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哇塞,深情表白,感觉好有爱
大周丛林内的山洞,寂静地可以听到篝火燃烧的噼啪的声响。周璇耐不住这死一般的沉寂,终于咳嗽了一声,开口说:“你不要担心,我不会将你的秘密告诉任何人,也不会问你为什么要女扮男装。”
周璇如此表态,春秋眼中的杀机消散了一些,慢慢地穿戴整齐,周璇背对着春秋,开始微笑着讲述起和春秋初见时的情景,低沉的声音,带着温柔的笑意说:“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所有人都跪在我的脚下,只有你一人,没有给我行礼,我当时很生气,于是让曹公公责罚你,原本以为,你会像其他的质子一样,胆小如鼠,从此一病不起。甚至因此一命归西。”
周璇看着眼前忽明忽暗的篝火,继续回忆说:“那时是我小看了你,等我第二次看到你的时候,你居然眼中带笑,欢乐地回到了学堂,我当时内心很是不悦,于是责问你为何吃到,原本是想给你点颜色看看,让你知难而退,可是你倒是出人意外地自己选择去,顶着书本面壁思过,这样反倒让我不知如何发作。”
周璇一个人沉醉在记忆的长河中,篝火中出现了在练武场中,周璇拿着霍将军送他的宝剑的画面,和春秋打斗时周璇步步紧逼的画面,周璇叹了口气说:“那次比武,是我自己的骄傲让我迷失了本心,将你送入监牢,不是我的本意,之后,我甚至到监牢里面探望过你,可惜,因为三皇子觊觎太子之位,陈明浩和卫金詹帮助三皇子得到父皇的青睐,我明知这事不能怪关在监牢的你,但是间接的原因还是因为你,陈明浩和卫金詹才如此帮助周净,于是我更加怨恨你。”
周璇等了好一会儿,往篝火上面扔了一根柴,松了口气说:“所幸母后最后让你做了我的书童,因为你在我身边忙碌的身影,我的心第一次感到乱了,我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去追寻你的踪影,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为你的悲伤而感到停滞,为你的笑容而感到欣喜,为你的一个举动而失了分寸,为你的喜怒而迁怒自己的神经。那时我已经不再是我。”
周璇害羞地笑了笑,说:“你将我扑倒后,在我的脸上蹭墨汁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变态,居然出手搂住了你的腰,好希望我们一直可以如此接近,可是我当天晚上有是那般地后悔,担心自己会像靖王一样爱上一个男子,我告诉自己,你是我心中的心魔,只有除去你,我的心才会宁静,可是经历了这么多事,我舍不得,舍不得你。”
周璇吸了一下鼻子,“哼,看到你在阳光下洗头的样子,看到你在众人前穿女装跳舞的样子,我那个时候,多么希望你是一个女子,如今我终于知道,我没有像靖王爷一样,喜欢上一个男子,而你是一个女子,是一个多么让我开心的事实,我只想对你说我一直想说的四个字,我,”
周璇很激动地扭头,想查看春秋的表情,可是他瞪大了眼睛,看见自己的背后空空如也,一个鬼影都没有,周璇急忙站起,仔细查看周围,难道自己一直都在幻境之中么?难道这里是一个阵法么?当看到地面略干燥的血迹的时候,周璇证实了春秋确实在这里呆过,但是不知什么时候,春秋神不知鬼不觉,静悄悄地一个人跑掉了。
周璇看着地面上还有余温的石块,呐呐地说出了那四个字:“我,喜欢你。”
可惜这么有爱的瞬间被春秋错过了,那么深情的表白她也没有听见,只给了周璇一个和空气表白心迹的机会。春秋在周璇转身的时候,就忙着穿戴好衣服,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就迅速地离开了山洞,一个人捂着伤口,一步,一挪动地往前,再往前地走出丛林。
陈明浩和卫金詹刚好看到死去的杀手的尸体,两人焦急地寻找春秋的足迹,想知道春秋究竟是死还是伤,春秋看到陈明浩打了一个口哨,陈明浩和卫金詹极速赶来,看到满身鲜血,伤痕累累,奄奄一息,脸色苍白,面无血色的春秋,两人将春秋扶着问:“怎么回事?”
春秋虚弱地说:“去散心居”之后,又是不醒人事。
散心居内,蕊般端了一盆又一盆的血水,声音哭泣到:“缯公子,这会儿怎么会伤成这样?差一点小命就没有了。”陈明浩皱着眉头向卫金詹问道:“你说皇后为什么会派杀手,来杀春秋?”卫金詹道:“没有为什么?皇家杀人还需要理由么?我看就是单纯的看不顺眼。”
陈明浩捶着手掌问:“你有没有办法,救急?我们要怎么做?”
床榻上面的挺尸的春秋,微微张开双眼说:“帮我写奏折。”
陈明浩和卫金詹看了一眼病危的春秋,一人拿起毛笔,一人拿起竹简,写起了奏折。
几日后,上完早朝,周王宣了霍将军觐见,霍将军见到周王后,周王递给霍将军一个奏折,霍将军打开一看,顿时一惊,重复道:“缯国太子说五年质子生涯,期限已满,请周王放曾春秋返回缯国?”
周王严肃地问道:“本王想要问你,你对缯太子的印象如何?”
霍将军回答:“此人聪慧过人,却又善于藏拙,才貌双全却不骄不躁,有治国安邦之才,善于用人之能,是个不可多得的栋梁。”
周王惋惜地摇头说:“这样的人,倘若在我大周,必是能有所建树,可惜,可惜了呀。”
霍将军揣摩圣上的旨意,缓慢地斟酌该如何用词才能让周王龙心大悦,而自己不至于被砍掉脑袋,于是接话说:“纵然是少年英才,如果为大周之外的国家效力,自然是我大周的一大损失,并且日后也会成为我大周的忧患,所以臣以为,”
周王点头对霍将军点头说:“爱卿请讲,但说无妨。”
霍某认为:“此少年,既然不能留在大周为我大周效力,那么我大周也绝对不能放纵他一走了之,应该除之而后快,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