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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偶遇王梓

我总幻想着自己真的就是天使或者外星人,因为我急切的需要拥有飞行的能力,最好能够隐身,这样我就能一直的呆在王梓的身边关心他爱护他了。如果他半夜起来要喝水,我就把水倒好放在床头,有可能的话就喂他,他也许就会觉得在做梦。或者我晚上能现身和他一起打游戏上网,然后等他醒来还是以为是梦。就像许许多多光怪陆离的小说那样,最终王子和公主过着美满而又幸福的日子。可是这一切还是上课无聊的产物。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我们要接受教育,实际上是培养我们如何忍受无聊。

我上课时最好的玩具就是自己的手指,我觉得简直不可思议,指甲就那么一直的长一直的长,长的悄无声息,长的缠绵悱恻。剪了又长,并且我感觉不到手指里有指甲一样的东西。我就那么一点一点的观察等待着它重新的长出来。

小春哥的玩具也是指甲,只是他更多的是喜欢咬,咬的指甲一个个凹凸不平参差不齐。我小时候也喜欢咬来着,只是有一次我咬过了头,右手大拇指的指甲给我咬掉了三分之一,引起了感染,以至于后来大拇指的二分之一化为了血水,全部变软,那个时候也许真的是小居然不知道害怕。最后去了医院,医生用针挑破了血水,整个大拇指的上半部分就全部憋下去了。最后还是痊愈了。其实现在我也时常怀疑这是不是真的,因为我不再肯定是右手。但是肯定的是我不再咬指甲了。

我时常还是会怀疑,怀疑很多事情,书上说:怀疑是一个科学家的首要品质。这更让我怀疑我是不是有当科学家的潜质。

晚上一吃过饭就和阿娇去教室玩,仿佛大家都是呆不住的小孩,吹的是昏天暗地。居然住校生里还有叫阿呆和阿瓜的男生。两个都是小小的个子。都说那个叫阿呆的小个子男生几乎是明恋着我们这个年级的一个美女,她的名字就很美叫什么梦淑。梦里自有淑女来,几乎不怎么说话白里透红的皮肤。也难怪阿呆会看上她。可是阿呆不仅个子矮,长的也不好看,学习也不好,最后还没有钱。我只跟他说过一次话:既然自身的条件不好那更要加油去补充自己,让自己再别的地方闪光这样才能吸引别人。这仿佛是自己的内心潜台词。不过也有人说,阿瓜也喜欢梦淑小姐。

这些都是笑谈,并且不是很真实。大家也只是在看笑话一样看着阿呆的感情。就像王梓朋友给我的嘲笑一样。其实我们都不善良,都喜欢欺负弱小。

我不再怎么顾及晶晶了,搬了宿舍的她及其不习惯,她选择了走读。

晶晶的离开对我来说居然是轻松的,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我认识了更多有趣的人,享受着阿娇给我带来的短暂的快乐人生。我不用去想王子或者纠缠在幽幽和杰瑞之间,一切仿佛都解脱了。

我跟男生借书看,他们的书大多是武侠一类的。金庸的全集肯定是有的,这些其貌不扬的男生真的捧着金庸,我觉得还是非常可爱的,可爱到足以弥补他们不帅的事实。我看的第一部金庸的书是《碧血剑》我这才知道我的名字居然也有另一层的含义,就是金庸女子。我和《碧血剑》的女主角同名,只是她后来知道自己的父亲叫夏雪宜所以改叫夏青青了。

看了这部书书我才真正的觉得电视剧真是胡编乱造,原来金蛇郎君只是个活在记忆里的死人。书真的比电视要好玩。后来又接着看了《天龙八部》。

也许是阿娇也找到了伙伴,我们就从其为伍,就是跟男生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一起去教室。大家也都是哥们,没什么扭扭捏捏的,我以前是真的错了,我原本就是个豪爽的女孩子,和阿娇一样,只是以前她也有她的顾及我也有我的。这下彻底好了,她也有了伴,我也做回了自己。何乐而不为。

只是偶尔的放学我会送晶晶的到车站,也许有一种情份还是分不开的。我们还是那样的右转右转并非故意的路过王梓家的门前,我总是习惯性的停留,仿佛一种该死的仪式。

有一天下午我们俩又路过他家门前,不小心的就看见他推着个破破的三轮车车来,穿这短裤和拖鞋非常的邋遢,他还哼着小歌。我还是习惯性的停留,并且有种看见他就走不动路的危险。他突然发现了我在看着他,迅速的骑上车,想到逃似的,却被我挡在必经之路上。他不走也不动,低着头坐在车上。

我突然心里很开心,有种报复的快感。他只是名字叫王梓罢了,根本不是王子,他只不过是这条破旧的老街上一个小混混而已,他还装做自己很高尚很骄傲很干净的样子,现在才是真正的他,一个衣衫褴褛骑着破三轮车说不定要去讨生活的脏小孩。并且他不愿意去面对,甚至是这样一个被他嘲笑着的我。我?其实就是个陌生人,可是他,竟然可怜到不敢抬头看我,不敢从我身边经过。多么的可笑。

