已把自己脱光,只剩一条裤衩。

我说:“现在你就是叫破了喉咙都没有用。”

女人的脸却变了,她如小鹿般弹跳起来,跳到床对面,她虽然还在笑,却已有些勉强。

我并没有再进一步,我开始穿衣服。

女人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她的眼神又已变冷,她冷声说道:“你究竟想怎么样?”

我连头也没有抬,我说:“如果我告诉你,我真的要吃宵夜呢?”

女人道:“你休想!就凭你也配么?”

“我认为值得赌一赌。”

“哼!”

“我赌我只要不杀你,外面那些人就不会冲进来,就算我把你当宵夜吃了,他们也绝不会现在冲进来,最多是在事后算账,因为他们不敢赌他们看到了你这个样子之后,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女人冷寒着脸,但她的心跳却在加速跳动起来,她表面冷静,但心里却在害怕。

“你凭什么认为你能赌对?”女人故作冷静地说道。

“凭经验!”我直言不讳,“凭我的经验,判断出你并不喜欢脱光自己的衣服,尤其是喜欢光着身子钻男人房间的那种女人,如果我的判断没错,你还是处子之身。”

女人张了张小嘴,却连一个字也说不出。

我侃侃而谈,道:“这个世上像你这么漂亮的女人还能在你这个年龄保留着自己的处子之身,同样算得上是稀有动物了,我想有很多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都绝不会在意你会不会痛,因为你越痛,他们反而更有快感。你若以为别人会怜香惜玉,那你就错了,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你不是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么?反过来说,立于危墙之下的或许的确不是君子,在这‘危墙’下,不将你折磨一番,怎么对得起自己?俗话说的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而是很有道理的……”

女人恼羞成怒,打断了我的话,道:“你快闭嘴!”

我笑得灿烂,道:“闭嘴?为什么闭嘴?我还要吃宵夜。”

女人呵斥道:“够了!你休想!”

我笑道:“我至少有三种法子能让你把你所知道的东西全部吐出来,因为这三种法子每一种都残忍到了极点,偏偏每一种都绝难咽下最后一口气。但我并没有这么做,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女人已有些心慌意乱,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也许是我心情好,也许我的确有些喜欢你。”

女人已经面色苍白,她沉默了良久才叹道:“我跟你走,我当你的俘虏,只要我在你手里,你绝对是安全的!”

我耸了耸肩,不以为然的道:“你以为你们区区几十名枪手,我真的会看在眼里?我若心情好,大摇大摆地走出这间房子,你们若能打中我一根毛,我就自断双手。”

女人被气笑了,道:“原本我只是觉得你内心有些倨傲,现在看来你不止倨傲,而且狂妄无知到了极点,你可知道那可不是普通的枪手,而是经过千锤百炼的精英,每一个都可称枪王,他们远近交错,互为犄角,这栋屋子,已没有死角可言,别说是一个人,就算是一只苍蝇,也休想逃生。”

“那我们来打个赌。”

“赌什么?”

“我输了,自断双手,一个自断双手的人,对你们再无威胁,到时候要杀要刮,随便你们。”

“虽然你必输无疑,但既然是赌,就要讲究公平。”

“不错。”

“我绝不会输,对他们,我很有信心。”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好,如果我输,我做你的宵夜,任你摆布。”

“一言为定!”

“哼!”

女人用床单将自己包得像个粽子,下巴微扬,小嘴微撅,双手交叉在胸前,摆出一副你必败的样子。

我转身就走。

门外连一盏灯也没有,已是深夜,天空中也只有几点疏星,即便是目力再好的人,在这样的黑夜里走路,和瞎子走路也差不了多少。

我果然大摇大摆的迈着四方步走出了屋子,奇怪的是四周静悄悄的,连只虫子的声音都听不见,而李思思那个女人所谓的几十个精英枪手果然也像是去吃宵夜了,竟然对我的出现不闻不问。

这是怎么回事?在屋子的周围,至少有二十名枪手,也就是说他们是负责突击,这一点当时我分明已感知到,而从李思思的话里可以推断,远距离负责阻击和狙击的枪手绝不会少于突击枪手的数量,这一点她根本没有必要说谎。

但现在,这些人竟然无声无息间凭空消失了,居然没有搞出一点动静。

我一步步走进夜色中,很快我又走了回来,并在屋子四周仔细查探了一番。

我来到了我住的那间居室的窗口下,这里是条深巷,可以瞧见地上有玻璃碎片,还有一滩血迹,但尸体却已不见了。李思琴那个妖精撞破窗户,在空中被人用狙击轻炮狙为两截的场面仍旧历历在目,但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是谁将她的尸体收走?

