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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长桥 下

那是独属于阮如烟的回忆,那是她曾身处的乱世笙歌。在民国时的上海,十里洋场,里巷弄堂,还有名噪一时的仙乐斯歌舞厅中。不知流传出了多少或感人或凄美或艳羡的故事,她幸运的成为了这众多故事中的一个,但她也是不幸的,因为这是个以悲剧结尾的故事。

阮如烟看向成展,笑意中带着凄凉的美感:“这个旗袍是你最喜欢的,我一直没有扔,即便褪了色,我还是穿在了身上。”

这一次,初夏听到的故事,就像曾经看到过的电影一样,是那个时代的爱情,是她不曾见过的爱情。

阮如烟从头至尾说完了这个故事,三十年代的仙乐斯歌舞厅,是达官显贵最喜欢去的地方,那里奢靡浮华,纸醉金迷,会很好的麻痹人的神经,而那时的阮如烟,是仙乐斯歌舞厅最知名的歌女。

那时的上海豪门显贵,军阀云集,每一天风云诡谲的变幻着。而她,一个失了双亲的孤女,在这样地方生存着,为了活下去,她进了仙乐斯,凭着惊艳的容貌,清丽婉转的歌喉,成了上海滩大亨显贵人人追捧的女人。

那时的她,凭自己的本事,赚钱买下了一套房子,她只是个歌女,能有多少钱,但那一间里弄中的精致小房子,已经让她心满意足了。那个时候,凡是上海滩出了名的女子,不是名媛贵女,就是风尘女子。不过短短的一年,她便艳名远播,上班的时候,豪车停满了里弄,公子大亨排着队的请她赏光踏上自己的车。但她不愿就那般轻贱了自己,她落入风尘,是为了在这样的乱世中生存,她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只能靠着自己,那时,钱就是她所有的安全感。

每天的早上即便豪车停满了里弄,她依然每天坐着黄包车,她付的车费总是平常客人的几倍,她体谅车夫的不易。下班时,依旧会有数不清的车子等在外面,佳人如梦,谁都想得幸一览芳香。长此以往下去,她成了众人皆知的冷美人,可越是这样,偏偏越多的人趋之若鹜。

她觉得自己像是昔日秦淮河畔的歌女,但她不甘于此,她不该终日卖笑,她想有一个自己的家,哪怕粗茶淡饭,破布麻衣都不要紧,她只想有个带着烟火气息的家,而不是富丽堂皇的金笼子。

恰恰此时的她羽翼渐渐丰满,她依旧是上海的头牌歌女,十里洋场人人趋之若鹜的对象,但她有了自己生存的依靠,手中的钱财不断积累,短短三年,她攒了一大笔钱,除了日常开销,她也懂得投资,为自己找了条更为妥帖的后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前一世的成展。

十里洋场初相遇,一见古煊误终身。

古煊,三十岁,国民党陆军中将,在那时的上海,他的军衔已经很高了,见到他,大多人都会称呼一句将军。

而她们的初遇,就是在十里洋场,他应邀参加一个舞会,他是沙场浴血的军人,不习惯这些浮华虚假的舞会,但却推不掉,只能勉强应约。阮如烟作为仙乐斯的头牌歌女,也在应邀之列,但她是被应邀去献歌一曲,在这样的上流社会,再耀眼的歌女,也只是个歌女,是众人消遣的乐子。

那天晚上,她一袭火红的礼服站在台上,清丽婉转的嗓音,像天籁,不看容貌,单单这一副好嗓子,就不知握住了多少人的心,古煊,也动了心。

她站在台上,看不清台下人的神色,动作,但她能听得到掌声雷动。

他站在台下,他现是被那出尘的嗓音吸引,才注意到了她倾城的容貌,她的嗓音驱走了他的烦躁,像夏夜凉雨,浇灭浮躁的火苗。

这只是个开始,他从未看轻过任何人,但他也不觉得自己会与歌女有什么故事。

作为一个歌女,就算她有再多的靠山,有时也敌不过一个大权在握的人,那是这场宴会的主人,上海滩的大亨黄老板,在场的都是他的客人,即便阮如烟再明艳动人,他们也不好与生意伙伴争抢。

在那个年过半百的男人握住她手的那一瞬,她才知道,什么叫身不由己,什么叫世态炎凉,平日恨不得给她摘星星摘月亮的人,此刻都冷眼瞧着,或喝彩着打趣着,没人敢为她出声甚至叫她知足,跟了黄老板,此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没人看到她眼中的绝望,哭闹挣扎成了不知好歹,或许这是最老套桥段的起源。古煊一身军绿色的戎装,脚踩着皮军靴几步走到了黄老板面前,众人围坐在沙发前,看着这突然走过来的人。

识趣的立刻站起来叫了声:“古将军!”

