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要往外追去,突然发现野人从台子上也坐出来,原来他也醒了。
野人看了一眼阿甘,也不和他说话,一翻身从台子上下来,一个箭步冲出了这个房间。
阿甘把鞋捡起来穿上,也冲出了这个房间,发现跑过走廊,打开一扇门,野人也跟着进去了,门随即关上,阿甘听到小灰人的叫声和野人的吼声。
阿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这么来回在走廊里走,也出不去。
这走廊的墙光滑似石头,又比钢铁还坚硬,砸又砸不动,墙上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不知道怎么开门。
阿甘正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突然发现里间那个外星人往外探头看他,阿甘就马上冲过来捉他。冲到房间门前时,门关了下来,下降到了自己的胸部,阿甘下意识一伸脚往门里一伸,门在阿甘的腿上弹了一下,又回到了上面。
小灰人一看阿甘冲进去了,哇哇叫了起来就往回跑,跑到台子后面,阿甘绕过去追他,外星人一个纵步非常敏捷地跳了出去。
阿甘禁不住对小灰人的身手赞叹了一声:“酷!”
再绕回去追小灰人,刚跑到门,门一下子关上了。
阿甘忙按小灰人按墙的位置,不见有亮光出来,也看不见那些按键。
就乱弄一气,其中一个动作是拂了一下墙,按键的亮光出来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呀!”
阿甘也不知道是哪个键,见那键上和地球人用的按键一个样,上面有外星文字,看起来就像是古老的民族用的那个符咒似的,诡异的很。阿甘仔细分辨出了不同的按键,乱按一气,结果门真被打开了,同时也记住了那个按键上的符号。
阿甘一走到走廊里,突然走廊里伸过个什么东东,这个东东和阿甘手中的射线枪差不多的样子,但个头大多了,“想用炮打我吗?”阿甘一个翻滚过去一脚把那个东东踢歪了。
阿甘走到走廊尽头,这里是‘皮草哥’和小灰人消失的门。突然走廊里响起了一阵噪声,阿甘感觉头痛、胸闷不已,阿甘运气抵御,慢慢积聚力气,他发觉走廊两边墙上伸出两个什么东东,一抬脚一下一个,噪声没有了。
阿甘拂了一下墙,按键出来了,按了那个开门键,门开了,阿甘进到这个小隔间,用手在墙上拂,也出来一块按键区。阿甘突然觉得这个按键有向上向下方向的箭头指示标志,上面还有字,这和地球上电梯上的标志一样呀,就按了个上,结果门自动关上了,感觉房间向上动了一下,而且那上面还有两个指示灯显示到了另一层。到了这一层,门就自动开了,我了个去,这真是个电梯。
门一开,阿甘发觉他到了一间四周的墙全是透明的房间,外面黑黑的,有星星在闪烁,原来这飞碟已经到了太空,这里明显是驾驶舱。
驾驶舱里有好几个外星人,加上那两个外星人科学家一共有五个,他们一看见阿甘上来了,都吓得哇哇尖叫,很明显他们对于应付这种场面也没经验,理论上地球人是不可能这么难缠的。
那几个外星人躲在椅子的后面向阿甘打射线枪,阿甘用一只手挡住射线,被电得身体麻酥酥的,抬手两枪打倒两个外星人,那个个子稍高点的外星人,一看就是这个飞碟的船长。
阿甘冲进飞碟驾驶舱,这时他发现野人悲壮地坐在那里,已经给绑上了。
那两个科学家已经吓得躲在椅子后面不敢出来了,哇哇尖叫,还有一个家伙向阿甘打枪,阿甘躲过他的射线,一个滚绕到了那把椅子的后面,那个外星人就暴露出来了,阿甘一枪就把他撂倒了。那三个被打倒的外星人躺在地上似乎是晕了,只是手在微微地抽搐。
再看那两个科学家,那两个科学家一点也不反抗,一下子都站了起来,手举得高高,另一个手上有枪的也把枪扔地上了——他们投降了。
阿甘指挥他们站到一边,来解野人的绳子,不知道他们使用了什么绳索,挺坚韧的,也撕不断。阿甘用心灵感应向外星人指挥说:“解开绳子。”
两个外星人对阿甘居然会通灵术很震惊,马上一起动手给野人解开了绳子,阿甘看那根细绳很精致,闪着奇异的光芒,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外星人的科技,就要过来放到背包里。
野人已经起来了,他看了看阿甘,阿甘冲他笑了笑。在这之前的误会已经没有必要解释了,现在两个地球人肯定要结成统一阵线,对付这五个外星人,控制这架飞碟。
那两个外星科学家站在一边惴惴不安地看着他俩。
刚才原来是野人先上来弄乱了驾驶舱一阵,所以在阿甘第一次出去时没有被攻击。
阿甘用通灵术对野人说:“你好,我叫阿甘。”
通灵术就是将自己的脑电波放大,形成一个磁场,来感应对方大脑的磁场,不管是外星人还是地球人,大脑磁场的频率是相通的,所以即使不懂对方的语言也能明白对方的意思。
野人也愣了愣,他从他的世界出来后,还没有和人类直接接触过,现在能和阿甘交流,他也觉得新奇,之前被阿甘追的不愉快变淡了许多。
野人说:“我叫休,我的国人都叫我休王子。”
这个休竟是一个王子。
两个科学家听到了休的语言都惊呼了起来,显然他们是听懂了休的话语。
阿甘问那两个外星人:“你们听得懂休的话?”
