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落雨。韦宏图有急事去了深圳,破天荒地爽了林晨风的约,留下她一个人,无聊且孤单。
林晨风看着黑黢黢的窗外,听雨点敲打树叶,无奈地叹气,自言自语: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人人都有去处,就剩我一个人在家里听雨声。
老天像是存心要堵她的嘴,她话音刚落,电话铃就尖锐地响起。
居然是林朝露:“晨风,在哪儿?我去找你。”
林晨风吃惊地问:“你自己吗?我在家。若是带那人,我在火星。”
朝露不再回答,直接挂掉电话。大约半个小时后,家门被敲响。晨风打开门,迎进来了一个从头到脚都在往下淌水的林朝露。晨风又吃惊又心疼,张罗着她赶快去洗个热水澡,一边把她脱下的湿衣服洗干净晾起来,朝露已经穿着晨风的长睡袍,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了浴室。
“怎么回事?”林晨风问,心里却有几分明白:“这周末一刻值千金的大好时光,怎么没和你那位在一起,难不成皇上今天没有翻你的牌?”
朝露满脸沮丧,懒懒地斜靠到床上,把林晨风递给她的热牛奶推开:“我不要牛奶,我要红酒。”
林晨风想了想,决定还是顺从朝露的意愿。开了一瓶干红递给朝露,自己开了一罐小麦啤酒作陪,此时此情,俩人谁都没有“杯子”这个概念,一瓶一罐啪地一碰,直接对瓶开喝。
喝一口碰一下,寂寂无言。你不说,我不问,陪你到底。
一直到朝露的一瓶干红下去了一半,朝露的脸上微微泛红,她才幽幽地开口:“唉,快要一个月没见啦。”
晨风知道她这个“没见”,说的是和她的秘密情人没有独处的时间。她沉默地听着,与朝露又瓶罐相碰猛喝一口。
朝露又喃喃地道,天天都有那么多事儿,老婆也必须陪,工作也不能耽误,只有我是随时可以推掉的。这一个礼拜我做得好拼命,天天加班到深夜,满指望着帮衬着他把工作做完了终于能轮到我吧,哪怕就这一个晚上吧。。。我的要求也不多,学院后面新开了家电影主题餐厅,看上去还不错,我一直强忍着不去,就等着与他一起分享新的好东西呢,若是饭后再有空陪我去河边走走,那我可真是本年度最幸福的女人了。。。唉。。。刚出学院的大门,他老婆就迎面过来了,说是去超市里买了菜,顺便找他一道回家晚上包包子吃。然后。。。他就礼貌地和我说了再见,和老婆一起走了。
朝露闭上眼,睫毛下有微微的泪光闪动。她薄而红润的嘴唇经过了红酒的滋润,居然有一种血色的诱惑。有酒从她嘴角滑落,沿着她修长的脖颈慢慢下滑,昏暗的光线笼着她的凝脂肌肤,睡袍的带子松落,半遮半掩地露出让人窒息的曲线。林晨风突然想:老天塑造这样的脸蛋儿,这样的躯体,并不是让男人染指的,而是让世人膜拜的。林晨风突然原谅了她一直唾弃鄙夷惊恐的那种畸形爱慕——同性恋。林朝露的美好,实在令世间所有形容女色的词汇都在她面前苍白无力,让她这个已经非常熟悉她的女人都忍不住怦然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