也有心思活络的暗中给他使着眼色低声提醒他不要惹事,但他只看到了阮如烟看向他救命稻草一样的眼神,好像所有的希冀都放在了他的身上,久经沙场,他实在看不过这样的龌龊事。上前一把拉起阮如烟,不顾身后黄老板怒不可遏的吼叫怒骂,大步向外面走去。

从内间到门前,一路上不知道被多少人侧目注视,阮如烟穿着高跟鞋有些跟不上他的步伐,跌跌撞撞的跟在后面,眼睛却从此定格在了他的身上,盯着那一身戎装,醒目的军绿也成了她此生最爱的颜色。

直到走到了门外,古煊才松开了手,阮如烟嗫嚅着,习惯了游走声色间的她第一次有些羞涩,低着头真挚的表达着自己的谢意:“多谢将军。”

古煊没有说话,阮如烟不解,抬头看了他一眼,古煊不自在的拿出了烟,火机不慎掉在了地上,他不是不愿理她,而是不习惯与女人交流,伸手摸了摸口袋,发现火机不见了,正打算将烟放回去的时候,阮如烟蹲下身捡起了火机,随着几个火星,火苗从她手上窜出,一双纤细的手腕举到了古煊面前。

古煊抬眸看了她一眼,阮如烟笑靥如花,只是举着手,他低了低头,一丝淡淡的青烟从唇边溢出。

他站在一旁无声的抽着烟,她也站在一旁,等他抽完,等他说话。

“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军靴碾灭了烟头上的火星,低沉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耳中。

她低着的头抿起一抹笑意,轻声应着:“好。”

到了家门前,她提着裙子下车前看向了副驾驶上的古煊:“将军进来喝杯茶吗?”

她想,如果他来了,她就烹一盏茶聊作答谢,从此最多也只能是普通朋友了。

“天色已晚,就不必了。”古煊淡淡的说,没有丝毫犹豫。

后视镜中的她再次扬起了笑意:“谢谢将军相送。”

“再见。”

“再见。”

她一身红色的裙子慢慢消失在车前,时间顿了顿,古煊沉沉的声音传进司机耳中:“走吧。”

“是。”

他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却见那个女子站在楼上的窗前,好像也在看他。

他们的爱情,从这里开始,两下都有情意,偏偏古煊这个大男人还不好意思先说,过了两个月的时间,还是阮如烟先说了出来。

那一夜,是新年,她站在漫天烟火下,对古煊说:“阿煊,我过够了这种风尘生活,也不愿再唱歌给别人听,我想有个家了,我想...从此只为你一人而唱。”

转身,那人拥住了她,在烟火下许下了此生的誓言。

他说,等战事稍平,他就带她去老家,竹里镇上有一个桥,叫长桥,老人们说,新人大婚都要从桥头走到桥尾,这样就会和睦一生,白头到老,他说一定要带她去看看。

他说,她那套黑色绣金线牡丹的旗袍真好看,他看一辈子都不会厌。

他还说此生挚爱,唯有她一个人,这辈子,除了战死沙场,否则定不会负她。

好景不长,半年后,将军重归沙场,走的时候,她送他上了船,他对她许下承诺,再见时,他一定带她回竹里镇,走一遍长桥。

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幸而他未曾战死,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但他侥幸活了下来,回到上海,他去了阮如烟的居所,房子主人却告诉他人已经搬走了。

他找遍了十里洋场的所有歌舞厅,得到了她的消息,阮如烟已经做了黄老板的八房。当时阮如烟突然嫁给黄老板时,众人也是一片嘘声,以为她会与古煊成就一段风流佳话,没想到还是嫁给了黄老板。古煊得到了这个消息,赤红了眼睛,掏出枪直奔黄家。

奇怪的是,他没有被人打死,甚至身上连一丝伤痕都没有,黄老板走了出来,带着富商的趾高气昂还有鄙夷:“你走吧!看在如烟的面子上,今天我放你走,从此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他拼了命,也没能杀了黄老板,就这么被人向垃圾一样扔出了黄家。

他躺在马路上,一拳一拳砸在地上,血肉模糊,此刻,他遇到了生命中第二个女人,柳诗眉,她是皮革大王柳中石的女儿,气质不凡的上海名媛,大家闺秀。

他们见了最后一面,在那个故事开始的地方,仙乐斯的楼上,但不同的是没有烟花,没有月光星子,天还下了小雨,她们就这样,在开始的地方结束,自此分道扬镳。

正如那句话,古煊与柳诗眉是在正确的时间相遇了,柳诗眉像一条白纱布,将古煊血淋淋的心小心翼翼的包扎上,慢慢愈合,古煊忘不了阮如烟,但更多的却是恨,他娶了柳诗眉,将军与名媛闺秀,这才是众人眼中最般配的一对。夫妻恩爱,他对柳诗眉没有对阮如烟那样的爱,却给了她一辈子丈夫对妻子的尊重。六年后柳诗眉死前,笑着对古煊说:“这辈子我没有遗憾,你对我很好,只是没爱过我而已,但是我知足了。”

