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亚辛长老,赵天放正待转身,返回屋舍,却听一个略有些局促的声音自身后传来。
“守护大人,您,您回来了?”
赵天放转身看去,却见街道拐角处,站着两个地精,探头探脑向这边张望,正是肥仔和哈里斯,心里不由一喜。
哈里斯和肥仔同亚辛长老和狄丽娅一样,都是赵天放穿越到这片异域大陆后最先遇到的人,赵天放在内心深处已经把他们当成了朋友。此刻再次相见,自然感到格外高兴。正想上前打招呼,却见两人神色拘谨,逡逡缩缩,不敢靠前,和以前相比,竟然多了种生分的感觉。
赵天放略一思索,心下释然:自己的身份已今非昔比,不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摇身一变,成了地精一族的“守护者大人”,地位比之老族长都不遑多让,在一般地精眼里,自然是要高看一眼,哈里斯与肥仔,作为普通地精族的一员,当然也不例外。
这种情形让赵天放感觉非常别扭,相对来说,他更喜欢那个憨傻呆愣、率真直诚的肥仔和精灵古怪、滑稽幽默的哈里斯,而不是两个唯唯诺诺,对自己尊敬有余,随意不在的地精。
想到这里,赵天放已有计较,微微一笑,来到两人面前,高举起右手来,“重重”地拍向哈里斯瘦削的肩头。
哈里斯见状不由大惊,想当初在精灵森林里,赵天放曾不经意间拍过一下他的肩头,结果令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浑身骨头差点被拍散了架,至今依旧记忆犹新。此刻见到赵天放那副用尽洪荒之力,迅猛拍下的架势,简直就是要命的节奏,不由吓得魂飞魄散,哪管他什么地位不地位,尊崇不尊崇?早吓得怪叫一声,一屁股跌坐在地上,连脏字都从嘴里蹦了出来。
“我靠,这是什么情况……”
看着哈里斯那副狼狈不堪、一脸郁闷的模样,赵天放不禁哈哈大笑,这才是他需要的感觉。
“别忘了你还欠我一顿酒呢,不能说话不算话啊!俗话说‘选日不如撞日’,我看就现在吧。”
赵天放很随意地说道,就像是碰到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没有一丝生分的感觉,使得现场的气氛立刻融洽起来。
“我就说嘛,守护者大人就不是那种见利忘义,不念旧情的人,这不还和从前一样吗?你说的,菜任我点,酒随我喝,可不能说话不算话啊!”
肥仔的脸笑成了一朵绽放的菊花,一边念叨,一边还不忘责怪地瞪了一眼坐在地上的哈里斯。
哈里斯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这才明白眼前这位帝无殇大人,其实是在给自己开玩笑。当下不由心里一松,立马恢复了往日那副吊儿郎当,玩世不恭的神态,一翻身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下的灰尘,冲赵天放说道:“走,我带你去最好的酒馆,喝最好的美酒,我们一醉方休,不醉不归。”
“喝酒这么好玩的事,怎么能少的了我们姐妹呢?”
三人正要离开,去酒馆“偷欢”,却听到一个银铃般悦耳动听的声音自馆驿门口处传来,两个婀娜的身影出现在门内,正是那位古灵精怪的“铃铛仙子”和温婉可人的狄丽娅公主。
“呃,这位是……”
哈里斯满脸惊讶的看着“铃铛仙子”,向身边的赵天放问道。
“哦,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神明大人身边的侍女铃铛仙子,这位是哈里斯,这位是肥仔……”
赵天放一边介绍,一边在心里暗暗苦笑,这位铃铛仙子未卜先知的能力还真是强大,自己刚动了去酒馆喝酒的念头,对方就有所感应,难不成是在自己的识海里留下了什么标记不成?
放下赵天放心惊肉跳不说,却说这哈里斯,闻听铃铛仙子是常随于神明大人身边的侍女,立马满脸堆笑,热情洋溢,口吐莲花,不吝赞美之词,那份献媚与逢迎,直看得赵天放在一边裂着嘴,一阵无语,不过话说回来,这不正是他希望看到的哈里斯吗?有些自私,有些猥琐,但却毫不掩饰,绝对真实。
铃铛仙子却相当满意哈里斯的态度,不住冲哈里斯嘉奖地点着头,偶尔偷瞄一下站在一边,满脸黑线,嘴裂得像瓢一般的赵天放,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众人一边攀谈,一边向那条最热闹的街道走去。一路上有哈里斯在一旁,喋喋不休地开启那没完没了的“机关枪”模式,赵天放倒不担心冷场,和肥仔跟在后面,闷声发大财。
这铃铛仙子倒真是很给哈里斯面子,一路上问这问那,像个不谙世事,什么都不懂得的小女生,就连那狄丽娅也是听得饶有兴趣,不时被街边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过去,连连惊叹。
赵天放无语,唉!女人就是女人,好奇又八卦,即便是仙子、精灵也不能例外。
在铃铛仙子的一再要求下,加上狄丽娅在一边不住点头,大家一致同意:先在大街上溜一圈,逛一遍,再去酒馆喝酒。
一个时辰后,赵天放、哈里斯和肥仔,每人手里大包小包,拎了一大堆事物,一脸黑线地跟在兴高采烈的铃铛和狄丽娅身后,无非是一些胭脂水粉、步摇钗簪、零食布偶之类女孩子喜欢的物品。看来,女人喜欢逛街、购物是她们的天性,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前面就是我们要去的酒馆了。”
哈里斯出言提醒,众人抬头望去,但见前面街道旁,有一家并不起眼的小酒馆,门面不是很大,房屋看起来也十分陈旧,屋檐下的酒旗上写着四个大字“七桶酒馆”。
“这就是你所说的地下城最好的酒馆?”
赵天放满脸疑惑地问道。
在他的想象中,既然是地下城最好的酒馆,即使不像地球上的五星级酒店那般奢华,最其码也要三层四层,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吧,可是如今一见,却是门面狭小,房屋破旧,门可罗雀,冷冷清清,别说是最好了,就是比之他们逛街时遇到的大多数酒肆餐馆也是不如。
“这你就不懂了,知道这家酒馆为什么叫‘七桶酒馆’吗?”
哈里斯一脸得意,摇头晃脑的说道。众人皆摇头,哈里斯见状更加得意,已是完全恢复了往日那副德行。
“因为这家酒馆酿造的酒,是整个地下城最好的,而且每天就酿造七桶,多一滴也不酿,我也是提前好几天预订,才抢到了一桶,要不我们今天就喝不到这地下城最好的美酒了。”
原来如此,赵天放心道。
在地球上学时,他没少和同学、舍友一起喝酒,而且酒量奇大,两斤白酒不在话下。也喝过很多好酒,因为宿舍里一位同学是当地的富二代,家里很有钱,更主要的是和自己关系很好,隔三差五就从他老爸那里顺上一两瓶好酒,叫上赵天放下馆子,什么茅台、汾酒,五粮液,酒鬼、李度、剑南春,都是些高档经典或年代久远的珍品。
按道理喝这种价格不菲,几百上千的高档酒,应浅酌,轻啜,细细品味,方不辜负这美酒的香醇,两人却相当豪放,二两多的口杯,一口一个,如饮白开水,常常看得那些倒酒的服务员,连连摇头,暗道可惜,简直就是牛嚼牡丹,暴殄了天物。
虽然如此,内心里赵天放却觉得自己对酒水颇有研究。如今听哈里斯道出这样一个“典故”,不由对这“七桶酒馆”的美酒充满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