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开之前,郑明春回到和美工作室看了一眼,她毕竟在那里工作了一段时间,虽然只有短短一周,但她还是想见见那些同事们。
她一进门,就发现这里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最起码比之前精细了许多,而且还新进了两位新人。然后在谁的一声惊呼之中,众人发现了她,所有人的反应都像当初看见谢欢时一样,陈经理还给不明所以的新员工介绍这是“郑总”时,小裴和王林已经扑了上来。
“郑姐!”
久违了的称呼,小裴对这个大姐姐很熟络,不像陈经理,无论何时都“郑总郑总”地不肯改口。当郑明春说出自己已经辞职的话之后,引起了小丫头和王林等人的一阵惊呼与惋惜,大家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对此她只是给了他们她给谢欢的理由。
“我要去实现梦想。”她说。
从小到大,郑明春一直企盼有一天能开一家饭店,为此她用尽了整个童年去设计,用了大学的最美好的四年青春去摸索,毕业后,她为了凑够资金,不知不觉中她在歧路上距离她的初衷越来越远,当她拥有了可以实现梦想的资本时,她却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去实现梦想的勇气了。说起来矛盾,她明明可以去触摸自己一直追求的东西,可是她很怕,很怕这个梦想对当时的她来说太过简单,怕一旦实现,她就没有梦了。但是现在,她已经决定了,回家之后,在家乡附近开一家饭店,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去思考吧,她活得太累了,她想好好地歇一歇。
和美工作室的同事们纷纷给她打气,王林更是扬言要辞职给她打下手,又跟她抱怨陈经理怎么死板刻薄,逗得工作室里所有人哈哈大笑。
告别了和美工作室的朋友们,郑明春轻装踏上了北上的归乡列车。车上,她遇到了很多南下务工的民工,不禁感叹,这年头挣钱真的不易。
“姑娘,你是干什么地?”旅途漫漫,坐在郑明春对面的农民工随口找话题打发无聊的时间。
我是演员——这四个字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脑海之中,但她最终没有这样说,她已经不再这样承认了,就如她从臻美离开之后就把王启善、佟乾等人的以及后来周贺的联系方式彻底删除了一样。
“我是做生意的。”
“呀,我就说嘛,你仪表堂堂的,果然是大老板啊。”农民工露出淳朴的笑容,“老板,你是哪的人啊?”
“河北。”郑明春说。
“河北好地方啊,祖国首都所在啊!”
“呵呵,你哪里的呢?”
“我沈阳的。”
“打工多少年了?”
“呦,记不清了,可有年头了。”
“不容易啊!”郑明春叹道。
“谁说不是呢,哪像你们大老板坐办公室就挣钱,我跟你说啊,我一家有五口人,全等着我养活呢,就说那一年……”
郑明春用微笑应对他的滔滔不绝。大老板真的容易吗?坐在办公室就赚钱的背后有着多少的尔虞我诈啊!
在北京下车后,又换乘数个小时的火车与客车,郑明春终于回到她走出来的地方。那是一个小乡村,不起眼,甚至没有像样的名字。时隔多年,这里的变化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村里四处都盖了小二楼,这在她的记忆中是没有的,那时候,这里荒芜,残破,一家家都是土房子,现在不同,每个人家都住上了砖瓦房,而且村里多了几条水泥路。但无论外物怎么改变,这个村落的格局一如往昔,她从村中穿过,犬吠声一如从前。这里的人呢?他们没有变,还是那些人,最多是哪家娶了媳妇哪家嫁了女儿哪家有了孩子,可他们几乎都已经不认识郑明春了。也难怪,郑明春已经有六七年没回到这个地方了,模样,气质,她变了很多,变得已经不再属于这里了,她对这里的一切也感到了陌生。
