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太后欣喜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热情地抓着我的肩膀拥抱我,那力道大的差点没把我勒死。
“IhavenotspokenEnglishforalongtime,Ireallymissmymotherlanguage.ItissogratethatIcouldtalktoyouinEnglish!”(哀家很久没有说英文了,以后可以跟你用英文交流,这真是太棒了!)
“Yes,itisreallyfantastic.”(是……这的确很神奇。)神奇到我至今都没反应过来。
“HaveyoubeentoUT?”(你去过UT吗?)
太后似乎还没从说母语的兴奋中回过神来,继续跟我用英文交流。
额滴神啊!虽然我大学英语四六级都在八十五分以上,但工作后这门手艺就再也没用武之地了,尤其是口语。这太后该不会以后都要用英文跟我对话吧?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如果有电子词典在就好了……
“UT?”UT是啥东东?我还UT斯达康类!听这句话的意思,她应该是要问我,我是不是到过UT这个地方。从上下文来推断,这个英文缩写,应该是一个国家的缩写,类似USA和UK之类的。
“Yes,Ihavebeentherewithmyteacher.”(没错,我曾经跟我的师父去过那里。)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认了再说。也许还可以再套点近乎。
“Great!太好了!哀家真是没想到居然会在此遇见到过哀家故乡之人!这种感觉,实在是太亲切了。”
总算是说会中文了,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再继续说英文,我头都要爆炸了。
“民女也觉得很荣幸,竟有幸可以拜访太后您的故乡。”还是说中文顺溜。
“嗯,你叫白……清翎是吧。以后也无需民女民女的自称,哀家也就不喊你白神医了,怪别扭的。以后,哀家就称呼你清翎,你看如何?”哇塞!老乡路线果然没走错,我还只算是四分之一老乡呢,就达到这么好的效果了。
“谢太后。那清翎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微微欠身,浅笑着写过太后。
“嗯。哀家今日真是高兴。对了清翎,那哀家这个病不知何时才能痊愈呢?”
“回太后,太后所患之疾,并非是急症,而是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病症,因此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治愈,一方面,需要清翎为您长期按摩,疏通经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