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门板上,沈风大口喘着粗气,铁门也被行尸砸的乓乓直响,不过这铁门的厚度大概有两寸左右,所以沈风倒不担忧这一时半会儿会被破开。
他唯一忌惮的是刚刚屋顶上的男人,如果他朝铁门开上几枪,沈风可不敢保证这铁门的厚度,到底能不能抵御的了子弹的洞穿力。
倒是可惜了那件披风——
沈风叹了口气,在没有披风的情况下,前往市中心的路途中,危险程度无疑会大幅度增加,而就在他打算休息一会儿时,一个怯怯又好听的女音从耳旁传来。
“叔叔,叔叔。”
沈风微楞,回头就见少女轻咬贝齿,正用那水灵灵的美丽眼睛直勾勾看着自己。
本来沈风就是个极具同情心的人,再加上这少女年龄不大,又长得人比花娇,虽然年纪尚小,但胸脯却也算的上是初具规模,他心中顿时起了几丝怜惜之情。
不过少女称呼自己的方式,却让沈风有些郁闷,他现在也不过才20岁,而且他还并不是那种比较显老的类型。
于是,沈风指着自己,和善的提醒道:“叫哥哥,我看起来也只比你大五岁。”
这时他也观察到竟然少女和自己一样,也是背着个双肩包,想来这里面应该装着不少食物才对,不过让他困惑的是,她这么小就自己出来找食物,难道没有其他幸存者照顾她吗?
少女甜甜一笑,用手指卷起发丝末梢,就算手指沾染到了发尾的血迹也毫不在意,反而轻轻笑道:“为什么要叫哥哥呢,我感觉你很老耶。”
沈风脸色一黑,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他摸着满是胡渣的下巴,暗想这应该是少女的审美有问题才对,自己虽然算不上帅哥,但也是个酷哥好吧。
不过他并没纠结这个话题,笑着道:“小妹妹你叫什么,我叫沈风,你怎么一个人出来找食物呢,附近没有你的熟人吗?”
“我叫唐莎莎,大叔叔你叫我莎莎就行了,至于熟人嘛……”少女用手指卷起发丝,指着铁门笑道:“我父母就在附近,不过现在好像出不去了。”
沈风一皱眉,虽然在末世中,多一个人力资源就多出一份食物,但作为唐莎莎的父母,他们竟然要这样一个小萝莉出来找食物,的确太不像话了。
站起身子,沈风决定无论如何也要送唐莎莎回去,毕竟她困到这里有一半的原因还是自己造成的,不过当他看到超市周围的环境后,整个人瞬间就楞住了。
这家超市大概有三百多平方米,规模还算不错,但此时,超市各个角落都躺着行尸的尸体,它们的脑袋清一色与身体分了家,如同篮球般遗落在超市各处。
猩红的血迹将地板砖染成了红色,浓厚的腐臭气息让人闻之欲呕,如此场面就算以现在的沈风来看,都有种瘆的慌的感觉。
这里行尸的尸体大概有七八个,细看下,脖颈处都有着极其整齐的伤口,仿佛切下它们脑袋的是极其锋利的刀刃。
“我日!”
沈风脸色黑黑的,虽然陈列在货架上的食物不少,但这些尸体着实有些破坏食欲,本来他还担心身后的唐莎莎会适应不了这种环境。
但当他扭头,发现唐莎莎脸色平静,眼眸始终含笑,就这样静静看着自己,从神态间也是找不到任何对这种环境的不适感。
“你不怕吗?”
沈风有些好奇,一般来说,女性的见到这种环境,就算不至于达到呕吐的地步,但起码脸上也会有些僵硬,但唐莎莎的举动却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唐莎莎用手指卷起发丝,笑道:“要是以前我肯定怕,但大叔叔你给我了一种,非常可靠的感觉,所以现在就不怕了。”
“咳咳。”沈风的男人心顿时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佯装板着脸道:“以后要叫哥哥。”
唐莎莎甜甜一笑,两人谈论了会儿后,沈风这才在超市内寻找些能吃的食物,在交谈的过程中,他对唐莎莎的好感也是直线上升。
这个小萝莉很爱笑,虽然这种笑容有时让沈风有种很怪异的感觉,但第六感却告诉他,这个唐莎莎本性肯定不坏。
所幸这里还存有瓦斯热水,在沈风和唐莎莎吃过泡面,稍稍整理了下仪容,又拿过一件灰色的夹克穿上后,也已经是夜晚六点时分了。
“你等会儿呆在这里,我要先出去一趟。”
虽然刚刚的气氛难得的不错,但沈风心中却一直有个疙瘩,他虽然是个附有同情心的人,但同时也是个瑕疵必报的主,白天那个屋顶上的男人对自己和唐莎莎所做的事情,他可记忆犹新。
之所以他没选择在白天前往那栋居民楼,其一是因为行尸在白天普遍较为活跃,其二是他对子弹,有着本能的警惕。
他料想屋顶上的男人绝不会选择在晚上开枪,先不提夜晚视距变短,容易在开枪的时候使准星度发生偏差,就说夜晚出现的薄雾,也没几个傻『逼』会在这个时候跑天台上去。
倒是让沈风欣喜的是,这次子虚点仅仅只花了两个小时就恢复了,也就是说距离上次吸收的两个青光,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
“你要去哪里?”
