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说到沈思月因为一个瓶子而与他心爱的女孩成为了好朋友。那是沈思月史无前例所交的第一个异性朋友。在纸条中,女孩称他为兄,他道她为妹,还亲热得很呢。
一天的星期天,思月略有目的的给女孩写了这么一条纸条:
“丫头,为了答谢你那次的慷慨赠送瓶子,我打算下午送你一份礼物,你一定要收哦!”
不难看出,其实这是沈思月借着答谢人家与人家套近乎,他想慢慢地拉近彼此的距离。
女孩回话了:
“答谢就不必了,因那纯属举手之劳,无足挂齿!但昨天是我的生日,你为什么不送我礼物?”
昨天是她生日?思月真怪自己没有在昨天知道她的生日,真的可恨呀!
但他灵机一动,生日刚过不能补送礼物的么?于是他决定送她一份迟来的生日礼物。
放午学了,女孩满脸开心的样子回过头来给了思月一个微笑,就挎着小包轻快活泼地走出了教室。
下午放半天假,思月来到校外的一间自选店逛了许久,边逛边思索应该送什么礼物给女孩才合适。大半天过去了,他都不知买什么送女孩才好。最后,在自选店的门口处,他发现了许多精致的手表,于是眼前一亮,对,要表心意,送表莫属!于是他用省下的30多块零花钱买了一块手表,打算今晚就送给那女孩。
那天的傍晚,上自习课前,思月早早的上到了教室,坐在最后排的座位上等着女孩的进来。他正在吃着从外面打包进来的汤粉的时候,女孩出现了,见到他,给他一个微笑,说道:
“你刚吃晚饭啊?”
“是的,你吃了吗?”
“吃了。”
“哦。”
女孩一忽从思月旁边经过,走到了她的位置那里。思月想着该如何把手表送给她。
女孩一会来到了思月身边,给了思月一块精致的点心,半拨开了包装纸。思月一阵感动。吃着第一次女生送的零食,思月简直幸福死了!
随后,思月就走到女孩面前,把手表给了她,并且说道:
“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
女孩欣喜地笑纳了。
那一晚,思月的心情美滋美滋的,仿似得到了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第二天,在拍班级留影照时,思月看到女孩已把他送她的表套在了她的小手上。这说明女孩还是喜欢这礼物的。
一连许多天过去了,思月没有一天不沉浸在微微的爱情的甜蜜中,虽然这看起来离爱情还很远,但思月已经把这种交往看成了彼此的恋爱了。期间,思月与女孩有过一次单独的约会,是在夜色中的校园里,大家一起走了走。
一天晚上,都怪沈思月的性急,他已忍不住在条件尚未充分成熟的情况下,向那女孩表白了自己的爱慕之意。这是在纸条中表达出来的。或许是出于高考快要来临的考虑,那女孩自得到了他的“情书”后,便生了他一场气,翻了脸,对他不再搭理了。
沈思月觉得很委屈,想他只不过是如实表达爱慕之意罢了,他有什么错?他于一天忍受不了那女孩对他的冷落而对那女孩发难了,质问她道:
“你给我说清楚,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那天正好是星期天,下午放半天假,而那时已是刚放午学后。
女孩拎起背包,眼睛一瞥,轻灵地没留下一句话径从他身边飘走了。
沈思月为此气了整整大半天,他跟朋友出街时在气,气了一路,回来后也仍在气。回到教室时,他把他与女孩之间来往的纸条都给朋友看了,朋友说:
“思月,她对你已经是很好的了,你怎么还不知足呢?”
就这么一句话,顿令他发了一下午的怨气烟消云散了。
回寝室后,他决定了为这一段短暂的感情做一个了断。
就在当天晚上,他给了那女孩一封致歉信,说不应该对她怀非分的想法,而应该尊重友谊,不应让友情变成不应该的恋情,并做了很深的自我谴责。
那女孩收到信后,往卫生间去了。回来后,让她的一个好友写了一封信给沈思月,告诉他他并没有错,叫他不要过于自责。沈思月觉得女孩并没有原谅他,心里很委屈,不由得趴在书桌上默默地哭了许久,留了许多伤心泪。他感觉到,他们的关系已经破裂了,再也回不到之前的温馨甜蜜。他多爱她呀!他确是真心喜欢她的呀,怎么心上人就不能接受他的真心呢?他想不明白,也觉得委屈到了极点,黯然伤神了大半个月。
随着伤痛的淡去,沈思月又恢复了往日活跃的性情,并且原谅了女孩对他的伤害。他还尝试过与女孩保持普通朋友的关系,但她没有给予回应,而且显得很冷漠。于是他便对她完全死心了。他送给她的表,是他们友谊的见证,但是一切都成为了过去。
伤痛并没有对沈思月造成致命打击,他于两个星期后又活了过来,该笑时笑,该嘲弄时嘲弄。当引得大家失声发笑时,他感觉颇有成就感。而他在感到志得意满意气风发之际,想到前些时间女孩带给他的痛苦,也只是不屑一顾,还想:她今天失去我是她的损失!看我现在活力四射,多有魅力,春风得意的我不会太计较一个女人给予的的冷遇。该后悔的是她。
不知是不是他行桃花劫,沈思月在与那女孩关系破裂后不久,却又另与一位女生发生了关系。那女生就是他有所好感的艺术生,她向他借过一回唱片,自此知道了她的名字。借唱片那段时期,即是高二第二学期,她还在班上播放了王菲的一首成名歌曲,令他听后颇受感动,他还因此到校外的自选店选了一盒王菲的音乐专辑。但那时,他是郁郁寡欢并且悒郁不乐的,仿似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而在高三第一学期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沈思月连着发生了两起感情纠纷,是他命犯桃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