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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十年

在岁月所堆砌的长河之中,十年算不得长久。可对于个人来说,十年却足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或者说重新雕琢出一个人来。十年前,他可能是能够让你亲近而尽吐真言的一个人,十年后,他可能就变成一个为你所唾弃、所厌恶的长舌之人。十年前,他可能让你倍感难堪、无法走进,十年后,或许,他可能就变成了一个你所最为了解、最为信任的人。无论你是谁,十年,总会让你发现你身边人的周多不同。

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十年前的凯是一个偏文静的男生,嘴角习惯性地挂着淡淡的微笑。人算不得健谈,却总能给人以踏实之感。

可十年后你在看,当我那天再次遇到这个曾经让我那般欣喜、留恋的男生,我不由得诧异非常,他全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是那种我所不曾了解或者说永远看不透的男人。有时候,想到他,我会联想到魑魅魍魉,让我如斯恐惧。宽大的格子衬衫,黑色红边的墨镜,一条棕色的裤子,以及一头火红的就如同火鸟一般的头发,嘴边还挂着胡茬。这是凯的一身扮相,可这是我曾经认识的凯吗?

他和我记忆之中的那个人完全格格不入。

见面发生在13年的年末,高中时候的班长斯给我打电话,说好久都没见了,大家聚聚。我答应了,也想见见我这群老同学。毕竟,这样的聚会真的很难得。

聚会在一家餐厅的包间里面,来了很多人。李建穿着笔挺的西装,带着成功人士也许都该佩带着的昂贵名表。蔡娟和宇一起来的,据说他们在七年前就已经领证结婚了。看吧,多么幸福的一对小情侣。

我和女友菲菲(也是高中的同班同学)一起出现的,我们的关系,可以称之为蓝颜知己。还有,“点子王”廷也来了,以及高中时候的“音乐歪才”孟孟也都来了,等等等......不过,现在的廷是一家灯具城的老板了,而孟孟据说是在一所中学当音乐老师。而这所有人中最最神秘,气度最为古怪前卫的要属凯了。

宽大的格子衬衫,黑色红边的墨镜,一条棕色的裤子,以及一头火红的就如同火鸟一般的头发,嘴边还挂着胡茬。这就是凯。

大家围坐在一起,酒水菜品也都上齐全了。

斯端起红酒四顾而望,笑意盈盈的说着,整场同学聚会的开场白。现在想起来,在那样热烈的气氛之中他说的话已经记得不大清晰了。原因嘛,我那时候走神了,要不是菲菲用手肘碰了我一下,恐怕我还不会回过神来。

可回过神归回过神来,我却发现我的眼睛仍旧停留在凯的身上。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毕竟我可是有丈夫的人了。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下一刻,我也举起杯和大家寒暄起来,而心里却是打起鼓来,纷扰不休。

“怎么了,妮子,你今天的状态可是欠佳啊。是不是还恋着我的大帅哥凯先生呢?!”斯说这话的时候,我注意到是有点故意的成分在里面的,他说话时,脸一直对着凯,说话的语调也有点玩味的意思,“不过,你可能不知道,我们的凯先生不但不好请,而且现在连孩子都有了,还一连要了两个......”

话完的时候,众人大笑,我也只能跟着轻笑几声。而目光再次落到凯身上的时候,我却是发现他的嘴角在抽动,说不上是笑还是别的。他从头到尾一直都带着墨镜,这也让我匪夷所思。

这场同学聚会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推崇的地方,大抵上和许多在平常不过的同学聚会一般无二。大家也就是在一起,吃吃喝喝,天南海北的聊天。而在聊到人的时候,话题也多半是在绕着那几个身份地位不低的人的身上进行着。

要说这场聚会下来最为安静的人就要属凯了,我记得,除了来时向大家打过招呼外,他好像还没有主动跟谁说过一句话。他一直冷在那里,带着墨镜,看不到他的神情,嘴角有时候还会抽动几下。

至于我,有人笑我就笑,倒是和大家聊得热烈。

等聚会结束的时候,又有人提议大家一起去酒吧。我本来不打算去的,可是在众人的推搡下,也就跟他们一起上了车。凯坐在我的后排,仍旧带着墨镜,一句话也没有,这让我心里面觉得紧张兮兮的。就像是一个陌生的人时时跟在你的身后,而你知道有这个人,却猜不出他是谁,他的用意是什么?你只能一直往前走,心里不安的揣测着可能发生的种种,好的,或者不好的。