郑明春穿过小村庄,她在村子的角落一家破烂的砖房的前院停留了一阵子。那个院子凌乱不堪,没有狗,没有牲口,却散发着难闻的味道,旁边的田地也已经是杂草丛生,院子里散乱地分布了很多的空酒瓶子和塑料桶,正对面的木门没锁,咧着一条缝,阳光从那条缝照进屋子里面,从外面依稀可以看到屋子里不比外面整洁。
这就是郑明春的家,从前的家,或者叫从前的房子。站在门口,她能听到屋子里传来的巨大的鼾声,那个男人醉死了吧?她就有这种可笑的想法,她眼睛忽然有些湿润。这都是自己的错吧!她想着。最终,她也没有走进那间屋子,她在外面站了好久,站到了正午之后,站到了村中炊烟升起,然后她离开了,她把回忆掏空,转身走了,走出了这个村子,走出了这个曾有她生活的痕迹的地方。
她从村子的另一侧走出,朝着一个方向,走了有那么一会儿,她沿着被人踩出来的道路,爬上了一座小山,哦,不是山,是一个小丘,或者叫大一点的土包,那里常年生长着许许多多繁茂的植物,三转两转,她最后准确地找到了已经几乎被杂草淹没的,毫不起眼的,她母亲的坟墓。
那坟坑是她挖的,人也是她埋的,她买不起墓地,买不起墓碑,就在这里,一块石头,和上面歪歪扭扭地用小刀刻出的现在已经完全看不见了的刻痕,寄托了她对母亲一生的忏悔。
她缓缓蹲下,内心的酸楚席卷了她全身,她跪倒在那里,双手抱住了立在坟包上的矮矮的石头。在她大一那年,她得知了母亲的死讯,还是从邻居那里,她匆忙地赶回家后,看到的只剩院子中静静地躺着她母亲的尸体,那一刻她的世界崩塌了,她放声大哭,歇斯底里。她安葬了母亲之后,回到过那间房子,看到的那个被她称作父亲的人依旧睡大觉喝大酒,仿佛全然无事发生的样子时,她根本没办法形容当时的情绪,也许所谓的想杀人的冲动就是那种感觉吧,但她没有那样做,她毫不怀疑,妻子或者女儿的死对这个男人都不是什么大事,甚至他自己都死了,也许他也不会在意的吧。她离开了,回到大学,跟同学说她和家里吵了一场大架,而后,她就在也没有回到过这里,其他人只知道她和父母从不联系,从不互相探望,但谁也不知道,她早已没有家了。
她在坟前对着她长眠的母亲诉说了很多事,从学校到社会,从佟乾到周贺,她嗓子说哑了,泪水流干了,然后她离开了,她的离开正如她的回来一样悄无声息,她再度出现是在天津的街道上。
自从她决心开饭店之后,她笃定了许多,她知道资金依旧是她亟待解决的问题,于是她联系了谢欢,又通过他与好多旧同学如吴亚杰,吴铭等人重新建立了联系,通过他们的帮助,她成功地在城市的一条街道旁租到了一个店面,她的饭店从此便红红火火地开张了。她的饭店没有预想中那么大,但也绝对不算小,最起码有两层楼四个大厅,举办小型宴会不在话下。
最初的一年里,她的经营手段得到了极大的发挥,饭店的生意相当红火。在用人方面,她聘用的厨师虽不说多么有名,但特色十足,而且她提供的工资比同类饭店要高上两成,很好地提高了厨师的忠诚度,她聘用的服务生大多数勤工助学的学生,因此她又节约了大部分资金;在菜系方面,她一直的主张都是打出自己的特色,她对口感的要求近乎苛刻,但也正是如此,她的饭店备受好评,头一年她的声音非常好,她也如愿当上了滋润的老板娘。
好景不长,第二年,就在她的饭店的招牌打出去之后,饭店就开始走下坡路。并非是她经营不善,实在是市场所迫,她对此也很是无奈,因为影响饭店收益的并非市场竞争,而是一种变相的宏观“调控”——国家的政策更改了。对于某些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来说,说吃吃喝喝是他们工作的日常也不为过,但今年,国家反腐力度空前加大,百姓为此叫好的同时,对餐饮企业的冲击是巨大的。有问题的领导人人自危,没有问题的也不敢顶风上,这种形式下,谁还敢拿公款大吃大喝?饭店的客流量一下子就减少了几乎一半。当然,饭店的损失不仅体现在客流量上面,更大的问题是营业额,平民百姓点菜时哪里会专挑贵的?也自然不会浪费,这从社会层面是好的,而从饭店私营者角度来看,着实令人担忧,因为经营这样一家饭店的成本不小,租金,水电等各种费用聚在一起不是小数,她的饭店还是生意比较好的,才勉勉强强不至于入不敷出。
这一时期,郑明春每个月最犯愁的时候就是月底看账本计算收支盈余的时候了,最后,在经营饭店的第三个年头,她也觉得实在是没有意义,于是索性关张大吉。她并没有遗憾,因为她最想做的事已经完成了,但这代表着她再也没有了梦想吗?当然不是。
