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雨露一夜风,无边心事俱成空。
梦里不知情深种,却自黯然辞帝京。
中华白酒的发展,总共历经了三代:第一代是酿制酒,早在五千年前就有了,此酒颜色比较浑,度数一般不会超过二十度;第二代叫做蒸馏酒,唐代发明,元代普及,由于酒精沸点比较低,蒸发的比较快,所以得出来的酒,度数一般维持在六十度以上;第三代就比较先进了,大约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咱们伟大的劳动人民终于发明了史无前例乙醇勾兑酒,此酒又称纯粮食酒,生产时不需要酿酒厂,只需要一条生产线即可,而且度数还可以随意调配,当真方便的紧,刚开始的时候,好像误用了甲醇毒坏了好些人的眼睛,不过而今此技术已臻至完美,离淘汰蒸馏酒的时日不远了。不说废话,切入正题。
酒之为物,当真奇妙,一个人很难知道自己到底能喝多少酒。有时候,喝上一口便觉好苦好辣,有时候,喝上一坛似乎也没多大不妥,这个中的区别关键在于:什么时间喝?什么心情喝?跟谁喝?
连李乐天自己都不知道,昨日与朱少爷饮酒的量已经比自己先前喝的最多的一次还要多三倍不止了!所以,他醉了。朱少爷没走的时候,许是还没什么感觉,可当人走茶凉之后,酒的后劲便反了上来。幸亏那时还未流行勾兑酒,否则他必定会头痛欲裂的。
当晚乐天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走在家门口的小河边,奶奶正端坐在门前的青石上远远的冲自己微笑。春风拂柳,粉瓣轻飏,乐天脱下鞋袜,小心翼翼的迈进温暖的河水中。不远处,在山与水之间,爹爹正穿着一袭青布长衫,专心致志的耍着大刀。突然画面一转!竟来到了自己的卧房里,坐在了儿时的小床上,娘亲正端了盆温水给自己洗脚,一边洗还一边絮叨:‘乐天啊乐天,都出去一年多了,咋才知道回来呢?知道为娘有多挂心不?’
想着,想着,画面泛起了一道道金色的光晕,视线越来越模糊。原来在不知不觉间,浊泪已浸湿双眼。乐天缓缓苏醒过来,心道:‘唉!看来是时候回家啦!可是不对呀?怎么感觉脚掌仍泡在温水里呢?而且还能清晰的感觉到有双柔软的手正在轻轻的抚摸自己的脚背,这感觉好舒服!莫非自己还在梦中?可这梦做的也太逼真了些!’此时乐天又清醒了不少。
“娟子?哎!你……你这怎么还……”由于刚刚睡醒,李乐天有点话不跟嘴。
“哎呀!李公子,对不起!对不起!都怪奴家笨手笨脚。”娟子正为惊扰了李大少爷的清梦而不知所措。
“这……这哪跟哪呀?你都把我给弄糊涂啦!到底为的什么事呀?莫非你有什么事儿要老哥帮忙?要那样的话,直说便是,何必如此作践自己?”须知李乐天虽贵为少爷,然自幼家教甚严,从小到大,除了奶奶和娘亲之外,还没让哪个女人碰过自己的身子。
“奴家自知粗陋卑贱,实在不配给公子洗***家这就出去,这就出去。”娟子说着说着竟嘤嘤的哭了起来。
话说这小杜鹃的样貌本就十分秀气,在加上此情、此景、此话一出,即便是铁石心肠的男人也无可如何了。
说实话,此时此刻李乐天真的很想伸手揽她入怀,可是他并没有那么做,也不可能那么做!为什么呢?唉,在这世上,有多少纯真少年如笔者一样囿于光明磊落的君子操守中不能自拔。
“娟子,哎呀,你别这样!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来来,你先坐下,有什么心里话直接跟哥说!”乐天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常言道‘受人滴水之恩,该当涌泉相报!’我等跑江湖之人,更是要讲道义,绝不能亏欠了人家的恩情。昨日公子对奴家有救命之恩,奴家左思右想,实在无以为报,见公子酒醉,所以……所以就想给公子泡泡脚,解解乏儿,不想竟适得其反……唉,奴家真是蠢笨无用至极!”娟子低着头小声嘟哝道。
“哈哈哈哈……我说娟子啊!以后似这种话再也休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就是我等江湖人分内之事,算什么恩情?你说说那个时候我要不挺身而出的话,还是个男人吗?还是个人吗?还有,我李乐天不是什么纨绔子弟,虽然很多人嘴上称我公子少爷,其实我就平平常常一个人,我们是平等的!是平起平坐的!要不这样吧,你以后也别叫我公子了,直接叫我乐天就行。”李乐天用爽朗的笑声打破了这压抑的氛围。
“那我叫您乐天哥行不行?”受了乐天的鼓舞之后,娟子的话语中明显添了几分底气。
“当然行啦!”乐天爽快的答应道。
就在二人聊天间,外面突然“轰隆隆!轰隆隆!”打起雷来,吓得娟子赶紧往乐天怀里躲,乐天也不忍推脱,只是轻轻扶住她的双肩。
“要下雨了,娟子,要不咱们出去看看吧?”
