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人工天幕,看着即将重合的三颗太阳,项尚知道自己的使命马上就要完成了。
即便巫族高手齐至也无法阻止已经成型的大轮回拳。
何况这里还有自己连夜斩杀的三千巫族杀气最强的战士用来血祭。
看着血阵中间少年,项尚不禁悲从中来,抬起疲惫的右手,激发全身的血气,一拳将怀抱六道盘的少年轰杀。
“项前,原谅师傅不能继续保护你了,你一定要快点成长起来,帮助地球躲过这一场浩劫。”
项尚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仿佛要把已经化为齑粉的少年吸进身体里。
“项尚,束手就擒吧,只要你回心转意,你依旧是我巫族的夸父。”
帝江看着这个最得力的战将,眼中满是痛惜。
“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巫族夸父,虽然我体内有巫族血脉,但我永远都是地球人项尚!”
看着匆匆赶来的巫皇和巫族将领,在过去的十年里,他们是仁慈的君上、亲密的战友、同时来到巫族大陆的老乡。而今,在却都成为了不死不休的敌人。
此时,项尚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夸父,识时务者为俊杰,一旦地球和巫族大陆联通,地球的体质将会大幅提高,你应该高兴才是。”
“哈!哈!哈!哈......”项尚怒极反笑。
“体质提高,这只针对体内有巫族血脉的地球人,而占大部分的没有巫族血脉的地球人都会被你们像猪羊一样清理掉吧?”
“项尚,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以为你阻止得了我们吗,真当巫皇舍不得杀你吗?”
“拓跋桀,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你当了几天烛九阴就忘了自己是地球人了吗?今天无论怎样,你和你的儿子都必须死。”
项尚抬手一拳将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拓跋英轰成齑粉。
“儿子!项尚,你欺人太甚!巫皇陛下,项尚冥顽不灵,恳请陛下将其击杀!”
拓跋桀望着自己的独子,泪流满面。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项尚一个箭步冲向拓跋桀“要战便战,竖子!死来!”
......
打完一套太祖长拳,感觉身上的血液只凝实了一点。
项乾心里叹了一口气,决定还是吃过早餐再说。
看到冰箱里仅存的一个冰激凌,摸了摸唱空城计的肚子。
“哎,还是出去买点吧。”
于是,拿上冰激凌就出了门。
“叔叔,你手上是传说中的冰激凌吗?好好吃的样子,给我好吗?”
对面房间的门开着,一个粉扑扑的混血小孩站在门口,流着口水盯着项乾手上冰淇淋。
对面的房子也是项乾母亲的,由于项乾被家族断绝了生活来源,他就只有将房子租出去当生活费。
租客是一对母女,妈妈是战斗民族的单身妈妈,有一个中国人都知道的名字:喀秋莎。
经常调戏以前那个单纯的项乾,项乾在她面前老是脸红。
女儿是中俄混血,五岁,叫叶卡捷琳娜·李,中文名字叫李娜,机灵古怪,完全不像五岁的孩子,项乾每次都被她整得落荒而逃。
看到李娜,项乾仿佛回到了五岁那年,那个时候自己和师傅还有师傅的女儿住在华夏南方的一个小镇上。
师傅的女儿比自己小一天,却非要自己叫她师姐,老是欺负自己。
有一次,师姐把自己惹哭了,就说第二天带自己去看金鱼。
结果晚上师傅的仇家上门寻仇,自己和师姐躲在衣柜里。
眼看着仇家的徒弟搜过来,师姐用衣服盖住项乾,自己冲了出去。
等师傅杀回来找到师姐的时候,师姐倒在师傅怀里望着自己。
“师弟,师姐明天带你去看金鱼”,之后便缓缓的闭上眼睛。
从此项乾变得阴郁,师傅也再没有笑过。
强忍着眼泪,把手中的冰淇淋递给娜娜说“小妹妹,叔叔带你去看金鱼好不好?”
话一出口,项乾就知道糟了,现在已经不是以前了,自己也是不小孩子了。
果然,李娜一脸惊恐的看着自己,愣了五秒,大吼一声“怪叔叔呀!”
把冰淇淋往地上一丢就往屋子里跑。
“妈妈,救命呀,怪叔叔要带我去看金鱼!”
还没等项乾反应过来,娜娜又举着一个烟灰缸冲了出来。
“受死吧,萝莉控!”
