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尚且在读初中的庞雅婷看到姐姐怀里那两个白净的小娃*娃时,就觉得自己被萌出了一脸血。当即决定这两个婴儿,男的叫倾城,女的叫之恋,合称“倾城之恋”。
没错,如果户口登记的那名同志没有写错的话,叶知恋应该叫“叶之恋”的。这事还让当时言情小说中毒的小姨庞雅婷狠狠地惋惜了一把。
当然,这个番外并不是来讲庞雅婷那些年的中二史的,这是讲叶氏兄妹成长中的那些坑爹事的。
时间这东西,一向过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就在庞雅婷还在为硕士论文忙的焦头烂额时,当年萌翻她的两个小娃*娃,已经长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别人家的孩子”。
在大多数大人眼里,叶氏兄妹最常干的事情就是背靠背的坐在自家花园的草坪里看书,这本书可能会是《论语》,可能会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也可能会是《鲁兵逊漂流记》。
而对于晚出生五分钟而当了妹妹的叶知恋来说,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他们之间最常发生的事就是她在看书时,叶倾城在她背后打瞌睡还打呼噜。然后他就越来越把全身的重力放在知恋身上,知恋被越压越低,最后受不了了拿手上比砖厚的书将他砸醒。
但是除此之外,叶倾城这个哥哥当的,的确让其他人没话说。别人欺负知恋了,他立马一个拳头打过去;知恋和别人吵架了,他第一时间帮她一起吵;知恋有什么东西没带,他立马把自己的那份全给她。对于叶倾城来说,妹妹就是要拿来chong的,因为妹妹,他才能当哥哥,所以他疼自己妹妹是天经地义的。
尽管叶倾城看书老是打瞌睡,但是他确实是名副其实的天才,小学跳了一级,初中跳了一级。所以当知恋升入初中时,已经初三的叶倾城凭借一副“看得过去的皮囊”(知恋语)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初一*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然后当女生们一次又一次看到自己的白马王子跟那个“长得不怎么样的”黄毛丫头走在一起时,嫉妒的怒火就“噌”的烧了起来。
知恋是在小树林里被打的,女生们叫嚣着让她离叶倾城远点,面目凶恶的恐吓她,对着她拳打脚踢。知恋无助的蹲在地上,用双手堵住了耳朵,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听,我并没有做错什么···哥哥!哥哥!哥哥!
或许是双胞胎之间的心灵感应,放学没有看到妹妹在班级门口等而觉得怪异的叶倾城真的找来了。他叫那些女生放开知恋,在他抱住知恋的那一刻,知恋哭了。每天都被叶倾城所chong着的知恋一向是很少哭的,所以这件事给知恋的心理阴影还是很大的。
在叶倾城的观念里,如果知恋是公主,那么自己就是守护公主的骑士。他从来没有想过将位置交给他人,就算是未来的丈夫,也要先过他这一关。
但是如果公主不呆在自己的王宫里,那就让骑士先生很头疼了。当刚上高中的知恋希望可以去当艺人时,在高中又跳了一级,已经即将留学哈佛的叶倾城费劲了口舌希望知恋能老老实实地呆在国内,却最终敌不过知恋的绝食三天。
当将知恋送上飞往韩国的飞机的那一刻,叶倾城怅然若失。
而此时此刻,三年前的事情又重新开始上演,坐在候机室的叶倾城望着首尔的方向,无声的说了一句:“再见。”
三年前我拦不住你要去韩国的步伐,三年后我依然带不走你在韩国的心。我亲爱的妹妹,原谅我身为骑士的无用,只能看着你一次次受伤,但是啊,若你想要飞翔,我觉不会折断你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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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番外完,小生也想有个哥哥啊···话说别人家的哥哥和自己家的哥哥差别好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