见沈风要走,唐莎莎起身问道。
“这个嘛。”
沈风犹豫了下,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把他要做的事情说了出来。
“我也要去。”
唐莎莎眼眸充斥着感兴趣的色彩。
“不行。”
沈风断然拒绝,先不提唐莎莎有没有武器,就说这小身板,出去了简直就是个拖油瓶。
唐莎莎看着沈风也没说话,俯身将铁门缓缓向上提,直到稀疏的雾气溢进小超市内,沈风这才惊醒过来,忙不迭上前把她拉到一旁,又将关好后,这才怒道:“喂你干什么,不知道晚上很危险吗?”
“我就是觉得超市内太闷了,想透透气。”唐莎莎笑眯眯看着沈风,然后用手卷起发丝,慢悠悠道:“要是叔叔你走了,我也会开门的,毕竟我一个女孩在这里很怕。”
我日,刚刚怎么没见你怕过?沈风有些郁闷,但想想留女孩子一个人在这里的确有些欠妥当,于是就点头答应了唐莎莎。
不过在这之前,沈风却并没有立即出门,而是从货架拿出几瓶杀虫剂,拆开后,将吸管插在喷射口的圆孔内,又从旁边顺来了个打火机,就往楼上走去。
唐莎莎跟着身后,见沈风打开窗户用火机点燃了吸管,不由问道:“你在干什么?”
沈风给了她一个神秘的笑容,拉掉杀虫剂顶端锁紧的塑料,瞬间,如同火舌般的烈焰从吸管口喷射了出来,照耀了整个阁楼。
他赶紧将喷着火焰的杀从剂扔出了窗外,下方停滞的行尸也很快就被动静吸引了过去,这其中,沈风似乎能隐隐约约发现薄雾中飞行的几个黑影。
“快走。”
沈风拉着唐莎莎迅速下了楼,打开铁门后,前往居民楼方向的行尸差不多已经走干净了。
可饶是如此,他依然有些不放心,再次点燃了一瓶杀从剂狠狠朝右侧扔了出去,在吸引过附近的几只行尸后,这才往居民楼的方向跑。
由于大门口被封死的关系,沈风带着唐莎莎绕到居民楼后方,准备沿着管道爬到二楼窗户的位置翻进去。
起初他还怕唐莎莎气力小,上不去,可当他见到唐莎莎踩着栅栏,成功爬到二楼阳台后,这才松了口气。
二楼的落地窗已被锁死,但好在沈风有虚无的能力,也并不怕惊动里面的人。
他背对着唐莎莎,用右手穿过玻璃,很快就将落地窗给打开,当两人进屋后,一股血腥的气息瞬间就扑面而来。
在薄雾笼罩下的夜晚,月光并不能充当夜色的指路明灯,但沈风却能依稀看见,这间卧室的床上竟然躺着两个人影。
走近一看,他顿时就皱起了眉头。
大床上的两个人并不是行尸,但身上却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刮痕,血肉模糊的脸早已看不清本来面貌,但从衣着应该能推测出他们生前是男性。
“我们走吧。”
沈风摇了摇头,带着唐莎莎朝外走去,行到一半,他忽然听到楼上传来说话的声音,他与唐莎莎对视了眼,同时朝楼上跑去。
寻着声音的方向,很快就来到一扇虚掩的大门口,从内依稀透出的微微灯光能看清,里面竟是有三个人,其中两个坐在板凳上,手脚均已被麻绳困住,他们周身凌乱,眼神充斥着惊恐。
在他们前方,则是一个看起来接近三十岁的男人,当看清楚他的样子时,沈风瞳孔骤然一缩,这人正是白天在屋顶开枪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