是啊,十年了,回想以前,就会发现时间真的是好为久远的东西了。一些曾有过的美好,一些难以释怀的记忆,在时间的闸门打开,时间倾泻出来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早已将曾经忘却得一干二净了。

那时候,我记得我是喜欢过凯的。但现在,我爱我的丈夫,对于凯我更多的是保有旁观者的好奇。好奇这十年间,他在做什么?好奇这十年间,怎么就可以将一个人变得如此面目全非,无法与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呢?!忽然想到一个词,时过境迁。

酒吧算不得大,但却是极度的热闹。不,不是热闹,是气氛热烈。

舒缓的舞曲,窃窃私语的声音,彼此的寒暄声,还有尽情的畅饮呼喝声。声音漫过所有人,就像时间一样,不知不觉,悄无声息。

斯、李建、宇,他们三个人彼此间有说不完的话。而他们嘴巴中那种夹杂着的那种食物消化并不完全的味道还有酒气,让我觉得恶心至极。又不好先行离开,于是,我、菲菲、蔡娟等几个人则是坐在一边聊着一些生活上的事情。多半也就是化妆品、包包,还有衣服之类的东西,趣味性于我不大。

而唯独凯一个人坐在吧台的边上,喝着威士忌。

这样的场景以及进度进行几个小时后,终于是人困马乏。大家一个个都打不起精神来。

“好了,好了,大家都累了......那这次的同学聚会就圆满结束了。”班长斯以公司领导的口吻手舞足蹈地又说了一通。之后,大家穿衣服准备离开了。当然,相互道别都少不了。

可就在我拉着菲菲向斯,还有李建他们告别的时候,一双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力量不大。我回头来看,是凯。

“你就这样的走了吗?”凯煞有介事地道。

“要不然如何?”我觉得他有点喝醉了,就拨开了凯的手掌,“我看你是喝多了,还是回家睡个安稳觉好。”

可是,他仍旧不依不饶起来,手又伸过来,试图抓我的肩膀。我惊慌的没能躲掉。

“呀,你弄疼我啦!”我禁不住地叫出了声音。

可这一叫不要紧,身边的同学全都安静下来了。

“你干什么啊?凯”孟孟喝问道,态度也不是很好。

“你没疯吧!今天是同学聚会,你这是弄哪出啊!!”宇也张口冷喝,并没有给凯留面子。而一边的蔡娟,看到宇帮我说话,就有些不认可了,一直冷着脸,蹙着眉,也不说话。

“你们少******多管闲事。这是老子的事情,和你们没半毛钱的关系。”凯也是没有沉住气,回击的话从口而出,最后还不忘加上一句,“一群王八蛋。”

这句话一出不要紧,将所有人都惹怒了。场面算是控制不住了,五六个人就这样的扭打到了一起,吓得我不知所措。而其中最惨的当属凯了。旁边还站了不少的围观者,他们就像是在看一场闹剧一般看着扭打在地上的这几个人。

斯、孟孟等几个人打得很凶,还撞坏了酒吧里的很多桌椅、杯具什么的。看到场面控制不住了,酒吧老板就嚷道自己要报警。而一听到警察要来,众人才算是慢慢停下来。

被分开时,李建的嘴里还在骂着,“看谁是王八蛋,你这个混账,你不是很能耐吗?怎么?不嚷了啊.......”

可他的话刚喊到一半就戛然而止了。我们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只见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们,瞪的溜圆。那是凯,怎么会?他竟然有一只眼睛是玻璃眼。

所有人都愣在了当场,望着那墨镜不知道落到哪里而又鼻青脸肿的凯的脸。

原以为凯这一身潮流的装扮应该过着不错的生活的,可现在再看到他如此的面貌,我的感觉就不大一样了。他看上去一脸的落寞与无助。

大家不知道在凯身上发生了什么?我也迷迷糊糊的。

最后,众人凑钱赔偿了酒吧的损失并搀着凯离开了。

到酒吧外面的时候,大家说要送凯到医院里面包扎一下脸和手臂上的伤口,但是凯说什么也不同意,还说自己没什么事,大家可以回去了。

这件事也算是就此作罢。可在我刚走出几步的时候,凯却是再次叫住了我,“妮子,我想和你聊聊天。”

