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你这是在替我抱不平吗?”
唐莎莎走了过来,甜甜笑道。
“废话,这种人渣,老子真他妈后悔救了他。”
沈风正气头上,毫不犹豫就骂道。唐莎莎给他的印象并不坏,但如果真的被刚刚的行尸给抓伤了,那这个正处于豆葵年华的少女,根本不会有明天!
闻言,唐莎莎笑意更浓了,她垂眸看向老周,明亮的眼珠泛着浓浓杀机,轻声问道:“要不,我们就杀了他吧,叔叔。”
“你……你……”
老周惊惧的看着唐莎莎,但由于过多的缺血,导致他此刻说的每一句话都显得异常艰难。
茂远此刻脸色也有些难看,但他见老周逐渐涣散的眼神,心中便也开始有些同情了,想起两人曾经怎么说也是同事一场,于是劝道:“算了吧,反正他也已经……”
在场的人自然知道茂远想说什么,就算是被行尸摩擦出了一丝伤口也有百分之七十的被感染几率,更何况像老周这样,直接被行尸撕下了一大块肉来。
“不……不要丢下我,求求你们……”
老周并不敢去直视唐莎莎的眼睛,毕竟昨晚他所看到的事情依然让他记忆犹新,不过当他看向茂远时,却发现后者竟然移开了目光不正眼看自己,老周心底顿时凉了半截。
“我们走吧。”
沈风有自己的原则,他虽然愿意救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救人的前提,必须是要让他觉得这个人并不讨厌,但老周却很显然被他划入了黑名单。
见沈风转身离去,茂远犹豫了下,将一把手枪放在了老周旁边,叹了口气,转身就跟了上去,而唐莎莎临走之前,不忘垂眸看着老周,甜笑道。
“叔叔,我听说行尸会被血腥的气息所吸引,我们走后你记得关门噢。”
当沈风几人离开,老周睁大眼,仿佛瞬间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浑身无力的瘫软在地上,此时他感觉自己的精神越来越虚幻,好像随时要昏过去般,令他一阵难受。
不知道过了多久,渐进的脚步声忽然传入老周耳旁,他惊惧的睁开眼以为是行尸过来了,不过当他看见一个用血红色披风,包裹着的一个人影走过来时,整个人顿时怔住了。
“你——你——”
老周惊惧的看着眼前的人影,只见这个被血染的披风所包裹的人影忽然弯腰捡起了他身旁的手枪,然后缓缓掀开披风,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满身血渍,眼神狰狞的中年人。
“成……成康顺,你怎么会……”
看清楚来人后,老周先楞后喜,强撑着虚弱的身子,趴到成康顺脚边,哀求道:“求……求求你,救救我!”
成康顺狞笑着看着老周,抬脚就将他踹到了墙边,接着不顾他哀求的声音,拾起旁边的铁棍,一把就插进了他的眼眶内。
“呸,就跟个丧家犬一样。”
狠狠吐了口唾沫,成康顺望向身后的大门,眼底迸发出浓浓的怨恨,这件披风是他昨晚逃走时捡到的,也正是因为他效仿了当初沈风的方法,这才在夜晚逃过了一劫。
“茂远,沈风,老子不会放过你们的!”
····
距离居民楼不远处的街道口处,沈风唐莎莎一行人斩杀了十几只拦路的行尸,这才来到了一辆隐藏在杂草内的警车旁。
早在刚刚,茂远就提出了希望沈风能护送他到自己曾经隐藏警车的位置,毕竟仅此一事后,他知道只有去S市见曾经的老熟人,才有可能提升活下去的希望。
“你真的不和我一起去吗?”
刚启动发动机的茂远转头对沈风问道,经过这一路上的观察,他发现沈风这个其貌不扬的小伙子,在实力方面竟是远远超出了曾经在警校毕业过的自己。
“不了。”沈风摇了摇头,随后将手枪递了过去道:“你自己小心点吧,枪我还是不要了,毕竟通往S市的高速公路,危险性还是非常之高的。”
“那……好吧。”
茂远也知道前往S市的高速非常危险,在广播最后一次结束时,不知道有多少人类抱着逃难的想法挤进了高速公路。
临走时,茂远欲言又止的看了唐莎莎一眼,其实他很想把昨晚所看到的事情告诉沈风,可当他对上唐莎莎含笑的眼眸时,却又把话给硬生生咽了回去。
直至警车驶出街道外,沈风这才皱着眉看了唐莎莎一眼,当他思索着要不要先把她送回家再去市中心时。唐莎莎却抢先说道:“叔叔,我家离这里并不远,不如你去我哪儿吃顿饭吧。”
“嗯?那你家在哪儿?”
