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暮又从梦中醒来了。
这已经是在这个世界度过的第十天晚上。
梦里他好像又回到了那颗名为地球的星球上东部某省省会城市三环外那个简陋清屏却温馨的狗窝,和那个严厉却可爱又萌又软的主编大人在微信上讨论着下一期他们那份三流报纸的主题。
“干脆开旅游吧,现在‘我想去看看’这个词挺火的。”小主编熬着黑眼圈在深夜里和他讨论看来已经累得不行了,随手又打出一个“疲倦”的表情。
“‘我想去看看’……看个屁啊,一群没事没钱只是有闲的都市三线小白领整天做着的不切实际的梦,你看着吧,这种东西没几个月就是下一个吐槽热点,旅游专题马上就要淡得不行。”
苏暮对此嗤之以鼻,装作没看见主编发的图案,还附送一个贱笑的表情。
“那你说怎么办?”一般而言女生说这种话并不是真想要你“怎么办”,这只是表明她们已经发毛了,苏暮对此了若指掌,他深深的知道接下来就是先抑后扬先怒后喜然后喜欢,一战定胜负一局决成败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百万红军渡长江的关键时刻,于是他成竹在胸神秘莫测地微笑着,一下一下在手机上点击着:
“别生气,(摸头)。”这是打伏笔,安包袱。
“我觉得,我们应该……”这是转折的关键时刻。
只是刚刚把要说的话打到三分之二,突然间,天黑了。
……
“嗯?”
苏暮睁开了眼,仿佛还想再确认一次似的环视了一周:黝黑的帐顶,狭窄的空间,门口帐篷帘上隐隐露出的挂着的兽肉的轮廓,还有空气中若有若无的腥臭味。
深深吸一口气,闭上眼,从胸口处传来撕裂般的疼痛,苏暮咧嘴笑笑,低声自嘲道:“操尼玛,总在论坛上吹嘘自己穿越后怎么办,没想到真穿越了,还是这么一个****般的人生,这下爽了吧。”
苏暮,曾经是那个世界上某个共和国里东部某个全国最富的省份中最清贫的那一批人,毕业于西湖边上某三流院校,毕业后抱着那张不值一钱的中文系文凭进了某个三流杂志社打杂,几年后终于凭借自己放得下的身段和舍得了的脸皮成了业内小有名气的贱人,然后厮混于各个传媒系统中,扛过摄像机也操过笔杆子,最后却因为某个明明不很漂亮只是很萌的女孩儿一眼动心,于是放弃那份原本月薪1w+的工作跑过去自掏腰包跟那位屁都不懂只有热情和努力的主编办起了一份注定扑街扑到家的报纸,最后在忽悠那女孩儿半夜聊工作准备乘其疲惫之时忽然表白出其不意杀其不备的那一刻平淡穿越。
——这就是原本那个叫苏暮的惫懒青年的一生,不怎么精彩也不太平淡,晃晃悠悠着过,有时会后悔却从没有太大的希望推到重来的渴望。
但是,苏暮从没想过穿越。
虽然平日混迹于贴吧论坛知乎时时常指点江山放眼历史号称“给我一本理化教材,再造一个大宋王朝!”因此人送外号“嘴炮帝”,但苏暮很清楚,自己就是个挺闲挺贱的懒人,这辈子唯一奋不顾身去做的事还是因为那个女孩儿。
但谁想到,就那么一秒钟,自己就穿越了呢?
叹了口气,苏暮从身下非常咯人的床铺上爬了起来。这个世界上这些叫做荒人的人类还真是天生皮厚啊,居然每天睡在这种如同石板的床榻上还睡得安稳香甜,苏暮拍拍身上,从旁边取出一件黑色兽皮单衣,披在身上。原本有一件金黄色的皇子袍,前几天苏暮把那既不御寒也不防风的玩意儿拆成了金线,让这个帐篷的原主人——那对荒人父子拿去附近的城镇换了,居然换到了十几两纹银,相当于几十斤盐巴和十几斤高品质的大唐精糖,足以抵得上父子俩半年荒原上打猎的成果!
