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装潢精致的餐厅,胡南要了一份铁斗金牌豆腐,一份糯米仔排,一份芝士南瓜,还加了一份干锅包心菜,方雅静静地坐着,显然没有动筷子的意思。
胡南侧过头,看着窗台上排放的蔷薇叶子:“不合胃口吗?”
本来是一起去奶茶店喝奶茶,可是路上碰到很多对情侣,方雅见景思情微微有些感伤,就不想去了。
到了后来,胡南说,去餐厅吃吧。
以前有轩墨的时候,方雅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失恋之后,就改变了许多。从活泼到沉稳,甚至有些时候一句话也不会对人讲。
人总是要慢慢长大,从彼此的伤害中走出,学会变得成熟。
“你先吃吧。”看着窗外,想起了以前发生的很多事情。
胡南拿起筷子,吃了一口糯米仔排,慢悠悠地说道:“有些事何必伤感,不伤感的时候,你看起来特别美。”
方雅“扑哧”地笑了声,尝了一口另外加的雪梨汁,笑道:“你该不会就这样泡妞吧?”
“对别人,我可不像这样推心置腹!”胡南又吃了一口。
“有时候,我觉得你挺怪的,不过,这样才有趣。”方雅对上胡南的双眼,闷声道。
胡南假装不懂,依靠在桌椅,抽出一根香烟慢慢点燃:“奇不奇怪的无所谓,有所追求才是最重要的。”
就当梦一场,何必在意外界的目光,那样会束缚了自己。
其实她一直知道,胡南劝过几次,就是迈不过轩墨那道坎。
方雅在想,是不是自己太矫情了点。
有时候会突然觉得眼前出现一片短暂的黑暗,等到再明亮了的时候,原来一切都变了。
“方雅,难道你心中还不肯放过车冉吗?”
“放过很简单,可放过自己很难。”方雅说道。
一顿饭吃了将近两个小时,胡南走到台阶下,仰望着天边那轮淡淡的月亮,低声说:“如果这样,我陪你。”
正因为方雅说的那句话“只有这样才有趣”,胡南觉得自己不止无耻,还很犯贱。
方雅总说,胡南抽的烟都跟轩墨差不多。
初冬的天气冷了不少,天□□的也快,还未到六点钟就差不多天黑了。因为跟裁缝店女生打过招呼,今晚就可以去取校服。
路边两排整整齐齐的路灯发着光,在夜幕之中,倒恍觉是在白日。
女生早早地看见顾城过来,打了一个招呼,对于一切陌生新鲜的人,总会有那么一点好奇。
女生会问,顾城,你女朋友漂不漂亮?
在此之前,顾城感觉从未见过女生一眼,可这种女生却给他一种亲切熟悉之感。
女生笑嘻嘻地说起这样一句网上很流行的话:前世的三千次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顾城笑的很开心,心暖的姑娘,自然很漂亮。
“给,昨天我就想告诉你了,可惜我没你电话。”女生害羞的说。
顾城把逢好的校服放进包装袋里,就问女孩,需要多少钱。
女孩只要了二十块。
顾城知道,这家裁缝店已经开了很久很久了,久到这里还没有城中中学就坐落此处。价格也是最公道的。
就据女孩所说,一天都快忙不过来,因为对缝补的要求特别高,有时候缝补一件贵重名牌衣服,都要花费几日功夫。
而且第一次缝补之后,第二次第三次可以免费过来。
顾城很想知道,做生意还有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吗?
女生看出了顾城的迷惑,给他灌了一次心灵鸡汤,帮助别人其实就是在帮助自己。在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如果处处唯利是图,迟早会毁了这个百年招牌。
还有一个问题顾城想知道,为什么你会知道我的名字?
女生笑而不语,心想,我说,我猜的,你会信吗?
