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锦书被他这样毫无预兆地抱在怀里,脑海里只剩下一片空白。
这是她曾经与他分开后日思夜想的场景,哪怕她一直都知道,唐慕心里有一个深爱的人,她知道他并不爱自己,都说如果一个人深爱一个人,就会让全世界都知道那个人是自己的,可是他从来不愿主动提起她的存在,甚至直到分手的时候,身边除了他的几个朋友之外,都没有人知道他们曾在一起过。
她明白唐慕是别有用心,也清楚无论自己如何努力,唐慕都不会属于自己。
可是没办法啊,她只是一个普通人,有七情六欲,有贪嗔喜恶,哪怕她从一开始见到唐慕就本能地提醒过自己,离这个男人远一点,他特别危险,可最终还是在他的怀抱里沉迷,一步步沦陷……
一想到过去自己犯的傻,洛锦书心痛不已地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带着说不尽的贪恋,原来他身上的味道还是那么熟悉。
默默地在心里告诫自己:就放任这一次,最后一次……
四周是莫名的安静,明明只有几个呼吸的时间,洛锦书却觉得仿佛过了几个世纪那么长。
收回脑海里泛滥成灾的感情,再睁开眼时,眼底只剩下平淡与冷漠,正如他们初识的那一瞬。
洛锦书冷笑一声,推开了唐慕,面无表情地道:“唐大少爷,要是你心里那位佳人知道你在外面这么乱来,你说,她还会对你有好感吗?本小姐很忙,恕不奉陪。”说罢,不顾唐慕脸上是怎样的精彩表情,转身便走出了人群。
留下唐慕在人群中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直至消失。
洛锦书回到别墅就将自己扔在床上,呈大字型躺在那一动不动,背包也扔在铺着波斯毛毯的地板上。
想起刚才唐慕那结实的手臂环绕着自己,他的怀抱还是那么让人安心,连他有力的心跳和沉稳的呼吸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原来,她洛锦书也并不是世人所见的那样冷血无情,至少,对唐慕,她是念念不忘的。
叹了口气,起身走进浴室,就像以前思绪混乱时一样,准备洗个澡冷静冷静,一晃眼却看见落地镜上浮现出两句话:君非异世者,何恋异世事!
洛锦书用力地闭上眼摇了摇头,以为是自己思虑太多以至于出现了幻觉。
再睁开眼,那两行字果真没了踪迹。
洛锦书没精打采地将自己放浴缸,让水没过精致的锁骨,脑袋斜靠在浴缸边,一头黑发伴着水波起伏。随手启开一瓶白葡萄酒,倒在酒杯里,慵懒地摇晃着醒酒,酒香随着她的摇晃,慢慢地飘散在整个浴室…
美人,美酒,这场景,充满着无尽的诱惑。
不知何时,洛锦书在水里睡着了,面色泛着微微的粉红,浴缸边放着已经见底的酒瓶和空空如也的酒杯,酒香还萦绕在空气中。
梦境
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从浓雾中信步走出,仙风道骨,衣袂飘飘。可惜,一开口就毁了他给洛锦书的感觉。
老头怒吼道,“洛锦书!还做什么白日梦!我好不容易才送你回去!难道就是让你跑到幻境幽会吗!赶紧给我醒过来!”
洛锦书定睛一看,突然间脑海里闪现过一张张熟悉的脸,游子朔,游子墨,谢昔,箬筱,玄瘾…
她终于知道自己忘了什么了!也记起了自己被玄瘾反将一军的事情,但是她更记得自己回到了现代,见到了唐慕……
洛锦书没反应过来为什么会这样?思绪已经混乱到她早已分不清自己如今到底在哪儿,只好无奈地问到,“玄灵,我现在在哪?是不是又穿回来了?”
玄灵急得骂人,“你穿个屁!这里是想象与现实的交界处,你在这里所见到的每一个人,听到的每一句话,都是你心中的渴望,这都是你的想象,但是在这里受的伤会同等程度地映射在你的真身上,你在这里对每个人伤害也会映射在现实中的他们身上,只是伤害会减小,所以这是现实。而且!你如果再不想办法从这里出去,时间一久,你的真身必死无疑,而真正的你现在还躺在玄瘾那个疯子的结界中不省人事! ”
洛锦书诧异,直接跳过玄灵之前解释的那一堆废话,“原来你知道玄瘾啊,我还以为是我想多了,你们都是一个姓,该不会是兄弟吧?”
玄灵傲娇地别过头,“我怎么可能有这种疯子兄弟……洛锦书!你能不能不要转移话题!赶紧给我想办法回去!”
洛锦书抬眸盯着玄灵,回味了一遍他刚才的话,突然发现一个不太正常的问题。
看得玄灵脊背汗毛都开始倒立的时候,才问道,“你说,你好不容易才把我‘送回去’?能先解释一下这个事情吗?什么叫‘回去’?”
玄灵刚想说什么,洛锦书又抛出一句,“别说是口误,我不信。”
咽得玄灵又闭上了嘴,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猛地抬起头,飞快地说到,“你根本不属于这个时空,这件事有空再说,反正想醒过来就得亲手了解你心底的念想,时间不多了,抓紧吧。”说完便没了人影。
洛锦书气得咬牙切齿,如果玄灵不是跑得快肯定已经被她打成了肉饼。
洛锦书从梦境中醒来,起身走了出浴缸,拿起一旁的浴袍将自己裹上,眉头凝结着烦愁,湿漉漉的头发披在身后,出了浴室。
一边吹着头发一边思索着离开这个鬼地方的方法,于是,一个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计划在脑海中悄然成型。
她洛锦书从来都不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所以很清楚自己的弱点在哪,对于自己的弱点,利用起来也是毫不手软,而且一旦下定决心去做一件事,就会费尽心思地去达到目的,哪怕伤害自己深爱的人她也在所不惜,懒得管别人怎么评价她,只要她的目的达到就一切OK!
