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人的电话铃声在耳边响起,吵闹不休,叶雨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遍铃声,反正他感觉这讨厌的铃声就没断过。他在床上翻了个身,左手乱摸一通,最后在枕头下找到了他落伍多年的诺基亚X7型号的手机。
他朦胧着双眼模模糊糊的看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的号码,是一个从未见过的陌生来电,犹豫了一会儿后,他接了这个电话。因为,继续不接的话,一定会继续响乱个不停。
电话里一个男子的声音不待叶雨询问,便先一步焦急地开口道:“叶雨,你得来一趟云雅酒店了。快点,我在九楼等你。”
“你是哪位?”叶雨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句。
“我?你把我给忘了是吧?我是宋智,那个和你合作过的警察。麻烦你赶快过来。”男子有些无奈,有些急躁。
“哦。我想起来了。再见。”叶雨懒散回答了一句,直接将手机关机,继续睡他的懒觉。宋智这个人就是一个麻烦集中营,他只会在遇到麻烦的时候找你,而凡是他遇到的麻烦,无一例外,都是些令人头痛的麻烦。所以,叶雨决定不理会他。
说起叶雨,在熟悉他的人眼里,他是一个衣装得体,干干净净,瘦弱文弱但不懦弱,对待自己认可的朋友很真诚,性格方面有些古怪,时而外向时而略微有些内向。但,在不熟悉他的人眼里,他就是一个带着瘦弱猥琐又古怪的混蛋。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却有着一份不普通,甚至有点骇人的工作——执行者。
说起执行者,可不是一份理解了工作性质就能够干的工作。这份工作对于参与者的心理素质和精神受压能力要求十分严苛。毕竟,整日整夜的与鬼怪妖魔打交道,若是心理和精神的承受能力不够高的,人生估计便止步在疯子,精神病,自杀,三个词上了。
什么!你说这个世上没有妖魔鬼怪。好吧,你说没有便没有吧。毕竟,在这个世上有些东西,有些事物,不是三言两语就可说清楚的。
回到叶雨身上,叶雨做执行者已经有足足三年了,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他在这段时间里,结识了一些朋友,碰到了一些混蛋,见过一些怪事,杀过一些妖魔,送走过一些亡魂,可以说人生的阅历和经验值瞬间增长了不知多少。当然了,与之相应的一些不良后果也降临到他的身上,比如初始时时常失眠,烦躁,神经紧张,敏感多疑,以及最痛苦的失恋。
相恋近五年的女友,以叶雨精神失常,精神分裂等一系列神经病症为由,干净利落的直接将叶雨一脚踢开,断绝联系。
那段时间里情感上的失败,神经上的异常压力,曾一度差点令叶雨沦为真正的疯子,索性,他挺了过去,如浴火凤凰,涅槃重生,成了一名还算合格的执行者。
酣睡了不知多久,叶雨缓缓睁开了双眼,因刚刚睡醒而略微有些模糊的视线里率先映入的是熟悉的白色的墙壁,自己家里的墙壁。随后,左手用力握了一下右手手腕,微微的痛感使恍惚的精神瞬间恢复清明。
叶雨起身下床,拉开蓝白相间印有印花的窗帘。窗外的天空,呈现一片阴郁的昏暗,阴沉沉的乌云覆盖在城市上空,很明显是在酝酿着一场暴雨。阴天,又是阴天,整整一周都处在这种阴郁沉闷的天气之下,无形的烦躁感徘徊在身边,即使再是如何喜欢雨天的人也会感到不爽。
外面,一股潮湿气息扑面而来,夹带丝丝凉爽。叶雨注目片刻黯淡长空,转身来到米色的书桌前坐下,开启自己的acer笔记本电脑,打开音乐播放器,播放自己最喜欢的歌曲“生命万岁”,随后,熟练又无奈的登录一个网页。
黑色的界面,除了一条信息提示外再无他物。叶雨点开信息,那是一封简短的邮件,上面只有短短的一句话:“你的剑命途将尽。”
“然后呢?”叶雨回复。
“然后你该换一把剑了。”短暂的等待过后,对方回话道。
叶雨微微一笑,“若是我的剑注定断折,我不介意挥洒断剑前行。”
“这是固执还愚蠢?”
“都不是,是执念。”
“还执念,我真是对你无语了。”
“谢谢。”
“客气。对了,知道云雅酒店的事了吗?”
“不知道,不过我倒是接到了宋智的电话,说有急事在云雅酒店等我。但让我直接给挂掉了。不想和他再有什么交集。”
“宋智?那个警察?那个你所说的麻烦堆?”