离开裁缝店已经很晚很晚了,顾城给车冉打去一个电话,我拿到了,明天到学校给你。
穿过小巷口,顾城记不得走过多少次了,以前是他不懂,现在懂了。
回到家里,顾母还在惋惜今晚若景没有住下来,顾城撇撇嘴,吃了热好的晚饭就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
再见到方雅时,方雅身边跟着一位男生。男生倒是长的帅气却脸显得苍白,就像一张没有写上字迹的白纸。
方雅就当没看见顾城一样,从身旁走过,那男生谨慎地瞥了顾城一眼,像是在防贼。
很多人议论纷纷,那个男生是从城中中学转校过来的。
顾城觉得很可笑,那个男生倒是性情与方雅相合,同样是因为一个人。
若景去了趟图书馆,没有找到顾城的身影,倒是没想到遇见了洛美美。
洛美美也没想到找顾城的女生不是车冉,而是若景。对若景,她从来没当是情敌过。
也对,十年左右的时间还搞不定一个男的,说明已经没戏。
可对于若景来说,洛美美就是一只狐狸精,恨不得四处张扬。
洛美美走过,调侃道:“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若大小姐。”
“既然知道,还要多此一问。”看来,若景并不善待她。
“问问怎么了,顾城还是我的呢!”洛美美笑了。
洛美美一向是争强好胜的主,你让她一步,她跟你客客气气的;可一旦翻脸,她就会死死咬住你不放。
若景懒得跟洛美美争辩什么,就算她挣得头破血流怎么输的都不知道,一切源于她的嫉妒之心。
“洛美美,你很缺爱吗?”门口传来范倩倩的声音。
洛美美转头,看见比自己还美三分的女生,她知道她就是范倩倩,若景的好闺蜜。
要说,洛美美与范倩倩比口才,十个洛美美都不是范倩倩的对手。
“我缺不缺爱,你管的着吗?”洛美美反驳道。
范倩倩装做浑身打了一个激灵,够肉麻的,“你想要一个男的,我可以给你介绍啊,保证帅帅的。”
“不用了,我只想要顾城。”一开始失了弱势,洛美美自然不会白痴到说“留给你吧,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还记得,开学初那些天的传闻,一大堆男的追一个女生。更有甚者,跳窗自杀以表达爱慕之心。
那个看似无辜的人,是范倩倩。
在这个看脸的社会,谁比谁漂亮,说话就更有气势,后面还排了长长的追求者呢。
若景叫范倩倩不要再闹了,闹下去对谁都没有好处,现在洛美美肯低头一步,范倩倩再唯恐天下不乱的胡搅蛮缠,洛美美可是要叫人了。
“倩倩,算了。”
如果看着两人在互掐,吃亏的肯定是范倩倩,洛美美的背后不说有方雅,至少明面上还有林柔。
见若景放弃,范倩倩也不想斗嘴了,亲眼看着自家的闺蜜被人欺负她自己是做不出来。
洛美美散去之后,范倩倩缠着若景,“她怎么你了?”却从来不会说,你得罪人家了?
若景不想说什么,范倩倩一下子就失去了兴趣。洛美美既然等在这里,便知道顾城在这个时刻会来看书。
可是到这么久了,顾城还没出现。
“顾城,你知道那个男生是谁吗?”有人说道。
顾城也疑惑,那个男生从来没有看见过,也没听说过方雅去过城中中学,怎么认识的?
“这就不用猜了,方雅做为校花,交个男朋友很正常。”
可是顾城觉得,那个男生脸上极其苍白,病殃殃的模样。
“校花可不是我们这些屌丝交得上的,说不定早有人预定。”一句话,回答了在场所有屌丝的心声。
可惜,顾城是个例外。
顾城好歹也算个小小的“官二代”出身,自然与他们的看法不同。
“你们不要多想了,再猜也猜不到自己份上。”还是言嗔一句话有定力。
一众屌丝鸟作群散了,就只留下言嗔和顾城。
言嗔找顾城是有事相告,原来林柔早就打理好一切,在元旦汇演之前,学生会代表团去城中中学雪洗杨青留下的耻辱。
林柔说过,我当初竞选学生会主席就是奔着这个去的,就算前方有再多的阻碍,明知会输,我也绝不气肋。
言嗔放弃学生会主席之位,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光光这种气势决心,他知道自己一个人做不来。
顾城也问过,你为什么要这么拼?还有一句话不好意思说出来,这么会拼,最后连男朋友都丢了。
林柔笑了笑,很苦涩,你以为我愿意这样吗?我只是想平淡的人生活出一次次精彩。
可是这些精彩,在某人眼里有些残忍,甚至一个人办不到。
一个女的太要强不好,很会让男的没安全感。顾城心里却是这样想的。
反倒是言嗔,看得一片清明,安慰道:“飞蛾尚且知道扑火,那人就不能明白一点存在的意义吗!”
越是看得清澈明晰,越是甩的粉身碎骨。不作死就不会死,可是有些人作死了还不死,那他的能量就大了。
“言嗔,顾城,我们会不会败?”林柔迷茫地看了两人一眼。
言嗔哈哈大笑,勾起顾城的肩膀回答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然认定做了,就该一路走到黑。”
这言嗔,说话越来越文绉绉了。
可也正因为这样,顾城觉得,林柔的打算不止这样,而且还不简单。
城中中学的分量哪是一个垫底的普高掂量得起的?要么这强大的自信就是莫名其妙冒出来的;要么林柔就是要方雅加入。
顾城在城中中学待过一段时间,也对学生会里的人熟点。
而方雅,不说她没进去过城中中学,光用美人计这一条,不就拐回来一个吗?
现在,顾城加上方雅,还有某某男,可都是城中中学的旧人。正所谓旧人见新人,不是两眼泪汪汪,就是争的面红耳赤。
在这一点,顾城很佩服林柔。而言嗔再聪明,也不会想到拐一个活的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