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夜未央八岁跟随怜云生修行开始,他的记忆就只剩下了那个小院和小院周围的山水。这次进城,可以说是他时隔五年再次踏入人类的文明社会。
通过十来米长的拱形城门,夜未央和安梦妮丝终于正式进入了斯克芬城,火热的气氛和嘈杂的声音立即扑面而来。
作为一个王国行省的首府,斯克芬城自然是十分繁华。城中大街两旁皆是商铺门面、旅馆酒店等建筑。各种各样的马车和各种各样的行人在大街上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看着这热闹非凡的景象,夜未央沉默了一会,又看了看身旁安安静静的安梦妮丝。他捎了捎头,然后叫住了一个路人,问到“大叔,请问一下,卡特街怎么走啊?”
那个路人大约四十多岁,穿着平民服饰,看起来很厚实。他听到夜未央的问话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说“华人小兄弟,你是第一次来斯克芬城吧?”
夜未央眨了眨眼,说“是啊,怎么了?”
路人笑道“是这样的,斯克芬城只有两条主干道,一横一竖将斯克芬城分成四块。起止点分别是东南西北四个城门,两条主干道的交叉点是总督府。而卡特大街,就是东边那一段主干道。这里是南城门,你只要向北走到总督府,然后右转就行了。”
“哦,这样啊,谢谢大叔”夜未央谢过路人之后,拉着安梦妮丝在路边租了一辆去北大街的马车。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马车停了下来。夜未央和安梦妮丝下了车,发现马车正停在一个面积不小的广场。广场北面就是威武霸气的总督府,广场上有不少行人来来往往,还有一些发传单的家伙。
夜未央随手接过一张传单看了看,原来是一个佣兵团在招揽生意。上面有佣兵团团长的名字、佣兵团的整体实力和一些比较拿得出手的战绩以及联系这个佣兵团的地点。
佣兵是夜未央很喜欢的一个职业,他崇尚那种自由的生活。每天可以和兄弟沐浴在血与火、生存与死亡之间,那是真正的男人!不像如今那些帝国、王国的军人,根本没什么上战场的机会,连平日的训练都会偷懒。
现在夜未央虽然没有时间去当佣兵,但是这份佣兵团的传单却给他带来了一个想法。以后去大陆游历的时候,可不可以当一个佣兵呢?
夜未央甩了甩头,不再去想那些东西。他把传单收起,刚准备和安梦妮丝去东边逛逛卖马的地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就叫住了他。夜未央转头一看,顿时一愣。
朱倍尔一身火红色的紧身武士服,俊秀的脸庞上带着微笑。一头火红色的长发梳得整整齐齐,他永远是那么干净。美丽的芬妮跟在他身边,依旧是一身她喜欢的绿色贵族长裙。
第一次看到芬妮时,夜未央差点被她的美貌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这可能是跟着怜云生修行太久的缘故吧,毕竟那五年里他根本没有见过女生,突然一下子看到芬妮那样称得上绝色的女子,他的大脑有点转不过来。不过,在见过安梦妮丝之后,夜未央现在再看芬妮,却没什么太大的感觉了。安梦妮丝的美可以说已经到了一个极端,那是完美无暇的美,芬妮与之相比还是差了不少。
“朱倍尔大哥,你怎么在这?”夜未央眨了眨大眼睛,奇怪的问到。
朱倍尔的目光在安梦妮丝身上停顿了一会。虽然安梦妮丝蒙了面纱,但在他的感觉中,这一定是个美女。不过,他不知道那是一个比芬妮更美的绝色女子。而且朱倍尔也不是那种眼里只有女人的白痴,于是目光很快就移到了夜未央身上。
他微微一笑,指着北边的总督府说“我家就在这。今天天气好,出来散散步,没想到居然能碰到你这小子,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吧。要不要进去喝杯茶?我父亲从西边亚特王国那里搞来的上等茶叶哦”
夜未央对笑着摇了摇头,说“不用了,谢谢,但我并不喜欢喝茶。而且,我现在有事要忙”
“有事要忙?你不是急着回华族吗?”朱倍尔问
夜未央点了点头“嗯,我是想去买两匹马,以脚力赶路还是太累了”
听到夜未央这句话,安梦妮丝的脸色变得稍微有一点不自然。那似乎是羞涩,但因为有面纱挡着,没有人能看到。
朱倍尔想了想,说“未央,我建议你别买马。从这里跑去华族,足够跑死两匹马。而且,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那位朋友似乎身体不太,额……健康啊,长时间骑马恐怕他会受不住。”
