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也是中国与外国正式交往的开始,旅行家、商人、传教士、政府使节和工匠,由陆路、海路来到中国,他们当中的部分人长期旅居中国,有些人还担任政府官员。据统计,这些人分别来自波斯、伊拉克、高丽、不丹、尼泊尔、印度、俄罗斯、英国、法国、意大利、阿富汗等国。中国与海外经济交流的范围空前扩大,元世祖以后海路贸易逐渐占据主要地位,据记载,元朝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进行经贸往来的国家和地区由宋朝的50多个增加到140多个。海路到达非洲海岸,陆路往来直抵西欧,统一的环境为各地区各国的交往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史称“适千里者,如在户庭;之万里者,如出邻家”。
思想文化
元朝的领土空前广袤,其统治下的中国出现了亚、非、欧三大洲的人员频频往来,东西方的文化交流景象繁荣。成吉思汗、拔都、旭烈兀的三次西征使欧亚大陆不同宗教信仰、不同文化和习俗的民族联系起来,元朝的东西文化交流是近代欧洲新航路开辟前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忽必烈开创元朝之后,和西北三藩的窝阔台、钦察、伊尔汗国保持着宗藩联系,来自欧洲和西亚的使节、商旅络绎不绝。元朝统治者注意从世界范围认识元朝所处的历史地位,既采取对外积极交往的政治、经济方针,又有“四海为家”的积极的思想意识,开放的世界观念孕育了蒙古在文化观念上的开放。在对外的交往中,忽必烈提出了“四海为家”、“通问结好”这样积极主动的外交方针。他曾自称:“朕即位以来,薄海内外亲如一家。”
元朝开放的思想使中西文化交流出现突出的宗教融合与民族融合现象。元朝是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等外来宗教在中国传布的重要时期,伊斯兰教徒散布在全国各地,建寺传教,对促进中国与伊斯兰世界的文化交流起了很大作用;元朝时移民中国的波斯人和阿拉伯人数量相当可观,元朝成为历史上伊斯兰移民最多的时代。伊斯兰移民后来在中国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回族,回族在元朝产生就是蒙元时期世界性民族迁徙最为显著的结晶。中外的民间交往,在更为广阔的层面上带动了语言文字、生产工艺、科技知识乃至饮食医药、风俗习惯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也从更深层次的社会心理上增强了不分此疆彼界的观念;中国和欧洲的关系在元朝出现了飞跃的发展,中国和欧洲之间的了解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直接了。元朝有很多旅居中国的欧洲人,当他们归国后一些人记录了他们在中国的见闻。正是这些游记,使西方人第一次较全面地把握了中国和东方的信息,一个文明和富庶的中国真实地展示在世界面前。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意大利的马可·波罗(1254至1324),他在忽必烈的宫廷和中国各地度过了17年,在《东方见闻》(《马可·波罗行纪》)中对中国的繁荣和富强作了报道,并加以热情的赞扬。这些信息改变了欧洲人对世界的理解和认识,马可·波罗的游记为以后欧洲大航海事业的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另外,当大量的阿拉伯人、欧洲人涌向东方的同时,中国人的视野也更加开阔,对周边国家、中亚、南亚和印度洋地区的了解更加清楚。当时的元朝人对外部世界的了解和认识,不再局限于道听途说,大多是亲身经历。如汪大渊的《岛夷志略》一书,是他在海外游历12年的结果。该书对世界各国经济文化做了细致周详的记录,所记印度洋沿岸和南海各国史实“皆身所游览,耳目所亲见,传说之事,则不载焉”。该书记录了数百个地名以及各地的山川险要、气候物产、人物风俗,与我国的经济、文化交往情况等,多属前人未载内容。其他的文献还有《西游记》《西游录》《北使记》《西使记》《真腊风土记》《异域志》等,反映了元朝中国人对外部世界的新认识和开阔的文化视野。
总而言之,元朝的对外文化和经济交流是以往任何朝代都无法比拟的,它以开放的态势面向世界,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对世界文明的进步也具有重大意义。元朝东西文化的交流使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也使中国放眼于世界,促进了元朝中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通过广泛的对外交往,一方面我们认识到中华文明在世界范围内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世界各国历史发展的联系性,为以后中国的对外发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1.宗教
元朝由蒙古贵族建立,是一个诸教并行的、宗教文化颇为发达的朝代。作为一个受汉文化影响又保留其本民族若干传统的少数民族政权,它的宗教承袭宋朝,具有中原地区一般性的特点,又显示出与前朝不同的特点。元朝为统一全国和维持其统治,大力推行扶植宗教的政策。太祖、太宗时期,为利用道教稳定中原,就特别尊崇道教。当时的全真道教趋于鼎盛,并与南方的正一道成对峙局面;到宪宗、世祖以后,为征服吐蕃,统一全国,巩固在全国的长久统治,又竭力抬高佛教的地位,特别是喇嘛教。元朝宗教政策与其他朝代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除前述的道教、佛教(喇嘛教)以外,基督教(也里可温教)再度复兴,犹太教亦有所振作,伊斯兰教急速发展,以白莲教为主的民间宗教转向活跃。总体来说,元朝统治者对各宗教采取尊崇、保护和兼容并蓄的政策,而占最主要地位的元朝宗教为佛教的喇嘛教。
元朝的宗教和其他各朝的宗教相比,有以下一些特点:
1.