这句话把我吓得够呛,我的手心里面全都是汗,并且紧紧地攥着菲菲的胳膊。我紧张地说,“你想干什么啊?告诉你,我已经有丈夫了,至于高中时给你写情书的那件事也只不过是我青春期的一种叛逆。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我们不可能。你最好适可而止。”

听完我的话,菲菲向前一步站到我的前面对着凯怒目而视。

而凯就好似没有看到菲菲一般,道,“没什么,你不要想太多,我只不过是想找人聊聊罢了。你要是介意,我们可以三个人一起的。”

“一起吗?”菲菲不理解的看着凯,大概是想听听他怎么说。

“对。”但是,凯并没有解释,只是一直看着我。

我能够看出凯脸上的那副诚恳的,就对着回头看向我的菲菲点了点头,并道,“这附近有一家咖啡厅,我们就到那里去吧!”

咖啡厅叫“香浓”,译成英文是“Aromaticcoffeeshop”。

咖啡厅里面的人并不多,老板在柜台前算着什么。我们在一处靠近鱼缸的位置坐了下来,浴缸里面有数只河豚。

谈话的开始我们三个人还是有点沉默,甚至可以说是缄默不语。最后,还是凯率先张口说的话。他说,“你们难道不想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吗?”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脸上更加的落寞与无助。

我不知道说什么是好。

菲菲倒是一脸的淡漠,“悉听尊便。”

凯也不理会菲菲对他的淡漠,喝了一口咖啡后开始讲述他这些年的种种遭遇。原来,他在大学毕业后就被分配到了一家印刷工厂,每天工作11个小时,工作及其繁重。幸好,认识了他现在的妻子雅,并和雅生了两个可爱的孩子。可这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三年前,在印刷工厂中发生了一起火灾,雅被火给活活的给烧死了。于是,这几年凯只能边打工边带着这两个孩子在身边。虽然,说这些话的时候凯一脸沉着,但我还是能够感受得到他内心之中的悲楚。他终究是一个男人,也正直年轻力壮的时候,况且,一个大男人带两个孩子是极其不容易的。刚好,凯认识了孩子的一位语文老师。两个人都是单身,而且一见如故,就决定走到一起。

可这件事被孩子的姥姥、姥爷知道了,不论如何也是不同意。他们说,他们有他们的顾虑。

陈述道这里的时候,凯哽咽了,他的声音已经十分的悲泣。这让我和菲菲也都非常感伤,一边拿着纸巾擦着眼泪,一边听他继续诉说。

后来,凯和孩子的姥姥、姥爷发生了口角,而结果是孩子的舅舅因为一时失手将凯的一只眼球用破裂的酒瓶给划伤了。最后,凯就落下个单眼失明的下场,而那名语文老师也弃他而去。

凯哭了,他说,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世间所有不幸的事都发生在他的身上。他说,他后来就以酒为乐,还抢过劫(但没有被抓到过)。

十年了,整整十年,一个偏文静的嘴角习惯性的挂着淡淡微笑的,人算不得健谈,却总能给人以踏实之感的男生,十年里,竟然有如此境遇,真是世事无常啊。

听凯说出他心中的话,我和菲菲一时不能自已,痛哭流涕。

而坐在我对面的凯却是一脸的从容与落寞,他勉强地露出微笑,他说,“说这些没什么特别的意思,我就是想找人来说说话而已。现在好了,能说的我都说了,我的心也就敞亮很多了。谢谢你们。”

我也勉强地露出微笑,尴尬地道,“没关系。”而旁边的菲菲早已哽咽的发不出声音来。

那时,我也只能说些安慰的话,因为我确实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可事后,我却想了很多,其实,人生根本没有一帆风顺的时候,那只是一种期冀而已。十年也好,二十年也好,时间白驹过隙,人和事也随着时间更迭不休。

那些看上去非常完美的人也未必就好到哪里去?这里有很多例子:比如,蔡娟和宇,他们先是结婚,后来离婚,再复婚,这也是不久前的事情。再比如,衣着光鲜的李建,其实根本就是个同性恋,我曾经就看到过他和一个长相粉嫩的男人亲亲我我。再比如,我,一直在找工作,找到又换,一个又一个,最终也不知道自己究竟适合哪个行业......

人生种种,一言难尽。

其实,没必要将故事扯到人生上去,不过,这却是命运。于凯来说,也紧紧刚过去十年而已,还有下个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谁又能预料得到呢!?

PS:前面有了一个“七年”,这里又出现个“十年”,看来我对以时间为主要的爱情,还是有些在意的。不然也不会写了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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