经营饭店的三年里,她接触了许许多多的大学生,她虽然是个大龄剩女,但她很喜欢和学生接触,从中她能看到自己的青春。这阶段,她对女生经常摆弄的小玩意很感兴趣,她也买了好多艺术品装饰饭店,正巧,她和老同学吴铭因为开饭店建立了联系,一次闲谈中她得知他在云南开了一家小工坊,专做饰品,当时她没留意,不过现在她起了心思。她知道吴铭和她一样,从上学开始就专注于做买卖,他的业务范围一直围绕日用百货,从鞋垫到手机应有尽有,他当时算是垄断了学生的日用百货中介市场吧,他也和谢欢一起为她的咖啡店做过宣传,在她看来,虽然他并没有谢欢发展得那么大富大贵,但他是个比谢欢靠谱得多的人。
于是,郑明春主动联系上了吴铭,吴铭对她的加盟意愿表示十分欢迎,他说了好多什么正想把生意做大就得到了一位商业奇才,未来前途无量之类的恭维的话,然后果断地答应了她,并表示为她报销往返机票。郑明春听后只觉得谢欢的那张嘴一定是跟他学的,真是交友要慎重啊,不然可会误入歧途啊。
就这样,去云南的计划被提上了郑明春的日程,可她不急,她还要先去北京一趟,因为谢欢最近在北京商谈,他也有去云南和吴铭一聚的计划,正巧听她说起了她的行程,表示无论如何也要同路。在开饭店上,谢欢可是帮了她很大忙的,她哪里有不同意之理。
去北京的前几日,郑明春回到了自己母校,这个毕业后就再也没有来过的地方。正值六月初,学校里四处飘着白絮,草坪中星星点点开着各色的野花,无数的毕业生在照毕业像,四处都能听到狂欢的声音,当然,有的角落也不乏低声落泪的人。毕业季是每个学生最难以忘怀的,看到此情此景,她不禁感慨年华易逝,也不由得想起了当年在学校里的时光。
她在校园里随意漫步,迎面的,从侧方擦过的少男少女们给人的感觉都是无比天真,阳光而可爱的。不知不觉,她走到了昔日的店面门口,那里依旧经营着咖啡店,只是转手易主了多次,现在的经营者是位和蔼可亲的阿姨,她没有什么营销手段,但现在的学生凭借入学以来就对学校里存在这家咖啡店的认知,都能找到这里的位置,也经常来这里休闲。
怀着一丝怀旧的心思,郑明春坐到了咖啡店里面,这种感觉真的有种说不出的亲切与别扭,她点了一杯当年她卖的最火的咖啡,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什么的,她就感觉味道变了好多,好多,就像不是同一家咖啡店了一样,忽然,她险些忘记了,这里早已不是她的店了。
从那里离开后,她又踱步去了教学楼,这里一如往昔,并没有翻新或重建,带给她熟悉的气息。她并没有刻意去找某个老师,只是随意地走走看看,然后她就在楼门口遇到了当年的老教授。“老不死的”,这是她那届学生私下对这位古板的古教授的一致称呼,因为他上课时堂堂点名,不苟言笑,对学生要求十分严格,挂科的人就数他抓的最多,因此每学期期末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分每次都是他垫底,但学生们都明白,他这个人很好,教学水平没的说,他对每个学生都很负责,在所有教师中,也就只有他能记清他课堂上的每个学生的名字了吧。尤其是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的学生更是理解了这位教授的良苦用心。
显然,古教授对郑明春有很深的印象,他见到她是先是惊讶了一下,而后笑呵呵地和她聊起了天。不过这也难怪,毕竟上学时她和谢欢一伙属于逃课专业户嘛,没少惹他生气。现在的古教授和颜悦色,这是当年课堂上的学生没有办法想象的,教授变了吗,不,变了的是学生,他们长大了。
古教授询问了她的近况,她没有多说什么,倒是特意提及了谢欢和王亚杰成为大老板的事,教授听后先是一阵惊讶,谢欢他们几个当年是最不让他省心的了,现在他们有了大出息,教授十分高兴,对一个教育工作者来说,没有比得知自己的学生出人头地更令人欣慰的了。
等到郑明春提及王宏伟时,古教授没有吃惊,反倒是一脸笑意,紧接着,他告诉了她一个消息,叫她震惊不已:
王宏伟正在学校礼堂做讲座,同时举办新书签售会!
