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止溜坡。溜坡是指拖拉机上坡时发生后溜,如控制、操作不当,轻则碰撞路上的车辆或行人,重则掉进路沟或悬崖,造成机毁人亡。预防的方法是:a.拖拉机负载不能过大,应按规定吨位装载为好拖,上坡前要根据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速度挡位,中途不换挡驾中途换挡,也要选择比较平缓的地段进行要不要等到拖拉机实在爬不上坡,发动机要憋熄火时再去换挡;c.换挡时,分离离合器、摘挡、挂挡要敏捷、准确,手脚配合要协调、熟练在d.如已在后溜中,应迅速制动停车,重新起步;重新起步时,接合离合器和松放制动器要同步进行。
(2)禁止下坡空挡滑行。这对所有的车辆都是如此要求。由于手扶拖拉机的制动系统是采用的机械式简易机构,制动性能本来就较差,更不能下坡空挡滑行要还要靠发动机对拖拉机进行“反制动”,以确保安全。
(3)恰当运用正转向、反转向操作。平地行驶:行驶中作小角度转向,一般不必捏转向手柄,直接推动扶手把即可,左推右转,右推左转。需急转弯时,务必减小油门,降低车速。如拖带重载拖车时,要考虑拖车前进惯性的推力,必要时,应用脚刹控制车速,然后捏转向手柄实行转向,捏左转向手柄向左转向,捏右转向手柄向右转向,辅以推动扶手架。
上坡行驶:上坡时,手扶拖拉机车速较低,多采用间断捏转向手柄加上推动扶手架的办法实行转向,捏左转向手柄向左转向,捏右转向手柄向右转向。转向灵敏性比在平地驾驶时。
下坡行驶:手扶拖拉机在下坡时,由于拖带载重拖车,拖车的重力和惯性推力有可能成为机车下坡的动力,此时若操转向柄,转得更快,导致转向手柄操作上的反向效果。而在实际操作上,转向手柄的作用受坡度大小、拖车载重大小、道路好坏、车速快慢、弯道缓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要把握这种反转向效应,难度较大,若判断失误,后果严重。驾驶员如果感觉到发动机响声明显减小(负荷减轻),扶手架有像平地行驶减速时那种上抬的趋势,说明拖车的惯性推力在起驱动作用。此时转向手柄应进行反向操作,即左转向要捏右转向手柄,右转向要捏左转向手柄。为了避免“反转向”操作,比较安全的下坡转向操作方法是:如坡度不大、坡道长而平直宽阔又无障碍物,可挂高速挡采用间断脚制动减速配合推动扶手架来实现转向。如坡度大,道路高低不平又有急转弯,应挂低挡并减小油门,用脚踏拖车制动踏板,不断降低和控制车速,使发动机动力始终处于驱动状态,即可按正常行驶操作转向手柄。
(2)在松软、泥泞的道路上驾驶
(1)防止打滑、陷车。注意选择行驶路线,避开泥泞较深的路面。通过泥泞或翻浆的路面时,最好一鼓作气地通过,中途不要换挡、停车。如被迫停车,要用中挡中油门起步。如陷人泥泞,只好用其他车辆或请众人拉出,或在陷车处挖出烂泥避垫进树枝、禾草或碎石、炉渣等避再起步冲出泥泞注。
(2)防止侧滑。不要在泥泞、松软地段特别是转弯时紧急捏转向手柄和紧急制动。
(3)城镇道路安全驾驶
(1)要熟知交通规则及各种指示灯光等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严格遵守,并听从交警指挥。
(2)城镇道路人多、机动车多、自行车多,首先要各行其道。在混合道路上行驶时,要注意避让横穿马路和占道行驶的行人和骑车人。
(3)对于用手扒住手扶拖拉机拖车的骑(自行)车人,要停车规劝,不要采取紧急制动,突然加速和“摆”行的方法思掉扒车。
(4)夜间驾驶
(1)禁止无灯光照明行驶,也不能靠手电筒照明行驶。
(2)手扶拖拉机不带蓄电池,只用小型发电机供电。注般灯光较弱,且随发动机转速的增减而变化。会车时,灯光亮度更差,加上对方车辆灯光使驾驶员炫目,要加倍注意观察,必要时,手扶拖拉机可靠边停车礼让,待对方车过去后再起步行进。
(3)夜间行车,驾驶员容易疲劳,这时思想要高度集中,谨。
(5)炎热天气驾驶
(1)注意发动机的水温应在70—95°C。冷却水沸腾(俗称开锅)时,应停车使发动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待温度稍降后熄火加水。不要在冷却水沸腾时打开水箱盖,以免喷出伤人。
(2)经常检查轮胎气压,不得过高或过低,且两边轮胎气压应均衡一致。
(6)严寒季节驾驶
(1)拖拉机在冰雪路面上行驶,轮胎与路面的附着力小,不能紧急制动,以免发生侧滑和向坡下溜滑。
(2)选择好的行驶路线。
(3)注意选用冬用燃油和润滑油。
(4)严冬,每天收班后要将冷却水全部放尽,以免冻裂发动机机体、缸盖和水箱,早晨启动前加注热水。
(八)农机安全监理基本知识
为了加强对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应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农业部制定颁发了《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章》,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1.农机安全监理机关的工作任务
负责农用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检验、考核和核发牌证,并负责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作业的安全及技术状态的监督管理工作。
2.拖拉机管理
农用拖拉机是从事非营业;性运输,为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服务,运送向国家交售或到市场出售农副产品的拖拉机。其中从事临时营业;性运输时,还要按各地规定,办理临时营业执照、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公安或交通部门的管理手续。
常年专门从事运输业,不参加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及驾驶员,由公安交通部门核发牌证。但是近几年来,我国有很多省(市)、地(市)、县(市)的公安交警部门,已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将所有农村拖拉机与农机具及其驾驶员委托给农机部门管理。
(1)检验
检验分初次检验、年度检验、临时检验三种。
(1)初次检验。凡拖拉机申请报户,领取《拖拉机号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用拖拉机行驶证》的,需持申请单位、个人证明和拖拉机来历凭证,到当地农机监理机关申请初次检验,领取《拖拉机(主、挂车的检验表》,填写有关项目并盖章,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检验。检验合格的,由农机监理机关发给号牌和行证。
(2)年度检验。凡领有号牌和行驶证的拖拉机,每年须按农机监理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年度检验。年检不合格的拖拉机,限期修复后复检,超过期限仍不合格的,农机监理机关收回号牌和行驶证,直至U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还号牌和行驶证。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应事先申请延期,逾期仍不参加收牌和行证。不参加检,机理机关收缴其牌照和行驶证。
