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永远不会出现堵车,北上广之人来了之后都会禁不住羡慕其交通通畅的城市。
这是一座可以容纳三十万人,但常住人口却不足五万的房产泡沫城市。
这是一座走在僻静的街道,一眼望不到人的城市。
这是一座十年前在一片荒漠中新建的城市,一切看上去还是那么崭新,以至于走在北京的街上,看到古色古香的建筑,会禁不住慨叹这才是一座现代化城市。
这,就是康巴什。
我定居了两年的城市。
这里没有一家像样的企业,除了银行、酒店、商店,以至于大学毕业的我一直没有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不仅像样的工作没有找到,就连不像样的工作也轮不到我的份。
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这座城市的喜欢。更准确的说,这是我迄今为止,最喜欢的城市,虽然它的就业率低是我很大的烦恼。
但是,不出意外,我的余生将一直留在这个城市。
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适合养老的城市。
而我,一个年轻人,竟然迷恋这样的城市,连我自己都觉得省去那些年轻时代应该执着的奋斗,是一件可耻可悲的事情。
即便这样,我还是决定永远留在这里。
喜欢这里,不仅仅因为这里民风淳朴,很大程度也因为这里的地广人稀造就的鸡鸣狗盗之徒弃之不顾,所造成的良好的治安。
喜欢这里,不仅仅因为这里时常能看到蓝天白云相间的晴天,很大程度上也因为这是一个四季分明的城市,夏天温度不会超过三十度,时常会有雷阵雨来当浑然天成的降温剂,更不用担心会有台风和洪灾来袭。
不过,冬天就没那么乐观了,刺骨的冷风和零下二十度的低温总是相依相伴。
但是,对一个脚上患有冻疮之人愿意包容这一点,你就知道我有多么喜欢这个城市了。
这里就是鄂尔多斯,更准确的说是鄂尔多斯的康巴什,已经进入大学房产泡沫化典型研究对象的‘空城康巴什’。
关于这个城市,就先介绍这么多,但它的美与和谐远远不止这里。
几个星期前我去离家两百米出的益民菜市场买菜的时候,一位走在我前面几米处的大姐(三十来岁,竖着一个马尾),在过马路的时候随手摘了一颗路边核桃树上的生核桃,自信端详后随手扔在地上,用着人字拖一脚一脚蹋下去。壳破了之后,那大姐竟然将果肉捡起凑到嘴边吹了吹,然后吃了。
那一刻,我更爱这个城市了,那一刻我觉得这个城市应该称之为‘果香鄂尔多斯’。
关于这个城市的介绍先到此为止。
接下来,说一说,故事中的女主角。
顾采薇,二十七岁,单身女郎,其实与其说她是单身女郎不如说是未婚。
因为在我看来单身女郎是能够嫁出去而不愿意凑合嫁出去的人,而她却属于想要嫁出去却嫁不出去的人,更准确的说是她不建议随时结婚,只要对方愿意娶她,而她也愿意嫁给对方。
真命天子,她等了好几年了,始终没有等到,等到现在都快等成半不婚主义了。
不过,不是每一天都是半不婚主义者,有时候一部电影,一个路人,就可能让她产生‘不要再挑了,不要再等了,随便嫁了吧,等到遇到合适的再离婚也不迟,反正现在离婚的人那么多’这样的思绪。
而今天,她之所以坐在这家像模像样的咖啡馆内,就是因为从昨日到现在都保持着高度的‘不要再挑了,不要再等了,随便嫁了吧,等到遇到合适的再离婚也不迟,反正现在离婚的人那么多’的思绪。
真的不能再等了。。。。。。
真的不能再调了。。。。。。
再等、再挑,那些可以凑合结婚的对象就都结婚了。
再等、再挑,一不小心就等成四五十岁的老女人了,到那时再后悔,已经为时晚矣。
骑驴找马,这种思想她本来也是发自心底抵触的,怎么能够这样无耻呢?
后来,想清楚了,找一个同样具有这种思想的人,不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做这种事?
至于最后是谁先背叛谁,谁先离开谁,那就需要投保才能保全安全了。
等到那一刻,背叛的人也不至于太歉疚,被弃的人也不至于太愤世,因为结局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以透明化的方式公开了!
。。。。。。
。。。。。。
。。。。。。
清新淡雅的咖啡厅内。
落地窗前,二十七岁的顾采薇与一个三十岁模样的男人正在兴趣盎然的谈婚论嫁。
虽然是在和这个男人聊谈婚论嫁的事宜,但心底想的更多的却是对男人更多的了解。
了解,这个男生,适不适合结婚?
离婚的时候,会不会干脆利落?
