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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通往梦想边缘的路上(三)

梦与现实的距离,我想最远就是那一张车票,那一段旅途。

我们共活在同一个世界上,可有人光鲜亮丽,倾情出演,有人落魄失意,无人问津。

沈姑娘算是光鲜的,跟在她身后的我,大概有些灰头土脸。

近九十天的暑假,应该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个假期了。

然而这个暑假我一点儿都没闲着,打工,辞职,打工,结束,然后还打工。

赚了不少钱。

然而每天都要与沈姑娘见上一面,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到头来却也没剩多少。

暑假的最末,却有这样一场奔波劳碌的旅行。

很长,很远,很累,却宛若梦幻。

沈姑娘是个追星的女孩,不是追星星,没有那么童真且烂漫。

是追明星。

寻遍整个巡回,也没找到一场合适的演出,有合适的地点,就错过合适的时间,有合适的时间,却不在面前。

像宿命一样,逼着你去翻山越岭,才显得诚意十足,说来更具有生动性。

大概很多故事都需要这样的安排,以此突显些什么。

然后买了一张重庆的演唱会门票,票价相当于我一个月的生活费。

于是沈姑娘这样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在欢欣跳脚的兴奋之余,开始了打工之路。

一个漫长的暑假,在每天的上班下班,以及对偶像的期待中变得如同流光。

这样的期待,在买下门票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不可遏止了。

我说一个人去重庆,我不放心,我陪你去吧。

沈姑娘说,不用,可浪费钱了。

我说,你追星,那我追我的女朋友吧。

听起来还挺感人的。

只是我想到,如若沈姑娘独身一人在一个遥远且陌生的城市,不会看地图,又不敢问路,想到某家餐厅去吃个午餐,却迷失在人流涌动的街道,不知道地铁票该怎么买,不清楚下一站是哪个方向。

难以想象。

于是我笑着摇头,就当旅行吧,我陪你去。

在出发前两日,我们还大吵了一架,沈姑娘说,你不用跟我去重庆了,我自己去。

沈姑娘说的话,很难分辨真假。有时候是假的,她自己却信了,有时候是真的,但说着说着,又成了泡影。

索性我们还是愉快地出发了。

对吧,出发前确实是愉快地。

我拖着行李箱,还有一大包零食。

沈姑娘也带着一大包零食。

因为车程是,十三个半小时。

介于我们已然难以承受只是贵了几百块的飞机票,进而选择了动车的基础上。

兴奋的念头不超过两刻钟,因为困,或是因为累,在啃饱了肚子后,沈姑娘就开启了她的睡眠模式,并且在我给她买了U型枕之后,我的肩膀已经变成了累赘。

在此我要提一下,沈姑娘在不打工之前,可以从早上睡到中午,醒来给我发一条消息,然后继续睡觉,等晚饭点,再被生拉硬拽起来,吃完,接着又睡。

我一直很难理解沈姑娘的作息方式,我想如果没有事的话,她的生活大概两个字就能全数概括了,一个是吃,另一个就是睡。

但接下来我再说的一句话,就足够引起广大女性的敌视了。

沈姑娘这样的作息,竟是依然瘦如闪电,虽然瘦得并没有什么美感可言。

然后我再加一句,顺便再拉拉广大男同胞的仇恨。

就沈姑娘这样骨瘦如柴,在我坚持不懈喂猪般地喂养下,总算是有些起色了。

嗯,这么说话很有成就感,也不怕被打。

也虽然之后又被她自己折腾瘦了。

镜头快进。

这十三个小时的路程,我们切换了各种姿势,睡了一觉又一觉,从城市大楼看到乡间农田,从平原土坡看到山川长河,后来我们进入山区,在隧道内暗无天日的时间比隧道外多,手机信号归零,算是与外界失联。

这对于沈姑娘来说,是很可怕的,她是个成天抱着手机,不是逛空间刷微博,就是跟有共同偶像的粉丝扯皮聊天。

没有网,然后她开始自拍。

我们踏上无路的旅途,将现实抛至身后。

我们早上五点多起的床,赶七点钟的车,晚上八点半到重庆,九点钟到酒店,像是解脱了一般,两人累瘫在了床上。

至此我们还不曾意识到,我们已经穿越了大半个中国,来到另一个城市。

这里不同的习俗,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方言。

我们的意识被疲惫感取代,化作黑夜,化作深眠。

沈姑娘说,没想到我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竟然是你陪着我。

以后也会是我。

我安顿好沈姑娘,然后下去给她买夜宵,她一股脑儿塞进嘴里,然后睡觉。

躺下,解脱。

解脱?

