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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大结局

{一个人,两个人}

很庆幸,我能够再见到公良琛,他会时不时的出现在我的身边,并且也会无聊也会饿。

公良琛总是说,浪漫,他还是比较喜欢法式的,因为是大众向往的,而他,也并不特别......

一个我走得比较近的的服务告诉我说,这是幻想症发作,我可从来没有见过名叫公良琛的人,这种情况也可以称为公良琛病症,

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怎么能拿一个人的人名来命名病状呢?不对,我压根就没病好不好。

“小姑娘,你可能刚出来工作,话可不能随便说哦,那个公良琛可是我心中的唯一。”就在那个女服务员给我送果汁进来的时候,我没能忍住‘教训’了一下。

“是唯一就对了,所以才会忘不掉,会时不时的想起。就比如这果汁,您偶尔只要一杯,现在却说要两杯,另一杯是为那个唯一准备的吧?”她说得好有道理,我竟也没有反驳。

关上门之前,她告诉我说,她比我大五岁,请不要装作老气横秋的样子叫她小姑娘。

是啊,现在是七年前,我自然是比她小的。也许,是因为日子反复无常,所以才会搞错了年份,不知时间是什么东西,也不知身边出现过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记忆是活在当下的。

比如那个服务员进来之前,公良琛正坐在我旁边,让我的书评一定要修改成他所希望的那样,结局不明不白,不清不楚,他才能永远的存在。任何好的或坏的结果,都会让他的生命没有意义,并且毫无征兆的消失。

回家的路上经过了一家名为‘乡间’的饰品店,那里就一个老奶奶,看起来不像是那种能卖出,现在的小姑娘喜欢的东西的店面,可能是因为点名比较吸引我吧,便走了进去,拉上公良琛一起。

这里都是一些比较复古的东西,女孩子用的会比较多。“快帮我看看,那个适合我?”我自己也在用心的看着那些东西。

“这个好,红色的,喜庆。”老奶奶笑眯眯的,用颤抖的手递过来一个大红色的发夹。我虽不是很喜欢,却还是低下头让那位老奶奶给我戴在了头上,并且很用心的在镜子里找不同角度的佩戴效果。

“琛,我知道你不喜欢类似这样的店,可是我觉得还不错啊,你就行行好,帮我挑选一下嘛......”我摇晃着公良琛的胳膊,尽量发挥我一切可以卖萌的姿势,撒娇不停歇。

那位奶奶清理了一下嗓门喊道:“小姑娘,那个发夹我送你了,就当是见面礼了,以后啊,您也甭来了,这真没你喜欢的。”说完,那位奶奶便一副‘不伺候’的架势,继续眯着眼打盹了。

“我看我还是先吃口冰激凌再考虑要不要给你点意见吧......”公良琛托着下巴,斜眼看向天花板,一副‘不给冰激凌免谈’的架势,我也没有了办法。

饰品店出来就有卖冰激凌的,我很不喜欢吃那样生冷的东西,因为对牙齿不好。“那种难受大于享受的东西我是不会碰的。”我边对着公良琛摇头,边捂着自己的嘴巴。

在外人看来,我却是一个人在自导自演。我左手拿着冰激凌,像是受到了什么阻力,却还是硬往嘴里塞;右手捂着嘴巴,时不时还含糊的冒出一句‘不吃’。

“天呐,跟鬼对话吧......”经过的路人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我,并开始议论纷纷。

“那人大概是疯了吧?”

“你看那个女孩子,长得那样好看真是可惜了。”

“是啊,她头上带着的是什么鬼玩意啊,啧啧啧......”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头,那个发卡虽然有些年代了,可至少还有‘复古’这一词可以形容啊,哪有她们口中的‘鬼玩意’那样不堪。

“艺术懂不懂......”我撂下这句话,落荒而逃。我深深的明白了,她们说我奇怪除了因为这个发夹,更多的还是因为刚刚还站在我身边,这会儿就突然消失的公良琛。因为他,我变得奇怪了,或者说,因为我的奇怪,在剧情需要上,他必须消失。

可能是心情大好的原因,我选择了一家西餐厅,第一次吃,不知道喜不喜欢,好在,不管是否美味,都有人陪着一起。

“你一直活得高贵,所以你来点。”等到那个送上菜单的服务员去忙别的事情时,我捧着脸,很娇嗔的模样望着公良琛。

“我的那点生活品味还不都是你教的,甚至连吃的能力都是你赋予的,所以还是你来吧。”公良琛将菜单推回到我跟前。

“你懂,你来。”那个离我一米之外的服务员惊讶得下巴快要脱臼了,最后还是被我的眼神给吓得归位了。

“我只懂面包跟牛奶......”无意中戳中了笑点,我自然的将菜单捧到胸前,凭手感,随意翻到任意一页,看着图片还不错的样子,便直接跟服务员说:“照着这一页菜单来,两份即可。”

所以在第二天的趣事新闻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文章:有趣的癖好,喜欢一个人点两份,总是先把一份切的很好看放在一边,然后自己囫囵吞枣似的将另一份牛排全部塞进嘴里,咀嚼到好看的脸都变形了。

配上的图片正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切出来的那盘牛排......

我要感谢那个服务员没有把有我的照片放上去,不然我一定举报他工作时间带手机。

癖好这个东西,只要没有危害到别人,我真心的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可以接受或者无视掉,因为我的情况时好时坏,好到我认为自己就是跟公良琛在一起,只是你们看不见他,坏的时候,自己也觉得自己是疯了吧,所有东西买两份,那就是浪费,是败家,是......花了不该花的钱。

回到公良琛出现之前,我的世界一如既往的晦暗。到如今别人的指指点点,言论肆意点评,没有一样不是在思念你。任何的生活轨迹,都是你给的12种生活色彩,而我,更愿意接受与你有关的日子,无论是怎样的颜色。

我正在写着什么的时候,公良琛再次出现了,笑得好甜,说话的时候很好看,我觉得心里很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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