女子光艳逼人,端丽绝冠,时不时抬起妩媚的眼睛给对方一缕秋波。虽然做好了随时离婚的准备,但不排除今后还有深入了解的可能性,更不排除将来就和这个男人白头偕老。
在事情没有成为否定的定数之前,一切还是要以伪装的美好为主打招牌。
男子西装革履,来时中规中矩,不过随着聊天热火朝天般的深入,附和着天气闷热的步调和女子嬉笑一说,“热就把外套脱了吧,这天虽温度不高,但还挺热的,估计是太阳太毒吧。”
男子将外套脱了。
不仅脱了外套,还接二连三将领带松了一圈又一圈,脖颈上的纽扣也是松了一颗又一颗。
这看似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举止,却让男子在女子心中的分数直线下降。
“剪头了?”男子饶有兴趣地问道。
“废话,头剪了,人还活着?是头发,”边说边不忘再抛一个媚眼过去,不过心底却在想着,万一这男人拖上我可怎么办?万一今天走出这咖啡馆的门我就遇到了真命天子,而对方又误以为我对他有意思,还回家筹谋彩礼一事,那岂不是。。。。。。
不是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只是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已,女子的一个远方表姐在和现任表姐夫就是在一次相亲中认识,表姐长得也算是一方之花,男方虽不是其貌不扬但配女方还是差一档次,不过后来用良好的工作和不需要还房贷的房产抵了。男方当时可能就是仗着自己这些既定优势,也可能是真心没想过会遇到这么漂亮的相亲对象,也可能是真的觉得要是能娶到这个漂亮的女人就是他一生最大的赌宝,故而展开不要脸的攻势,这种攻势尤为展现在对女方和女方母亲之上,和合理利用春节前后拜年的机会上,女方不让来,男方非要去。一来二去女方就对男方卸下了防御功能。
不过,这样的事情女主是丝毫不担心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毕竟相亲的对象不是彻底没见过,多多少少之前也有些了解。
“怎么想起剪短发?”
头发,更准确的说是发型对于女主来说可算是一大雷池,一般情况下根本不愿意跟别人聊剪发的问题,不过今天话匣子既然打开聊聊也无所谓。
“不爱洗头,你知道的,”女子咧出轻柔的笑,边说边将手指插入发迹间拨了拨头发,好似头发还没有吹干,“头发长不好洗,洗一次就得一小时,护发素上了之后还得晾个半干才能洗。洗完之后还得吹,吹风机用多了又不好,不用吹风机光靠太阳又不够,毕竟不是每个洗头日都是艳阳高照。再者,头发重了,轻轻一扯,就会掉发,时间久了就会造成头发稀疏。头发稀疏,可不好看,所以决定剪短发养养。”
其实,长发是几个月前一个下午女主亲自动手剪得。
倒也不是真的为了省几十元剪发费,关键是害怕还没有化好妆出门,就不想剪了,索性快刀斩乱麻自己拿起一把剪刀,左右各一下不给自己犹豫和后悔的机会。
剪完了才开始慨叹,对着镜子摸着自己的短发,慨叹留了多年的长发在一念之间几秒钟的功夫便断了。
处理犹豫的办法就是快刀斩乱麻。
至于会不会后悔,就留给快刀斩乱麻之后。
“短发也挺好看的,头发嘛,留一段时间就长了。喜欢长发的时候就留长发,不喜欢就留短发,反正也没人管,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挺好的。”
一席话,将女主听懵了?
起初还以为是说她短发不好看,接着又好似再说他喜欢长发要她留长发,最后又好似再说价值观。
“我也觉得自己的事情就应该自己做主,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挺好的,”边笑边点头附和道。
“你是去年毕业的?前年?”好了,话题终于转移到正式的轨迹上了。
女主抖擞抖擞精神,开始向对待面试官那样正式起来,不过这个问题还得好好想一想,首先今年是哪一年?15年?16年?总不是17年吧?反正不是14年,应该是16年,“我是14年毕业的,时间过的可真快,自从毕业之后我就一直分不清自己活在哪一年,有时候甚至觉得08年奥运会就是昨天的事情,有时候又得10年高考的时候又是在奥运会之前的事情,有时候又觉得自己还是高中入校第一天时的十七八岁的少女,可现实却是自己已经二十七了,”说到这里,嘴角禁不住露出几成伤感,对时间消逝的太快伤感,对青春不再的伤感,“都不敢想,就已经老了,总是看到微信里同学们的结婚照,有些娃娃都已经会跑了,还有些快要上一年级了。我表姐你可能不知道,长我两岁,和我从小念到大,更准确的说是一起念到初二,初二那年开学没几天,有一天放学我去她们班找她,他们班的同学竟然告诉我说她转学了。我当时就愣了,她能转去哪里?后来周末回家才从我妈那里得到消息,原来她退学了,因为假期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煤矿上开装载机的,两人谈恋爱了,然后就退学了。”
事后的多少年里,女主都在慨叹表姐退学过早,也遗憾自己当初没有及时劝阻她,索性人家今日过的还不赖。
后来,才明白,女人学的再好,学的再久,都不如嫁的好。
现实总是赤(课)裸裸的和书本中讲述的美好发生着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