“对哦,那怎么办?”夜未央皱起了眉头。旁边的安梦妮丝一愣,随即那双冰蓝色的眼睛中闪过一丝愧疚的神色。
朱倍尔哈哈一笑“别愁啊,你可以去坐前往提苏城的运输车队。那些车队的拉车马是专门训练过的,跑长途没有问题。到了提苏城,你这位朋友应该可以恢复了。到时候你再去买马进华族,岂不是更好”
运输车队是一些往返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的载人马车队。车队有负责护卫的佣兵,可以震慑一些小马贼。而且人毕竟是群居动物,人多是比较有安全感的,车费价格也是中下阶层人民能够接受的。虽然利润不高,但也不算低,而且胜在安全。因为运输车队不比商队,没什么抢劫的价值,招来马贼的机率也比较小。
这些东西夜未央虽然没有接触过,但怜云生还是教过他这些大陆常识的。
仔细一想,这样的确比较好。夜未央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额呵呵,我,我没见过运输车队。也不知道怎么坐诶”
朱倍尔微微一笑,指明了一个往返于提苏城和斯克芬城的运输车站,然后告诉了夜未央具体怎么买票上车之类的杂事。很简单,夜未央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然后挥手告别了朱倍尔,带着安梦妮丝转身走向了卡特大街。自始至终,夜未央都没有向朱倍尔介绍安梦妮丝。虽然这有点不礼貌,但朱倍尔大大咧咧的性子也不在意这些,不然他不会放下自己五级骑士的骄傲去欺负夜未央那样的初级剑士。
大概过来十多分钟,夜未央和安梦妮丝终于来到了朱倍尔说的那个车站。
那是一栋不太起眼的双层建筑,门口插着一面嚣张的大旗,上面是用金色颜料写着“巴金斯车队斯克芬城驻站”几个大字。
夜未央和安梦妮丝迈进了建筑,里面是一个巨大的大厅。摆着不少桌椅,东边有两个吧台。一个是卖酒水的,一个是卖车票的。这个大厅是候车室,没有发车时乘客就可以在这里等候。干等是很难受的,所以就有了卖酒水的吧台。这样既能得到乘客的好评,又能多赚一些钱。
现在大厅那些桌椅上已经坐了不少人。有的人围在一起喝着廉价的麦酒,相互讲着下流的笑话,时不时爆发出一阵哄笑声。有的人安静的坐在角落闭目养神,他们每次听到那些哄笑声就会皱眉。
随意扫视了一下大厅,夜未央拉着安梦妮丝径直走到了卖车票的巴台前。
吧台足够容下五个售票员,但现在只有一个售票员在值班。那是一个长相甜美的少女,大概十七八岁,跟安梦妮丝差不多。
看到夜未央走到吧台前,售票员微微一笑,说“可爱的小弟弟,你是要买票吗?”
夜未央点了点头,说“嗯,两张到提苏城的”
售票员带着甜美的笑容麻利的在吧台上操作,很快就将两张方形的车票递到了夜未央面前,含笑道“明天上午会发车,小弟弟记得早点来哦”
夜未央一愣,皱眉疑惑道“不是买了票就可以上车吗?”
售票员也是一愣,随即笑道“小弟弟是第一次坐运输车队吧。车队不比普通的马车,每次发车都必需到规定的时间才行。像从斯克芬城到提苏城这种长途车队,大概三天才会发一趟车。你们运气好,明天就有一趟车”
“哦,原来是这样啊”夜未央尴尬的挠了挠头。
收起车票,夜未央出了车站。他想了想,在卡特大街上的一间旅馆租了一个房间,然后带着安梦妮丝在繁华的大城市到处逛了起来。
安梦妮丝和普通的女孩子很不一样,她不喜欢那些漂亮的亮闪闪的饰品,也不喜欢好看的衣服,仿佛什么东西都无法打动她。反倒是夜未央,因为太久没有见识这么繁华的大城市了,他把卡特大街上的买特色美食、小吃之类的地方吃了个遍。食量打得连安梦妮丝都动容了,真搞不懂这不大的肚子怎么装得下。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天就黑了,夜未央极不情愿的被逛街逛累了的安梦妮丝拖回了旅馆。
因为考虑到要照顾安梦妮丝,夜未央是开了一间双人房。里面有两张床,夜未央又只是个小孩子,所以安梦妮丝也没有什么意见。不过要夜未央去这么照顾一个女孩的确是有点累,幸好这女孩长得很漂亮,不然夜未央可不保证不会丢下她不管。同时夜未央心中也升起了一个念头:要不要找一个仆人呢?
这一夜他们两人都睡得很香,一个是吃得很开心,一个是逛的心累。
竖日,夜未央早早的起床了。洗漱完毕后,他带着安梦妮丝去了车站,上了一辆马车。但因为还有乘客没到,车队一直等到快到正午时才发车。
负责管理这支车队的是一个看起来很和善的老人,他还和夜未央聊了几句。负责保护这支车队的是一个名为“狼牙”的佣兵团,团长是一个强大的五级骑士。佣兵们都有坐骑,车队行驶的速度非常快。到正午时,车队已经离开斯克芬城足有十几里的路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