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被人群包围的中间地带,站着四个年轻人正在摆弄不同乐器,旁边还有一个半人大的音箱。
从这样的队形上来看,这四人似乎是一个乐队,一个长相不错且留着一头长发的男生,抱着主吉他站在中间的位置,苏扬猜想,他应该就是这支乐队的主唱。
在他的身后,其他分别站着一个背着贝斯的男子,还有一位浑身肌肉的青年鼓手,还有一个长得十分清秀的青年键盘手。
看着聚集过来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也没有让包围过来的人多等,四人配合默契的弹起吉他打起架子鼓。
紧接着,首先弹起吉他的男生对着麦克风唱了起来。
在长发男青年刚开口不久,苏扬就已经对他的表现做出了评价,大概是现场乐队的效果,虽然乐器玩的很熟练,音乐伴奏也很动感。
但是,主唱的歌唱实力还真的是一般般,当然,其中最重要的还是主唱的嗓音,几乎是没有任何的特点,给人一种平淡无奇的感觉。
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刚开始的时候,还是有着不少人围着观看,但随着下班地铁的到来,聚集的人群也渐渐散去不少。
随后又有人来,听了一会又有人离开,但是四人依旧是乐此不疲一首接着一首的唱着,丝毫没有因为观众换了一批又一批而受影响。
一连唱了五首摇滚类的歌曲,四人才停下来,此时围观的群众,已经走了一波又一波,唯独苏扬从始至终地都站在那里。
一直站在人群的最前面,那四人也自然也发现了苏扬,随后用着奇怪的看着他,最后,还是那个弹吉他的主唱跟他点了点头。
苏扬的嘴角一挑,露出了一个笑脸,趁着他们休息的时间,凑到他们的身边,搭讪的问道:“你们好,你们是专业乐队吗?”
看着走过来询问的苏扬,负责唱歌又弹吉他手的长发男生笑了笑,说道:“哈哈,你看我们像吗?我们是京城音乐学院的学生,暂时业余吧。”
“那你们现在这是?”
“玩啊!身为音乐系学生,也算是暂时的练练胆子,这个星期元旦我们有机会上台演出,算是提前练兵吧。”
“哦!”
听到长发男生的回答,苏扬轻轻的应了一声,目光在旁边的乐器上转了一圈,转而看向他们说道:“那个,能让我玩一会儿吗?”
弹吉他的主唱明显也是愣了一下,不过反应过来后也没有拒绝,反而是点点头道:“行啊,不过你会吗?”
苏扬笑道:“练过一段时间,不太熟练。”
苏扬接过吉他,他在家练的是木吉他,而这把却是电吉他,虽然弹起来大致都是那种弹法,可是感觉却是有很大的不同。
拿着拨片随意的拨弄了几下,就完整的弹了一小段曲子,开始的时候,站在身后的四个人还不在意。
不过当苏扬慢慢的越发熟练,渐入佳境时,终于是引起了四人的注意。
“行啊!哥们儿,弹得不错,就凭刚才那一首就比老余强多了。”
在苏扬熟悉了电吉他的弹指方法后,那个留着寸头,身体壮硕的鼓手走过来,拍了一些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他嘴里的老余显然就是刚才的主唱兼吉他手,两人似乎是经常开玩笑,跟在后面的吉他手也没在意,看着苏扬说道:“就你刚才露的这一手,最少也是练了个三五年的,兄弟,你哪个学校的?师大?”
“呵呵,我现在还是高中生,准确来说,明年才参加高考,明年会参加京城电影学院的表演系的初试。”苏扬笑着说道。
“呦,没想到还是一根嫩草,我说哥们儿,那你考我们学校吧,回头哥几个罩着你,保证没人敢跟你哔哔。”那个浑身长着鸡肉的鼓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寸头,硬声的说道。
听到此话,那位主唱忍不住地推了鼓手一把,笑骂地说道:“你他妹的,别几把瞎说,让人家苏扬还以为咱们是黑社会呢!”
苏扬看着不停耍宝的两人,用着一股雀雀欲试的表情,对着他们说道:“我也想唱首歌,你们能不能帮我伴奏一下?”
听到苏扬有着想要唱歌的想法,那个鼓手耍了下手里的鼓棒,笑着道:“小意思,想唱什么,我们哥几个给你合?”
“是我自己写的歌,你这样……”
听着那位鼓手如此爽快的回答,苏扬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先是跟鼓手简单的说了一下。
然后,又是直接的哼出歌曲的节拍,站在一旁的四个人都是学音乐的出身,所以各自的记忆都还是相当不错的。
很快,伴随着苏扬用嘴巴拼凑出的歌曲节拍,四人几乎同时的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又皆是颇有兴趣的看着苏扬,眼神中透露出跃跃欲试的神色。
“差不多了,没问题,那现在吉他手的位置谁来?”
在苏扬的详细解释下,大概用了十五分钟的时间,那个鼓手先是带头点头,然后说道。
“这个,我自己来吧,我先带一下节奏!”
“OK!”
看到苏扬的举手,鼓手也没有在啰嗦什么,直接地走到他的架子鼓前坐下,对着架子鼓稍微的调整了一下后,打起了鼓点。
平缓的鼓点响起,很有节奏感,随后苏扬弹着吉他加入,曲子并不复杂,但却有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节奏感。
“有些事我早已忘记,但我现在记得
在一个晚上我的母亲问我今天怎么不开心
我说在我的想象中有一双滑板鞋
……”
伴随着四种乐器的融合伴奏,苏扬不禁的跟着脑海里浮现的歌曲,念起了慵懒的RAP音调,在他唱出歌词后,站在他身后的贝斯手顿时笑了出来。
用着肩膀起伏的顶了顶,负责担当吉他手的长发主唱,笑道:“这感觉写的还是RAP说唱,不过光从歌词的角度来看,这哥们儿真的是太逗了,居然会想出这样的歌词。”
“星期天我再次寻找依然没有发现,一个月后我去了第二个城市。
这里的人们称它为魅力之都,时间过的很快夜幕就要降临,我想我必须要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