与此同时,黄老板也离奇死在了家中,警察局调查是因为酗酒过度,失足跌落楼梯而亡。阮如烟与黄老板的一众小老婆都成了寡妇,众人都忙着争夺家产的时候,她悄悄找了古煊,向他说了当初为什么嫁给黄老板,她不愿他再在战场厮杀,她怕他终会丢了性命,她去求人从中调度,黄老板应了她所求,但也提了条件,她必须嫁给他。她没有办法,她宁愿古煊怨她一辈子,也不愿意他丢掉了性命,就这样,有情人散,各藏心酸。

古煊从未想到会是这样的隐情,他还在想,为什么他被调到了后方,为什么一次次反驳,上级也不再允许他上前线,他不怨她,即便这么多年他没有做一个军人该做的事,但他知道了他没有爱错人。

上流社会中,再次传开了两人的绯闻,同年九月,阮如烟公开发布声明,为黄老板戴孝三个月结束,从此脱离黄家,与黄家再无瓜葛。一个月后,上将将军古煊娶了黄老板曾经的八房姨太太做正妻,此事一出,引起了轩然大波,古煊一度成为笑柄,但他从未介意。

有情人的婚后,自然是蜜里调油,他带她回了老家,走了长桥,喝了百家粥。竹里镇每家拿出一粒米,这一粒米是带着祝福的,做成了粥,新人喝下会生生世世在一起。

日子久了,古煊实在不愿再国难当头时安然享乐,请命奔赴前线,阮如烟担心,但也只能放手,他是鹰,生来就该在天地间翱翔,她困得住他一时,却困不住他一世。

三个月后,她站在家门前等待丈夫凯旋归来,他答应她这次回来,给她带一把手枪。但她等来的却是八人抬着的冰冷尸体,还有装在锦盒中的军绿戎装。

女人的崩溃,就像大坝决堤,是可以吞噬一切的悲伤。

就在她想追他而去的时候,绝望的发现自己有了古煊的骨肉,古煊生前的战友,跪在病床前看着抢救回来的阮如烟,求她顾念腹中骨肉,不要再寻短见。古煊是她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她自然不会让他的血脉断绝,她陪了这个孩子一生,直至中年病逝,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她摸着自己身上已经褪了色的旗袍,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她觉得自己解脱了,她终于可以去找古煊了,她终于能再见到他了。

她找到了古煊,却发现,他是个八岁的孩童,不过没关系,她可以陪着他长大,到现在为止,她已经陪了他一年了。

众人听这个故事时,觉得自己仿佛也回到了那时的旧上海,成了这段曲折凄美爱情的见证人,小小的成展眼角也有晶莹的泪花,他听不懂,但却觉得莫名的感伤。

初夏擦了擦眼泪:“就算你能一直陪在阿展身边,可他是人,你是鬼,你们要怎么在一起?”

傅宗南递过了手帕,看向泪流满面的阮如烟:“尧光山的那些灵魂,都是你抓的对不对?”

初夏诧异的抬头看向她,阮如烟知道自己瞒不住,也懒得撒谎:“是,是我抓的,我需要灵魂来维持我在凡间的时间,也需要灵魂让我重新成为人!”

“你每过一年至少需要一个灵魂来维持,如果没有你就会慢慢烟消云散,你已经摄取多少灵魂了?”傅宗南严肃的问,此刻她的命运,真的是掌握在她自己手里了。

阮如烟摇了摇头:“我没有吞食任何一个灵魂,还没来得及吞食你们就来了。”

“你就感谢我们来了吧!”穆凌松了一口气:“你要是真的吃了,就别想投胎转世了!”

“你们别再逼我了!我宁愿永远不转世!”阮如烟喊道。

傅宗南没好气的说:“你愿意,被你抓的灵魂还不愿意呢!”

“老傅,能不能这样,让她趁早投胎转世在爸爸的朋友中,一出生就定下娃娃亲,至少这样,缘分也许还不会断。”初夏想将这个故事,画上一个美满的句号,至少有他们在这,这一世的阮如烟一定会有一个好的结局。

傅宗南微微凝眉,这是不合规矩的,但也不是不可以:“好,这是最好的办法了,你跟我回冥界吧。”

成峰眼睛红红的,没想到自己儿子前一世还欠下这样的孽债,又在心中暗自高兴,前一世自己儿子居然是个将军,啧啧...

“就安排老卫家吧!”成峰说道:“老卫家正好,从小和泥长大的交情差不了!”这样的有情人,他应该成全,也乐得将来有这样一个前世注定的儿媳妇。

阮如烟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场驱鬼会演变成相亲定亲大会。

“走吧!”穆凌上前拉过阮如烟。

阮如烟眼中的戒备渐渐消失:“真的吗?我还可以...”

初夏笑道:“是,你放心吧,这一世有我们在,你一定会与阿展有一个好的结局的,安心走吧。”

随着一阵刺眼的光芒,随着她执念的消失,她也消失在了原地,窗上的屏障也消散了,屋子里再次归于平静,众人一时寂寂,安静的不像话。

其实风尘歌女也有心,其实浴血将军也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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