沈风问道。
“过了这条街,走十分钟左右就到了。”
唐莎莎笑眯眯的道。
沈风沉思了下,点头道:“那也行,不过饭我就先不吃了,我还有事。”
之前沈风对于实力的提升还并不是非常急切,不过自打他遇到了刚刚那只双目赤红的行尸后,内心瞬间就敲响了警钟。
在以往,行尸给他的印象就是知道喰肉嗜血的野兽,除了力量和速度方面比常人稍稍强一点之外,其他方面却只是一坨不懂得思考,就连实力也逊色异虫的会走动的肉而已。
可自打遇到了那只双目赤红的疯狂行尸后,沈风顿时就改变了想法,也许不仅是异能能通过吸收青光来提升实力,很可能行尸也能通过某种途径来产生进化。
刚刚那只行尸,如果不是沈风没见过的稀有品种,也就只能暂时称他为进化行尸更来得贴切一点。毕竟进化行尸的速度或是力量,都是远超过了那些普通类型的行尸。
听沈风这么说,唐莎莎柳眉上挑,压下心中的不悦,她手指卷起发梢,楚楚可怜的道:“叔叔,你陪我回家嘛,我一个人上去怕,再说了,你上次救我,这次我请你吃饭,就当报答嘛。”
沈风无奈,说实话,在某些方面他还真对这个仅有14来岁,却又生的极其美丽女孩感到束手无策,如果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位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女人,或许他还能铁下心肠,毫不犹豫拒绝。
但问题是,这个唐莎莎在某些方面,真的有点像在市中心,生死不明的妹妹,这也是影响沈风决定的,最根本原因。
想到妹妹,沈风有些伤感,之所以他这次一定要回一趟市中心,就是希望能知道妹妹现在,到底是死是活。
“好吧,我们走。”
见沈风答应了,唐莎莎这才扬起一抹微笑。
由于警车刚刚所带来的声音,在前往唐莎莎居住地的路途中,倒也显得相安无事,附近的行尸几乎都被警车发动机的声音给吸引走了。
倒是有一件事是指的沈风在意的,这一路上他能发现周围有许多行尸的尸体,它们有的四肢不全,后脑勺都被诡异的开了一个大洞,还有的则被其他行尸相互喰吃着。
这些啃食同伴正欢的几只行尸发现沈风的到来,冲上去的无不例外都被沈风很快就解决干净了,但也因此,沈风错愕的发现,原来行尸之间在饿极了的情况下,还会啃食自己的同伴。
穿过街道,两人很快就来到了一栋标有着“待拆迁”的宿舍对面。但沈风此时的脸色却并不怎么好看,因为唐莎莎所指的入口位置,正堵着十几只行尸游荡的行尸。
以沈风目前的实力,也并不是说,不能很快的把这些行尸给干掉,但重要的是,他刚刚在斩杀行尸的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的水果刀已经面临破损的地步。
万一在使用的过程中,刀刃忽然断掉,那可真是要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了。
唐莎莎见沈风望向被行尸所堵着的门口,眼底掠过一抹异光,笑问道:“叔叔,不如我去把行尸给引开,然后你把铁门打开接应我,这样咱们就安全啦。”
本来她还想说我跑的快,你不用担心。却哪知,沈风竟然板着脸瞪着自己,喝道:“胡闹!你个小屁孩有哥哥我能跑吗?好了好了,我去把它们引开,你接应我就行了。”
说完,沈风就准备冲过去动手,但唐莎莎却是看着他坚定的眼神楞了会儿,上前拉了拉沈风的胳膊,难得的收敛笑容,摇头道:“不了叔叔,还是我来吧,我身强,体壮,难推倒,硬要说句接地气的话,我可是末世型的女汉子噢。”
“就你?”
沈风戏谑的打量着她。
唐莎莎被这眼神看的面露嗔怒,可还没等她说点什么,却见沈风已经冲了过去,临近行尸前,还不忘大声嘱咐道:“记得开铁门!”
这一声,顿时就把铁门前的行尸都给吸引了过来,好在两面是高墙,要不然这一下子,吸引的可不止是这十几只行尸了。
唐莎莎见他说冲就冲,还一点都不带停顿的,不由得气愤的跺了跺脚,但看着与行尸搏斗中的沈风,她心中有些担忧之余,眼底又不由得掠过一抹异色。
如今沈风早已和行尸打出经验来了,他一边向后退,一边在来回周旋的途中,捡到什么能扔的就往行尸身上丢了过去,而在冲在最前锋的行尸刚扑了过来,却又很快死在了水果刀下。
不过这群行尸的样子却让沈风有些哑然失笑,它们身材壮硕,清一色板寸头,黑色背心,如果不是那瘆人的嗜血目光,再加上浑身都长满了腐烂的脓包。
乍一看,还真有些像末世前专门去拆迁的班底。
在联想到宿舍墙壁上,标有大大“待拆迁”三个血红大字时,沈风顿时觉得,这群人还真是应了那句话,“死了都要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