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中国上海
我记得我们初次相遇的地方,刚建好的教学楼,油漆的味道,隔着操场能望见城市里最繁华的建筑群。体育课时看阳光落在衣襟上,遍地芬芳。
女孩的褶裙,男孩的白衬,笑得干净明朗。
我叫路遥,他叫路尘,他们都说,我们像失散多年的兄妹。
我从没有留意过他。甚至现在为止我忆不起我们熟络的任何过程。
似乎他和我是不同平面的两条线,注定了靠近,却注定了,不交错生活。
第一年秋
路尘似乎自带聚光能力,开学不久的万圣节联欢会,他被分配到与隔壁班一个女孩子主持节目。
我不喜欢隔壁班的女孩子,在我看来她们过着于我而言不可想象的生活。她们圈子广,朋友多,吃饭的时候喜欢大声聊天大吼大叫,她们会抱着手机上厕所,化很浓的妆,可她们中的一部分,轻而易举的拿下年级前四十。
和陆尘主持节目的女孩子叫唐燃,我认识。当初在奥数班里我们曾做过同桌。不过我想,她不记得我了。
她的确聪明,能轻而易举的答上来很难的奥数题。我要研究半小时才能答出来的题。
我不差劲,可在众多优等生里,我也只能混个吃力。
我在学校里成绩不错,所以被家长要求更深刻的进步。可我不喜欢上奥数课。一是因为我总觉得我与优生这个称谓之间,差距甚远。二是因为,我身边没有任何认识的人。就像这样,我要窝在唐燃以及她的小伙伴面前装成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心里其实说不定是哪个洲境的大尾巴狼。许多年求学路,我一直装的高傲,装的脱俗。认识路尘以后是这样,认识林汀以后是这样,认识叶青以后,依然是这样。
聚光灯下的路尘,耀眼的不像话。我望着他身边的,声情并茂朗诵着演讲词的唐燃,蓦然间自卑再次席卷。
我退出了奥数班。并非承认自己不行,而是觉得没有意义。我已经记不得有多久,在解得题目之后的喜悦与毫无头绪的挫败之间被迫选择后者了。
我不想再做我一点都不感兴趣的事。
我会让兴趣成为最好的导师。
我报名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主题关于爱国的。
收集资料的时候,我找到了这些年来一直喜欢的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从来不聪明,也没有太多好运气。可我知道,沿途越险阻未来越辉煌。
彩排那天,我们要小型的敲定代替班级出战的资格。我站上台的时候,第一次觉得,我有资格受台下所有人的敬仰。我有资格,高傲的像只羽翼丰满的天鹅,而非面对着黑白分明的数字和运算符号,目光呆滞的丑小鸭。
我看到许多我不认识,不熟悉的同学们为我喝彩,对我微笑,包括陆尘,把手挥的好高好高,晃疼了我的眼睛。
我如愿获得了为班级出战的资格,我赢过了五十八名演讲者,却输给了唐燃。
与我同班的米斓得了第三名。她也曾是我奥数班的同学。我吵她抿抿嘴,鼓励的笑笑。她看了看我,回复了一个淡淡的笑容,倒了一杯水一饮而尽。
我总感觉她不太高兴。可我没说什么也没办法说什么。
反倒是另一个与我同班的女孩尹潇潇,排到第七名。呲着牙有一搭没一搭的同我讲话。
我捧着第二名的奖杯,站在领奖台上的时候,唐燃就站在我旁边,笑得灿烂,像冉冉生辉的太阳。而我呆呆的站着,目光不知道该落往哪个方向,手心的冷汗阐述着惊慌。直到唐燃拿着话筒,送到嘴边高谈阔论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是需要讲获奖感言的。而恰巧,就在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想法吓得方寸大乱的时候,唐燃笑靥如花的,将话筒递给了我。
