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离是第二天才知道昨天她们班的球赛输的很惨,明明是赢定了,她不懂为何就输了呢?
昨天晚上,秦泽夜并没有带她去什么繁华街市,相反的是一条很是古老的小巷,整条街上满是各式小吃,纷繁复杂。巧的是,每家店铺前都有一个形态各异的精致灯笼,代离一眼就看见那个四方形的灯笼,每边都贴着一朵金色的小花,雕花刻制的手柄上有两条耀眼的青龙,内里的亮光将金色的小花映得栩栩如生,漂亮极了。
小巷的左边是一条小河,波光粼粼。要说邺城是鱼米之乡,那是一点不错的,它将古代与现代完美结合,完整的将老祖宗留下的东西保留了下来,又丝毫不缺乏现代化建设的完善。河面上,龙形小船上静静地停靠在岸边,秦泽夜看了代离眼里的渴望,出声道:“现下是冬天,游船的人很少,基本都不开业的,等到夏天,就会很热闹了。”
她点了点头,一脸欢颜,“夜哥哥,等到夏天,你要陪我来玩。”
秦泽夜笑着答应。
这里的味道其实并不好,虽然是有食物的香气,但混杂在一起就说不出什么美味可言了。她能喜欢,秦泽夜也是有些意外,再来之前,他是有顾虑的,但看到她欣喜的模样,秦泽夜线条冷峻的脸上柔和了几分。
整个巷子都是热腾腾的暖意,食物的美味扑面而来,代离馋嘴地咽了口水,秦泽夜拉了她在一家馄饨店停了下来,低头说:“这家的馄饨很正宗,鲜而不腻,天气冷了,吃完就会很暖和,小时候,我和阿煜常常溜出来吃。”他的眼底浮起丝丝笑意,仿佛回忆起什么高兴事儿。
叫了两碗大份馄饨,代离托着腮,眼睛直直盯着老板娴熟的手法,她瞧着那晶莹剔透的馄饨被放入了滚烫的水中,青花瓷的碗中放了各样的配料。不一会儿,老板将煮好的馄饨倒进了碗里,瞬间香气四溢,让人垂涎欲滴。
老板笑眯眯地端了碗过来,“小秦呀,带女朋友来了?”
代离大囧,本要去接碗的手,生生愣在那,秦泽夜笑着摇了手,温声说:“不是的,阿叔,这是我妹妹,她叫代离。”
面相憨厚的老板惊讶到,“妹妹?小秦,什么时候有的妹妹?”
秦泽夜并没有不耐烦,耐着性子说:“是失而复得的妹妹,阿叔。”
“啊呀,既然今天小秦地妹妹来了,那阿叔今天就免了这顿了,你们吃高兴哈。”他的脸上满是真诚。
秦泽夜似乎明了老板的性格,道了谢,没有推脱,老板便又笑着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青碗白勺,代离喝了一口汤,恩,很好喝呢,她说:“好鲜啊,太好喝了。”
秦泽夜摸摸她的头,轻声说了句,“嗯,多吃点,你太瘦了。”
她依言吃了起来,鲜美多汁,是真的很好吃。咬着馄饨,代离有些不明白,夜哥哥到底是怎么知道这的?按理说,就算是这里的小吃很好吃,但环境并不好,处处充满破旧。对于他这样的少爷,有什么是吃不到的?她放下了勺子,偏头问:“夜哥哥,你是怎么知道这的?”
秦泽夜咽下嘴里的馄饨,想了下,说:“算是往事了,那是初三的时候,我和阿煜在半路被人拦截了,嗯,算是寡不敌众吧,跑到这时,阿煜的腿受了伤,是这家店铺的老板救了我们,还给了我们热腾腾的馄饨,后来,我和阿煜就经常来这边了。”
想到与他初遇的情景,但也是符合了。她又继续问道:“那,心喻姐姐没有跟你来过吗?老板都不知道姐姐是哥哥的女朋友呢。”
秦泽夜顿了下,眸子凝向她,掀唇说道:“她,不喜欢这里的味道,太杂。”
代离了然,低头继续。
吃过馄饨之后,秦泽夜又带她去了几处,味道都是很棒很棒,代离吃得饱饱的,小小的打了个嗝,她红着脸抬头望了秦泽夜,暗自窃喜,幸好幸好,夜哥哥没听到。
转角处,代离像是发现什么稀奇事,扯了秦泽夜的手,指向那处,“夜哥哥,你看你看,那有放花灯的。”随后,她放开他的手,向那花灯处跑去,蹲在那细细的瞧。
秦泽夜也迈了腿,跟了上去,河面上很冷,小小的花灯随波逐流,荡漾起一圈圈波纹。代离今天戴了粉色的毛呢线帽,一张未施粉黛的小脸在夜色中明媚动人。他的心跳漏了一拍,这样简单的玩意儿,她也能快乐的如同孩子,真是好养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