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话折磨继续
虽然现在真千崎的实力看起来只有一阶五星而已,这样的十圈下来对于他而言多少也会气喘吁吁。可是对于此时实际实力已经超过一阶十星的真千崎来说,跑完十圈那根本就是小意思,除了稍微有些喘息之外,全身上下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汗水。不过真千崎并不决定就这样简单地离开,因为他还有更多的体力跑更长的路,至少他还是希望能够和席旖丝一起跑下去,因为这样对于他们而言能够多多少少地起到激励的作用。
湿湿的效果也确实是如此,开始的时候,当席旖丝看见真千崎在他们才跑了七圈的时候就已经跑完属于自己应当跑完的十圈的时候,内心之中不自觉地产生一阵阵的失望。毕竟正式开学的第一天之时,自己就因为迟到而被罚跑,当自己开始跑步的时候,又落后了真千崎整整两圈半的距离(真千崎提前跑的)……
可是让席旖丝玩玩没有想到的是,真千崎不但没有自己一个人离开,反而是慢慢地放慢自己的步子和席旖丝与貘良两个人一起跑了起来。真千崎的行动顿时之间,就让席旖丝和貘良两个人十分感动,真千崎不仅是在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他们自己对他们的关心,同时也在用行动激励着原本失望的他们继续努力的向前。
其实一开始,稍微弱一些的席旖丝是跟在貘良后面的,可是后来真千崎用手拽着席旖丝将她拉到了貘良的身旁让他们两个人并排着走,然后在每一个人的步伐有些赶不上对方的时候,就会用手拉着他们给一点助力。真千崎这样做的目的本身并非是为了增进他们的感情,而是希望能够通过“双马效应”让他们跑更快。
真千崎曾经在自己南征北战的时候入侵过满洲的蒙古草原,在那里他学到了一个能够让战马跑的更快的方法,这就是——双马效应!生活在草原之上的人都知道,在蒙古草原之上一匹马是绝对跑不过两匹马的,在蒙古高原上奔驰的马匹都是性子十分好强的马,当两匹马一起并排着奔跑时,它们总是下意识地想要超过对方,进而更多的激励出来自己的本身更多的体力与潜力。当一名楼兰斥候与两名蒙古斥候相遇的时候,胯下骑有血统与体格更加良好的大宛马的楼兰斥候,反而无法摆脱两名骑有血统与体格较为低下的蒙古斥候。
蒙古马是一种非常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蒙古马并非是一种善于奔跑的战马,由于提体格原因,8小时仅能够走60公里左右路程,一天最高能够跑个一百公里的蒙古马几乎不存在。大宛马产自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据《史记》记载,大宛马“其先天马子也”,它在高速疾跑后,肩膀位置慢慢鼓起,并流出像鲜血一样的汗水,因此得名“汗血宝马”,它们普通的战马每天的最高时速能够达到150公里左右,极佳者甚至能够达到200多公里。虽然达不到“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小说式传闻,但是这样的行军速度在没有高速磁悬浮的古代就是最为恐怖的存在。
长期以来,在对蒙古军队的作战之中,真千崎一直都十分地纳闷为什么被称之为汗血宝马的大宛马没有办法跑得过品种相对低劣的蒙古马。在得知“双马效应”之后,真千崎立刻就恍然大悟了起来。当然在事后的研究之中,真千崎也发现了一些其他的大宛马被蒙古马追上的原因,比如说粮草的供应原因:由于大宛马奔驰的速度够快够长,所以它往往在奔驰的时候需要大量的豆类、鸡蛋等食物给为自己补充能量。可是蒙古马就不同了,蒙古马往往只需要非常低劣的杂草就能够补充体力。由于草原战场过于庞大,所以在草原之上楼兰军队往往与斥候拉开的至少三到五天作用的路程,有些时候甚至可能会更长,而且草料也不一定能够随时补充。在蒙古马与大宛马进行追逐的时候,往往一天之内大宛马就能够消耗掉自己所携带的所有优质草料,等到了第二天、第三天,甚至是第七天、第八天的时候,没有办法与大部队进行会合的大宛会彻底地失去体力,从原本的体格丰满变得瘦骨嶙峋,这时原本在后面慢慢追赶的蒙古斥候就会追上,然后将之杀死。
