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作为一个女人,最应该引为傲的就是自己的第六感,没错,我们可爱的即墨同学,真的惹出事了,而且相当的让人无语,总感觉,事情在他眼里都很简单。
等他洗完澡,我换完衣服以后,即墨就说要带我出去了,我一脸的怀疑,然而,即墨却用他的实际行动向我证明,everythingwillbeOK,因为这个人选择了一个相当简单粗暴的方式,他直接把我背起来,然后直线向楼下冲,还没等那人拦住我们,我们就冲了出去,等我都到大门口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这么容易就出来了,相比于我出个门还要各种借口实在太简单了,我觉得,他就是在藐视我的智商!
出了门之后他把我放到了地上,然后问:“吃什么?去吃小吃么?”
“嗯,想法不错,我们去夜市吧。”夜市,顾名思义就是晚上才有的集市,但是,这里的夜市上就几个摊子是卖一些精致的工艺品的,剩下的全是各式各样的小吃,这简直就是吃货的天堂,瘦子的地域,哈哈,作为吃货的我,当然是要吃个遍了。
于是乎,我马上挣开了即墨的手,然后只要有不辣的小吃都买了一份,自然,有一样东西除外——臭豆腐。虽说它看着是挺好看的,但是,这个味道我是真的忍受不了,但是,我不喜欢吃真的不证明别人不喜欢吃,就比如即墨,万万没想到的是即墨居然喜欢吃臭豆腐,而且,他还买了很多,我看着他餍足的吃相,就想起了榴莲,同样是有一股味道,但是榴莲我敢尝试,臭豆腐我还是不太敢,比如说,以前老妈做鸡蛋羹的时候,我看着老妈吃的很香的样子,就要了一小勺尝,然而,就那么一口就把我恶心到了,可能是老妈的手艺不精,那鸡蛋羹里还有很浓很浓的腥味,熏得我都有点反胃,但是我只吃了半勺,那半勺还是要吃,我是各种忍才吞下去的,自此以后,我走到哪里都不敢再吃鸡蛋羹了,在看着即墨碗里那么大一块臭豆腐,直接让我望而生畏了。
“天晴,你要不要尝尝,特别好吃,比你的寿司好吃多了。”即墨用签子叉起一大块就要往我嘴边送。
我立刻摇了摇头,道:“不用了,你还是自己吃吧,我不吃臭豆腐的。”其实,我不吃臭豆腐的原因还有这上面洒了大量的葱花,豆腐都没了。
就在即墨准备再买一些臭豆腐的时候,一个小女孩拉了拉他的裤子,然后怯生生地说:“哥哥,送姐姐一些首饰吧,姐姐身上都没有什么首饰。”
其实吧,我倒不是没有首饰,墨雨宸每次都给我买了不少了,不过我觉得,出门就带个手表就可以了,带多了反而累赘,而且上次墨雨宸买回来了一套首饰,里面有一对耳环,但是我并没有打耳洞,墨雨宸就问我为什么没有打耳洞,我就想起来罂粟师姐耳朵上的那一大串,说实话,我们次看见她耳朵上的那一长串我总感觉它会由于重力直接把耳垂划成两半,所以我一直对耳饰持有敬而远之的态度。
但是,即墨好像对小姑娘的装饰品很欣赏,问:“这是纯手工做的么?”
小女孩怯生生地说:“对,这是我妈妈和我做的,我妈妈和我一个一个做出来的,每天只有十个,主要是妈妈做的,我负责设计。”
被小女孩说的我都有点心动了,我仔细看着篮子里的首饰,虽说并不是用什么名贵的材料制成的,但是却十分的精致,一点不输于那些专柜里的首饰,而且,还做得别有一番风味,这个小女孩就对是个可塑之才。
“小朋友,你每天都在这里买首饰么?”我蹲下身子,平视着她,小女孩瘦瘦小小的,衣服也洗得有些发黄了,鞋子虽旧却纤尘不染,我想,墨雨宸肯定也很想要这样的人才呢,前两天他不还嫌弃自己公司的珠宝设计师简直就是拿着工资来糊弄他的么,这次不就好了么,而且,还赚到了两个。
“嗯。”女孩乖巧的应着。
“这样,我想买下你所有的首饰,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去你们家看看你的设计图。”我温和的对她说。
“可以,不过,今天晚上已经很晚了,我们家住得很远。”
“没关系,让哥哥送你回家好不好,回家之后你先睡觉,姐姐明天再来找你,可不可以让你的妈妈在家里等等姐姐。”
“好。”我接过她篮子里的首饰,付了钱,然后和即墨一起把她送回了家,他们家住的很偏僻,而且房屋甚是简陋,房子也很陈旧,仿佛一阵大风吹过来就可以把整个房子吹飞。
“天晴,你买这么多首饰做什么,你有用不上,你别告诉我你这就是日行一善。”即墨在返回的途中不解的问我。
“我才不是呢,你又不是商人,自然是不会发现这后面的商机,当初我可是被我老公强迫着学了好多这方面的知识,你看,这些首饰怎么样?”我把其中的一条项链举起来,即墨瞟了一眼,然后又收回了视线。
良久,即墨才说:“挺好看的,就是材质都太廉价了,款式也没有见过,不过,二十块钱一条还真的是物超所值了。”
我白了即墨一眼:“即墨,你太肤浅了,你说,如果把这些材料全都换成上好的材料,然后再放到商场里买价格能不能再翻上一百倍?”
即墨沉思片刻,随即一笑:“哦,原来你是打的这个主意,轻易淘到了一个设计师,而且,如果成套的卖出去的话价格再翻一千倍都不是问题,而且,如果在这个时候对她家施以恩惠,那他们家就会为你肝脑涂地,这份忠诚是其他设计师都无法超越的,所以说,你这是使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却为自己创造了巨大的利益,怪不得别人都说奸商奸商,个个都是人精,看来,相当好一个奸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眼睛一个个都那么毒。”
哦,这么看来即墨也受过奸商的荼毒,不然哪来的这么一出,我忍不住问:“即墨,你以前,碰到过奸商?”
“嗯,我们家是开医院的,医院刚成立的时候没有人愿意来看病,就在我们家医院快要倒闭之时,就碰上了这么一个人,他给我们医院注资,还掌控了一定的股份,然后又想了一些提高我们医院知名度的方法,很快,我们医院就门庭若市,然而,那个人现在从医院捞到的分红远远超过了当年他对我们医院投资的那些钱,而且,当年打响我们医院的名声他仅仅用了不到一千块钱就搞定了,你说,这是不是一个眼睛相当毒的人,现在想想我都气,他手里握了那么多股份,我们家简直是给他打工的一样。”即墨说但这里便一脸的愤慨,不过,却掩不住他话里对那人的感激之情,我想,任谁都会这样吧,毕竟,这是改变他家人命运的贵人。
“即墨,这就是生意人,不然,你跟我混吧,我也让你尝尝当奸商的滋味。”我咧嘴冲他一笑。
“哼,我才不和你混呢。”即墨立即拒绝了我,毫不犹豫,不假思索的那种。
“为什么?”我疑惑的问,让他当当奸商,也感受一下呗,怎么就这样拒绝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