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歌起初只是来这座城市打工的小混混,在人群中都难以发现他的踪影,通俗点来讲,他的情况那就是蹦字儿都没有啊。
话说这H市的治安一直很不好,警察吃着政府的干饭却不干活,这H市的治安多半是由张氏家族来管,毕竟财大气粗,钱多,人多,自然管的就多。但这么多细枝末节的事,集团也只是做做表面工作罢了。身穿个皮夹克,手里拎着喝剩半瓶的啤酒,漫无目的的在街上闲逛,在这大城市里,凯哥的身影显得是那么孤独。乌黑色的天空深邃而幽远,压迫的人喘不过气来,H市虽然灯火通明,但街上的行人却早已不见踪影,只有几个混混走在街上,嘴里时不时地吐出几句脏话。
“走走走,咱哥几个明天再来快活,哈哈哈!”金凯歌向来看不惯玩弄女色的“金主”,在他看来,女人不是男人的玩物,而是人生的伴侣。很难捉摸,金凯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外表让你觉得他是个地痞流氓,而内心却又是个风度绅士。
“呸!一群混蛋!”凯哥不屑的吐了口痰,鄙视的瞥了一眼那群混混,“我说,哥们你混哪里的?”被挑衅的混混颇为不满,毫不客气的推了一下凯哥的肩膀,“滚开,别让我说第二遍!”“我看你是活腻了,找打吧!”
没人知道那晚,那个街口到底发生了些什么,第二天清晨,人们在地上发现了打碎了的啤酒瓶,和斑驳的血迹,人们议论纷纷,“昨晚张家和警察都来了,还带走俩人呢!”“哟,其中还有几个躺在地上的是抬走的吧?”......
此时的H市看守所里多了两名“新主顾”,当然,其中一位就是凯歌,另一位是那群混混的头头——潘彦丞。这二人到了看守所里非但没有打架,反而以兄弟相称,彦丞每天大哥大哥的叫着,凯歌也毫不客气的应着,打人可以把人打服,仔细想想,便愈发觉得这个不起眼的外市小子是多么可怕了。
可这一切却并不能让他的心情好些,本来是想在大城市里闯出一番天地,可如今,前途算是毁了。事实上,他并不需要等多久,因为很快就会有人来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