除此之外,在楼兰斥候与蒙古斥候进行追逐的时候,有经验的斥候在自己的战马就快要落后于自己同伴的战马时候,就会立刻用鞭子抽打自己的战马,让战马疼的继续向前走,从而追上前面的战马,使得凉皮能够一直相互奔跑。真千崎在席旖丝和貘良两个人中的一个稍微落后的时候就伸手拉他们一把,实际上就相当于是在用鞭子抽打他们。真千崎很清楚他们两个都想要在自己的面前展现自己,都是是属于那种不愿意随随便便就认输的蒙古烈马,所以真千崎每次这样做都会激发他们内心之中的羞耻感与激进感,从而爆发出来更多的潜力。只是他所不知道的是,他所做的这些事情都落在站在操场阴凉处的疯老狗以及高雪轮的眼中。
“高雪轮,你招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学生,难怪这个学生的所有属相都是一百分,单单只看这一点我们就能够看出来这个孩子的不凡之处,我想在未来也许从我们学校能够走出来一个能够达到九阶顶峰的强者。”
“可惜啊,也就是能够走出来。你也知道,像我这样以为那些高效提供学生资源的学校根本就不可能容得下他。蜀山学院也一样不行,我想他的未来一定会是在洛城,那个地方才是他的才华能够展现的地方。”
“怎么?你的意思,在他从我们的学校走出来后,你不但算将他送到蜀山学院就读,而是送到洛城?”
“是啊,我在看到他的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明白这个孩子的未来绝对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与其让他在蜀山学院里呆着,还不如送到京师洛城打拼。推荐信的话……我会找主校长以及我在洛城那边的一个学生去要,相信他一定能够进如到龙腾学院。”高雪轮低下了自己的头,“希望我能够叫出来一位九阶帝皇……”
“对了,你知道那个和真千崎一起来的那个叫做赤鳞的小姑娘到哪里去?我一直都没看见她的身影!”
“那个叫赤鳞的小姑娘被蛊婆婆带走了,听说她要单独训练赤鳞。”高雪轮看了一眼蛊婆婆的房子,“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不过我感觉那个叫赤鳞的小姑娘那里有些怪怪的地方,可是我就是说不上来。”
“这一点我也不太明白,我想蛊婆婆一定非常清楚吧。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会对一个孩子那么上心!”
“呵、呵,这一次学校恐怕是要被闹得天翻地覆了,一下子出现四个三项属性全九十以上的存在……”
“还有一个是全属性满级的存在,像这样的存在数百年都未必能够出现一个,只要不中途夭折,那么成为九阶是板上定钉的事情。正是因为如此,我们也要尽可能给予他们全面的保护,尽可能不要让他们出现在世人面前。昨天那些前来报到的学生以及过来帮忙的闲杂人员在事后都被我和蛊婆婆一起请到了小黑屋里面去了,蛊婆婆给他们灌了迷魂药,关于真千崎他们的事情,所有在场的人都失去了记忆,不会出乱子的!”
“没有想到你下手真快,这也是一件好事情,我可不想让对面的那群讨厌的老家伙们过来闹事情。”
高雪轮十分在意:“对面那群老家伙们不是已经将近半年都没有出现过了,他们怎么回过来闹事情?”
“你难道不知道吗?昨天对面的那群家伙们刚刚解除了禁山令,昨天我还跟对面的老酒鬼们打牌来!”
就在他们说话之际,实在跑不动的胖子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此时这对肥肉已经跑了整整八圈了,这样的距离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十分的辛苦了,而且全身上下都流满了汗水和油腻,皮肤之上满是浮在表皮的血丝。
看见冯胖子停了下来,疯老狗没有说话,上去就将胖子给提了起来,“我不是说了,既然你的身上带不了负重,那就给你额外开恩让你不用带那十几斤负重奔跑二十圈,为什么还跑不到十圈就给老子趴下了?”
看见疯老狗一副要动手教训胖子的表情,高雪轮连忙上前制止:“老冯啊,那个胖子跑到这里就已经可以了吧。这样的岁数以及体格能够跑八圈,我觉得已经可以了。况且他还没有吃饭,根本就没有力气跑!”