但是伤害了自己爱的人说不难受是假的,她虽然理智,却也有情感,只不过大多数时间都是理智和冷漠压制了情感,或者说是自己选择性地封闭了情感。
深吸一口气,喃喃道,“如果预感没错,可能这是最后一次见到你们了吧。”
想了想,还是来到床边拿起话筒拨通一个电话,“臭狐狸!二十分钟后,老地方见。”没等对方开口便挂断了电话。
动作迅速地换了一套休闲运动装,扎个随意的马尾,抓起梳妆台上的钱包就冲出了家门。
大摇大摆地走出校门,门卫和执勤人员都装作没看见的样子,各自聊着天。
洛锦书畅通无阻地来到学校旁的地下车库,取出那辆足够张扬的全球限量六台红黑色经典款法拉利,上面的专属标志sergio在许久不曾碰过车的洛锦书眼里依然有着特别的吸引力。
拉开车门,系上安全带,踩下油门,扬长而去。
五分钟后,锦瑟酒吧门前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传入门口侍者的耳里,只见一辆具有高辨识度的法拉利停在门口,车上下来一个扎着马尾穿着运动服的…小女生?侍者汗颜,每次大小姐的车都这么拉风,打扮都这么……与众不同!
收回视线,赶忙迎上去接住洛锦书抛出的车钥匙,面色恭敬地低头问好,“大小姐好!”
洛锦书点点头,向里走去。
白天的酒吧还在沉睡中,少了午夜时分的嘈杂和迷离,多了一份静谧的情调。
大厅里只有几盏昏黄的灯光,用来表演的舞台角落上放着一架三角钢琴,钢琴前坐了一个着装尽显时尚与品味的男人,见洛锦书出现,对着她点头一笑,修长的十指落在黑白琴键上,一首Richard Clayderman 的《星空》从指尖倾流而出,极尽柔情与浪漫。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坐在台下的洛锦书当起了称职的小粉丝,但也不忘在心里损她老哥:明明是一只老奸巨猾的狐狸,弹琴的时候却能这么风度翩翩,也不知这幅样子骗了多少小女生的爱慕。
被她称为狐狸老哥的洛齐,听见掌声转过头,不怀好意地笑到,“急着约我过来还免费听我弹了一首,是不是该给我一点回报呢?”果真是,本性不改!
洛锦书一个白眼,起身走向洛齐,抬腿就是一脚,不出所料地又没踹中。
洛齐一手撑在洛锦书脚上,借力旋转起身,洛锦书也不跟他客气,坐在琴椅上,试了试音,十指飞舞,一首风格与《星空》截然不同的《克罗地亚狂想曲》从琴键上跳跃而出,手腕轻扬,一个漂亮的收尾,接过洛齐递过来的醒酒茶。
犹豫了一下,问道,“老爸最近怎样?”
洛齐抿一口龙舌兰,背靠着钢琴,懒洋洋地回到,“还能怎样?老样子,吃好喝好睡好玩好,倒是你哥我比较苦命,又要忙着道上的事又要管理公司,一把年纪都还没娶亲…”
“打住!”洛锦书见他给个杆子就能顺杆爬,连忙止住他的话“没媳妇能怪谁?那么多小姑娘往你身上扑你自己不要的。”
洛齐见装可怜求安慰不成,话音一转,开启长辈模式教育起洛锦书来,“你自己说你都多久没回家了?心里是不是还惦记着唐慕那小子?早就跟你说他是骗你的,你却明知…”
“洛齐,你好啰嗦…”洛锦书打断他的话,仰头将杯里的醒酒茶一饮而尽,拿着杯子的手无力地垂在半空,脸上颓败的表情一览无余。
洛齐也放下酒杯,侧身轻轻地抱住她。
这个在外人眼里一直都是无所畏惧的丫头啊,只会在他眼前脆弱,脆弱得像个易碎的瓷娃娃,但是他除了哄着她还能怎么办?谁让他们是亲兄妹而他又早出生那么几年呢?
妹控的洛齐无数次压回了心里将唐慕找出来暴打一顿的想法,只因为他知道洛锦书口是心非的性格,知道她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唐慕受伤。 将洛锦书抱在怀里,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她周身笼罩的无助。
洛齐心里一时间五味杂陈,既心疼这个妹妹,又有些恨铁不成钢…
洛锦书也知道自己几乎每次卸下伪装而变得不堪一击都是因为唐慕,如果自己不下定决心,可能真的一辈子都没法忘记他了。
权衡利弊之后,不再犹豫,决定狠下心来实施自己的计划,反正就算自己在这里杀了他,他也不会死,大不了受些重伤。
抬头看着洛齐,眼神清明,“哥,帮我联系唐慕,我要杀了他。”
———————————————————————————————————————————————————————————————————————我是分割线—————————————————————————————————————————————————————————————————————宝贝儿们,为了补偿五一玩儿得太嗨,所以多更了一丢丢,话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我怎么知道~(好吧,其实我挺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