宗教机构从事商业、手工业、高利贷厚敛财富。历代宗教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而元朝的寺院、道观不仅占有大量土地,还大力从事商业和手工业,成为元朝宗教的一大特点。当时各地的当铺、酒店、商店、旅馆、药店很多是寺庙、道观所经营。还有从西域、欧洲东来的伊斯兰和基督教徒,他们特别善于经商,利用民族等级地位划分的有利条件深入到商业的各个领域,以至经营海外贸易和放高利贷,成为当时的大商人和高利贷者。一些僧侣因从事工商业活动,聚敛了大量财富,他们用这些钱公然造外宅、娶妻纳妾。如元人朱德润在《宅外妇》中描写他们“十年积蓄多财富,寺傍买地作外宅……宅外妇,十人见者九人慕。金珠翠玉堆满头,又有肥擅充口腹”。
2.
政府设立完整的佛教管理机构。元朝地方和中央设有专管宗教事务的各级机构,如中央设宣政院,院使从一品,管佛教;集贤院,院使从二品,管道教;崇福院,院使从二品,管基督教。元朝掌管宗教的部门机构完善,院使官品高。元政府规定宣政院不仅掌管全国的佛教事务,而且掌管西藏地区行政事务,宣政院使既是佛教领袖,也是元朝的一名高级行政官员。
3.
宗教首领地位崇高,教徒享受超过以前任何朝代的特权。如前所述,元统治者封各教首领为“国师”、“帝师”、“神仙”等称号,还有的被授予太尉、司徒、司空等头衔,一些重大的政治问题皇帝都要征询他们的意见。帝师出行,皇帝往往派大臣迎送,甚至用皇帝的御驾仪仗人为“帝师”开路导行,这都说明了元朝宗教首领地位显赫。同时,一般的教徒还享受免税赋的特权,法律上占优势,社会地位仅次于官吏。
4.过分尊崇宗教影响了元朝的统治秩序。元朝的皇帝们几乎个个都是狂热的宗教崇拜者,“累朝皇帝先受佛戒九次,方正大宝”,登位以后除大修佛寺、道观外,还向他们颁发巨额赏赐,大做佛事,弄得国库空虚,财政困难。对宗教的过分遵从也成为其灭亡的原因之一。
2.教育
元朝教育制度承袭了唐宋的传统,但又有所创新和发展,具有本民族特色。至世宗忽必烈时期,元朝学校教育的发展进入兴盛时期,从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官学体系和教育制度。中央官学包括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等,这是元朝在吸取宋、辽、金教育经验和最新成果以外,紧密结合现实需要和本民族的特点创设的;地方学校有路、府和州县学,蒙古字学、阴阳学和书院等,这一时期还出现了“社学”和“庙学”。元朝已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层次、结构比较分明,目标、功能各不相同的教育体系,所以元儒黄晋自豪地说:“元朝自京师至于偏州下邑,海瞰檄塞,四方万里之外,莫不有学。”多层次的教育体系为教学实践提供了广阔的场所和必要的条件,从而促进了教学的发展,有利于教育的普及和各阶层文化素质的提高。
元朝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是书院得到发展,书院作为地方学系,比南宋还兴盛。书院发展与元王朝的鼓励以及控制、管理的政策分不开,至元二十八年(1291)政府规定“或自愿招师,或自受家学于父兄者,亦以其便。其他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栗赡学者,并立为书院”。并要求“路府州书院,设直学以掌钱谷”,即政府为书院提供经费支持。这些措施使书院普及到全国的路、府和州县,据统计,元朝有书院四百所以上,成为一种半官学化的教育机构。元初书院讲学的主要是有着程朱之学背景的宋朝遗民,讲学内容大都是程朱理学。一般来讲书院在初创的阶段都属于私学,“官方很少插手,或者根本就不管”。后来这种具有私学性质的书院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各地的地方长官就出来过问,并按一定的程序自下而上层层办理手续,最后还要向朝廷登记、注册、备案。此时私立书院变成了所谓的“额设书院”,正式被纳入到官学的系列。此时的山长和师儒都由朝廷或地方政府来任免。元朝书院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私学、官学两个阶段,在许多问题上元朝的书院既保留了私学的传统,又形成了官学的特点,因而书院是兼具官私两面性的。元朝书院的创建是为了教育乡里子弟和家族子弟,原来具有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双重性质的书院,到了元朝其研究性质弱化到可有可无的地步,成为教化的重地,后来和官学一样沦为科举的附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