“放屁!”疯老狗的脸立刻变了下来,“我很清楚,他还完全没有达到自己的极限,既然如此就必须给我继续跑下去!像他这样的一身肥肉,就算是三天不吃饭也绝对不会饿得皮包骨头,所以他必须继续跑!”
“既然如此的话,那你就好好掌控吧!我会在他们的饭菜里面加一点的药的,这样他们就能够在这场地狱式的奔跑结束之后,可以直接吞咽食物,而不至于因为过度运动的原因而无法消化。你继续,我走了!”
目送着高雪轮离去,可怜的胖子再也没有人替他说话了,在看着疯老狗一脸能够吃人的表情,他将头一低,咬着牙继续前行。疯老狗点了点头,然后重新回到了自己原本站着地方上。此时在他的面前,王璨、曹雁锐、曹雁刃以及林润雨四个人都站在他的面前大气也不敢吭地直直的矗立着,没有人想触碰他的霉头。
想当年,他阿门四个进入到养老院来的第一堂课就是由疯老狗给上的,当时的他们全部都迟到,所有的人都围着这个操场跑了二十圈才能够吃饭。最后跑到头的只有曹雁刃一个人,其余的三个全部都“死”在了半路上。当然对于现在的他们而言,二十圈的距离已经不再算得上是什么了,就是再加一倍也能跑完。
“你们好像很悠闲嘛……”疯老狗走到他们的面前神秘地笑道:“既然如此的话就去给我跑圈。当然,我不是说让你们直接去跑,而是将你们的魂力全部封印住,然后再去给我跑二十圈,明白了吗?”
话音一落,所有的人的表情全部都变成了苦瓜脸,就连曹雁刃也是一个样子,确实他们现在是能够跑完二十圈,可是被封住魂力的话,他们想要跑完二十圈也是需要很大的辛苦。虽然不至于像胖子一样艰苦,可是这种滋味绝对不好受!毕竟他们也就比真千崎大个两三岁而已,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能够跑完十几公里的路程,在真实的世界里面看来是一次不可思的事情。真要是如此的话,已经可以入选世界吉尼斯了!
当胖子跑完十圈的时候,他的体内的体力再一次被挥霍空了,这次他直接趴在地面之上,远远地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在被沙漠里面快要渴死的骆驼,不住地用自己粗烈的鼻息吹拂着地面之上的细微沙尘。
就在他以为自己真的要变成一只渴死的骆驼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的脸上传来一阵阵细微的冰凉触感。他转头一看,只见真千崎正蹲在他的一旁,将一个相貌奇特的果子递给了他。这个果子浑身都是青色,看起来水汪汪的,一定有很多的水分。于是它连话都没有说就拿了过来,大口的吞咽了起来。一咬之下果然水分四溅,喉咙里面顿时传来一阵阵冰凉清润的美妙触感。胖子敢说,这是他吃过的最甜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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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马是一个古老的品种。早在4-5千年前,我国北方民族就已驯化马匹。如《汉书·匈奴传》记载:尧舜以前“居乎北边,随水草而转移,其畜之所多,则牛马羊。匈奴马曾显赫一时,公元前200年,汉高祖刘邦出击匈奴在白登被冒顿单于30余万骑兵围困七日。汉武帝在与匈奴的战争中曾多次带回大量马匹,并任用匈奴王子金日蝉为汉朝的马监,民间养马事业空前发达。西晋以后,塞外各部族相继南下,带来马匹数以万计。盛唐时期,北方各族都曾以良马进贡,如《唐会要》就记载:“突厥马技艺绝伦,筋骨适度,其能致远,田猎之用无比。”并指出延陀马、同罗马、仆固马为同种,多为骆毛(兔褐毛)和骢毛(青毛》。这些都与蒙古马相似,都是蒙古马的祖先。北宋时东北的契丹马也是蒙古马,说明东北三省早已分布有蒙古马。蒙古帝国被誉为“马之帝国”,成吉思汗的卫队就是由精良的骑兵队组成,历史上称他是以“弓马之利取天下”的。根据《元史》记载,当时牧马地甚广,北至火里秃麻(今蒙古国以北)遍及塞外草原及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