我就那么的站在那里,就不走,他是不是的用余光瞟。瞟也没用,我就是这样站在路上不想走,他的脸很红很红,是很羞愧还是别的什么?我看着他的窘样渐渐的就是心酸,我开始心疼这个男生,他的尊严也那么一下子被我踩在脚下,我应该一直的开心甚至大笑,或者再去说一两句不堪入耳的话,或者指桑骂槐,我应该把我所有的怨气全部爆发出来。可是我做不到,越这样的想就是越给自己难过,他从来也没有过错,错的是我怎么会喜欢他。

我在心里一直喊着:抬起头来,王梓,抬起头来。我多希望他能正视这一切,从我身边走过去。他就那么爱惜他的面子,让人可笑的面子,还是他总以为自己真的是王子呢?

这是他的弱点,致命的弱点,如果他能勇敢的抬起头他会发现前面是一片阳光明媚,可是他拒绝了。这也许就注定了他一生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当一个假的王子。

我站的够久,久的让自己快要哭出来了,晶晶拉着我走,我就被她拉着。走到很远的时候我突然放生大哭:“你知道吗?我永远也不能和他在一起,就算有一天他会喜欢我他也不会承认的。”

晶晶什么也没有说,就默默的上车了。

路上我开始明白,我不要做像他那样的人,实实在在的快乐才是重要的。就算有人看不起小卖铺家的女儿我也要快乐和骄傲的活着,我爸爸妈妈就是普通的开杂货铺的,这是事实改变不了,我就是来自农村的小镇。这是我的全部。

依然在看书,因为自己长久以来的狂躁症,书成为我最好的镇静剂。这段时间在看《包法利夫人》,以前听说这个一个少妇的荒淫史,带着对某种东西的好奇就去看了。可是开始就让我觉得索然无味,但是还是为了那些荒淫坚持了下了,读了一半后才觉得,我也是个包法利夫人。

对生活现实的强烈不满,对众人的不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爱情的无限憧憬。其实艾玛是很可怜的女子,一直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象着美丽的爱情,而现实确是一个不解风情的丈夫并且还要像所有人表现出快乐的样子。

一个包法利夫人却让我仿佛看见了世上所有的女子。幽幽是的,小捷是的,阿娇是的,苏源是的,晶晶是的,我也是的。我们统统都是的,还有哪些等等。

可是我却说不出原因,拿不出证据。只是觉得一群包法利夫人们,各自欢喜各自悲哀。

我实在受不来始终亮着灯的宿舍,整夜的都睡不好。那些理科班的学生真的非常的让人烦躁。这时的我就非常佩服默默,我们宿舍除了我和苏源外的唯一的文科生。几乎从来不说话,见人只是笑笑。其实有好几次我都想逗她来着,可是没有好意思。她从来不烦理科生,只是做着自己的事情,也不多和别人交谈。其实有很多时候我也想变成那个样子,我想也一定蛮好玩的。只是她有时也会跑过来问我看什么书呢?我想这样的人是会喜欢看书的,而我这样的人好像是不会看书的那一型,的确我不是在看书,只是在治病。书只是镇静剂。

反过来想,好像只有孤独的人才能写作一样。纵观留名于史的文艺名人,大多数是身世凄苦,孤独寂寞,私生活一塌糊涂,都还心理不健康。一个个都有童年阴影。很多画画的都会喜欢梵高,他的向日葵仿佛不是向日葵,而我还是比较喜欢毕加索,因为他年轻的时候非常的帅。我还算是一个很直观的人,没有那么多的花样。因为我真的看不出那株向日葵有什么好的。

突然爆出一大串的地名,吓死那些无知的理科生。

“西藏布达拉宫敦煌莫高窟山西云岗窟洛阳龙门石窟,新疆哈密瓜吐鲁番的葡萄熟了,青海湖鄱阳湖洞庭湖洪泽湖太湖,东岳泰山西岳华山中岳嵩山北岳恒山南岳衡山。”

“丝绸之路古楼兰,万里长城紫荆城,四川卧龙都江堰,玉龙雪山九寨沟。”

“埃菲尔铁塔凯旋门,香舍利谢大道时装周,吴哥窟里有秘密,泰姬陵里显神奇。”

”雅典卫城古罗马竞技场,西班牙斗牛,夏威夷沙滩,马尔代夫的阳光,悉尼歌剧院,东非大裂谷,非洲大草原,阿尔卑斯山,巴黎圣母院,金门大桥,纽约港口,拉斯维加斯赌城,胡夫金字塔……。”

“扬子江边是我家,就在钟山的脚下,家中有个玄武湖,你猜我叫什么啊?”

我就这样一个人自言自语前不搭后不搭的说着我们地理班学生最基本的知识,她们表面上一动不动的还在那里做作业,但是在她们的心里一定恨我,她们恨我的自由自在,恨我的多情浪漫,恨我的率真可爱,恨她们自己做不到。我就那么的想着,一个人乐着。继续我的地理基础知识复习。

而我不知道就从那次默默对我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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