我并没有停留太久,因为我发现这四周并不是没有留下痕迹,无论是窗后的这条深巷,还是前门的大街,每天经过的行人绝对不会太少,各种各样的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有胖有瘦,有高有矮,所以他们的脚印当然都并不相同,要想凭借脚印去寻找一些线索,无疑是在痴人说梦。可是奇怪的是,也许正是因为地上的脚印太过杂乱,所以其中一对脚印才格外醒目。

那是一对比平常人的脚印宽三分之一,但却长一半的大脚印,赤脚,脚踝入地很深,脚趾头很大,脚趾间的距离很宽,若在深山老林里发现这样一对脚印,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上古野人的后代留下的痕迹。

这里并不是深山老林,只不过是Y市边缘的某个小镇而已,但也如很多大城市一样,周边都会有一些县镇还很落后,镇上百分之八十都是木屋子,百分之二十的砖瓦房最高也不过三四层,大部分地域都还没有开发,出现了大片的荒林和荒地,只要脚力好一些,往林子里一钻,别人就休想找得到。

这样的小镇白天是热闹的,但夜间却是死寂一片,因为生活水平较低,人们入睡后都会关上电灯,只为省几毛钱的电费。小镇里的人们朴实而勤劳,当然也不尽然,因为落后,所以这样的县镇,治安差到了极点,各种犯罪泛滥成灾,坑蒙拐骗男盗女娼的事迹时常发生。

这对脚印虽然大如上古野人的脚掌印,但还算不上所谓的痕迹。一对大脚印,可以想象成一个超级大块头,赤着脚,立在这栋屋前,而且停留的时间可能不短,只不过没人发现他,包括我在内。在这对大脚印三米开外,又找到了同样的脚印。就算这个大块头身高在两米甚至三米开外,他一步跨出,也绝不会有三米远,而三米外的脚印同样是脚踝深入地面,脚掌和脚趾的痕迹和第一对脚印并没有太大的悬殊,脚印周边的土壤并没有四溅的痕迹,所以这个脚印绝不是他奔跑时留下的。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此人腿上的功夫极高,或许已经能够做到踏雪无痕的地步,因为每隔三米,都有一个脚印,脚印并没有都留在街上,而是穿过了几条土巷,七转八折后仍旧未到终点,不知道他究竟想要做什么?

无论他想做什么,这脚印是他故意留下的,这一点已不容置疑。

但他为什么要故意留下自己的脚印呢?

是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是为了吸引谁的注意?

这脚印绝不是为了吸引某个人而单独留下的,因为那样做未免太直接了些,也过于费力了些,他有一百种比这更简单更有效的法子告诉别人这脚印将要引领的去处。

或许,能在这样的深夜里还能有心思去看脚印的人,本就不是普通人,他们的好奇心比普通人当然要更强烈,无论谁发现了这奇怪的脚印,恐怕都会忍不住要跟着瞧个究竟。如果这就是这脚印主人的目的,那么就算是一百种法子里,只怕也很难找到有比这更简单更有效的了。

奇怪的是,即便他们已经发现跟着脚印一直走下去,或许终点什么都没有,或许根本就没有终点,或许脚印走到一半的时候就消失了,也或许还没有走到终点,半路上就掉进了陷阱。

可是我相信,无论谁看到这样的脚印,他若已经决定跟下去瞧瞧,那么有没有陷阱已经不重要了。

这个世上有那么多孤寂的浪子,在这深夜里,如无头苍蝇一般走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若能寻到这样的乐子,他们绝不会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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