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尽量不会哭泣
我们是虚伪的族群,在奔流的沧桑里乱步淘金。季节在厚厚堆叠,随意翻开的每一页都是一段找寻,在纷乱的孤独里,我们一起写完颠沛流离的序。
人来人往,灯火通明,头顶上闪烁北极星,我只想找一个真谛。如果终将离去,我尽量不会哭泣。
1.
桑华是我童年里的噩梦,他身上总是那几件衣服。冷了就披上灰色的棉袄,热了就脱的剩秋衣秋裤,再热点就只穿条内裤在大街上游荡。唯一不变的是,他胳膊下面总是夹着一个破烂布娃娃。
小女生们掩面绕着路经过的时候,我考虑的是那件棉袄应该也拥有过其他颜色,衣服上的补丁到底是谁缝上的。可我不敢上前去弄清楚,跟着小女生们绕路经过。
于是大地从嫩绿到苍白,桑华夹着他的娃娃从车站到河堤,在我上学的必经之路上来来回回。
大人们都说他是个疯子,让我离他远点。
我内心怀着恐惧,从来不去考虑疯子是谁发明的词。人,又为什么会疯。如果是一种病,怎么就没人给他们治。
我亲眼看见他捡起地上的狗屎,像雪茄一样含在嘴里,表情悠然。在发现我盯着他看的时候一口一口将其吞下。我胃里一阵反酸,小跑着躲进一旁的商店。
他在放学路上拿着小石子吓唬背着书包的女同学,我心中没有英雄救美的念头,因为脑子里深深打上疯子的标签。
桑华成了恶魔,烙进同龄人的记忆阴影。虽然从没见他伤过人,我依然避之不及。
原来疯子等于可怕。
2012年夏天,我在大街上疯了一样地找橙心,从车站到河堤,我走过整个小镇,电话反复拨到自动关机。这里没有那个不打一声招呼就突然闯入我的世界,又没有任何预兆就突然消失的女孩。
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快要疯掉。
河堤下有一条保存完好的老街,黑砖白墙,青石小径,木的门扉,打开一扇就是一页往事。跟这个迫切想要跟上现代化节奏的小镇格格不入。
我走下河堤,躲开恶毒的阳光,踱进老街,坐在一条青石门槛上,被这座小镇的过去环抱。
对门一位老奶奶坐在门前的木椅上朝我微微一笑:“热吧?”
“嗯。”
“以前,桑华就总喜欢坐在那里。”
我尴尬扬起嘴角,缓慢移动到旁边一块大石头上。
老奶奶自顾自地说:“他没死之前还有人陪我聊聊天,我这一把老骨头了,天天只有在这里坐着等死。”
我觉得所有跟死有关的话题都是严肃的,于是皱皱眉,没有说话。
孤独的老者,最需要的是一个听众。几十年的生活赠与她很多故事,悲伤、难过、欢乐、愤怒,多到数不清。在离开之前,总要说出几个,才能安心带走那些该带走的。
2.
