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我要入股。”入股?等一下,这个声音的来源貌似不是王四,而是讨厌鬼雷允逸……
“你凑什么热闹?”拜托,让你来入股,那我不是跟你有牵扯不清的关系?那岂不是很容易被你发现我就是雷宛儿?我可没那么蠢自找麻烦。
“听李公子这么一说,雷某倒真是对这种所谓的‘投资’方法颇有兴趣,反正雷某也有些闲钱,不如也入一股,赚些零花钱也好。”这个雷允逸是什么脑子啊,我那么一说他就明白了,还真是聪明的让人嫉妒。
见我默不作声,雷允逸又继续补充他入股的理由,“虽然李公子财力雄厚也许并不缺少生意伙伴,但据在下所知,近期有一位大人物加盟了逍遥居,在他的影响下,俊逸轩要与逍遥居竞争也许会变得举步维艰,多一个合作伙伴,充实资金的同时,也多了可以互助的朋友,何乐而不为呢?”
看来,雷允逸也听说了李继忍近期收购了逍遥居一事。
仔细考量,以李继忍在天募国的影响力,一定会在很多方面为逍遥居开绿灯,而想尽办法来排挤俊逸轩。如若雷允逸加入,一名皇子,一名郡主,合我二人之力应该可以与他抗衡了。
“听雷公子这么一说,倒还真是有些道理。好吧,本公子就允许你入股,成为我们俊逸轩的股东。不过,有言在先,俊逸轩的大股东,必须是我,也就是说,任何关于俊逸轩业务方面的决定,都必须经过我的同意才可以执行,否则,即使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大会也不能够通过。”
“你说的股东是否是指我们出了本钱对俊逸轩进行了你说的那个……投资,就成为股东了?成为股东之后,对于俊逸轩的发展享有决定权?”不得不再一次感叹这个家伙的理解和反应能力,如果把他放到现代,一定是商业奇才。
“没错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股份制。”其实我对于做生意一知半解,因为毕竟我在银行时,并不是真正的决策人,与创业完全不同。所以这次也算是一个很好的实战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