“就是他。”
“老叶,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去看看。”
“嗯?”叶雨有些诧异。
“我给你发几张照片过去,你就知道原因了。”
与此同时,五张照片随之而来。
看到照片的瞬间,叶雨眉头一皱,五张照片描绘出一个血腥恐怖的案发现场。如果用词语来形容的话,必然是凶残,灭绝人性,惨不忍睹,惨绝人寰……等等。照片上,云雅酒店的一间商务房内暗红盈目,血液宛若红色的墨水在墙壁与地面上肆意胡乱涂鸦。被血浸透如同暗红绸缎的床单上,躺着一具拼凑在一起的尸体。不,应该说是躺在血泊中更为合适一些。
毫无疑问,照片吸引住了叶雨的目光,放大照片,把目光投注在那具拼凑的尸体上,有一点叶雨可以肯定,头,四肢,躯体是一体的,它们是被由一个整体切割分离而成的。
凶手手段之残酷,足以令人侧目。
“有趣。”叶雨喃喃自语,轻敲键盘,“你说的不错。我们的确有必要去看一下。说实话,我对凶手感兴趣了。”
“准备动身吧。老叶。”
“给我十五分钟,然后云梦酒店见。”
“OK。”
关闭电脑,叶雨在椅子上静坐了一会儿,平复了一下心境后,起身步入卫生间开始简单的洗簌。
十分钟沐浴,五分钟着装。一身灰蓝色HugoBoss西装,搭配一件浅灰色条纹CK衬衫,一双黑色的皮鞋,内敛典雅中不带一丝多余的矫情细节,也不带任何多余的配饰,简单中蕴涵低调的华贵。西装革履,干净利落,是叶雨着装的不二准则。
打开手机,此时的时间是下午13:25分,宋智应该早已回到了警局,不过不要紧,他是叶雨,只要他到了云雅酒店,就算宋智在警局有多忙,都会迅速赶到案发现场与他见面。
这种略微带着一些高傲的自信源自他的实力和才能。
云雅酒店,是LY市的老牌酒店,至于有多老,是一个问题,因为叶雨也不知道,反正从他记事起便存在了。站在酒店沧桑气派的大门前,叶雨整理了下西装,点了一支烟,慢慢地抽着。
等待,是对耐心的考验,但当等待习以为常时,它便是一种习惯。对于叶雨来说,这份习惯,早已在不知不在觉,不知何时间酝酿养成。而直接促成叶雨养成这种习惯的人,便是他的好友——田鹏曦。(也就是方才在网上与他聊天的人。)
如果问叶雨,他的好友田鹏曦是怎样的一个人?叶雨会告诉你,对待朋友他会如春日暖阳,无微不至;对待不认可和厌恶的人,他会如凛冽之风,冰寒刺骨;对待敌人,他会如炙烈火焰,狂暴摧毁一切。
对于能和如此人物成为至交好友,叶雨为自己感到幸运。
此时,刺耳的摩擦声骤然而至,一辆黑色的奥迪Q7在道上来个漂亮的甩尾后,稳稳地停在路边,技术娴熟的宛若职业午夜飙车党。车门打开,从车里下来一个身材魁梧,即使穿着衬衫西装也难掩结实饱满,爆发力惊人的肌肉的男子,正是叶雨所等的人——田鹏曦。
“你停车停得这么嚣张你自己知道吗?”不得不承认,当消瘦的叶雨和魁梧的田鹏曦并肩走在一起时,略有喜感。
“嚣张?不,不是嚣张,只是停习惯罢了。走吧,看看这场凶杀案能给我们带来怎样的乐趣。”
“最好真的有乐趣,我可不想空来一场。”
说话间,两人步入云雅酒店,闲聊着走入电梯,直上九楼。电梯门打开,四名警察坐在九楼大厅的咖啡色沙发上,抽烟的抽烟,聊天的聊天。四名警察诧异地看着叶雨和田鹏曦两人,先不说他们已经封锁了整个九层,酒店的管理人员不会让警务人员以外的人到达这里。单是发生了命案一点,便不会有正常人往这里来。其实,要不是他们的工作是警察,有责任待在此处看守现场,他们也会像酒店里的其他住客一样,远离这个是非之地。因为,现场实在是太恶心了。
“这里禁止通行你们不知道吗?快点离开。”一名嘴里叼着烟的警察挡在叶雨两人身前。
叶雨以一种近乎于高傲的眼神看了眼前的警察一眼,冷冷道:“给你们队长宋智打电话,告诉他叶雨到了,让他快点过来。尸体运送走了吗?如果还没有,你们出一个人领我们去案发房间。别问为什么?问了就是耽误时间。”
四名警察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两位身穿高等西装宛如国外电影中FBI的男子,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是好。短暂的呆愣后,在叶雨和田鹏曦威,不容抗拒的目光下,一人拿起电话,一人很不情愿地站出来为两人领路,剩下两人仍是有些未回过神儿的样子。
914房间。案发的现场。到达房间的一刻,叶雨敏锐地捕捉到为他们带路的警察情不自禁的颤抖一下,显然对这间房间,他有着铭刻身心的恐惧。
“你在害怕。”叶雨轻声对看起来比他年轻一点的警察说。
年轻的警察自是嘴上否认,但那躲闪的眼神已明显出卖了自己,表明了事实。
田鹏曦冷瞥一眼,走进充满浓郁血腥气息的房间,“宋智若是到了,让他直接过来找我们。”
“好的。不过我想不用我说,我们队长也会直接找你们的。”年轻的警察道。
“那样再好不过。”叶雨说着深吸一气,仿佛在心里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似的,进入房间。
年轻的警察看着两人背影很想官威十足的警告他们不要太嚣张,不要破坏现场,但想来自己一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警员,二来对方那看起来连他们队长都不放在眼里的架势以及那股充满威慑力,威风凛凛的上位者气势,还是不说为好。
于是,他只能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