这大概才是开始。

出门前就被我母上训斥过“去旅游又不是逃难,你带那么多东西干嘛”诸如此类的话,我大手一挥没事没事,反正有箱子。

后来我后悔了。

我不光有个箱子,还有个妹子。

沈姑娘大包小包一股脑全塞到我的行李箱里,然后她蹦蹦跳跳玩玩闹闹,我拖着箱子背着书包在后面喊:大小姐你别乱跑……你丢了我可赔不起。

我一早就说过沈姑娘是匹野马,庆幸我没有绿成草原,但是若不给沈野马栓根绳子,我这大包小包的样子铁定是追不上的。

第二天中午,吃了传说中的重庆火锅,虽然点了鸳鸯锅,但不知为何我们一个劲儿只往那血红色的锅里放食材,两个人呲牙咧嘴,一边喘气吐舌头,一边往锅里捞羊肉牛肉五花肉,吃得满头大汗然后回到酒店心有余悸。

像是我们自己的演出,赶完一场,接下一场。

确定了酒店退房的时间,因为时差的关系比我们这边迟两个小时,索性给我们时间,可以睡个午觉,可以让沈姑娘洗个头。

我环着沈姑娘,揉着她湿漉漉的头发,另一只手上是轰轰响的吹风机。

要是沈姑娘没有把头发剪短,那一定就是偶像剧了。

那个旁边的补光稍微亮一点,男主有点黑。

好,这样帅多了。

打车从江北到渝中。

这里的路都会莫名其妙地向上,或者向下,虽然在路上开着,但是不知道何时就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三楼,五楼,或者更高。

于是一直夸耀的方向感在这个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大城市里,彻底地幻化成了泡影。

大概的感觉就是,一个习惯了3D世界的孩子,突然进入到了9D世界中,可惜手上的地图没来得及升级更新,还是3D的。

找酒店这个过程就花了半个小时,最后终于在“哦~绕了半天原来就在身后”这句话中成功找到了酒店。

如上所言,电梯门开,显示的楼层是三楼,可我明明就是从外面进来的。

安置完行李,至此才算开始了我们真正的旅途。

沈姑娘抱起单反,在解放碑步行街上左右拍照,像个看什么都新奇的小孩。

而她经常为了找角度而向左移一步,向后移一步,再向左移一步。

撞到人不说,一眨眼就从手边到了街的对面才是最可怕的。

于是我顾不上什么纪念圣地,旅游商圈,只好盯紧了沈姑娘,以防走失儿童加一。

晚上是洪崖洞。

怎么形容这个景区呢,一个灯火通明的老式大卖场吧。

就好像所有地方的古镇老街卖的手工制品都是义务小商品市场的产物,这个地方也如出一辙。

不得不说,义务是个大赢家。

不过我分不清哪个是地上,哪个是地下,或者都是地上,也都是地下。

我下车的地方,是在十一楼。

随后我们一路逛到一楼,在江边码头坐游轮到嘉陵江和长江。

突然想起出游两天,还没有和沈姑娘有过合照,在沈姑娘换了副大框眼镜后,小圆脸就圆得更彻底了。

豪华游轮,还有美女相伴,此刻我是人生赢家。

比剪刀手。

偷偷说一句,这个时候的沈姑娘,还是挺可爱的。

当然我可没有言外之意说平时不可爱,咳咳。

之后两天换了民宿,套房,在观音桥。

跨过了结婚领证的步骤,沈姑娘系上围裙变成了“家庭主妇”。

然而最后下油锅的是我,理衣服收拾房间的是我,洗碗的是我,给沈姑娘捏肩捶腿的还是我。

沈姑娘依然是大小姐,我依然是沈宝宝的爸比。

由此可见,即便结婚也是逃脱不了沈姑娘的魔爪的,想翻身,应该是不可能了。

我们自己买牛排,然后手忙脚乱地煮面,热油,煎牛排,煎蛋。

因为生怕油溅到自己而远远躲开的沈姑娘,至少煮泡面是没问题的。

总算是等到了已经让某宝宝兴奋两个月的某位大歌星偶像的演唱会。

我送她到现场,坐地铁回来收拾行李,买零食以备明天路上吃。

料想沈姑娘现在一定难以置信已经与自己的偶像面对面,眼对眼了吧。

沈姑娘是个梦幻的姑娘,她有很多想象。

沈姑娘是个娇弱的女孩,她受不得委屈,也很固执。

沈姑娘,此时在离我仅两站路的地方,她举着相机,不出半个小时,就显示储存卡已满。

我,在离沈姑娘仅两站路的地方,拿起一包零食,想想沈姑娘兴许不喜欢这个口味,然后放下,转手向另一边。

我和沈姑娘,像是活在不一样的世界,她的生活自带迷幻滤镜,我的生活落地清晰,没有热衷之事,没有热爱之人,亦无信仰,无方向。

可我记得有人说过,我和沈姑娘的相遇相知,确不违和,更像是注定,我们活在同一个次元的爱情,应该也美妙地让人羡慕。

到底如何,我和她,也许都不知吧。

幸得有沈姑娘相伴,让我觉得索性还有惦念之事,让我觉得原来被人折磨也不算无聊,让我觉得,若是没有她,好像确实难以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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