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格林城三天后。
陈晟带着欧丽丝和一群表面上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在日成酒楼喝着甜酒聊着天。
这三年最让陈晟郁闷的事情就是,自已把欧丽丝带在身边之后,格林城漂亮的萝莉越来越少了,全被这群表面上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买回去做奴仆。
这群人明显都是跟风之作,但陈晟只想叹一声,哥好歹也是一个小正太,找个小萝莉很正常吧。你们还过几年都上到大叔的行列了,还找萝莉,多丢脸呢?
最重要的是,漂亮的萝莉你们都找完了。本少爷去那找去。
“哈哈~哈哈~你们看,大哥,这七字金言。你们看得出来吗?”
这时四楼传出一阵爽朗的笑声。
格林城十公子之三,任化龙正在拿着陈晟叫大牛寄回的两张纸,七字天书在狂笑着读着:“出十八铁骑,救命。大哥,我发现你连标点符号都能写到那么出神入化,真是难得了。哈哈~~”
“是大哥的亲自写的吗?太鬼斧神工了。”
“哇,完全是惊天地,泣鬼神之作。”
任化龙手上拿着两张陈晟的亲笔字,马上引起其它公子的争相观看。
任化龙,格林城十公子之三,名言是,我很帅,但帅得不明显。家里通俗点来说是做打铁生意的,要是通用点说法就是制造军火的,再提一层次来说,是为了世界和平和金币而生的。
这家伙生得虎头虎脑的,完全有一副打铁世家的遗传。因为对太子帮的武器贡献大,喜欢说冷笑话,深得陈晟的赏识。
陈晟则是和大队长两人站在桌子上慢慢地喝着酒,欧丽丝在旁边服待着。但两人看来兴致都不是很高。
“喂,大家都别抢。再说当晚太子帮是我守帮,我收了这封密信,我才通知大队长的。这里的功劳最大的是我。这七个字我准备收藏了。把它裱在房里的床上,以后我就威风凛凛了。我有大哥的亲笔提字。”任化龙把两张纸保护得好好的,别人只能远观,不能近摸。
“大哥,你这字是不是你写的?”
“大哥,你偏心。帮老三提字,不给我们提一个。”
“大哥,你必须得提个给我。我也要裱床上,以后在床上干活的时候都有动力得多。”
“对啊。大家,见字如见人,再说,大哥,我们都没见过你写字呢。”
所有公子都围着陈晟可怜地说起来。他们一副认真的表情,好像陈晟今天不提几个字给他们,他们就拒绝泡妞抗议一样。
任化龙则是拿着七个大字,端着酒在旁边得意洋洋地喝着。虎背熊腰的他,坐在那还真没几个人敢靠近。
但陈晟一抬头盯他两眼,他赶紧把得意的眼神收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