一时间,我脑中一片空白。我呆滞着接过话筒,右手的关节被攥得咔咔作响。我的目光向台下游移,我看见班主任翘着二郎腿,满脸期待的等我发言;我看见与我有过交集的同学们目中欢喜;我看见很多熟悉的陌生的面孔,有的微笑,有的沉默,有的呆滞地诉说着事不关己;我的余光瞥见唐燃,依旧是那样灿烂的笑容;我看见,与她同行的女孩昂起下巴,定定的对我笑,淡淡的笑。那笑里仿佛藏着什么东西,我看不懂。我把话筒递到嘴边,在无尽微默的沉默过尽之后,我说,谢谢大家的鼓励,我会继续努力的。然后将话筒,递给了米斓。我看到,他们对我只说两句话表示惊诧,或是失望,或是一如既往的事不关己。我很无奈,也很失望,我喜欢文字,善于写作,可从来不会表达。
说实话,我不满意演讲的成绩。而且深信着米斓也不满意。
她想超过我。就像当初奥数班里全班只有我考了满分的时候,她也是那样看我,像比赛那天一样。
就像我想超过唐燃一样,她想超过我。
演讲比赛的风波很快被撂一段落。时间翻滚的架势像洪水侵蚀一样,我的生活始终是我的生活。我认识了很多人:同桌苏暮像个聒噪的孩子一样,可爱烂漫的,走进我的生活;叶青像遗世而独立的仙子,飘飘然的微笑着,靠近我的生活;林汀像淡漠高傲的诗人,轻盈却凛冽,悄悄地悄悄地,踏入我的生活;路尘走着走着,踌躇着徘徊在我身侧。
我发现,似乎所有人没有那么难以接触,难以接受。最起码,在不长不短的一段时间里,我可以平静的,称他们为“朋友”。我是一个,不会交朋友的人。
后来的一次自主择位,路尘选择了我前面的位置。他会在哪个课间转过身来,打趣我几句;会在最无聊的生物课上和我悄悄说话;会轻而易举的接触在我看来复杂异常的几何题目,留我一个人张着嘴巴呆滞的赞叹。他也会转头冲我笑,笑的干净美好。就像曾经一度火爆的电影《那些年》里,柯景腾转头朝沈佳宜笑那样。
他解几何题的过程整洁,直观,明了。我低头看的几分钟里,他会不停的说我笨,可哪怕再简单的题目他也从不吝惜笔墨,不讲清楚誓不罢休。
我曾试图回忆,那时他的眼睛里是怎样一片宇宙呢。可当我费尽心力的时候,发现当时的自己从未在意也更别谈记起了。
那时候苏暮曾经告诉我,路尘喜欢我。
我说别闹了,你们不是我说他和我更像兄妹吗。
她说对,这的确是我说的。可现在真不一样,他看你的眼神啊,就跟看别人不一样。
我哈哈一笑:“快的了吧。我倒是觉得,你现在看我这眼神特八婆,跟妈看儿子似的。”
就这样,所有流言的最终,被我轻巧的搪塞过去。
第二年秋
我轻轻地拨弄吉他弦,耳边的声音是我不能理解的久远。我知道我无法让一段记忆彻底消除,更无法像往常期盼的那样,时间流转,从头再来。可我从来没想过,会以这种方式,打开尘封的记忆,扫干净伤口上的灰尘,再一点一点的揭开陈旧的纱布,让早已凝固在皮肤里的血液从新喷涌而出,让疼痛再次席卷。这是我人生里最尴尬的一段经历,是我漫长岁月里,那段不愿意面对的,不止一次后悔过的事。
我喜欢林汀。没有任何人知道。
我努力地把守着内心的要地,不让任何人侵犯,可闷出灰的小秘密总是难以保留。
我从没打算说出口,甚至当传闻侵袭到我的耳朵,说林汀喜欢叶青的时候,也没有。
那时候叶青已经是我的同桌了,她是许多年来我最欣赏也最喜欢的女孩。在原来的学校里,我一直排在年级前五名,榜首的林青是我一直以来的仰慕所在。
当我攥着拳头真正去找到不熟识的她,问“我可以和你坐同桌吗”的时候,连自己也被这勇气吓了一跳。可是至今回想起,我还是觉得,认识叶青,是我人生中一大荣幸之事。也许是以前同校的缘故,我想与她成为朋友。也许是因为对她的欣赏,原本胆小异常的我有了勇气主动与她对话。
事实证明,我是正确的。我成功收获了友谊,一世一生。
可当时听到林汀和叶青的传言,我依旧震撼:我喜欢的男孩喜欢着我最喜欢的女孩。我曾一时间难以接受。
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我不打算争抢,因为我知道没必要。我不确定当时对林汀的感觉。也许喜欢,也许欣赏,却夸大般的在懵懵懂懂的年纪,被曲解成了爱。
至今回想,也不过落声'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