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会想,我为什么会写作。这几乎有些困扰我,因为从没想出任何头绪。一定要追本溯源拿出一个答案,恐怕与阅读有关。是阅读让我变得不再乐于谴责,不再急于反驳,也不那么容易激动。是阅读让我接纳了世界的丰富饱满,没有顺理成章成为一个武断的人。
当然我指的阅读基本以文学为主,多年来,阅读成了我最持之以恒的爱好。平凡的词语在组合排列之后开启了另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的精彩和高级,甚至比这个活色生香的世界更具魅力。最精准的挑剔,最宽容的原谅,那份炫目、丰盛,直指人心简直让人生疑。我发觉纵使永在方寸之地亦可遥望无尽远方,文字里突如其来的新鲜事远比生活来得酣畅淋漓。
然而,我不得不羞愧地承认,我读书完全出于兴趣,极少抱着学习的态度,对世界文学缺乏理性的认识。我对趣味的追求甚于思想,早已养成了任性的阅读习惯。我曾不止五次甚至十次打算看完《追忆似水年华》,然而至今所能津津乐道的也不过是开篇的那块“玛德琳”小点心。我害怕过于厚重的书,不仅指内容,包括页码。文学史上很多提起来就只能致敬的作品,我与它们素未谋面。我喜欢内容轻盈、飞扬、不管不顾,像带着风声而来的作品。塞林格、萨冈、王朔……那种撒欢的喜悦或哀愁,有一种毫无章法的真诚。我亦偏爱轻薄的读物,听闻哪本书超越了30万字,就先为自己的耐性自惭形秽。读书不是相扑,未必块头大就胜算多。
我喜欢风驰电掣地把书看完,直到眼睛扫过最后一个字,依然保持高强度的兴奋。我夜以继日地读完了三岛由纪夫的所有作品,随即生出近乎绝望的崇拜。我认为自己不该再写了,明知道写不了三岛那么好还坚持写,显得太蒙昧了。
另外,我亦十分看重语言。《长恨歌》无非是李隆基夫妇的爱情悲剧,《卖炭翁》不过是小商小贩被剥削压榨的残酷现实,它们可以流传千古,显然是绝妙的语言在推波助澜。但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