和你读过的那些俗套故事一样,悲伤的爱情如果没有癌症、车祸、治不好,就一定有家人反对。
桑华牵着丽丽的手,从丽丽家门口一路狂奔到217省道。身后拿着木棒的是丽丽的爸爸和哥哥,他们追到一半,停下了脚步。
于是两床棉被就是聘礼,一只脸盆就是嫁妆。买不起婚戒,糙汉子桑华就亲手做了一个布娃娃送给丽丽,女孩在娃娃背后绣下两人的名字。
他们辛辛苦苦争取到爱情的自由,组成一个家庭。在遥远的年代里,残阳老树,青砖篱笆,门前依偎着一男一女便是一幅天长地久。
当然,好景不长。一场火灾,烧光了一切美好。青砖篱笆不复存在,两岁的儿子被断落的横梁砸到。桑华从田间回来,冲进火场,落得多处烧伤。
他抱着儿子,跪在昏迷的丽丽面前,泪如雨下。在朦胧的泪眼中看着自家房子变成一片废墟。
全村人拎着木桶铁盆从他身边匆忙经过,奔跑的轨迹形成一个漩涡,天旋地转,羊群在头顶的大海上迁徙,锅碗瓢盆挂在半空中诡异的微笑。而桑华在这个漩涡中心,失去了儿子。
在村里人的帮助下,那片废墟上重新建起了瓦房。房子毁了重新盖就好,可这个家庭再也没有欢声笑语,充斥着无尽的争吵。
吵到硝烟弥漫,丽丽就离家出走,桑华总是能在夜里轻易找到她,然后牵着她,从车站走到河堤。沿着堤角走过去,就是那个本该温暖幸福的家。日子总是要过的,桑华想让这个历经艰辛才组成的家庭能够有它最好的样子。
后来,丽丽性情大变,从活泼开朗到沉默寡言。再后来,丽丽生下一个女孩,取名羽萱。家里没有了争吵,变得沉默。
桑华跟着村里人外出务工,家里的几亩薄田眼看就要负担不起。为了老婆孩子能生活的更好,他做得比谁都努力,手脚上的血泡终于磨成老茧,皮肤也是一片黝黑,被岁月提前画上年轮。没几年时间就挣了不少钱,这个家庭在村里来说变得算是富裕,他把所有的钱都存进丽丽的账户里。
那个布娃娃在大火里化为灰烬,而婚姻总该有一件象征性的东西。桑华买下一对戒指,期盼着丽丽看到之后欣喜的样子。
可是,他再也找不到丽丽了。
这座小镇总共只有那么大,从车站到河堤的距离就足以横跨那时候人们大半个过去。可是这里没有那个不顾一切跟他私奔的女人,这次的离家出走没有争吵,悄无声息。她带走了所有的钱,和两个人爱情的结晶。
有人说在夜里听见低沉的哭声,有人看见他低着头一针一线缝着一个布娃娃。天空被黑夜凿开一个巨大的窟窿,桑华漂浮在星辰的洪流中拼尽全力也游不出去。
他的神情开始恍恍惚惚,说着别人听不懂的话语,夹着一个布娃娃,从河堤到车站,再从车站到河堤。在时间的折磨下变得神志不清。
半年,对于桑华来说已经足够长,他在成日的半梦半醒中终于等来了丽丽,她是回来离婚的。而他早就不知道离婚到底意味着什么。
在冬日的大街上,人们看见丽丽不带一丝笑意,身后跟着一个男人。他夹着一只布娃娃,面无表情,跟在那个女人身后一直走向婚姻的终结。
丽丽走了,带着钱,带着女儿,没有带上桑华。嫁到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嫁给一个他素未谋面的人。
3.
羽萱每年寒暑假都会回到这个地方,起初,她不敢接近那个衣衫褴褛的男人,于是住在大伯家。
她会偷偷跟在他的身后,看着那个男人一步一步从车站走到河堤。她听见一群小孩在远处大声骂他是疯子,可是她没有勇气阻止这一切,只能躲在老街旁的池塘边暗自抹眼泪。那一年,她才八岁,只是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孩子,没有能力保护他。
后来,她代替了大伯的儿子,每天给那个男人送饭,因为她听见堂哥每次都会说一句“臭疯子,吃饭了。”
他也只是傻傻地笑,端过饭碗狼吞虎咽。从不会叫她的名字,更不说摸摸她的头。
一群小孩围着那个男人吐口水丢石子,他也只是傻傻的笑,拿着木棒装模作势,没有一次动过手。
小小的羽萱止不住眼泪,终于爆发。她捡起石头冲上去挡在男人面前,一连串恶毒的语言想骂走那群小孩。羽萱的头被砸伤,流血不止,男子抓起一把石子朝空中一掷,最后全都落在自己身上。她坐在地上痛哭:“你为什么不还手?他们打你,你为什么不还手?”