这一事件直接导致了苏暮生活条件的提升,也使得原本每天给他几碗肉汤任他自生自灭的荒人父子的态度转变为替他熬药煎草,甚至还会对他挤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生硬微笑来。这让苏暮不由在心中感叹道:“钱,果然是人际关系第一推动力啊!”
披着单衣,苏暮有些艰难地站起来,挑开帘子,走出帐篷。
帐篷外的空气清新,令人为之一振,抬头可以看见天空上一颗颗位置如同恒定一般,大小参差披拂的星星,此时还未日出,正是一天中最朦胧的时刻。放眼望去,群山峻岭黝黑寂寞,漫原野草风中低头。此情此景,就算是苏暮这种伪中文系文青都不由得有种诗兴大发的感觉,不过那种诗意在心中徘徊良久,最后还是慢慢消停,最后以一声屁响作为结束,不由得令苏暮摇头叹气,自怨自艾自己果然不是那些一碗热粥都能写出一盆燕窝的诗人。
苏暮索性抱胸蹲了下来,从地上截了根草根衔在嘴中,黑衣大敞蹲在账帘之前。静静的想着一些东西。
天地间隐隐有某种东西流动着,却并非是空气,而是一种更加形而上的气息,缓缓接触着苏暮的身体,由体外肌肤间渗入,自四肢百骸间运转,最后要归于胸腹间气海雪山中贯通之时却又自一个空洞中缓缓消散。
这是一种很空很空的感觉,当那气息渗入时会给人一种天地尽在掌握的自信,但当它一往无回地全部流出的时候无疑令人心灰意冷,如同本该属于自己的遗产被三房那个混账给占了。这是一种可以令世间大部分修行者或普通人都发疯的空虚感,但苏暮对此表示无动于衷。
他蹲在那里,默默想着东西,甚至根本不关心那种气息的来往。
苏暮抬头看着远方凄离的山,目光有些迷离。
若以这个世界的尺度来对照的话,那他是在十天前穿越过来的。穿越并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尤其是当你离你最喜欢的那个人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所以苏暮当时的心情不是很好。
但当他吸收这具身体原主人全部记忆,并深刻了解到自己所处的环境之后,苏暮立刻就……骂娘了。
事实上,苏暮所穿越的这个人并不是废材,他原来号称是“当世年轻一辈最顶级人物”,天赋堪称惊人;而他家世并非不好,他是大陆最强几国中的燕国二皇子,而且还有个从不嫉恨他的太子哥哥;他也不是一个长相丑恶的莽汉,实际上,他号称西陵神子,是天下间最美的男人,还有个此世间美貌顶级天赋顶级家世顶级的未婚妻。并且苏暮还曾经用一瓢清水偷偷照过“自己”的脸,发现即使落魄到如此境地,这具身体还是俊秀非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穿越后导致心理异常被纠正的缘故……
但这一切都不是关键,关键在于自己叫隆庆哇!还是荒原之上被宁缺射了那一箭后,正处于人生最低谷的隆庆!
隆庆是谁,基本上网文老白都知道。《将夜》中一直在努力,从未超越过,并且实力每一次提升都满以为可以弄死主角结果跌得更惨的那货,全文最悲情最惨逼最后众叛亲离连那个明明喜欢自己也自己喜欢的花痴陆晨迦都彻底路人的那个反派啊!
如果这个世界有网络有手机可以上知道的话,苏暮一定会在百度中这样提问:“请问重生成刚刚装逼不成成****,沦落在荒原上的隆庆皇子该怎么办?在线等,急求!”可惜这只是奢望,苏暮很清晰的可以看见自己的命运,它仿佛一团黑雾笼罩,其中偶尔透出光明,但那光明只是更深的黑暗的底子——
“真是前途无亮啊啊啊啊!”
苏暮站起来,仿佛朝天发泄一样,尽力大吼着,他没有看见身后不远处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缓缓正走近,手中各自提着庞大的捆起来的野兽尸体。那个较大的身影听见声音后一顿,然后带着较小的身影快步前行,一边走着一边发出发出憨憨的吼声,声音犹如雷鸣:“中原人,你又有什么毛病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