项乾就看到一个烟灰缸在自己眼前不断放大,之后鼻子传来一股剧痛,两行鼻血喷涌而出。
喀秋莎听到娜娜的呼喊,拿着锅铲就往外面跑,一边跑一边喊“格老子的,谁敢动老娘的闺女”。
冲到门口,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头发乱乱的、流着鼻血、脸上一脸灰、身上还有非常可疑的不明白色液体的男子站在娜娜面前,活脱脱一个变态流浪汉。
喀秋莎将女儿拉到自己身后,刚刚清醒过来的项乾又看到一个锅铲在眼前放大大吼一句:“不会吧,又来?”
然后就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看着眼前的变态倒下去,喀秋莎感觉刚才的声音听起来好熟悉,走上去看变态的脸。
居然是那个可爱的房东弟弟,再看到地上的烟灰缸和牛奶冰淇淋,哪里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娜娜,你给我过来!”喀秋莎看着李娜,眼睛要瞪出火来。
“妈妈,你要相信我,他真的是怪叔叔。”
娜娜看着妈妈的眼神,感觉双腿发软,咬着嘴唇,一脸的无辜。
“别给我装可怜,真当我是瞎子吗?今天我今天还治不了你了!”
说完拉过娜娜放在腿上就开始打。
“妈妈,我错了,娜娜再也不敢了。”
李娜想用手去盖住自己的屁股,缺根本盖不住,反而使喀秋莎越打越重。
“巫婆、后妈、狼外婆!救命呀,家暴了,虐待儿童了,警察叔叔快来救我呀!”
......
今天是元宵节,五岁的项前和师姐、师傅在镇上逛庙会。
一只手牵着师傅,一只手拿着糖人儿,项前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儿。
突然,师姐端着一碗她最喜欢的臭豆腐冲到自己面前,夹起一块就塞过来。
闻着臭豆腐的臭味,项前拼死抵抗,偏偏力气没有师姐大。
看着即将被师姐塞道嘴里的臭豆腐,项前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悲惨的小孩儿。
“师傅,救我!师姐,不要啊!”
项乾大喊着从梦中醒来,发现这里并不是庙会,眼前也没有师姐。
只有一个捂着鼻子、一脸难受的小屁孩,倒是臭豆腐的味道越发的浓烈。
“啊,救命呀。”
喀秋莎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项乾冲到厨房,却被眼前的一幕吓得不轻。
厨房里碗碟碎了一地,锅里燃着大火,喀秋莎像是染缸里拖出来一样,满身酱油,拿着个锅铲整个人已经蒙了。
项乾连忙用锅盖盖住着火的锅,把煤气关掉。
看着火完全熄灭,把木头一样的喀秋莎拖出厨房,又回到厨房收拾了干净。
看着锅里黑乎乎已经看不出原材料的东西,项乾对李娜的生活感到无比的同情。
看来只有自己动手了,因为有一个完全不会做饭,嘴还特别叼的师傅,项乾想没有一手好厨艺都难。
检查了一下冰箱里的原料,除了一块特大的羊排,两把大葱,别的都被喀秋莎弄成了那一锅黑炭。
也不知道喀秋莎哪来的勇气买羊肉这种高难度的材料,不过正好拿来做手把羊肉。
半个小时后,满满的一盆手把羊肉端上了桌,再配上一碟盐做蘸酱,看着都让人食欲大开。
“去洗手,等妈妈来了再吃。”
一把打掉李娜的脏手,项乾一脸严肃的说。
“坏人!”
李娜一脸幽怨,却不敢反抗,飞快的跑开了。
看着打扮好出来的喀秋莎,项乾以为自己又穿越了。
在以前那个项乾的记忆中喀秋莎虽然声称是在中国长大,但却是地地道道的战斗民族个性。
大胆豪放,出去买个菜都是要穿皮衣、皮裤,骑着她那特别拉风的哈雷摩托去的。
而眼前这个却是一副身穿素色上衣、牛仔长裤、人字拖、丸子头的邻家小妹形象。
“讨厌,不要看了。”
喀秋莎一脸娇羞,低着头不敢看人。
这娇滴滴的声音让过了十八年单身生活的项乾顿时有了一种初恋的感觉。
“变态,我妈妈看着好奇怪,是不是发烧了?”
娜娜一脸担心的望着项乾,还爬到她妈背上用手摸了摸喀秋莎的额头,弄得喀秋莎头压得更低了。
之后的饭局却画风一转,可以用恶狗抢食来形容。
三个人十分钟就吃完了五人份的羊排加一锅米饭,娜娜更是把能咬碎的骨头都嚼了一遍。
摸着鼓鼓的肚子,三人脸上都流露出幸福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