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独自在公司附近的一个茶餐厅吃了点东西之后,我打车回到自己位于南二环的家。还是南城好,进入二环,出租车就开始一路飞奔,畅通得令人愉悦,而北城永远像患了肠梗阻的病人,腹内无法通过的内容物拥堵在一起,渐渐失去蠕动力。
我的小窝位于6层板楼的3楼,当时买这房时有很多楼层可供选择,我权衡再三,选择了3楼的一间68平的一居室,一个人住这个大开间,再合适不过了。步入玄关,换上家居服,我把自己埋入与卧室大床相连的一款红色沙发里。
现在不是在公司,不需要再维持人前的“苹果女”形象了,我大可随意着装哪怕穿小吊带或三点式都没关系,拉起窗帘玩自恋谁都看不见就行,更不用注重坐姿站姿,高兴了就算一屁股坐地板上也不算丢人。
不过,现在,我什么兴致也没有,只想把自己埋进柔软的沙发里,脑子最好一片空白,什么也不想。
可惜,人非草木,我无法做到什么也不想。
很容易地,我就想起了那枚蓝宝石镶钻袖扣。
我离开沙发,拉开壁橱的一排排抽屉,乱翻一气,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它。
是的,就是某人某一天落下来的。我正打算找个时间帮他钉上,可后来发生的事情令我毅然决定离开他,于是,这颗袖扣就这么被遗忘在角落里。
尤自记得,当我把分手的决定告诉他时,他心痛的眼神,他深深的叹气,他紧锁的眉头,以及夜里从他眼角悄悄滑落的几滴滚烫的泪。
彼时,我正好回头,看见他枕边的泪,亦看见他眼里闪烁的泪光,我不知说什么好,只是轻轻用手拭去他脸上的泪痕,然后,把我的脸贴到他的脸上,就那样,紧紧依偎。
既然幸福这么短暂,那么珍惜它的每一刻吧。我们相聚的每分每秒,我都要牢牢记住,这样,离开他才不会觉得孤独。
因为,还有那么多的美好记忆陪伴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