那两个外星人都忙点头。
甘和休是互相看了看,甘问是怎么回事。
两个外星科学家你一言我一语地介绍起来:
休的语言是神族的语言,神族是来自银河系的神在地球上的混血,他们是半人半神的一个种族,他们是巨人,身材最高时达到过十米,也是地球上最早的人类。
后来随着种族的繁衍,神的力量在他们身上慢慢消失,又经历了一次大饥荒(就是恐龙灭绝那一次),基本上灭绝。
幸存下来的神族人身体变小,但也有三米高,也分布于全世界各大陆,在南美(巨人)还有欧洲(尼安德待人)还曾经处于统治地位。
后来亚当的子孙慢慢变成了地球的主流人种,统治了地球,神族人被彻底挤进了边缘地带,变成了分布于世界各个角落的被称作野人(或是雪人、大脚)的一种人群
休听得睁大了眼睛,因为那两个科学家说的,和本国人说的差不多。在本国时听老辈们讲,我们毛人在遥远的过去曾经是这个世界的主宰,那时候人类要弱小得多。毛人虽然过着原始的生活,但毛人却有着很完整的宇宙观,毛人知道地球是圆的,毛人知道太阳系有几颗行星,包括还没有被人发现的第九大行星。(那是一颗比地球还要大五倍的气体行星,它的轨道和太阳系其它行星的轨道不是平行的,而相交的,因为它要几万年才能转到地球附近,所以在现代人类只有几百年观察太空的历史中还没有被发现。但毛人知道那颗行星,因为毛人的祖先就传说他们的种族是来自那颗行星。)
甘看看他们,眨一眨眼。
青袍客飞出地球的大气层,到了太空中,已经不见了飞碟。
要像飞碟那样以接近光速的速度飞行,青袍客是做不到的。
处于第六维度的外星人,都可以化做一团蓝光飞行,如果自己就可以飞得像光速一样快,那还造飞碟来干什么呢。
即使是用接近光速的速度飞行也不足以穿越浩瀚的太空,更不用说是宇宙,就是银河系用光速穿越也要几千万年才行,宇宙航行主要依靠的是虫洞,这样即使是穿越整个宇宙也不了太长的时间,而虫洞其实就是一个人工制造的黑洞,人是无法直接穿越黑洞的,引力会将人扯碎,必须乘坐飞碟。
最好的飞碟不仅可以穿越虫洞(那种中小型的飞碟是不行的),还可以进入太阳的中心去。
搭载阿甘和毛人飞走的是一种普通的飞碟,它相当于在地球交通工具中的出租车,这种飞碟是在外星世界中最常见的类型,这种飞碟使用等离子驱动技术,就是在飞碟四周制造一个磁场,形成一个真空环境,利用磁场反转地球的引力,真空环境又能让飞碟在地球大气中飞行时,无声无息且没有一丝阻力,所以地球人看到的飞碟能突然加速,也能突然停止,飞碟上的人也不会被地球的引力拉扯得死去活来。
这种飞碟有严重的放射性,飞碟里要释放出废气来的,这点和地球上的出租车非常像,而这些废气,是带着飞碟内的信息的。
青袍客收回蓝光,再次呈现出罩着青袍的身体,袍子里裹着一团气,袍子飘飘洒洒。
青袍客像一团飞萤一般疾起疾停,像一团云雾般飘忽不定,青袍客在袍子里伸出了蓝色的手,在追踪着这些尾气,手指点击着这些气体。
每一个被点击的气体,都被点亮形成一组全息式的画面,里面显示出了飞碟内的信息。
尾气中的大部分只是一些没用的废气,只有星星点点的气体中带有飞碟内的信息,青袍客仔细寻找着这些信息,点击它们,将它们一个一个地放大出来,形成一个个的画面,然后将这些画面连成一个完整的信息。
青袍客看到飞碟将自动驾驶模式目的地设为了土星环的银河联合会总部,青袍客知道那里,那是由三架巨型UFO组成的一个外星人基地。
是他们!
银河系联合会是整个银河系所有星系文明的一个联盟,驻在土星环外围的是他们设在太阳系的分部,他们掌管着整个太阳系的所有事物。
这个组织拥有强大的科技,远超地球无数代,包括他们并不宣扬的军事力量。
青袍客是知道他们到地球干什么来的,这让青袍客心里不禁有了一些担心,虽然银河系联合会在通常下是一个温和的组织,但也难保他们不会对甘和野人做点什么,毕竟他们来就是干这个的。
甘是一个有潜力且温厚的人,让他到地球社会中能够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这也是青袍客收甘作徒弟的初衷,而那个野人,青袍客也看出了,他是个极具潜力骨质奇佳的人,只要适度加以培养,发展亦不可限量。
现在就希望银河系联合会能有惜才之德,毕竟这都是在地球上不多见的奇才。
这一下要去那么远!
雕儿却不在这,青袍客还需快快飞行才是。
青袍客变作一团蓝光后,随即化作一缕清风 向土星环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