那一年,她十岁。她应该穿着新衣服新鞋子和爸妈一起去游乐场庆祝自己人生中第一个十年。
她开始帮男人洗衣服,小小年纪学会了针线活,在那件不断褪色的衣服上留下一个个补丁。她看见男人在大街自己抽自己嘴巴,她抹着眼角上前把他搀回家。背后是一群小孩如同朗读课文一般整齐的辱骂。“疯女孩,疯老头。”
女孩攒下妈妈给的零花钱,攒了好久好久才买下一件浅蓝色的棉袄给男人披上。那些钱够她买一整筐玩具,可以看一大摞课外书,可以贴上一整面墙的动漫海报。
男人捡起地上的狗屎,像抽雪茄一样放进嘴巴里,一副悠然自得。女孩蹲在池塘边哭到没有力气只好倚在树干上。她艰难站起身来抹抹眼泪,走过去拍掉男人手里的东西。寒暑假之后,没人能帮她阻止这个男人。周遭是整齐的一片“疯女孩,疯老头。”“滚去死吧!”
女孩冲过去朝那个带头的小孩扇了一个大巴掌,护犊心切的家长跑过来把她推倒在地还一番辱骂。男人举着砖块站在身后,可是,他终于还是没有出手。女孩咆哮着:“你为什么不还手?你给我醒过来,给我醒过来!你为什么不说话?你骂他们啊,你骂啊!”
女孩哭累了就躺在街上,最后被大伯领回家。
那一年,她十二岁。会有人站在她身后撑腰,会有人挡在她面前抵挡所有恶意。可是这些,她没有。
她重新回到这个地方上学,因为妈妈在一场车祸中身亡,她选择大伯做她的监护人。因为那个男人还在这个地方,她死都不会跟着后爸一起生活。
校园里到处都是关于她的流言蜚语,没有几个人愿意跟她做朋友。女孩变得越来越沉默,所有的委屈心酸都往肚子里咽。被欺负也只是自己默默忍受。
那一年,她十五岁。她会有一群好姐妹吧,谈天说地,约定好多年以后要做孩子的干妈。她会有喜欢的男生吧,想方设法引起他的注意。
高考之后,女孩上了一所还算不错的大学。大伯负担不起她的学费,她就自己去挣。白天在餐厅当服务员,傍晚去给初中生当家教。晚上,在一片辱骂声中把男人带回家,给他洗澡。
这个小镇再也不会有那个夹着布娃娃的在一群小孩围攻之下还傻傻一笑绝不还手的男人,他闭上了眼睛,他在星辰的洪流里长眠不醒。女孩早已学会坚强,受了多大委屈有多难过都不会再哭一声。
她在男人的遗体前成了一个泪人。
“你说话啊,你为什么不说话?你给我醒过来,醒过来啊!”
和多年前一样,一声声咆哮贯穿整个身体,从口中飞窜到天空。男人不说话,傻傻的笑着。天空下起来雨。
女孩瘫软在地,声音低沉到骨子里:“你再叫一声羽萱好不好?我七岁之后你就没有抱过我,你再抱抱我好不好?我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你做的蛋炒饭,你再做一遍好不好……你醒一醒啊,我们去教训那群小毛孩,我被欺负了你要保护我的,不是吗?”
“爸爸……”
4.
大伯在男人家的地基上建起了新房,女孩从这里出嫁,男孩还算英俊。大伯送给她一对戒指,是那个男人没有送出去的戒指。女孩紧紧攥在胸口,低头沉默,那是除了女孩自己,男人留下的唯一一件东西。
她坐上他的车,没有喜极而泣。她应该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地方了吧!这个带给她巨大痛苦的地方,再也不想见到了吧。
女孩走了,是朝着幸福的方向的,但愿旅途不会大风大浪。上帝亏欠她的实在太多,也应该开始眷顾了吧。
男人在雨里,牵着女人的手,一边抱着小女孩,从车站一直走到河堤。沿着河堤过去,就是他们的家。男人给女人戴上戒指,从此欢声笑语。那是个属于幸福的地方,没有人能比他们更快乐。
有天夜里,大伯神色慌张,额头上布满汗珠。外套里像是揣着什么东西,打开家门就冲进了房间。
“桑华你走好吧,你女儿好歹也算是我带大的,每天还管着你的饭,你留在世间也没什么意义了吧。你侄子要娶亲,你女儿要出嫁,我也是没有办法,卖了自家的地,只好占了你家。你不会怪我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