郑明春一时间愣在那里,古教授笑着催她赶快去吧,估计现在都快结束了,而后两人谈笑挥别,古教授去上课,郑明春则向着校礼堂的方向赶去。
当她进入礼堂时,看到的只是人山人海的景象,所有的位置都被坐满了,此时王宏伟坐在台边的一侧,他的讲座已经做完了,现在无数的学生正在排队买书。见状,郑明春也站到了队尾。
等了一会儿,郑明春终于站到了最前面,她近距离地观察着专注的王宏伟,感觉他变了好多好多。从前王宏伟是个爱玩爱闹的人,此刻,他静坐在桌子前,在每一本书的扉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此时的他已看不出稚嫩的痕迹,他浑身上下透露着深邃内敛的成熟男人的味道。
郑明春拿起一本书,递到他的手中,他接过来,签好,还给她,然后和她握手,然而就在他抬头的一瞬,他忽然迟疑了一秒,他稍稍眯了一下眼睛,微微侧了侧头。毫无疑问,他感觉她很熟悉,郑明春只是微笑,她温和地看着他,然后她离开了,下一个读者走上前去。从始至终,他们两人谁也没有出声,她很确信他并没有认出自己,至少在当时是如此。
捧着王宏伟的书,郑明春在一个有树荫的长椅坐了下来,她轻轻翻开书页,王宏伟的笔迹潇洒漂亮,他的文字也如他的笔体一样,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他写的大多都是社会小说,每一部都辛辣地讽刺了残酷的现实。
今天签售的是他的最新最新力作——《罪》,她不知道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下这本书的,也不知道他这些年发生了什么,也许是经历过一些的无奈与苦痛吧。
对于郑明春来说,这本书最令她印象深刻的部分是书中的一首诗,名字叫《野鬼》,里面有这样一句话:“我在黑夜中呆得太久,而这里太亮了。”她读到这句话时,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周贺,想起了王启善,想起了她自己。
每个人都有一段难捱的时光吧!郑明春心中想着。
几日后一天早上,和很多在天津居住在北京上班的人一样,她搭车来到这座城市。她下榻的酒店在三环,是她偶然看见的,一家同样名为“千百度”的酒店。最近,她经常想起三年前的事,实际上,这三年她也时常能想起周贺,她不知道他过的怎么样,还在四处行骗,俘获一个个像她一样的可怜少女吗?
这天,她去商场购物,街上人头攒动,她长得本来就好看,不时有男人回头看她,她对“回头率”这种问题不关心,有时候她只是低头笑笑,可就在这时,她忽然感觉身边掠过去一个人影,她也说不清为什么,她就感觉那个人似曾相识。她抬头,侧前方是一个男人的背影,他带着鸭舌帽,低头,脚步匆匆,他的背影那么熟悉,怎么会是别人?
“周贺!”郑明春大声叫道。
声音一出,那人闻声身子顿了一顿,但他没有回头,反而加快脚步。是他!郑明春心中想,于是她也快步走向他,她不是想要追回什么,她只想见他一面,叙叙旧,像一个老朋友那样,然后正式道别。可是,她终究没有赶上这个男人,他在人群中左闪右闪,最终隐没在人海之中。显然,他并不想见郑明春,就像是他不想再见到任何一个被他骗过的人一样。
几日后,公交车上,郑明春再度看见了他的身影,同样地,她没有抓住他,但她看到了他走进了北京电影制片厂的大门,然后他就像是蒸发了一样消失不见。他这回真的在演戏吗?还是说,演戏也是他此时所设计的戏的一幕呢?但无论哪种可能,她都不想深究,这没有意义。
于是,郑明春做出决定,连续两天半,她白天都在这附近,或是咖啡馆,或是茶餐厅,她确信他既然来到了这里就绝不是偶然,也许他还会出现,反正她自己也没事可做,不如借此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
结果她没有等到他,他不愿意见她,那她便不等了,下午,她做了spa,做了美甲,好好地放松了一下,明天她就要和谢欢见面,然后一起飞往云南。晚上,去了附近的一家酒吧,这间酒吧和横店附近的那家酒吧类似,比较安静,比较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