“嗯!乐天哥!”
说着话,二人已并肩站在了屋门口。
……
淅淅沥沥的雨点,噼里啪啦的敲打着屋檐上的瓦片,娟子顺着这节奏欢快的跳起舞来。不知道为什么,乐天感觉娟子的舞步好轻盈,不是一般的轻盈,说是翩翩若仙也不为过,真的很难想象这就是昨天那个可怜兮兮的卖唱女孩。也许是心灵被残酷的现实压抑的太久了吧,经年的快乐,在一瞬间释放出来,必然不是一般的美丽。其实乐天的直觉还是很敏感的,这娟子的身份绝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具体情况以后自会道来。
“乐天哥,娟子给你清唱一段吧!唱的不好,你可不许笑我呀!”
“谁家新燕啄春泥,谁家阿妹着花衣,谁家水牛哞哞叫,谁家阿哥傻兮兮……”娟子一边跳一边唱,不过这回唱的歌是顺口胡诌的,语句不似昨日那般工整。
“嗖——嗖——”不待娟子把歌唱完,对面的墙头上忽然掠过两道黑影。
“小心!”乐天警惕的喊道。
娟子立刻撒丫子躲到乐天的身后,瞪着两只大眼睛左盼又顾,好奇的元素明显多过了害怕。
“贵客来访!何不速速现身?如若再鬼鬼祟祟,休怪本少爷飞刀无情!”说着话,李乐天一把将袖中的飞刀亮起。
落叶飞刀这种武器虽然在江湖上鼎鼎有名,但真正见过它的人并不多,尤其是在战斗之中,对方很难活着看到飞刀出手。或许你可以说它是一种暗器,但是它的主人绝不会偷偷摸摸的使用它,更不会站到你的背后,因为那毫无必要。
“哈哈哈哈!原来尽是些无胆鼠辈!”等了半天不见人来,李乐天收起飞刀不屑的笑道。
“怎么样了?乐天哥!那些贼人走了吗?他们是谁呀?”小杜鹃好奇的问道。
“甭怕,没什么的,在家的时候,这种事情我早就司空见惯了!这几个人应该是那严府的爪牙,一听到我落叶飞刀的名头,吓得立刻抱头鼠窜去了!”乐天得意的回答道。
“原来乐天哥家的飞刀这么厉害呀!能让我瞅瞅不?”娟子用无限仰慕的眼神凝望着乐天。
“当然可以啦!呐!”乐天豪迈的将飞刀递出。
小杜鹃接过飞刀之后,放在手里仔细端详起来,这柄小刀虽然很精致,但是除刀身与刀柄之间刻着的“落叶”二篆之外,也没什么特别之处。
“娟子,这柄小刀就送给你了!遇到危险的时候,你就把它亮出来!看看哪个不怕死的敢跟咱们飞刀世家作对!当然了,没事的时候削削苹果啦,切切菠萝啦什么的,也挺好。”看来乐天也挺喜欢吃苹果。
娟子本想说不要,可这毕竟是意中之人的馈赠,于是掏出手帕将此刀包好,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
之后几日,小杜鹃父女每天都在鸿宾楼驻唱,李乐天和李勇呢,除每日里混吃等死之外,根本无事可做。
却说这鸿宾楼的客人比外面小酒馆里的那帮穷鬼不知要阔绰多少倍,小杜鹃那宛转悠扬的嗓音总算是找到了一个用武之地,据说收入比以前整整翻了三十六倍。最最重要的是小杜鹃近几日的状态特别好!有时候甚至感觉比那京城第一名角妙口苏莺都不让几分!乐的小杜鹃她爹杜老头儿呀,眼睛都睁不开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瞎子呢,须知京城里确实有几个瞎子,二胡拉的特别好。
昨日的穷困潦倒,今日的丰衣足食,差别在哪儿?也许穷人和富人之间差的仅仅是一点小际遇而已。
乐天想起了那天朱少爷警告过的话,又想起了奶奶和娘亲的期盼,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李勇,快去收拾行装。”
“怎么了少爷?”
“回家!”
“现在就走?”
“对!马上!”
“要不要知会杜老爹他们一声?”
“不用了,他们正忙着呢!”
看,年轻人总是这样,并不是说他们不讲感情,只是有些时候,他们的所作所为稍稍欠了些周到。你可以说是酷,也可以说是潇洒,更可以说是豪迈,但是不管怎么说,都不能掩盖一个事实,那就是伤了某人的心。
当然了,天底下什么事都不及回家重要,古来皆如是。
家是每天都在思念,却不是想回就能够回去的地方,古来皆如是。
李乐天能回得了自己的家吗?够呛!为什么呢?变故!突如其来之变故!
下章起,咱们走进飞刀世家,即:保定府有着三百六十年绝技传承的落叶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