(3)临时检验。拖拉机启封、复驶或根据生产季节的需要,由监理机关作临时检验,对不合格的限期修复。
(2)牌证
手扶拖拉机牌照颜色为白底、红字、黑码、黑连接符号,共一式两面,一面悬挂在拖拉机前端规定的位置,一面悬挂在挂车尾部规定的位置。挂车(即拖车,后同)后栏板外侧要喷刷与号牌相同的放大字号。拖拉机号牌、行驶证遗失或损坏,要及时到农机监理机关申请换。
(3)异动登记
(1)转籍。拖拉机调离本监理辖区时,应凭调出单位证明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转籍手续。转到其他监理辖区后,应凭调人单位证明,持原行驶证向当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转人续。
(2)过户。拖拉机在本监理辖区内调动时,凭调出单位证明、行驶证,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3)变更。拖拉机所属单位名称、地址、初检项目有变动时,须持单位证明和行驶证到农机监理机关领取并填写《拖拉机异动登记表》,单位盖章后交农机监理机关。农机监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拖拉机(主、挂车)检验登记表》异动栏内签注变更内容并盖章。拖拉机封存、损毁、报废,均应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手续,交回行驶证和号牌。
3.驾驶员管理
(1)分类
拖拉机驾驶员分为学习驾驶员、实习驾驶员、正式驾驶员三类。凡申请学习拖拉机驾驶技术的人员,应领填《驾驶员登记表》,经所在农机监理机关审核,年龄主7周岁以上)、文化程度(初中或相当初中)、身体主.6米以上,身体健康)符合要求的,发给《学习驾驶证》,定为学习驾驶员。手扶拖拉机学习驾驶期限不得少于两个月,期满经考验合格转为实习驾驶员。实习期不少于学习期限,期满后,经农机监理机关审核后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用拖拉机驾驶证》,成为正式驾驶员。
(2)准驾
农机监理机关在驾驶证里的准驾栏签注准驾拖拉机类型。持有准驾手扶拖拉机驾驶证者,只准驾驶手扶拖拉机。
(3)考验
考验科目及顺序是:
(1)理论科目。机械常识,操作规程;交通规则,安全常识。
(2)技术科目。挂接农具;田间作业;场地驾驶;道路驾驶。
以上科目按顺序进行考验。任何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进行,原合格科目给予保留。理论科目每项允许考两次,技术科目每项允许补考3次。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下次重新报考。手扶拖拉机进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科目的考验要带挂车。
驾驶员考验分为初考、增考、复考三种。学习驾驶员培训期满进行初考。驾驶员需要驾驶准驾车类以外的拖拉机时,要办增驾手续,并要增考。农机监理机关对驾驶员因故再次进行的考验为复考。
(4)年度审验
驾驶员必须按农机监理机关的规定参加年度审验。审验不合格者,不准继续驾驶拖拉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年审者,应事先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补审。审验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审验者,注销其驾驶证。
(5)驾驶证
驾驶拖拉机,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证不准挪用、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遗失,由本人写出遗失经过,凭单位证明或登报挂失凭证及时到农机监理机关申请补发。
(6)异动登记
(1)转籍。驾驶员调离本监理辖区时,应持调出单位证明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转籍手续。驾驶员到达调人单位后,应持调人单位证明,到新籍农机监理机关办理转人手续。
(2)变更。驾驶员在监理辖区内调动工作或所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驾驶证内有关记录发生变化,都要凭单位证明并持驾驶证到农机监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4.违章及事故的处理
(1)违章
凡违反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章、农机安全操作规程、交通规贝IJ和其他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无论造成事故与否,均属违章。
对违章,农机监理机关要给予及时处理。对违章情节轻微者给予批评教育或令其检查;情节较重的应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处罚分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四种。
驾驶员违章不旨及时处理时,可暂扣牌证,签发代理证,违章者须按指定期限到受理的农机监理机关接受处理。对迫使纵容他人违章者,应追究其责任。
(2)事故
拖拉机在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作业和行驶,以及在棚库停放的过程中发生碰撞、碾压、翻车、落水、火灾等造成人、畜伤亡或机具等财物损失破坏的,统称农机事故。
事故分为小、一般、大、重大事故四类。
(1)小事故。轻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1984年规定金额,下同)以下。
(2)一般事故。重伤1—2人,轻伤3—10人,直接经济损失在2人元以上1000元以下。
(3)大事故。死亡1—2人,重伤3—10人,轻伤1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4)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万人以上,直接经济失元上。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设法抢救伤者(如需移动现场物体时,须设标记)并及时报告当地监理机关。农机监理机关接到报告后,应立目赶赴现场,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按照责任大小,对事故责任者分别进行处理。触犯法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定责任和无责任六种。事故处理由县以上(含县)农机监理机关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